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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書

有關保密協議書範文錦集八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分享。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保密專案: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 專案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範圍包括:

  1、印刷資訊:

  包括印刷內容、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透過與專案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專案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專案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專案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就該專案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露,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秘密資訊

  1、本協議所稱秘密資訊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中列為絕密、機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計算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設計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第二條 對秘密資訊的保密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秘密資訊。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秘密資訊。

  第三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透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

  第四條 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與設計方在討論關於 專案設計合同的相關事宜時,鑑於設計方在服務於甲方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機會;設計方明白洩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損害。為保護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三方長遠利益,甲乙雙方以相互信賴為基礎,雙方自願訂立保密協議,共同保守雙方的秘密,維護雙方公平的合作關係。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範圍

  1.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是指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本協議生效前及本協議生效後透過任何方式接觸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資訊,以及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

  (1) 設計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內容,包括技術、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2) 甲方現有開發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財務資料及資料;

  (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資料;

  (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6) 甲方採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7) 甲方提供之業務、經營、投資、人事及財務之相關資料(包

  括但不限於有關產品、技術、商業機密、戰略及未來發展、工程、生產、市場推廣、定價、售後服務、融資、資產、公司結構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資訊資料);

  (8) 甲方與設計方交談及討論之有關產品、技術、財務、投資、人事及經營相關之內容;

  (9) 甲方與設計方往來或交易,任何有關雙方業務合作或服務之契約。

  2.以上保密資訊的獲得形式包括但不限於:

  (1) 甲方以手寫、列印、軟盤、膠片、電子郵件以及其它可接觸的方式或以口頭方式提供;

  (2) 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雙方合作過程中透過觀察、測試、體驗、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條:非保密資訊

  本協議規定的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記錄、檔案或資料:

  1.已經公開的資訊,且不是因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的披露所造成;

  2.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公開的資訊;

  3.在甲方向設計方披露保密資訊以前,設計方已透過合法渠道獲得該保密資訊,且設計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該資訊不受任何保密義務或規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保密責任

  1.設計方受本協議約束,僅限於將保密資訊使用在以“建設 專案”為目的的作業中,不得用於其它目的。

  2.設計方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間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資料予不相關之第三人。設計方應當與知悉甲方保密資訊的設計方人員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簽署保密協議,確保該等人員承擔與設計方相同的保密義務。

  3. 設計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設計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4. 設計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作品,如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發表論文、評定職稱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6.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間內,設計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7.如果甲方書面同意設計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資訊的,設計方應當與該代表簽署書面協議,使其承擔與本協議相同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8.如果法律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要求設計方必須對保密資訊或由保密資訊得出的任何意見、判斷或推論做出披露時,設計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9.設計方披露保密資訊的範圍僅限於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強制性要求的必要範圍。但在披露上述保密資訊時,設計方必須盡力確保有關部門對披露的保密資訊予以保密。

  10. 在雙方合作終止的情況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設計方應立即將設計方或設計方的任何代表所佔有的一切與甲方相關資料,包括基於相關資料,由相關資料產生的或反映了相關資料內容的一切影印件、複製文字、總結、分析、摘要或其它檔案或記錄,交還甲方,並永久性地銷燬任何以電子、磁性或光學載體形式儲存的任何副本或影印件。

  11.設計方不得對外以任何方式宣傳為甲方做過該專案設計,以防止競爭對手透過設計途經瞭解甲方技術機密。

  12.設計方不再對甲方以外的客戶設計同類項目。

  13.設計方除有權為雙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資訊外,本保密協議不表明設計方對甲方的保密資訊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許可使用權或其它權益。

  第四條:保密期間

  除非甲方的保密資訊被合法公開,設計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承擔保密義務,設計方根據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設計方同意在下述情況下對甲方作出全額補償並保證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損害、損失、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及執行該補充的費用)或責任:

  (1)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資訊兩年內未經許可而使用保密資訊;

  (2)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資訊兩年內未經許可而披露保密資訊;

  (3) 設計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2.設計方人員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設計方應當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3.設計方代表在服務期間知悉甲方保密資訊兩年內洩露甲方秘密的,設計方應於該代表就洩密給甲方能夠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

  1.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資訊,其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2. 設計方在本設計合同期間為本專案設計所產生的設計成果,其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設計方不得向其它任意第三方提供該設計成果。

  第七條:爭議與仲裁

  1.若出現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及對本協議中條款存有疑議時,甲乙雙方應本著真誠合作的原則,共同協商,共同解決。

  2.當爭議無法解決時,經任一方申請,應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上訴。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對秘密資訊的保密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嚴守機密,並採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採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洩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4)不復制或透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商業秘密的員工、代理等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資訊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資訊。

  四、保密期限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 年。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式進行最終裁決。

  六、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透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email: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需保護甲方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 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提前在其在職期間按其全年工資收入的 %標準支付津貼作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

  1.1.2 支付方式為: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按年度支付,從 年開始,由甲方於每年春節期間透過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支付至乙方。

  1.1.3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商業利益、客戶資訊、發明創造、創意作品、外觀設計、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智慧財產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 上述資料、設計或專利等成果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所有權等智慧財產權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應承擔義務的範圍如下:

  1.2.1.1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技術方案、專案資料、設計圖紙、工程設計、技改方案、外觀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指標引數、作業流程、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應用軟體、源程式、資料庫、執行環境、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各類資料載體;

  1.2.1.2 可能甲方成為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1.2.1.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1.4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1.2.3 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資訊。

  1.2.4 乙方承諾,在其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它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5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6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7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商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1.2.8 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資訊及其載體和影印件。

  1.2.9 乙方為證明在競業禁止期間兩年內已履行了競業禁止的義務,在競業禁止期內的任何時間經甲方要求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以證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義務;該證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於:

  1.2.9.1 從甲方離職後,與新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能夠證明與新的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

  1.2.9.2 新的單位為該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1.2.9.3 或當乙方為自由職業或無業狀態,無法提供上述1.2.2.1和1.2.2.2兩項證明時,可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公證機構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9.4 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證人分別出具的關於乙方的從業情況的證明。

  1.2.10 乙方離職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至兩年。

  第二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1.3 甲方確認:

  1.3.1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所列各項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年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

  1.3.2 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4 乙方確認:

  1.4.1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1條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公司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4.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1.2.2和1.2.3條所列義務,除應退還依據本協議1.1條所取得的補償款外,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1.4.3 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1.4.4 前項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2.9.5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單位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1.2.9.6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第(1)項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及相關第三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及相關第三方與違約行為直接有關聯的每單位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

  1.2.9.7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飲食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1.4.5 如乙方不能按1.2條第四款要求同時提交約定證明材料,則應該視為乙方未履行競業限制協方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按本競業禁止協議參考上述條款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1.1條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一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

  3、甲方法人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秘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 雙方之宣告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 合同之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 合同之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雙方簽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簽署人簽字: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為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包括所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秘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秘密,以及與前述資訊、秘密相關的圖紙、資料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獲悉的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故意或過失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保密資訊,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設計或取得的。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保密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資訊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法律制裁。

  經濟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1)經濟賠償金標準;乙方不論任何原因的洩密行為(包括損害第三方客戶利益)實際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客戶追究甲方責任所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於 年 月 日,於簽訂之日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8

  保密協議書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上籤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檔案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1、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檢測報告、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報告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

  2、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3、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關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製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公司。

  5、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

  A、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秘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費用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種:

  A、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元。

  B、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資訊、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與《勞動合同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員工)(簽字):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簽署人簽字:電話:

  電話: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