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審計報告的樣本
XX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託,審計了貴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我們是依據政府已頒佈的各地方稅(費)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對貴公司所提供的會計報表、帳冊、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進行審計。貴公司對所提供的會計報表、帳冊、憑證及有關涉稅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我們的責任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
一、企業基本情況
XX公司,於2005年5月18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XXXXX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設址XX市XX鎮彭洋村112號,法定代表人XX,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為人民幣500.00萬元,經營範圍:批發鋼材、糧食、煤炭。貴公司各地方稅(費)由XX市地方稅務局XX分局徵收。公司聯絡電話123456#,稅務登記證為閩國地稅字1111111111號,電腦編號2222222222#。
二、地方稅(費)審計情況
1、營業稅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無營業稅應稅專案,無應繳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審計
貴公司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當年度應繳增值稅稅額的5.00%計徵。
20XX年度應繳增值稅17,164.87元,應繳城市維護建設稅858.24元,已繳892.48元,多繳34.24元。
3、企業所得稅
20XX年度貴公司企業所得稅由XX國家稅務局徵收。
4、個人所得稅審計
(1)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超過費用扣除標準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適用稅率徵收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並由貴公司代扣代繳。
20XX年度貴公司員工工薪所得未超過上述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無應扣繳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
(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
貴公司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採用核定徵收。
20XX年度貴公司實現收入100,128.30元,徵收率1.00%,應繳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1,001.28元,已繳476.16元,少繳525.12元。
5、房產稅和土地使用審計
貴公司經營場所繫向私人租用,應繳房產稅採用從租方式計徵,即按照年租金金額的4.00%計徵。
20XX年度貴公司經營場所年租金為1,200.00元,應繳房產稅48.00元,未繳。
6、土地使用稅
20XX年度貴公司實際使用土地面積15.00平方米,單位稅額3.00元,應繳45.00元,未繳。
7、印花稅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購銷合同應繳印花稅按照購銷總額70.00%的0.03%計徵;其他列舉的
應稅合同和營業帳簿應繳印花稅按照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計徵。
(1)營業帳簿印花稅
貴公司本年度其他營業帳簿5本,應貼花25.00元,未貼花。
(2)購銷合同印花稅
貴公司本年度購銷總額100,128.30元,應繳印花稅21.03元,已繳127.99元,多繳106.96元。
8、教育費附加(含地方教育費附加)審計
貴公司應繳教育費附加按當年度應繳增值稅稅額的4.00%徵收。
20XX年度應繳增值稅17,164.87元,應繳教育費附加686.59元,已繳713.26元,多繳26.67元。
9、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審計
20XX年度貴公司已繳基本養老金832.00元和失業保險金96.00元。
10、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
20XX年度貴公司無已繳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
三、綜合以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如下:
1、營業稅無應繳數。
2、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繳858.24元,已繳892.48元,多繳34.24元。
3、企業所得稅由XX國家稅務局徵收。
4、個人所得稅應繳1,001.28元,已繳476.16元,少繳525.12元。。
5、房產稅應繳48.00元,未繳。
6、土地使用稅應繳45.00元,未繳。
7、印花稅應繳46.03元,已繳127.99元,多繳81.96元。
8、教育費附加應繳686.59元,已繳713.26元,多繳26.67元。
9、基本養老金已繳832.00元,失業保險金已繳96.00元。
10、防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和工會經費無已繳數。
四、其他事項說明
貴公司以前年度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未經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