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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熱門】保密協議書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的必須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操作等方面的軟體,產品方案,產品策略,製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職責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資訊。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供給工作所必需的各種資訊、資料、裝置和軟體,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資料、範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採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於受僱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洩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係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我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複製和洩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資訊和資料攜人甲方,並擅自使用,否則,乙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職責。乙方離職後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我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體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並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願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能夠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手機)(固定電話)

  鑑於乙方系甲方員工,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報酬,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1條、保密內容

  乙方須予以保密之資訊指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前、存續中及解除勞動合同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從事制定工作中獲悉的甲方之近、中、遠期業務發展計劃、資金及融資狀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營運作業規範、分配方案、戰略計劃、行銷企劃、財務會計資料、物料採購、人事管理(人事資料、薪酬資料、錄用條件等)、品質控制制度、貨源情報等;

  2、市場資訊

  行銷計劃、合作計劃、方式、各類協議、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使用者名稱稱、招投標中的標底、標書內容、交易價格、定價政策、銷售策略、工程資訊等;

  3、技術資訊

  技術筆記及文件、保密資料、設計程式、技術設計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和甲方的公司內部系統有關之所有資料、圖表、檔案、電腦軟體等等及其他與甲方營業活動和方式有關之資料等;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內容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電腦文件、圖片、視聽資料等資訊載體。

  第2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確立期間;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間;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譽及經濟損失期間。

  第3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資訊視為公司資訊秘密,不得將這些資訊用於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與其所從事工作有關的任何資訊。

  2、乙方只能將其掌握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用於甲方許可的事由,或者用於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將上述資訊秘密用於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對於甲方的資訊秘密的任何修改、列印、複製均需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3、出於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內部更換職位時,乙方應在工作交接時交出其掌握的與新工作無關的所有資訊秘密資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與其他一般性資料、物品分別存放,並保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至於安全處所,以防止非相關人員之接觸,並確保該資料不致洩密。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於口頭、書面、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資訊秘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後,對於廢棄不用的保密資料應作如下處理:檔案、圖紙等磁碟或移動儲存、視聽資料或其他不易銷燬的食物及時交還甲方,由甲方統一處理。

  7、乙方在遺失甲方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以便是甲方能立即採取相關措施,減少因資訊秘密洩露而可能造成損害的程度。若為故意情事,一經查核,甲方得依下述【違約責任】追溯既往。

  第4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從事工作會接觸公司有關商業資訊秘密且任何洩密將造成公司重大利益傷害的基礎上,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資訊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是他人獲得、使用這些資訊。

  2、除甲方正式的書面指示外,任何口頭或非正式的書面指示均不構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與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資料的抗辯理由。

  3、除工作上確有必要外,乙方保證不出於故意瞭解、掌握非本部門所涉及的資訊秘密和技術秘密,更不會出於故意獲取有關的資料。

  4、乙方保證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職務後(包括調職、離職、停職等原因),不私自影印或保留和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任何資料,亦不將知悉的內容洩露於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獲悉相關資料的內容。

  5、乙方保證在職期間,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與第三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尤其在任職期間,不利用其在工作中瞭解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為自己或第三方從事本工作相同或類似之工作或研究,以獲得不正當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損害。

  6、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資訊秘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終止之後,乙方均承擔甲方因投資、培訓或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資訊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保證: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甲方的競爭領域內使用該資訊秘密,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甲方公司內掌握資訊秘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7、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時,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關甲方上述保密內容的筆記、備忘錄及任何形式的檔案、檔案、物品等均需即時交予甲方,並由甲方簽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程式、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無需經過乙方的同意。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5條、說明

  本合同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6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及陳述和保證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利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3、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4、乙方違約的事實並不能解除其在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乙方在因違約而賠償甲方損失後,仍需繼續遵守本保密協議。

  第7條、爭議解決

  甲、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甲、雙方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8條、其他

  甲乙雙方可根據工具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合同未盡之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

保密協議書3

  甲方:(企業)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為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b):

  1、技術資訊:

  2、經營資訊: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c);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d)。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保密協議書4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

  1、甲方已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聘請甲方擔任工作;

  2、甲方在擔任乙方工作期間,將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業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職務

  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

  3、甲方充分意識到,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等均屬乙方之財產,該商業秘密的'對外洩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將造成乙方重大經濟損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職,將獲得乙方支付相應報酬,有義務保守乙方之商業秘密。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業秘密的範圍

  第一條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業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

  第二條乙方的商業秘密,主要指如下內容:

  1、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推廣計劃、培訓資料、業務報表或資料、財務資料、員工結構、薪資結構、合作渠道、推廣關鍵詞等等。

  2、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頁面設計、公司網站運營資訊或方法、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後臺賬戶資訊、相關的函電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資訊,則乙方應在該資訊傳送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上述經營和技術資訊,無論乙方是否採取保密措施,均不影響其商業秘密的構成。

  第二章任職期間的保密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五條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六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第三章辦理離職期間的保密

  第七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僱傭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僱傭合同,雙方選擇按下列規定之一處理保密事務:

  一、在僱傭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僱傭合同後6個月,調整甲方工作崗位,變更僱傭合同的內容;

  二、在解除僱傭合同後2年之內,甲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經營與乙方相同或同類的業務。

  第四章離職後的保密

  第九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離職的甲方,在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機構提起仲裁。如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註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第七章其他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五條第十五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補充/修改檔案方為有效。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保密協議書5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範圍和載體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所獲得的____加工以及配料方法均屬甲方的保密資訊。

  2、甲方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所有____加工配製技術;

  (2)所有____資料;

  (3)其它涉及本店____的內容及資料。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乙方的保密義務基於其對甲方忠實義務的要求。乙方在任職期間應履行以下義務:

  (1)嚴格食材加工配製技術,防止洩露保密資訊;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資訊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離開甲方之後,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資訊洩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

  第三條 洩密行為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被視為故意洩露、披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1)將保密資訊洩露給甲方的競爭對手;

  (2)向公共場合釋出、提供保密資訊;

  (3)利用保密資訊為自己或者他人服務或牟利;

  (4)透過其他任何途徑或形式洩露、披露保密資訊。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它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協議書6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透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書7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保密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為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包括所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以及與前述資訊、秘密相關的圖紙、資料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資訊,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資訊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

  經濟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洩密行為(包括損害第三方客戶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戶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9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保密補貼(已含於工資構成中),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二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經手或接觸的檔案、資料、檔案以及透過有意或無意而獲悉的商業秘密(以下統稱“商業秘密”)等均歸甲方所有。乙方所持有或儲存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優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也無論其是否標有保密級別等標記。

  第三條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第四條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實施、技術方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1.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客戶情報;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價格方案;分配方案;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管理制度及方法;企業發展規劃;協議、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分析及報告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五條乙方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等,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務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甲方有需要時,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六條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列印、影印、複製、電子資料傳輸、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出借、贈與、出租、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員工、乙方的親屬師友等也屬於第三方)洩露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其他商務秘密等資訊。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更改、刪除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其他商務秘密等資訊。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也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等。

  第八條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列印、影印、複製、電子資料傳輸、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出借、贈與、出租、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等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九條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除法律有其它的強制性規定外,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次日起終身。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1.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含且不限於各類賠償、補償、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評估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及差旅費等):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時,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若賠償數額較大甲方將和第三方一起以侵犯秘密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須是甲方書面同意的)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和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具體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十三條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解決機關。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有關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和刑事處理。

  第十五條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了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時,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資訊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甲方資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檔案;

  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檔案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資料和內容;

  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甲方重要客戶資料、客戶統計臺帳等客戶資料和資訊;

  甲方各類統計資料和報表;

  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龍珠覺醒秘密;

  乙方在甲方認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龍珠覺醒

  2、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影片、音訊、計算機軟體以及記錄甲方秘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資訊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五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洩露甲方的秘密,根據洩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需賠償甲方5萬—20萬元,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洩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此作出解釋。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共同遵守保密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

  1.1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包括甲方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規章制度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

  1.2 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以及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1.3 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經營資訊。

  1.4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1.5 乙方對上述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其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條 保密義務

  2.1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中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業秘密。

  2.2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一)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已經包含保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3.1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扣除後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

  3.3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3.4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四條 爭議處理及其他

  4.1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開展的顧問工作,乙方將直接接觸甲方經營、財務等商業機密,為更好的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第一條 秘密資訊

  本協議稱的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情報和資訊,具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取得和掌握的創意圖紙、藍圖、試驗結果、試驗記錄、生產假話、技術資料、資料、工藝、配方、樣品、客戶名單、銷售資料、財務報表、管理訣竅、經營策略以及各種備忘錄的原件和影印件等;

  第二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合作期間所瞭解和掌握的有關甲方業務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保證在合作期間及合作協議終止後,不以任何方式向專案組意外人或公司洩露、披露、出賣等,也不得用於合作業務意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以謀求利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____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並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並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

  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13

  公司保密協議

  甲方(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資料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資料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當明白上述資料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資料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秘密資訊;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忙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資訊;

  6.不得為自我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資料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因自我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或經營秘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景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經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職責: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職責(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職責,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職責。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_________法院。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簽訂地為:_________。

  九、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詳細閱讀過本保密協議,並確認對本協議中各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14

  甲方:青島海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註冊地址:青島市城陽區瑞陽路78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購買甲方海都嘉苑網點,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價格底線。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山東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乙方購買甲方所開發專案網點的成交價格。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對於甲方的定價政策、財務收據、合同、乙方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購買甲方專案網點的客戶。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的商業定價政策,或向同行業甲方的競爭對手公開其商業定價政策。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保密義務人因其購買甲方開發專案網點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 在甲方開發專案海都嘉苑未全部售盡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洩露甲方商業成交價格。

  3, 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甲方開發的此專案海都嘉苑已經全部售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10000元違約金。

  2, 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保密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鑑於:

  1)甲乙雙方進行商業合作,雙方可能需要將某些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資訊披露給對方。

  2)甲方、乙方在本協議中又可單獨稱為“一方”或合稱為“雙方”;保密資訊的來源方稱為“披露方”,保密資訊的獲得方稱為“接受方”。

  3)為保障披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密內容與範圍

  1、本協議中涉及的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資訊統稱為“保密資訊”。保密資訊指在商業合作中所披露的在披露給接受方或者接受方獲悉時沒有公開的,涉及商業、產品、研究、技術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披露方向接受方提供的樣機、樣品、圖紙、技術規範、技術引數、技術秘密、研發方向、公司檔案、財務資料、系統資訊、市場或客戶資訊、人員資訊等檔案資料或實物資料。

  2)商業合作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計劃、策略、方案、備忘錄、決議、紀要、協議等其它特定的資訊、檔案、資料等。

  3)其他依行業慣例和相關法律應予保密的。

  2、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不包括下列資訊:

  1)披露方提供時已為公知公用的資訊。

  2)披露方提供給接受方後,因不可歸責於接受方的事由而為公知公用的資訊。

  3)從有正當許可權的第三方獲取的不負保密義務的資訊。

  4)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政府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命令被強制披露的資訊。

  5)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資訊。

  二、保密義務

  1、在沒有取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接受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個人、公司、聯合體或團體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提供披露方的保密資訊。

  2、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應至少採取對自己的保密資訊同等的審慎程度的保護措施對保密資訊進行保密。雙方應保證保密資訊在本方參與商業合作的負責人和僱員等“必須知情”的人員範圍內知悉。在協議各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資訊前,應向其告知保密資訊的機密性質和應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3、雙方商業合作終止後五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將披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全部返還對方,對影印及下載的檔案資料全部銷燬。但接受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留存相關工作底稿的除外。

  4、雙方應負責對己方員工的保密教育,因接受方員工離職後造成的洩密,接受方仍應承擔責任。

  5、披露方保留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所包含的一切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不得直接或者透過第三方,對披露方所提供的包含其保密資訊的任何樣品、樣機、試用機、軟體或其他實物進行逆向研發、分拆或者反編譯等活動。

  三、違約責任

  接受方未按本協議各條所述義務保密,或引用保密資訊牟利並因以上行為導致披露方遭受損失,應賠償披露方的直接損失和因仲裁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保全費、公證費、調查費、交通費等。

  四、保密期限

  接受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協議生效時開始,接受方的保密義務持續有效,除非:

  1、披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說明其保密資訊可不再保密。

  2、保密資訊已經符合第一條規定的例外情況。

  五、爭議解決

  任何源於、產生於或涉及本協議的爭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透過協商解決爭議,則此爭議應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此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六、一般條款

  1、如果本協議的一個或多個條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認定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該等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聯絡方式

  所有本協議項下的通知、請求或其他往來資訊均應使用書面形式並應當按照本合同結尾處載明的地址發出。通知以對方代表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為準。如果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在傳送當日視為收到;如果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形式寄送的,自收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甲方____________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