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出具審計報告
做審計人,求廉;讀審計書,求新;知審計事,求精。做審計藝術的探索者,做財產的看護者。審計人必須有個圈子,讓我們共赴未來。審計路上,一起走!以下是怎麼出具審計報告:
怎麼出具審計報告
一、出具審計報告的基本流程
1、編制審計差異調整表和試算平衡表
2、獲取管理當局宣告書
3、執行分析性複核程式,對審計底稿全面複核(專案經理、部門主任複核)
4、撰寫審計總結、管理建議書
5、完成事務所質檢稽核
6、就審計結果和審計報告型別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
7、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二 、審計報告的作用
1、鑑證作用:註冊會計師是以超然獨立的第三者身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股東、債權人、潛在的投資者和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具有鑑證作用。
2、保護作用:註冊會計師透過審計,對被審單位出具不同型別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可以提高或者降低報表資訊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信賴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對被審單位的財產、 債權人和股東及企業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起到保護作用。
3、證明作用: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審計任務完成情況及其結果的總結,它表明審計工作的質量並明確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對注師能夠取到證明和保護作用。
三、審計報告的主要型別
1、註冊會計師對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審計報告劃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兩類
2、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附加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任何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非標準審計報告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4、審計報告報告日期: 不應早於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准修改後的財務報表的日期
5、管理層的責任段和註冊會計師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