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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適《送楊山人歸嵩陽》賞析及譯文

高適《送楊山人歸嵩陽》賞析及譯文

  《送楊山人歸嵩陽》

  唐代:高適

  不到嵩陽動十年,舊時心事已徒然。

  一二故人不復見,三十六峰猶眼前。

  夷門二月柳條色,流鶯數聲淚沾臆。

  鑿井耕田不我招,知君以此忘帝力。

  山人好去嵩陽路,惟餘眷眷長相憶。

  《送楊山人歸嵩陽》譯文

  不到嵩陽轉眼過去十年,從前隱居的心事已經徒然。

  一二位老朋友不能相見,少室山的三十六峰還在眼前。

  夷門的初春二月柳條泛綠,流鶯數聲令人熱淚沾衣。

  鑿井而飲耕田而食不招我,知道你以此來忘掉帝力。

  山人一心前往嵩陽路,只留下無窮眷念長久回憶。

  《送楊山人歸嵩陽》註釋

  楊山人:具體事蹟不詳,李白亦有《送楊山人歸嵩山》詩,寫的應是同一人。嵩陽:隋唐時縣名,在嵩山之南;唐武后時期改稱登封(今屬河南)。

  動:近。

  心事:指欲隱居嵩陽之事。徒然:枉然,空然,意謂不能實現。

  三十六峰:嵩山有三十六峰。猶眼前:依然還在眼前。

  夷門:戰國大梁的城門。在今河南開封縣城內。戰國時魏國的賢士侯贏為夷門監者。

  流鶯:鶯鳥。流,謂其鳴聲圓轉。

  不我招:即不招我之意。

  帝力:帝王的作用,指皇權統治。

  眷眷:同睠睠,反顧的樣子,表示心裡顧念很深。

  《送楊山人歸嵩陽》創作背景

  從詩中“夷門二月柳條色”一句,可以推斷出這首詩寫於大梁,因為夷門是戰國時代魏國都城大梁的東門。至於這首詩的寫作時間,有不同說法。有人認為作於天寶三載(744);有人認為李白與高適兩首同題詩,都是天寶四載(745)五月後所作。茲從天寶四載之說,但從詩中的“二月柳條色”推斷,此詩應是在該年春二月左右所寫。

  《送楊山人歸嵩陽》賞析

  詩的前兩句詩人感嘆十年的時間,人事屢經變遷,心境發生很大變化,過去曾經有過的種種夢想和想法都被時間慢慢地消磨直至淡忘,隱居的心事也已經徒然。三、四句中寫詩人來到嵩山之後的情形,本想會會舊友敘敘舊情,可是遺憾的是僅有的幾個摯友可能都遭遇變故,沒有再見到。看著挺立眼前的`嵩山三十六峰,詩人不由發出慨嘆:青山依舊,故人難求。唯其如此,他才格外珍惜與楊山人的友情。

  五、六兩句點明瞭送別的具體時節、地點。開封二月,草長鶯飛,陣陣春意令人流連忘返。春色使人欣喜,卻也使人生出感傷,因為詩人就要在此時此地告別朋友。本來報春的流鶯,現在卻叫人感傷不已。這時的春色越迷人,越惹動離情,所謂“以樂景寫哀”,更覺悲哀。詩人面對將要歸嵩陽的故人,面對讓人傷情的景緻,離別之情難耐,不禁潸然淚下。

  七、八句用了《擊壤歌》的傳說典故。這個傳說原本是對堯安民之政的歌頌和讚揚,本詩則以“鑿井耕田”、“忘帝力”等表示隱居生活。詩中說的“不我招”,體現出詩人欣羨楊山人過著超然世外的恬淡隱居生活。

  最後兩句描寫別離。摯友別離,前路漫漫,離愁別緒總會湧上心頭。詩人祝願友人這一去前路順利,申說別後必然相憶之情。

  這首詩描寫了作者與友人的敘舊分別,詩人觸景生情,以景寫情,透過此詩抒發內心的依依惜別。詩寫得婉轉流暢,情深意切。

  《送楊山人歸嵩陽》作者介紹

  高適(704—765年),字達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景縣)人,後遷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陽)。安東都護高侃之孫,唐代大臣、詩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騎常侍,封渤海縣侯,世稱高常侍。於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贈禮部尚書,諡號忠。作為著名邊塞詩人,高適與岑參並稱“高岑”,與岑參、王昌齡、王之渙合稱“邊塞四詩人”。其詩筆力雄健,氣勢奔放,洋溢著盛唐時期所特有的奮發進取、蓬勃向上的時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