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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保密協議書

關於員工保密協議書錦集七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保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需保護甲方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提前在其在職期間按其全年工資收入的 %標準支付津貼作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

  1.1.2 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按年度支付,從 年開始,由甲方於每年春節期間透過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支付至乙方。

  1.1.3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商業利益、客戶資訊、發明創造、創意作品、外觀設計、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 上述資料、設計或專利等成果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所有權等智慧財產權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應承擔義務的範圍如下:

  1.2.1.1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技術方案、專案資料、設計圖紙、工程設計、技改方案、外觀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指標引數、作業流程、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執行環境、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各類資料載體;

  1.2.1.2 可能甲方成為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1.2.1.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1.4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3 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1.2.4 乙方承諾,在其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5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6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7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商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1.2.8 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1.2.9 乙方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間兩年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的義務,在競業禁止期內的任何時間經甲方要求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2.9.1 從甲方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2.9.2 新的單位為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1.2.9.3 或當乙方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1.2.2.1和1.2.2.2兩項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9.4 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證人分別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10 乙方離職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至兩年。

  第二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1.3 甲方確認:

  1.3.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年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1.3.2 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4 乙方確認:

  1.4.1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1條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4.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2和1.2.3條所列義務,除應退還依據本協議1.1條所取得的補償款外,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1.4.3 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1.4.4 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2.9.5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單位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1.2.9.6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第(1)項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及相關第三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及相關第三方與違約行為直接有關聯的每單位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

  1.2.9.7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飲食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1.4.5 如乙方不能按1.2條第四款要求同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乙方未履行競業限制協方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 雙方之宣告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 合同之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 合同之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簽署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件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資訊,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於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著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專案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專案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檔案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後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於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

  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係,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鑑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並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採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 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保密資訊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儲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資訊、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資訊;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式有關的所有資訊;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資訊有關的所有資訊;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資訊。

  二、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資訊(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資訊)。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利用保密資訊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資訊(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資訊)。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資訊;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臺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複製。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秘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秘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秘密資訊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者其他保密資訊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2、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3、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四、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五、補償約定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六、支付方式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七、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1、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檔案;

  2、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檔案。

  3、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檔案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糾紛解決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檔案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且,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資訊、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透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經辦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5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秘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對上述智慧財產權享有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甲方給乙方的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有如下規定:

  1).......

  2)…….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秘密資訊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秘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其中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智慧財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乙方對上述智慧財產權享有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

  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

  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為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秘密資訊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

  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透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1、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2、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第二條 對秘密資訊的保密

  1、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3、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資訊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的其它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它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第四條 秘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1、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專案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燬。

  第五條 保密期限

  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年內有效。

  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2、乙方違約後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秘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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