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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

  個人租房合同,就是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下面是關於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的內容,歡迎閱讀!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瞭解自己的義務。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裝置,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裝置和衛生間裝置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透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人:(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租賃合約,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珠海市 房一套,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租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 元整),並在每月 日前將當月租金交清。如拖欠租金達10天以上,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住宅,並沒收押金。

  3、簽訂本租賃合約時,乙方須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和財物押金。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等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4、租賃期間,該住宅的出租管理費由 方負責繳納,有線電視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小區管理費等應由 方全部負責。

  5、乙方應維護該房清潔衛生,注意防火、防盜等到安全防範,不得在房內做任何違法行為,否則由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甲方承擔該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責任。乙方在室內裝修時須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變房屋的牆體、結構及用途,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及配套設施、財物損壞或丟失,應恢復其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7、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8、如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租賃的'權利;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並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經乙方。

  9、配備用品: 。

  10、補充事項: 。

  1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珠海市。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日期:

  拓展閱讀: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將各項內容做細緻明確的規定,雙方應該注意下列事項:

  1、租賃房屋需要驗明房屋的產權證,房主本人身份證,檢視房產證上產權人的名字和房東的身份證是否一致,確認房主是否有權利租賃該房屋。如果房產證上還有其他人的名字,那麼房屋就屬於共有房屋,則要有全部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2、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不能只是口頭協商,要不然發生糾紛後因沒有合同只能吃啞巴虧。

  3、具體內容:

  (1)明確房屋的相關配套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採暖費,有線電視,寬頻,電話)等由誰承擔並確認現在繳費情況。

  (2)在房屋押金的問題上需在合同內約定什麼情況下返還,什麼情況下不返。

  (3)在房屋租賃合同內約定如房屋出現漏水、室內用品損壞等問題由誰負責。

  (4)房屋的租金約定,付款的時間,租賃的時間,租賃的期限等等。

  4、同中要對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房屋用途、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以便日後解決糾紛時有據可依。

  5、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能對抗第三人。登記之後就可以確保房屋在租賃期間即使被房東賣給他人,承租人仍可繼續承租。避免房屋因所有權發生變化而侵害承租人的權益。

  另外,作為承租者,應主動向房東瞭解該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電器等附屬設施如何使用,煤氣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時要注意的問題等。如果擔心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沒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可以將合同文字拿給律師看,或者請專業律師草擬一份合同,由於律師的專業性,其考慮問題較為全面,能夠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房屋用途異常問題

  如上所述,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了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房屋用途,但是現實中,租房者很可能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如合同約定房屋用來居住,卻被承租人改裝為小飯館,這時候,出租者該怎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1、協商解決。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共同協商,恢復房屋的本來用途,在此過程中的花費當然由承租人承擔,因為房屋用途的改變給出租人帶來的損失,出租人在協商時也可以向承租人主張。

  2、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協商不成,出租人可以選擇訴諸法院,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此時,出租人需要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就要進行相關的調查取證,如果遇到取證問題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的法律問題,可以尋找相關房產律師的幫助,藉助律師的力量尋找證據打官司,必定會提高勝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