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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

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範文精選

  【範文一】

  1、本活動是一個自發的戶外運動群體,我們遵迴圈保、自助、節儉、友愛的出行方式。無論活動大小、無論長線短線,都應認真閱讀本《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

  2、本活動為自助遊活動。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的原則,參加者必須對自己的安全負責,活動中發生意外,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組織救援或改變行程,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特此宣告!

  3、本宣告中關於免除領隊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於本次活動副領隊、收隊和隊員。

  4、活動開始後本宣告自動生效並表明你接受本宣告。否則,請在活動開始前退出!

  5、此次活動屬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

  6、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這次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7、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

  8、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隊員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

  10、參加人報名本活動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有參加者自負。

  11、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認知能力的民事主體。所以應該根據我們的免責宣告中的風險提示及對戶外登山活動的認識,結合自身狀況對活動加以選擇。

  12、選擇報名,則視為自動對本《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認同並接受。

  簽名:

  【範文二】

  1、我同意和自願簽署此《腳踏車比賽宣告書》,本人自願參加此次比賽。

  2、在此我謹宣告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本次活動,身體沒有損傷、病痛、心臟病、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

  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並透過以下措

  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

  我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

  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並取決於

  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比賽的進行。

  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

  我同意接受承辦方購買的保額範圍內的賠償並不再

  向此次活動組委會和承辦人主張任何賠償或追究其它責任。

  3、我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受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

  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騎行比賽活動的途中,

  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

  我清楚知道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

  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

  我同意承擔由於我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

  往返比賽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4、我知道承辦方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5、我知道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直接導致了第三方的

  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我同意對由於我參加活動而導致的我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

  和財產損失,組委會和承辦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7、我參加活動前,已經事先與我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

  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

  8、本人所提供的相關身份證件系本人真實且現行有效的證件。

  9、本宣告傳真件有效。

  宣告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參賽宣告人員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範文三】

  1、本俱樂部所有活動均屬於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這次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和同行者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確認報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由參加者自負。

  5、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宣告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者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宣告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6、惡意侵犯他人或其他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俱樂部每次活動代購商業人身意外旅行保險,解釋權或解決權均歸商業保險公司負責。

  8、該免責宣告 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戶外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戶外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9、每次活動的參與者必須視個人身體狀況選擇性參加活動,一經報名,都視為無影響活動的身體疾病和生理疾病。

  【範文四】

  免責宣告書

  針對七彩鹿幼兒園首屆定向尋寶親子夏令營活動做出如下宣告,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宣告,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並願意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本活動是在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織的。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活動過程、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的組織者和其他人員。

  三、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活動中一切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的,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參加者自己承擔。

  五、所有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的年滿18週歲者均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凡參與活動的幼兒,活動中必須有成人陪同。陪同的成人負責幼兒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無關參加者同樣不承擔。

  七、家長/監護人簽署起即表明,家長/監護人在活動期間對陪同的幼兒的安全健康負全責,如在活動中幼兒出現人身損害,組織者和無關參與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所有參與者對此次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願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宣告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