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尋人啟事
什麼叫尋人啟事?尋人啟事是個人或單位尋找下落不明的親人、朋友或相關人員時應用的一種文體。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什麼叫尋人啟事
尋人啟事是個人或單位尋找下落不明的親人、朋友或相關人員時應用的一種文體。
尋人啟事只能用“事”字,而不能用“示”字。“啟事”,是為了公開宣告某事而釋出的文字。這裡的“啟”是“說明”的意思,“事”就是指被說明的事情。“啟示”是指啟發指示,開導思考,使人有所領悟。這裡的“啟”是“開導”的意思,“示”是把事物擺出來或指出來讓人知道。可見,“啟事”和“啟示”的含義截然不同,二者不能通用。
尋人啟事的寫作
寫尋人啟事務必要做到:篇幅短小精悍、語言精煉明確、內容具體準確、用語禮貌且不涉及到隱私、量力許諾酬金。基本要素是:描述被尋人的名字、性別、體貌特徵、年齡、口音、失蹤時間;有照片的要附上照片;附上聯絡方式。尋人啟事寫作一般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標題。
尋人啟事的標題通常由文種構成,如“尋人啟事”,也可寫成“尋找張三”、“尋母啟事”、“緊急尋人”等。標題於文中首行居中,選用大號一點的粗體字。
標題下,貼被尋人相片,儘量大幅點的頭像。以選最能顯示失蹤者相貌特徵的生活照片,帶有笑容的照片,可給人較深的印象,但不要用藝術照。尋找失蹤兒童可附刊全家福。
第二部分,正文。
尋人啟事的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寫啟事的內容。包括4方面內容:
1.交待人物 。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生理特徵、胎記、疤痕、口音、智力、文化、疾病等內容。這是鑑別的主要依據,體貌上有明顯特徵的要特別指出;被尋人姓名,可再加上小名、暱稱;年齡可同時用出生年月和“時年XX歲”表示。
2.交待失蹤當日的情況。 這項內容,要說明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衣著裝束,同時還需註明失蹤的.原因,但不得涉及到個人隱私。
3.聯絡方式。留下真實的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寫出來,多留幾個號碼,座機和手機都要有。也可留下警方的電話。也可以寫在署名日期前後。字號儘可能大些。
4.結束語。在正文的後面,通常有感激、酬謝、盼歸、協尋之類的話語。諸如,“重酬”、“面酬”、“護送回家酬謝10000元”、“本人見到啟事後,速回”、“家人十分想念,本人見到啟事速同家人聯絡”、“跪求各地公安、民政機關及好心朋友留心此則尋人啟事”,等。
第三部分,落款。
尋人啟事要在正文右下方署上尋人單位名稱或個人名字,啟事發布的日期,還要寫明聯絡的單位電話號碼和聯絡人。若在正文已寫明單位的,結尾可省略。
範文1:
尋人啟事×××,女,67歲,身高一米五五左右,神志有時不清,穿灰的確涼中式罩衫,黑褲子,燈 芯絨圓口布鞋,耳聾,牙齒已全部脫落,豫西口音,帶一根木質柺杖,於二月三日出走至今 未歸。有知情者請與市機械安裝廠聯絡,定有重謝。聯絡電話:×××傳呼:
××××年×月×日
範文2:
尋人啟事孫興亮,男,十四歲,身高1?5米。北京口音,痴呆。留平頭,皮膚微黑,右耳後有黑痣。 穿黃背心,白色運動短褲,黑塑膠涼鞋。×年×月×日在前門大街走失,有知情者請與北京 東城××衚衕××號聯絡,電話:×××。多謝。聯絡人: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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