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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日常管理條例

班級日常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班級建設,進一步增進同學之間的相互瞭解和溝通,增強班級的凝聚力,創造良好的班級學習生活氛圍,使班級朝更好更明確的方向發展,在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框架內修訂本規定。

  第二條

  水文2班是一個永不言敗的班集體,又是一個團結互助、朝氣蓬髮的班集體,來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在這裡相聚,為了一個共同的奮鬥目標一起努力。

  第三條

  本條例原則上應由本班全體同學共同審議,並擁有超過本班級總人數的2/3以上的支援率,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更改已表決透過的條款。

  第四條

  本條例執行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章

  班級委員的工作分工及職責範圍

  第一條

  水文2班應堅持在班主任和下班黨員的指導和監督下,實行班級的自主建設制度。班委換屆在每年的五月下旬--六月上旬之間進行,各個班委在每年十二月下旬作半年工作總結匯報並及時安排下半年工作

  第二條

  班級委員有班委和團支部,班委設班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團支部設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

  第三條

  班長對外代表水文2班,是班級一系列重大活動的決策者和監督者,在不需要全體同學表決的情況下,有代表全體同學決策的權利,同時可委派或指定班級任意有能力勝任的同學作班級代表(代替班長)參加學院、學校的活動、會議等。

  第四條

  學習委員為課代表,在任課教師未指定情況下,做好作業的收發工作,負責每節課的出勤情況(包括遲到、早退、早讀)記錄並上報班長,認真填寫每週上課記錄表。同時認真組織同學考試、選課,時刻提醒同學們以學業為重,維護班級的優良學風。

  第五條

  生活委員負責班費的管理,認真記錄每一筆開支,注意節約,同時做好班級的通行郵發工作,在班級舉行活動時提供後勤保障。班費報銷需發票,並由班長簽字,負責人簽字,50元以上應交由班會討論。

  第六條

  文藝委員負責在節日或其他慶典、活動時組織編排節目,有意識的發掘班級內部有文藝才能的同學,使其發揮特長。同時在班級的對外比賽時負責組織本班的拉拉隊,任隊長。

  第七條

  體育委員負責召集本班的各項體育活動隊員,任足球隊、籃球隊、排球隊、羽毛球隊、乒乓球隊臨時隊長,有組織的訓練班級隊員,積極開展對外友誼比賽,並負責組織同學進行體育達標測試。

  第八條

  心理委員應及時瞭解班內同學的思想動態,確保每位同學能有健康的心態對待學習、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是維護班級團結、穩定的主要負責人。

  第九條

  團支書代表水文2班團支部,是班級管理的主要助手,負責團支部的主要工作,召開班會,培養班級優秀團員,負責團內事務、班級活動的總結和班級之間的`聯絡。有權利和義務監督並保證本條例的實施。

  第十條

  宣傳委員負責班會、班級活動的前期宣傳、通知,保證每位同學及時根據自身情況安排時間,避免無故缺席。

  第十一條

  組織委員負責班會、班級活動的組織,召集班級成員參與班級活動並負責考勤記錄,及時填寫水文2班課外活動記錄表並上報班長。

  第十二條

  班長、團支書應通力合作,及時收集整理每週上課記錄表、課外活動記錄表並妥善保管。

  第十三條

  班委換屆一般每年一次,必要時經全班2/3以上同意可提前個別班委的選舉。

  第十四條

  團支部由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組成,負責班級整體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監督執行,同時保管班級日常管理資料。資料須由班長簽字認可。同時加強同班級成員之間的聯絡,對班委工作進行考核。

  第三章

  班級日常管理

  第一條

  學生以學習為第一要務,任何人無故不得曠課、遲到,事、病假需出示專門請假條。

  第二條

  班級建立班級成績資訊庫,針對個人建立成績變化相簿和資訊庫,結合個人實際情況給予幫助和指導。班級資訊庫要及時更新,確保準確無誤。

  第三條

  班級成員應結合自身情況,在四年大學總目標框架下作至少24內的計劃,併合理安排課餘時間,注意權衡輕重,慎重對待學習和課外生活之間的關係,以全面發展為最終目標,應注意學習與工作方面時間的合理分配,原則上課內學習,課外工作,但重大事件除外。個人課外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四條

  班會不僅是全體成員共同商討班級事務的活動,更是增進同學之間的瞭解,增強班級凝聚力的一種手段。每次班會應指定主持人(可為班級的任何成員),全權負責此次活動,各個班委要通力合作,給予支援幫助。

  第五條

  班會組織應由宣傳委員提前24小時(最少不少於12小時)釋出正式通知,特殊情況因時間等因素無法實現,宣傳委員應講明原因,確保通知到每個人,便於同學作安排。

  第六條

  各同學接到班會通知,應及時安排,避免影響個人事務,無故缺席將嚴肅處理。特殊情況應出示正式假條,向主負責人申請,報經班長批准並記入班級活動記錄,同時假條一併儲存備查。

  第七條

  嚴格控制班會的數量和質量,避免內容空洞。一般小型會議擠課後少量時間意思傳達清楚即可,大型會議應提前通知同學會議任務,便於同學參與發表自己的看法。每次班會應至少有時間、地點、出勤情況記錄等(團支書負責總結)。

  第八條

  因班委通知召集不利造成班級活動無法正常開展,追究宣傳委員、組織委員和主負責人的相關責任,相關同學因此原因不受追究。

  第九條

  班級日常管理資訊庫分課內部分和課外部分,由每週上課記錄表和課外活動記錄表組成。

  第十條

  各班委應以身作則,不搞個人主義,不搞霸權主義,不得凌駕於同學之上,對工作盡職盡責。

  第四章

  總體要求

  第一條

  認真學習學生手冊的規定,勤奮學習,自強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學,刻苦鑽研,嚴謹求實,積極實踐,勇於創新,珍惜時間,學業有成。

  第二條

  誠實守信,嚴於律己,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文明使用網際網路,自覺抵制黃、賭、毒等不良誘惑。

  第三條

  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熱愛勞動,珍惜他人和社會勞動成果,生活簡樸,杜絕浪費,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實際的物質享受。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班級的綜合測評、德育學分評比、獎學金評比、三好學生、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幹部評比按學生手冊實施細則實施,堅持公平、公正、公開,自覺接受班級同學監督。

  第二條

  屬於學院統一記錄的,如內務評比,以學院公佈為準。

  第三條

  宿舍矛盾等屬寢室內部事務,寢室長負全責,班委可協助處理同學矛盾,但不擴大到全班範圍。

  第四條

  本條例必須經全體同學審議透過,否則無效。與學院、學校規定衝突的地方應及時修改,修改之前以學院(校)為準。

  第五條

  本條例自審議之日的第二天開始實施,原來公佈的條例同時有效,相同條款以本條例為準。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學習委員在每天上午和下午的第一節課上課前5分鐘考勤,記錄遲到情況。每放學前最後一小節課取任意時間記錄早退情況。

  第二條

  任課教師考勤時,學習委員不再考勤遲到情況。

  第三條

  每天遲到、曠課總人數超過班級人數的1/4屬嚴重事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學習委員負監督不利的責任。1/6以上只追究當事人責任,1/8以下忽略不計。

  第四條

  班會考勤在會前10分鐘進行,請假條原因不得出現諸如談戀愛、逛街、幽會、找同學等不相干原因,請同學們注意。

  第五條

  請假條在班長處領取並及時填寫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