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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保密協議書

員工保密協議書(大全)

  現如今,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保密協議書(大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保密協議書(大全)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印刷商品目錄達成以下協議:

  一、專案概要:

  二、專案明細:

  專案名稱:

  1.尺寸:210_285mm;

  2.設計製作:乙方承擔;

  3.紙張:封面250克雙面銅版紙,內頁200克雙面銅版紙;

  4.頁數:封面 頁,內頁 頁;

  5.色數:標準4色;

  6.後道加工:騎馬釘裝訂;

  7.數量: 本;

  單價: 元/本(不含稅);

  總價: 元整。(不含稅)。

  三、付款方式:

  小樣確定後支付總額之30%,餘款 70% 於交貨當場付清。

  四、交貨方式:

  印刷加工:在甲方確認打樣稿並支付30%總款後10個工作日內交貨。

  交貨地點:乙方公司,甲方自提,當場驗貨。產品風險自交貨時轉移。

  五、印刷質量標準:

  1.印刷品質量以簽字樣稿為準驗收;甲方應負責有關內容的及時校核確認以及收貨驗貨。

  2.彩色印刷品的色差範圍正負應不超過樣稿的10% 。其他如需檢驗的專案按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標準有關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質量標準驗收

  3.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須在交貨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印刷以外的發行、運輸、廣告等連帶責任。

  六、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甲方提供的資料應遵循《商標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如由此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設計人員應自覺保護甲方提供的一切用於排版印刷的電子文件,不得擅自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應妥善儲存雜誌的所有電子設計稿件,甲方若需要,應予提供;合同終止後,若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將所有電子設計稿件交給甲方。

  七、合同其它條款:交貨數量同意允許正負5%的短溢裝。如短裝在5%之內,乙方須按合同單價從合同總價中扣除相應金額,但不另行補足數量。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此合同未盡事項,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經協商無效,應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爭議解決。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執行的情況,雙方應友好協商延期履行,協商不成或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大全)2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行動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資訊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資料;

  2、專案方案、專案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件、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程式原始碼、目標碼、執行程式、使用者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裝置、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型別: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專案方案、專案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件、程式原始碼、目標碼、執行程式、使用者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資料、設計等方面的資訊、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專案的資訊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資訊;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件、資料及計算機中儲存的有關資訊;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檔案、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體、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智慧財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檔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資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智慧財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洩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資訊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件、記錄、筆記、提綱、資料、源程式、目標程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資訊。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宣告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