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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例會制度條例規範

教師例會制度條例規範

  為了使學校工作有序開展, 使教師形成組織觀念, 使教師 工作有條理,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照教體局、學區的 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大莊,學校教師例會制度。

  一、例會是學校組織教師進行政治法律學習、業務學習、 師德培訓、進行專題討論、解決問題、安排工作的一種主要形 式,目的在於統一思想,加強師德建設,交流教學經驗,提高 工作效率。

  二、例會學習每週舉行一次。

  三、 例會時間一般定為星期一下午放學後, 如有特殊情況 可隨時安排。

  四、例會學習的`內容

  1、傳達教體局、學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會議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師總結上週工作。

  3、 學校領導對上週各項工作進行總結, 並提出注意事項, 促進本週的工作。

  4、安排本週的各項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學、教師和學 生紀律、安全、學校衛生、學校德育工作等。

  5、討論決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經全體教師討論通 過後,便形成成決議,每位教師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

  6、每位教師對學校工作提意見和建議。向學校領導反映 情況,或向學校領導和其他教師提意見和建議。

  五、例會學習的要求。

  1、參加會議地點由值周教師通知。

  2、每位教師要有會議記錄,認真做好會議內容記載。

  3、每位教師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期間不開小會,不幹與會議無關的事。

  5、會議期間不會客,不隨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須病假。

  6、沒有特殊情況,例會學習於星期一下午 6∶00 分準時 召開。 開會時教師未請假而不參加會議者算曠課一課時。 每位 教師爭取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者按曠課一課時計,累 計 6 次算曠課一天。

  7、會議召集前要有充分的準備,力爭開短會,開好會, 提高會議質量。

  六、本制度只用於大莊小學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