一則尋物啟事引7個騙子
在公交車上丟失物品後,江漢大學女大學生小張在微博上發了一則尋物啟事。讓她沒有想到的是,短短几個小時內,自己就接到了四個騙子電話、三條詐騙簡訊,幸虧她沒有輕信騙子謊言,目前失物已經尋回。
據小張介紹,7月1日下午3時半許,她乘坐581路公交車時,不慎將個人身份證、大學畢業證、學士學位證、英語四六級證書、單位報到證等物品遺失。她趕緊發微博求助,並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
就在網友紛紛轉發擴散訊息時,小張先後接到山東、江蘇、浙江等地4個騙子的電話和3個騙子發來的簡訊,對方都聲稱撿到了她的東西,這些人張口就要求先匯錢再贖物,其中一名男子還要求小張到光谷當面歸還物品。前晚7時許,小張從漢口友誼南路趕到光谷時,男子說不清楚物品特徵卻反而要小張先匯100塊錢,小張這才意識到被騙。
就在失望寒心之際,前晚11時許,小張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稱是581路公交車司機,撿到了她的物品。這名司機在電話裡準確描述了物品的'特徵,後來還用手機拍下丟失物品的照片發來彩信,小張這才徹底相信。
昨日上午10時許,雙方約定在漢口江漢路見面,公交司機郭榮春將物品歸還。感動萬分的小張提出酬謝,被郭榮春謝絕。據郭榮春介紹,前日下午公交車到站後,他在座位和窗戶之間的縫隙看到了丟失的檔案袋,當時一名男子想冒領被他識破,最終他根據檔案袋內的一個電話聯絡上小張。物品失而復得後,小張感慨說,找回東西的過程讓自己一輩子都難忘,“世上還是好心人多!”
民警提示:
1、在電臺、報社刊播尋物啟事時不要把所丟物品描述的太詳細。
2、“好心人”來電說拾到物品後,要與對方詳細核實所丟東西的細節,判斷真偽。
3、關於酬謝,失主應和拾到者事前約定,避免事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