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密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釋出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檔案,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技術秘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秘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採取不法手段洩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秘密。
第三條 各單位特別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責任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智慧財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 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一、技術保密工作小組職責
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專案的密級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並負責對洩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洩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及時報告洩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 保密範圍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秘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秘密的技術專案和列為企業秘密的專案、由本單位組織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資料、製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式等。技術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四章 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第七條 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秘密的檔案材料、圖紙、磁(光)盤、影象、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必須註明保密和密級字樣,並根據密級採取保密措施,歸檔儲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
第八條 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秘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必須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秘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 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籤而不同意簽訂包含有保護本單位技術秘密內容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 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專案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並可能洩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專案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秘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准。確有特殊情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籤保密協議,並專檔跟蹤履行情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透過法律程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並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 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後,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秘密,並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時,應當徵得本本單位的同意,並按相關規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徵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釋出(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秘密的實質性內容,其稿件必須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洩密後,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 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秘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秘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並按指定的路線和範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 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提供諮詢、通訊聯絡、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載有技術秘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保密協議書 篇2
姓名: 年 月 日
說 明
一、 涉密人員根據自己所在涉密崗位和涉密等級,在以下籤訂人涉密崗位、簽訂人涉密等
級、簽訂人脫密期對應的“”內劃“√”。
二、 涉密人員在簽訂本責任書前,須仔細閱讀並知悉各部分內容。
三、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簽訂人員及公司辦公室各執一份。
簽訂人涉密崗位: 涉密科研崗位
涉密管理崗位
涉密其他崗位
簽訂人涉密等級: 核心涉密人員
重要涉密人員
一般涉密人員
簽訂人 脫密期: 3年 2年
1年 半年
一、涉密人員的權利:
涉密人員在享受公司員工所享權利的同時,還享有以下權利:
1.依據相關法規,掌握、知悉、管理職責和業務範圍內相應等級國家與公司秘密的權利。
2.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相應等級涉密會議、交流等涉密活動的權利。
3.進入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相應等級涉密場所的權利。
二、涉密人員的義務與責任:
1.涉密人員按崗位需求確定涉密等級,按涉密等級確定知悉範圍,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國家與公司的涉密資訊。
2.學習保密知識,提高保密技能,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保密教育、培訓。
3.發現洩密隱患和發生洩密事件,立即向公司保密管理部門報告,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三、涉密人員應當遵循的保密紀律:
1.不得將涉密載體外借、出租、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擴大知悉範圍。
2.不在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資訊裝置中記錄、傳輸和儲存涉密事項。
3.不攜帶涉密載體到無安全保障的場所(包括家中、公共場所、涉外活動場所等)或擅自攜帶涉密載體出境。
4.在製作、收發、傳遞、使用、儲存和銷燬涉密載體時嚴格遵守《涉密載體管理制度》規定,不使用涉密計算機連線網際網路或使用連線網際網路的計算機處理涉密資訊。
5.涉密計算機應當設定使用者口令和屏保口令。並保證不將口令告知任何人,不把口令存放在任何檔案中。
6.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客戶及合作方的保密類資訊,妥善保管相關的檔案和資料,不得對其複製、仿造等。
7.申請調離的,離崗時主動及時清退涉密檔案、資料、移動儲存介質等涉密載體,接受單位離職教育,並簽訂保密承諾書。
8.確保個人及管理工作中不出現失、洩密事件。
9.對違反安全保密規定的'部門和個人,以及在安全保密工作中出現的異常現象,有責任制止並及時向公司保密辦公室報告。
10.因私出國(境)必須作書面報告,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出國(境)前清退涉密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並接受保密管理部門的保密教育。
11.涉密人員認真執行安全保密管理規定,表現突出的,按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涉密人員不履行安全保密職責,違反安全保密管理規定,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採用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手段予以處罰。
保密責任人(簽字):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存在常年業務關係,為了確保甲方印刷檔案資料的安全保密,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印刷的所有檔案材料(包括書面介質和非書面介質),都具有確保安全保密的要求。乙方承諾對甲方交付印刷的所有檔案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二、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載、展示、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內容,也不得在合作過程中不正當使用或者在合作過程之外使用或許可、幫助他人使用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
上述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在從甲方處知悉該檔案資料之前,已經為乙方所掌握的資訊;
2、甲方已經公開披露的資訊;
3、應司法機關或政府機構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資訊,但僅限於該命令所限制的範圍和目的;
4、經甲方書面許可。
三、乙方發現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可能被洩露或已經被洩露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乙方與甲方的合作結束後,無論因為何種原因導致合作結束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對其在合作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承擔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直至上述檔案資料由甲方公開止。
五、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印刷的檔案資料的接觸範圍限制在指定範圍內,儘可能縮小知悉、瞭解甲方檔案資料的僱員的範圍。
因為乙方之僱員的原因導致甲方的檔案資料被洩漏或不正當使用的,視為乙方違反本協議。
六、乙方的保密義務應由嚴格的內控制度加以保證。乙方負責對印刷員工進行安全保密意識教育,對甲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材料都必須做到安全保密。同時,乙方保證在印刷完工後:
1、電腦工作人員及時將電子文件刪除;
2、印刷工負責將印版銷燬;
3、裝訂工人負責把廢頁銷燬。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甲方支付約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如果因此導致甲方的競爭對手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或因此而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嚴重不良影響的,違約金金額增加為人民幣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之合作。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支付前款所述之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及其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採取補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先期經濟投入,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八、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國家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資訊: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國家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透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透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資訊。
第二條 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五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保障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測繪成果;
2、地形圖;
3、涉密資料。
第二條 保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秘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保密期限及費用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乙方除工作職責已規定外任何對內或對外提供的各種報表或資料都應經部門負責人書面確認後方可提供,如未經批准私自提供按酒店規定處理,並追究相關一切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