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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有關保密協議書範文錦集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xx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住所: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檔案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一切技術資訊,包括但是不限於有關開發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軟體開發設計文件、軟體原始碼、軟體加密演算法、軟體加密器材、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以及其它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原則上歸甲方所有。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計算機、加密狗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在甲方需要的時候轉讓

  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

  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原始碼、工作相關工具、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2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資訊、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事項進行商務談判及合作開展,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獲得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乙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研發相關產品及經營相關業務的能力或公司商業及其它利益。因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統一簽署如下保密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電子文件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或任何一方關聯企業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不可隨時得到的技術、財務或商業諮詢,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及名片,正在接觸的潛在客戶名單、電話記錄名單、價格資料、價格和報價方法資訊、財務狀況及預測資訊、交易資訊、研發技術、設計銷售額及利潤的資訊、產品開發技術及開發計劃、商業策略、程式、市場策略、營銷方法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戶或關聯企業的資訊。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到達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它保密資料。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

  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檔案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1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

  贈與人:×××,男,漢族

  身份證號碼:×××

  受贈人:××,女,漢族

  身份證號碼:××××××

  ××於××××年×月×日共同購買了XX市XX區××路××××弄×號××××室房地產,並於××××年×月×日取得該房地產之產權證(滬房地長字<××××>年第××××××號),根據該房地產權證的登記內容,×××、××共同共有該房地產。

  ×××承認該房地產之購房款及購房所產生的一切稅費、中介費用等,均為××支付,同時,截至今日,該房地產所涉貸款均由××按期償還。現×××自願將其享有的該房地產之共有份額贈與給××並與××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以資遵守:

  一、

  贈與人自願將享有的XX市XX區××路××××弄×號××××室房地產的份額之所有權贈與受贈人;

  二、

  受贈人同意上述房地產原有的按揭貸款(公積金抵押貸款和商業抵押貸款)均由其個人承受,並及時辦理提前還貸或轉按揭手續;

  三、受贈人同意在贈與人的有生之年,將該房地產交由贈與人居住;

  四、贈與人同意在受贈人發出請求的十日內,與受贈人共同至XX市XX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地產的過戶手續。

  贈與人:××× ××××年×月×日

  受贈人:××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手機)(固定電話)

  鑑於乙方系甲方員工,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報酬,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1條、保密內容

  乙方須予以保密之資訊指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前、存續中及解除勞動合同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從事制定工作中獲悉的甲方之近、中、遠期業務發展計劃、資金及融資狀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營運作業規範、分配方案、戰略計劃、行銷企劃、財務會計資料、物料採購、人事管理(人事資料、薪酬資料、錄用條件等)、品質控制制度、貨源情報等;

  2、市場資訊

  行銷計劃、合作計劃、方式、各類協議、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使用者名稱稱、招投標中的標底、標書內容、交易價格、定價政策、銷售策略、工程資訊等;

  3、技術資訊

  技術筆記及文件、保密資料、設計程式、技術設計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和甲方的公司內部系統有關之所有資料、圖表、檔案、電腦軟體等等及其他與甲方營業活動和方式有關之資料等;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內容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電腦文件、圖片、視聽資料等資訊載體。

  第2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確立期間;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間;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譽及經濟損失期間。

  第3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資訊視為公司資訊秘密,不得將這些資訊用於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與其所從事工作有關的任何資訊。

  2、乙方只能將其掌握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用於甲方許可的事由,或者用於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將上述資訊秘密用於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對於甲方的資訊秘密的任何修改、列印、複製均需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3、出於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內部更換職位時,乙方應在工作交接時交出其掌握的與新工作無關的所有資訊秘密資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與其他一般性資料、物品分別存放,並保證將涉及甲方資訊秘密的資料至於安全處所,以防止非相關人員之接觸,並確保該資料不致洩密。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於口頭、書面、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資訊秘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後,對於廢棄不用的保密資料應作如下處理:檔案、圖紙等磁碟或移動儲存、視聽資料或其他不易銷燬的食物及時交還甲方,由甲方統一處理。

  7、乙方在遺失甲方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以便是甲方能立即採取相關措施,減少因資訊秘密洩露而可能造成損害的程度。若為故意情事,一經查核,甲方得依下述【違約責任】追溯既往。

  第4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從事工作會接觸公司有關商業資訊秘密且任何洩密將造成公司重大利益傷害的基礎上,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資訊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是他人獲得、使用這些資訊。

  2、除甲方正式的書面指示外,任何口頭或非正式的書面指示均不構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與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資料的抗辯理由。

  3、除工作上確有必要外,乙方保證不出於故意瞭解、掌握非本部門所涉及的資訊秘密和技術秘密,更不會出於故意獲取有關的資料。

  4、乙方保證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職務後(包括調職、離職、停職等原因),不私自影印或保留和甲方資訊秘密有關之任何資料,亦不將知悉的內容洩露於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獲悉相關資料的內容。

  5、乙方保證在職期間,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與第三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尤其在任職期間,不利用其在工作中瞭解的甲方的資訊秘密為自己或第三方從事本工作相同或類似之工作或研究,以獲得不正當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損害。

  6、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資訊秘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終止之後,乙方均承擔甲方因投資、培訓或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資訊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保證: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甲方的競爭領域內使用該資訊秘密,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甲方公司內掌握資訊秘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7、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時,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關甲方上述保密內容的筆記、備忘錄及任何形式的檔案、檔案、物品等均需即時交予甲方,並由甲方簽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程式、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資訊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無需經過乙方的同意。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5條、說明

  本合同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6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及陳述和保證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利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3、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4、乙方違約的事實並不能解除其在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乙方在因違約而賠償甲方損失後,仍需繼續遵守本保密協議。

  第7條、爭議解決

  甲、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甲、雙方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8條、其他

  甲乙雙方可根據工具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合同未盡之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秘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乙方對上述智慧財產權享有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

  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

  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秘密資訊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

  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乙方合作過程之中或之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等相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保密資訊

  凡不為公眾所知、屬甲方所有或屬其他第三方所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對於甲方或者該第三方具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的各種經營類、技術類的資訊與資料均為保密資訊。具體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經營秘密:

  (1)經營戰略:專案開發計劃、公司發展規劃、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2)經營狀況:資信狀況、財務狀況、人員結構狀況、經營管理模式;內部資料:包括公司的各類資料資訊、員工人事檔案資料、會議記錄;

  (3)產銷情況:研發計劃、生產計劃、營銷計劃、客戶名單、客戶資訊及聯絡資料、商務合同、產品成本、定價策略、供求狀況、買賣意向、產品社會購買力狀況分析及區域分佈等。

  2、技術秘密:

  (1)產品(包含但不限於培訓課程、諮詢專案、計算機軟體、商標、外觀設計等)的設計、研發、創意等技術資料;

  (2)新技術和替代技術預測;

  (3)研究報告、測試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技術指標;

  (4)設計細節、工作筆記、工藝流程、製造方法、工程圖紙、技術手冊、技術方案、操作手冊、技術培訓計劃、企業內控標準、質量控制措施、BOM等有關本公司特殊要求的器件規格書、委託開發合同、相關函電;

  (5)樣品、樣機、模型、模具、工藝裝置、計算機程式(含原始碼)、版權作品、商標、品牌、外觀設計、產品外形、網路資料庫等有關技術資訊等。

  二、保密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在合作過程中相應的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2)以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範圍內的任何資訊;

  (3)使用上述保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及新的研究開發等為乙方或第三方謀取利益以及用於其他用途;

  (4)疏於履行應盡的勤勉義務而導致上述保密資訊被非法披露;

  (5)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甲方上述保密資訊的秘密性;

  (6)乙方因合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儀器以及其任何形式的載體,其內容上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在甲方提出要求或和乙方合作關係結束時,乙方應當將其完整地歸還甲方或者銷燬,不得保留、備份或複製。

  三、保密期限

  乙方在與甲方的合作過程中和結束之後均應承擔上述保密義務,除非該保密資訊已被甲方合法公開。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保密協議規定,私自獲取、非法持有、竊取、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相關業務合作協議,並要求賠償甲方損失包括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銷售額減少、產品跌價、預期利潤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各項損失之總額;乙方因違約獲得的利益這裡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自己生產經營、與他人合資、合作生產經營、任職,技術入股、資訊披露、權利轉讓等所獲得的利益。乙方自願放棄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法庭或者仲裁法庭予以適當調整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取、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形式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1、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管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

  2、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主張權利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並不限於仲裁/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用等。

  六、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資訊。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資訊、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資料、營銷策略、使用者資訊、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秘密的資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訊保密和網路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資訊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洩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為。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影印的資料、電子文件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簽訂日期: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戶籍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或因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職務所必須披露者外,乙方自受甲方聘用之日起,及至日後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瞭解和掌握的商業秘密提供、洩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提供和洩露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或技術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二、乙方除應對其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之商業秘密負嚴格保密之責任外,還應採取合理之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理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三、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乙方不得違反公司關於保密的規定,取得或接觸按其級別和職權不應當取得或接觸的商業秘密。

  五、甲方鼓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洩密、竅密行為,鼓勵舉報洩密、竅密行為等。

  六、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與公司有關的、對公眾不公開的一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1、有關公司經營狀況: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及客戶的組織結構、發展戰略、計劃、運營情況;調研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客戶、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協義、章程等法律檔案的內容;談判方案、內容、會議會談紀要、決議;業務渠道:_______________供貨來源、銷售渠道、客戶名單、中介單位;產品成本、交易價格、利潤率;銷售策略、方案;為客戶製作的策劃方案、諮詢服務工作成果、設計方案以及設計圖紙。

  2、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體(包括自行開發的和由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體和相關資料)、任何原始碼、結果程式碼、網路服務系統、資料庫、計算機記憶體貯的資訊資料、客戶錄入規則及樣本、技術來源、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所有有關技術資訊資料。

  3、有關需保密的`欄位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卡號、密碼、銀行帳號及相關的人名、地址、數字等所有錄入資訊資料。

  4、有關公司的財務狀況: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賬簿、報表;工資、獎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虧狀況;銀行帳號及存款。

  5、有關公司的人事狀況: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企業人員檔案資料;公司內部重大人事變動;重要管理人員的個人資訊、招聘裁員計劃。

  6、有關公司的重大決策與行動計劃: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投資計劃、收購、兼併、合併、清算、破產、分立計劃;準備進行的訴訟、仲裁行動;或未公開審理的訴訟、仲裁;企業形象設計,廣告計劃、活動安排。

  七、乙方在受聘期內編制的、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往來書信、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手冊等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須在甲方的要求下在任何時候及在受聘期完結時將上述檔案(包括正本與副本)交還甲方,乙方不得保留上述檔案的全部或部分任何複製檔案。

  八、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得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X。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X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X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無為縣人民法院或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之規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秘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之保護。

  十一、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出於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後二年內(自離職、退職之日起)仍有義務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經營管理秘密、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有關保密工作的欄位資訊,並在本公司離退職後二年內不可以從事同類型行業工作.

  十二、法律責任: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侵犯企業商業秘密的行為以及因其過失造成的洩密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以盈利為目的,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秘密為已所用,或提供、出售給第三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並追回非法所得,嚴重的甲方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其它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採取如下措施:_______________

  1、內部行政處理:_______________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行政處罰、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2、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民事訴訟:_______________無論是否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甲方都有權依法以違約或侵權為由,對乙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透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乙方因其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的範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額,同時甲方可以按照洩密造成的損失額的500%向被擔保人追索賠償費。

  (五)、乙方意識到由於其違約和侵權,將會導致甲方對透過乙方非法獲得甲方商業秘密的第三方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其侵權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附則:_______________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不能透過友好協商解決,應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

  乙方:身份證:住址: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為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決策、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銷售資料、採購資料、財務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2、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工程設計圖、製造工藝、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雙方協定競業禁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三、競業條款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四、違約責任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秘密洩漏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五、糾紛解決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客的利益損失)。

  六、經濟補償

  1.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_元;

  2.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3.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為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七、其他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在任職期間獲得甲方的各種資料資訊,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資料資料秘密有關事項,制訂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保密資訊指合同生效日前後,披露方披露給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備忘錄、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決議。

  第二條 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透露方”透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秘密資訊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秘密資訊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要給乙方一定的保密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資訊提供給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和執行與專案無關的活動;

  2、乙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資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乙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資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協議,非法持有、竊取、洩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要求對方照上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形式責任。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10

  協議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所稱“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甲乙雙方在電影《》合作中涉及劇本、有關合同、意向書、會議紀要、備忘錄、客戶名單等具有保密性的資訊問題,為避免雙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資訊被對方透露給他人,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經友好協商,就相互提供的秘密資訊的取得和保密等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劇本、劇本大綱或劇本策劃案(包括但不限於故事架構、情節線、人物關係)等。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客戶名單、客戶品牌內容營銷具體內容(含情節、聲音道具等表現形式)、方案、價格及有關資料,內部管理資訊。

  3、雙方之間的合同書、協議書、意向書等對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事務具有確定性意義的任何檔案。

  4、雙方確認並承諾: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屬於提供方合法擁有,另一方的接收視為對提供方擁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認可。

  5、一方在獲得對方的上述資訊之前或之後,該等資訊已經被公開的,則該等資訊不構成保密資訊。

  6、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口述、文字、圖表、影象、電子檔案等。但如以口頭形式提供的資訊屬於保密資訊範圍時,提供方應向另一方事先明確告知其保密性,並在披露後及時以書面形式備忘。

  7、保密資訊同樣包括一方從第三方得到的對方的相關資訊。

  第二條保密措施

  1、一方獲得對方的保密資訊時,應當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2、雙方保證該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將對方保密資訊用於其他用途的行為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3、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本合同或雙方約定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方或者對方未許可接觸/披露的其他工作人員等進行披露、洩漏、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複製、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其知悉該等資訊,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許可任何第三方利用對方的保密資訊。

  4、一方應當妥善保管對方的保密資訊,如若發生丟失或洩露,應當立即告知對方,雙方共同研究採取補救措施。

  5、任何一方對任何資訊是否應予保密不確定時,均應按照保密資訊採取措施予以嚴格保密。

  6、資訊提供方有要求時,資訊接收方應將保密資訊銷燬或歸還給資訊提供方。但根據雙方的約定,資訊接收方有義務提供該資訊時除外。

  第三條保密期限

  1、若雙方未能就轉讓交易達成一致而終止談判或雖然雙方已簽訂轉讓交易協議,但在協議履行完畢前經雙方協商而終止履行時,一方應當將已獲得的對方的保密資訊全部地、完整地歸還對方。

  2、雙方合作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終止後,按照本協議規定對於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資訊和檔案的保密義務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相關資訊已被公開或發生本協議第4條約定的情形。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因各種原因致使轉讓交易談判沒有如期進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應遵守本協議,否則,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損失時,應向另一方賠償損失,該等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一方的直接損失、有證據證明的間接損失及因此而實際付出的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訴訟費等。

  第五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或本協議之履行發生爭議時,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