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建議書的範文格式
專案建議書(又稱立項申請)是專案建設籌建單位或專案法人,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生產力佈局、國內外市場、所在地的內外部條件,提出的某一具體專案的建議檔案,是對擬建專案提出的框架性的總體設想。對於大中型專案,有的工藝技術複雜,涉及面廣,協調量大的專案,還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專案建議書的主要附件之一。專案建議書是專案發展週期的初始階段,是國家選擇專案的依據,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據,涉及利用外資的專案,在專案建議書批准後,方可開展對外工作。
一、專案建議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專案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和裝置技術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及還貸方案設想;
(5)專案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包括初步的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
(7)環境影響的初步評價,包括治理“三廢”措施、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
(8)結論;
(9)附件。
二、專案建議書的編報要求:
根據現行規定,建設專案是指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位工程組成,經濟上統一核算,行政上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設單位。因此,凡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經濟上統一核算的主體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屬設施,應編制統一的專案建議書;在一個總體設計範圍內,經濟上獨立核算的各工程專案,應分別編制專案建議書;在一個總體設計範圍內的分期建設工程專案,也應分別編制專案建議書。
三、專案建議書的'審批許可權:
專案建議書要按現行的管理體制、隸屬關係,分級審批。原則上,按隸屬關係,經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再由主觀部門上報,或與綜合部門聯合上報,或分別上報。
投資總額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縣(區)政府投資專案,其專案建議書由縣(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3000-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的政府投資專案,由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5000萬元以上的專案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
四、專案建議書批准後的主要工作:
確定專案建設的機構、人員、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選定建設地址,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做規劃設計方案。
落實籌措資金方案。
落實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雨汙水排放、電信等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落實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應。
落實環保、勞保、衛生防疫、節能、消防措施。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企業名稱預登記。
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分析。
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專案建議書的編報程式是:專案建議書由政府部門、全國性專業公司以及現有企事業單位或新組成的專案法人提出。其中,跨地區、跨行業的建設專案以及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專案、國內合資建設專案,應由有關部門和地區聯合提出;中外合資、合作經營專案,在中外投資者達成意向性協議書後,再根據國內有關投資政策、產業政策編制專案建議書;大中型和限額以上擬建專案上報專案建議書時,應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有資格的設計單位或工程諮詢公司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