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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關於保密協議書模板錦集七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協議書 篇1

  本共同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 的公司(以下簡稱“提供方”)

  ×××投資基金會,一家根據 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 的公司(以下簡稱“接收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當事人”,單稱為“一方當事人”。

  鑑於,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 ×××”融資專案中進行合作,交流資訊。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並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專案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資訊(“保密資訊”)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條 定義

  1、保密資訊的定義

  保密資訊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資訊、資料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戶、市場有關的軟體、程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體配置資訊、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秘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資訊、財務資訊、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檔案;保密資訊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資訊不包括如下的資訊:

  a) 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 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裡正當取得的,並且以該取得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資訊;

  d) 提供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並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沒有接觸保密資訊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徵得提供方書面同意而釋出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資訊的獲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資訊的來源方。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接收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一樣,對取得的保密資訊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並且適當地要求瞭解該等保密資訊的僱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資訊的檔案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儲存於電腦的保密資訊應被譽為有效地防範於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透過網路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資訊及其中包含和/或有關的一切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受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妥善儲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資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 專案中的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資訊的使用,應只限於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資訊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專案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資訊,絕不為與專案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資訊。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僱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資訊嚴格保守秘密,絕不將該等資訊洩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於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資訊。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資訊,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資訊之當事人與分包方並應在披露該等保密資訊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接收方與第三方合併、被第三方兼併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接收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資訊;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資料歸還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銷燬;但如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資訊。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接收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並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式來保護該保密資訊,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 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資訊的獲得並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任何有關提供方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著授予接收方有關對方保密資訊的任何權利,除了接收方有權為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資訊。

  第四條 智慧財產權

  1、 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有關未經註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檔案和資訊。

  2、 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 違約和賠償

  1、 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並在第一時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資訊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並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第六條 保密檔案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專案終止之後,協議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給接收方的一切保密資訊,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影印件均需立即交還提供方,或者予以銷燬,且有關銷燬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 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儘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無義務保證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資訊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資訊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後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該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資訊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資訊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接收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該提供方應給予補償,但接收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資訊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並承諾: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並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於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資訊和檔案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透過友好協商後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秘密及其它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X。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X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X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當地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它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它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它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管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範圍

  1、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2、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3、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4、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5、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6、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7、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體。

  8、甲方所有客戶的資料及報價等任何資訊。

  9、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資料資料、計算機程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10、銷售合同、銷售網路、渠道。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2、乙方未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檔案、電腦軟、硬體等。

  3、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資料、資訊。

  4、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路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自用或給他人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5、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資訊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6、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洩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洩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應當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足額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以及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秘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 部門或分公司 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透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 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

  ,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成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體系檔案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任職服務期間工資實行保密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保密義務,負有保密責任。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著不成文的保密檔案、規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公司的任何機密洩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XX公司機密洩露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人事部負責人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訊中洩露公司機密,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機密,不得透過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傳遞公司機密資訊。

  四、乙方不得與公司人事部門以外的第三方討論、傳播、散佈、比對薪資。

  五、無論乙方以何種形式離職或被甲方辭退,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職的公司機密檔案內容及工作待遇情況。

  六、違約責任約定: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處分決定。

  七、爭議解決辦法: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限同甲、乙雙方《勞動合同》一致。

  甲方(蓋章) :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鑑於:

  乙方受聘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雙方就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機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機密從事與甲方產生或可能產生競爭的工作、業務的有關事項,茲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1、機密:甲方擁有或使用的全部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等。

  2、技術秘密:包括設計方案、硬體設計檔案(含設計圖)、軟體、資料庫、設計、記錄、圖紙樣品、模型、工作手冊(報告)、文件、相關的函電等;該等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國內外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以及對公司知識的使用方法與組合。

  3、商業秘密:包括客戶名單、商業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

  4、智力成果:包括任何形式的(不限於書面的、資料的、電子的方式)規劃設計方案草案、修訂案、方案、技術資料、開發的軟體、模型及其他資訊載體或產品等。

  5、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準,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6、離職:以本協議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任職期限屆滿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亦視為離職。

  7、私自承攬:指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指派,以任何形式與公司的客戶接觸,並以個人名義接受其委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關的活動,以牟取私利的行為。

  第二條

  本協議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設施、裝置、機密、條件等所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屬於職務成果的,其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該等成果,並可以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不得扣留或向甲方隱瞞任何資料、資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確保甲方取得和行使所有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的申請、商標註冊、軟體登記等)。

  第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研究開發、設計、製作完成的成果,乙方認為應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於該等成果完成後30日內通知甲方。甲方經核實,認為確係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依法享有該等智力成果的智慧財產權。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轉讓其非職務成果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設計的,但沒有主張權利的任何智力成果均應推定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等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投資、合作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條

  雙方對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開發完成的成果權屬有異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以及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加以善意理解,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掌握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

  第六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不得知悉該項機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該等機密。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禁止與甲方的客戶私下接觸並私自承攬任何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乙方任何補償。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八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任職期間禁止向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介紹與甲方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乙方任何形式的離職,均不得將已形成的或者將形成的業務帶走。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損失額為前述業務的合同金額。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離職(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乙方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因任何原因離職)後,仍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掌握並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機密承擔與任職期間同等的保密及不擅自使用相關機密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甲方宣佈解密或者該等機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機密的檔案、資料(含照片)、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軟盤、硬碟)、光碟、儀器、錄音(像)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等機密是否具有技術或商業價值。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的時候,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機密的一切載體。

  第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利用其獲得、知悉或掌握的甲方機密,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由其單獨經營,透過合資經營,或對另一公司或企業持有股份或擁有其他權益等)經營或參與經營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任何業務或活動。

  第十三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或間接)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得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及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即視為根本性違反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全部實際損失和預期利潤。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六條

  如果本協議的部分或全部內容與本協議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簽署的其他書面協議或口頭約定相牴觸,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

  本協議雙方同意並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均已仔細審閱本協議,並已確切瞭解本協議各項條款所述的內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後果,且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