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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總代理合同書

酒總代理合同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酒總代理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總代理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年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銷售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定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地區代理及期限的確認

  (1)甲方授予乙方中國大陸銷售代理權,乙方有權在該地區開展銷售甲方產品活動。

  (2)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二、乙方承諾

  (1)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將盡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開展銷售甲方產品的工作。

  (2)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可根據自身的銷售要求向甲方提交入貨訂單。

  三、地區代理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供貨價:以參照附件一為基礎,每個產品每瓶按省代理價格再減10元。

  (2)若甲方給予XX省內第三方銷售方供貨價格低於本條第一款規定,則甲方給予乙方供貨價為甲方給予XX省第三方銷售最低供貨價基礎上每瓶紅酒再扣減10元。

  (3)如因通貨膨脹或其它客觀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價必須調整,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並共同協調雙方利益。

  四、訂貨、供貨及退貨

  (1)經雙方協定及認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訂單後,甲方應積極為乙方組織生產,保證依時向乙方提供貨物,尤其是甲方貨源緊張時,必須優先保證乙方的訂單。

  (2)乙方下訂單時,無需預支訂貨訂金。

  (3)乙方可將未售出在保質期內的甲方貨物在甲方指定的廣州市內特定地點進行退貨。

  五、運輸及運費

  (1)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訂貨少於_____箱,則乙方從甲方指定地點自提貨品,運費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訂貨不少於_____箱,則甲方乙方所訂貨品運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甲方承擔。

  (3)乙方因退貨需將在保質期內的甲方貨品運至甲方指定的XX市內特定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乙方每兩個月向甲方以銀行匯款方式結算一次,結算數額以乙方在結算期間內實際銷售紅酒瓶數作為基礎。

  七、若乙方因銷售甲方產品需舉辦相關促銷或宣傳活動,該活動所需試用品及銷售樣板由甲方免費提供。若乙方因銷售甲方產品舉辦相關促銷或宣傳活動,則甲方需派人員前往該活動會場協助乙方促銷或宣傳工作。

  八、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甲方產品嚴格按照我國酒類產品通行質量標準生產,並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後出品。

  (2)為保證使用者利益,使用者所購產品,甲方需按照我國酒類產品通行標準,給予乙方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3)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乙方損失或損害第三方利益,甲方需全責補償乙方損失、賠償受損第三方利益,同時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及第三方實際損害金額總和30%作甲方違約懲罰金。

  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與對方無關。

  十、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乙方有續簽優先權,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總代理合同書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商務合作,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生產的所有酒系列廣東省區域總代理商事宜,現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義務、區域和代理期限、許可權:

  (1)總代理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區域及經甲方許可的其他區域總代理商,負責甲方的酒系列該區域的所有業務。在乙方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並完成相應銷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該區域設立同類或類似的總代理商,甲方已設立的經銷商移交乙方統一管理。

  (2)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的產品:本合同書列明的甲方所生產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後所生產的所有酒類產品。

  (3)乙方代理銷售的時效期限:從合同簽定之日內年內,即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4)乙方總代理銷售的區域:

  A、在該區域內發展分銷商或服務商,或自行建立銷售網路;

  B、銷售甲方規定的酒系列。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廣告、服務、質量等)作出評價和投訴。

  (6)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乙方銷售區域內的終端意向客戶的詢價等重要資訊,並保證不遺漏、不報價、及時轉告乙方。

  (7)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須按實際情況填寫《代理商註冊登記表》,表中內容發生變更時須書面通知甲方備案;

  (9)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10)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利益,共同維護代理產品在當地的聲譽。

  (11)乙方應及時同甲方結清貨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時供貨給乙方,並保質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區竄貨,甲方會及時通告乙方區域範圍的代理商情況,避免竄貨。

  (13)為樹立雙方的良好形象和維護乙方及終端使用者的利益,乙方應逐步建立系統的商務體系,並對下級經銷商給予技術支援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訓體系。

  (14)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企業以及產品的各種證書,例如:營業執照、國、地稅務登記證書(副本)、註冊商標證書影印件等(上述影印件應加蓋甲方公章)作為備份檔案,並對以上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確保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2)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任何級別的代理,只幫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所設立代理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3)甲方保證該區域內的所有甲方產品均由乙方統一銷售,甲方應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否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竄貨或自行向該區域銷售的營業額支付違約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仍負有賠償義務(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4)在給代理商供貨當中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5)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均自主享有智慧財產權等權利,不存在其他爭議,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損失、調查費、律師費等)

  (6)根據自身產品成本及市場情況及時提高產品質量及價效比,向乙方提供優質經濟的.產品。承諾統一調整價格時(只調低不調高),按乙方實際庫存數適當返還差價。

  (7)保證向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支援,培訓乙方的市場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拓展市場,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供必要的宣傳支援,並努力做好產品售後服務工作;

  (8)負責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9)在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總代理區域內開行業大型展覽會時(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資的大型行業展覽會),免費為乙方及其代理區域內的地級、次級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10)如因甲方產品在銷售地不能很好的適應時,乙方應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儘快改進,以適應市場需求。

  (11)確保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檢驗標準。

  三、經營指標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後推出新產品(以甲方公佈為準)時,乙方可以在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以優惠價格(總代理價%)一次性購買每品牌不超過、總金額不超過萬元的樣品。已經代理的達不到甲方規定最低銷售金額度的,不享受此項待遇。

  (2)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釋出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3)甲方產品的制定價格釋出權在甲方,甲、乙雙方有責任對價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導銷售價格制定本地區的批發和零售價格。

  四、關於《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有效的《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該授權書向客戶宣示乙方總代理資格許可權,以便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出現違法經營或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總代理商資格。

  (3)區域總代理授權書是本協議附件之一,是本協議的必要生效條件。

  五、產品價格、結算及交貨

  (1)甲方和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為依據。

  (2)詳附總代理商價格體系一份。

  (3)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透過銀行帳號進行。

  (4)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戶,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同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常備貨,當月銷量超過萬元以上時應提前天儘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準備。

  (6)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進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型號、數量加蓋公章和訂貨人簽名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並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據乙方需求分批)按約定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7)貨物運輸本著快捷、節儉原則,乙方委託甲方初選、實際考查,最後確定承運商。產品運費、保險費由方負責。

  (8)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六、售後服務條款

  (1)具體的售前、售後服務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

  (2)甲方按照甲方負責和義務的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

  (3)關於換貨:乙方收到的換貨合格產品更換隻限定在三個月內進貨總值的%以內,外包括包裝與產品外觀的損壞。

  七、市場支援及獎勵

  1、乙方在___區域內開設的所有直營及加盟專賣店的宣傳噴繪、門頭燈箱噴繪等宣傳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應負責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傳單頁、按實際布點數量提供海報、宣傳冊。

  2、乙方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申請甲方在本代理區域內給予每季度一次特別優惠總代理價格的權利(用來做部分因為價格問題而擱置下來的單子),該部分數量不超過每季度總銷量的%。乙方有根據當地市場競爭對手條件每年申請一次特價促銷的權利,具體數量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一般不超過)。

  八、保密條款

  (Ⅰ)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檔案,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益,技術、商業秘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洩密。

  (Ⅱ)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九、法律效力

  1、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或損害對方利益時,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3、雙方因有關業務方面聯絡的各種書信、傳真件等文字材料,均為有效檔案,發件方對其負法律責任;

  4、本協議內容僅限甲、乙雙方按法規要求使用及閱讀,禁止甲、乙雙方向無關聯單位及個人傳播,一經發現,由過錯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經濟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後,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7、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0天內,向對方說明理由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檔案。

  8、協議生效:

  (Ⅰ)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貨款,甲方開具區域總代理商授權書及相關檔案之日起生效。

  (Ⅱ)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9、其它約定事項:

  (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自己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第三方。

  (Ⅱ)雙方相互之間做出的任何承諾,均應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總代理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使甲方無極燈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無極燈

  2、代理區域:北京市區範圍內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在北京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提出需求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檔案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三年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核。

  4、乙方利用自己在北京的各個渠道進行開展業務,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路,與甲方同時進行網路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碟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四、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路。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路建設,

  4、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路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為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次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6、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各個型號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路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透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五、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2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6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25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3、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2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為5000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4、甲方年終考核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路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路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給予返利。

  5、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使用者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託運。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5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八、宣傳、技術支援: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碟供乙方大批次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專案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援,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經濟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為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