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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實用的保密協議書模板錦集五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保密協議書 篇1

  印刷保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希望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為就合作中的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產品、模具、設計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證上述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的用途或目的,並予以妥善儲存。經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歸還給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合作終止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將保密資訊資料交還。

  2.所有由甲方透過任何形式傳送經乙方的產品圖紙,樣品,或者技術資訊,產品說明,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用,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或者對外進行宣傳。

  3.所有甲方委託乙方印刷的產品,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報紙雜誌、產品宣傳冊、網路上使用甲方產品的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產品介紹給任何第三方。

  4.乙方對甲方印刷的產品不能以任何形式洩露,客戶發至乙方的郵件或其它資訊,在沒有抄送甲方的情況下,乙方必須轉至甲方,不得直接回復。

  5.乙方需要自行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以上保密措施的正常進行。

  6.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標準雙方自行協商或以受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準。

  7.該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到終止合作後5年內有效。

  8.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訂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 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 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案實施方案,技術方案、實施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培訓內容,諮詢方提交報告,各類分析報告,公司內部研討資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產品配方、製作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5、甲方的客戶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以及與客戶之間往來的檔案、資料、樣品、合作背景資訊、客戶要求保密的相關資訊。

  (二) 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為乙方職務發明、 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專案和科研專案的研發,並將生產、經營、研發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 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 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四) 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 解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 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貼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__元/月;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為______年;

  3、在勞動合同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止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日準時發放給乙方;

  5、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將乙方調離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並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並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解決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能夠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供給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能夠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職責。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能夠經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堅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研究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所以而承擔侵權賠償職責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能夠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供給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能夠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景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貼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能夠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資料,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軟體資料涉及乙方的資訊;

  2、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1、甲方應自覺維護乙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保密規定;

  2、甲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洩露乙方的任何資料資訊;

  3、甲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

  4、甲方同意並承諾,如果這些資料未經乙方許可披露給他人,所造成對乙方的直接損失,並經證實,乙方有權透過法律途徑向甲方索賠;

  5、甲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甲方同意並承諾,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可複製伺服器上的任何保密資訊;

  三、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資訊:

  1、非由於甲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

  2、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權力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資訊。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蓋章:蓋章: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將會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為規範乙方行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保密內容

  乙方對於其知悉的以下商業秘密資訊,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嚴守其機密: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供應商名單、客戶名單,業務資訊,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產品及原、輔材料等)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的、或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或經過技術創新經確定不宜於申請專利的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式、技術資料、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5、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資訊;

  6、甲方的其他商業秘密資訊。

  第二條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作品、攝影作品、音像作品、工程設計和產品設計圖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2、乙方知道並同意乙方有義務證明任何已開發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3、雙方確認,乙方離開甲方一年內創作(造)的與在甲方任職或履行甲方職務有關的作品或技術成果,其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相關權利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異議。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從約定。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乙方主張應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1

  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

  1、不論在任職期內或離職後,乙方將不使用或公開甲方的機密,但乙方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須公開或使用這些機密資訊的情況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即使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對於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資訊,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乙方將盡最大的努力保護這些機密資訊,並保護它們以防不適當地洩密或使用、丟失和偷竊。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有合法的業務需要這樣做,乙方不得影印或複製機密資訊,乙方不得使用、複製、改變、或將機密資訊貯藏於外部計算機或電子資訊接收系統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傳遞到甲方業務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同意,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外,乙方將不會將機密佔為己有,或做任何備份,或裝到甲方以外其他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終端和網路。

  5、乙方離職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6、對甲方已經從第三方收到及以後將收到的機密資訊,乙方有責任維持其機密性並僅僅用於有限的目的和範圍。乙方理解並同意在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後為了對甲方及對第三方負責,除非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務之目的,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有這些資訊為極度機密資訊並且不將其洩露或使用,並且符合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的規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乙方的有關對第三方保密義務的規定。

  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8、乙方應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立即、無條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商業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但當記錄著商業秘密資訊的載體為乙方所有時,則乙方承諾將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該商業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載體上,並將原載體上的商業秘密資訊完全刪除;如無法徹底刪除乙方載體上的有關商業秘密資訊,則乙方承諾將該載體無條件交由甲方處置,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直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乙方的離職而免除。

  第六條違約及責任承擔

  1、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離職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界定是否為擅自離職以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為準)。乙方未經甲方批准而擅自離職、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洩漏有關商業秘密的,甲方

  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單位,甲方保留追究相應連帶責任的權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過失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了甲方的有關保密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檢討、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追究法律責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而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的,無論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與否,乙方均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如甲方曾支付給乙方離職補償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返還。

  4、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上述(1)項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以及採取補救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同意,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司法機關的行為及其它不可歸咎於乙方責任的事由而導致的甲方秘密被洩露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細閱讀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第九條乙方保證,乙方在離職後不得繼續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以甲方之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之名稱、商號及各種與甲方相關之標識)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甲、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除甲乙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與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內容如需修改,經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名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