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保密協議書>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範文合集七篇

保密協議書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範文合集七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保密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透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受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甲乙雙方之間的 產品行銷、廣告服務、加工承攬、業務拓展、市場開發 等業務合作過程中的商業秘密保守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要求採用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包括:在合作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或者 所需的所有業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財務資料、生產基儲生產情況、生產資料、產品成本、產品定價、人事記錄、員工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名單、市場地位資料、業績評估、銷售歷史、進料渠道、測試資料、工藝流程、產品配方、銷售計劃及新業務推廣計劃、產銷策略、財務狀況、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技術資料、管理訣竅、產品開發與研究程序、招投標的標底和標書內容以及尚未經甲方正式對外公佈的技術和經營管理資訊等資料。

  2、雖不符合商業秘密構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確提出保密要求的資料或者資訊,也適用本協議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以下條款提及的“商業秘密”應當理解為包括本款所指的資料或者資訊,不再另行指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用於企劃、加工承攬或者 所需的各種業務資料由甲方提供。基於該資料或者業務合作而形成的任何的品牌資源、業務資料、無形資產、智慧財產權等一切相關權利屬於甲方獨自所有。

  2、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企劃、設計或者的方案提供給其他廣告企劃或者 公司。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乙方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保證公司無關人員及公司外人員不得透過各種途徑獲得上述資料。

  4、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公司委託提供行銷策劃或者 業務,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進行前述業務。

  5、合作期滿三年內,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資料,接受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或者類似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委託提供同類或類似策劃或者 其他業務。

  6、合作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應退還甲方全部的業務資料,不得擅自保留複製品,並仍須謹守保密之責任。

  7、除上述義務外,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有關保密制度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並教育乙方員工遵守相同義務。因乙方員工行為(包括職務行為和個人行為)而造成的商業秘密洩露或者不正當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洩密,乙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甲方按照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約定已經支付或者應當支付給乙方的合同價款在作價確定價款數額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因素在內,因此主合同價款已經包含乙方履行或者承擔本協議義務的對價在內,甲方無需為本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價款,乙方亦不得據此所要額外價款。

  三、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的效力及於雙方整個合作期間內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保密和競業禁止期間。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不得洩漏或不正當使用,包括本協議效力期滿之後,乙方仍應承擔保密義務,否則應負相應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保密協議規定,私自獲娶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相關業務合作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繳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自願放棄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適當調整的權利。

  2、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娶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按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無形資產、市場佔有率、可得利潤等損失);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3、商業秘密的非法持有、洩露、竊取,以乙方或者與乙方無關的第三人或者未參與的工作人員知曉,或者市場上有相同或者類似保密範圍之事項為準,而不論其獲取方式。乙方對此應負相反舉證之責任。

  五、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提交本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

  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主張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用等。

  六、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其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為主合同(備註:根據具體情況指出主合同名稱、編號和簽訂日期)之組成部份,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XX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經營資訊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資訊: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的方式,然後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後兩年內洩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資訊。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後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洩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譭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產銷策略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披露、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3.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1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4.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5.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2.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特別規定

  乙方不得假借公司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如經發現,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保密協議書 篇5

  本協議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透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對於雙方爭議,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

  姓名:姓名:

  ——————————————————————

  職務:

  職務:

  -——————————————————-——

  地址:地址:

  —————————————————————-

  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上海CAE技術公共服務平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或者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工資或報酬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的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在履行服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與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洩露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四條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年內。

  第五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