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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

  為了全面提升本公司的維修服務質量,確保公司的收益,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依照服務行業的有關指示精神,綜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此建立本公司的裝置維修質量管理體系.1.質量管理機構

  本公司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本公司負責人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服務部負責。 2.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法規定,貫徹執行有關空調裝置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指定質量目標,對裝置維修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①、認真貫徹個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維修質量“三檢”制度,執行空調裝置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規範;②、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③、實行公司內部各班組之間質量檢查評比;

  ④、收集交流空調裝置維修行業維修質量資訊,開展技術諮詢和質量診斷工作;

  ⑤、組織公司內部質量管理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參加質量培訓、考核工作;

  ⑥、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⑦、接受客戶有關空調裝置維修質量問題的投訴,並負責進行調解處理;

  ⑧、空調裝置報修,維修及除錯工作由專人負責質量檢驗,並認真填寫檢驗單、建立單次維空調裝置維修技術檔案;⑨、執行裝置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本公司負責修復;

  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裝置故障或損壞,本公司負責及時返修;⑾、對不按技術標準維修,維修質量不能達到規定技術標準的,本公司免費返修,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對維修裝置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裝置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完工後出具相關技術標準,未達到標準不準試車,認真執行裝置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 4.材料倉庫應嚴格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採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5.嚴禁偷漏作業專案,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服務質量承諾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汽車行業各項管理法規及規範檔案,合法經營,按章辦事,誠實守信,確保質量,自覺維護客戶的利益,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滿意的服務。

  二、實行明碼標價,優惠公開。

  三、對簽訂長期合同的單位及個人車輛提供如下服務:

  應客戶要求提供上門接送車服務:車輛清洗、保養、改造當天完成。

  四、對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無償返工。因我方違反合同給客戶造成損失時,給予部分經濟補償。

  五、接受運管所的監督人檢查,對單位及個人投訴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保證客戶車輛在養護期間的安全,做到不丟失、不損失,否則承擔全部損失。

  七、質量保證期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2

  第一條預防性維護保養

  1、所有裝置必須根據維修保養手冊及相關規程,進行定期檢修及保養,並制訂相應年度、季度、月度保養計劃及保養專案。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以便儘可能延長系統裝置正常使用之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之機會。

  3、保養檢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並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建立裝置維修檔案,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各系統之維護保養計劃及保養檢修專案之制訂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並提交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審閱;保養檢修及更換零配件之記錄由使用方工程部負責。

  5、進行正常系統維修保養及檢修時,如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管理處,由管理處發出通告,確定檢修起止日期及時間(須儘可能減少對業主之影響範圍),以便使受影響之業主做好充分準備。

  第二條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須立即通知工程部經理,安排有關人員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必須對業主使用產生影響時,管理處須立即通知業主,並向受影響之業主發出緊急通告,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如發生故障之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之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業主之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之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使用方工程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管理方工程部報告。此報告由工程部資料管理人員存入裝置維修檔案,備查。

  第三條裝置的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工程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之建議。

  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管理方總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業主影響最小之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3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了保證機臺正常執行,積極開展裝置預防性維護,及時維修保養裝置,防止裝置異常停機和故障重複發生,避免維修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以達到消滅事故和安全執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機電裝置維修安全操作管理

  3、責任者:

  裝置工程組、生產部及機電裝置使用部門

  4、程式:

  4.1電氣維修

  4.1.1檢修低壓電器裝置,應將裝置停電後進行,並對可能送電和倒送電的開關斷開,熔斷器取下,並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1.2更換供電電源裝置時,必須關閉控制櫃的總閘,鎖上安全鎖,維修人員負責保管鑰匙,合閘前由2人檢查電氣裝置安裝是否合理,確定準確無誤後方能送電。

  4.1.3維修主攪拌、研碾機、灌裝機時應切斷斷路器,鎖上安全鎖。

  4.1.4在調味室、空調房或熱水房等潮溼場維修電氣都要先切斷電源,不能停電時,至少有兩人在場一起工作。

  4.1.5停電檢修時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懸掛標誌牌,以免發生危險。

  4.1.6架梯登高工作時,應放穩靠妥,高空作業時應繫好安全帶,如更換油炸段的照明設施

  4.1.7清掃配電箱時,刷子的金屬部分必須用膠布包裹。

  4.1.8使用電錘、衝擊鑽打牆孔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

  4.1.9拆除線路時,應包紮好線頭,清理掉落的銅絲

  4.1.10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必須停電後方準進行。

  4.1.11不準帶電作業,線路停電後,必須逐個驗電,確認無電壓後方可進行維修工作。

  4.1.12注意感應高電壓,不能絕對信賴絕緣體,不可完全相信裝置,各種接地引下線在雷擊時不可靠近。

  4.1.13檢修中,拆卸或組裝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的絕緣有無擠壓現象。

  4.1.14保持操作現場衛生,不得亂扔包裝物、廢線頭、廢零件。

  4.2機械維修

  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於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裝置,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杆。

  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8)裝置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定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9)發現操作的裝置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10)機械裝置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維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c)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定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誌。

  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洩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裝置產生負壓。

  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裝置,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絡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後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17)檢修後的裝置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基建部門裝置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裝置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新安裝的基建裝置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3.特種裝置維修

  3.1電梯維修

  1.電梯裝置維修人員必須是負責電梯裝置維護保養並熟識電梯裝置運作原理的電梯維修持證人員。

  2.電梯維修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使用電梯專用安全工具。

  3.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作準備性試車外並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裝置作巡視性檢查。

  4.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時,不應一人進行,應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電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性檢修或加油時,或在修理後試車時,不得載客和裝貨,同時應在首層廳門口處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

  6.電梯在進行維修、檢查、清潔工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斷開相應位置的開關。

  ⑴在機房時應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⑵在轎頂時應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⑶在轎廂內應將操縱盤上的電源開關斷開。

  ⑷在底坑時,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檢修按鈕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7.電梯在維護檢查、修理時所使用的行燈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使用單位應在機房、井道底坑,轎頂裝設檢修用低壓插座。

  8.電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

  9.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廂頂或轎廂地坎上各站一隻腳來進行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

  10.每次維修均應作好記錄,存於裝置檔案。

  11.電梯在發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鑑定後方可使用:

  ⑴當電梯發生嚴重衝頂和撞底時;

  ⑵發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對重導靴有可能脫開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發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上或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執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技術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訊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儘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執行中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內的電氣裝置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才可把水弄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如遇有電氣裝置發生燃燒時,應把有關的電源切斷,除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外,採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電滅火機進行搶救。

  26.電梯發生事故,電梯維修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須設標誌,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7.必須為電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維修保養制度<>,並將每次發生的故障、每次檢查的經過、結果,維修保養等作詳細的記錄。

  28.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的裝置外,不得放置其它雜物。人在轎頂工作時,站立時應有選擇,且腳下不得有油汙,否則應先打掃乾淨,以防滑倒。

  29.人在轎廂頂準備檢修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樑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並注意整個身體置於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他部件撞傷。

  31.因維修保養需停機時,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斷開相應開關,掛標示牌,用相應絕緣等級工具進行操作。

  32.在維修保養中必須注意工作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的回答後方可操作。

  33.在機頂檢修、保養工作時,除判斷故障和除錯需要外,禁止快車執行。

  34.維修保養結束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

  4、機修房工具、裝置

  1、使用銼刀、刮刀、手錘、臺鉗等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鑿、鏟工件及清理毛刺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時和毛刺。

  3、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鑽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鑽孔,使用鑽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5、用汽油和揮發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圍應嚴禁煙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盤,回絲要集中堆放處理。

  6、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後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鑽、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並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鑽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控轉動的砂輪片和鑽頭。

  9、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託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10、使用剪刀車剪鐵皮時,手要離開側刀口,煎下邊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防止刺戳傷人;帶電工件需焊補時,應切斷電源施工。

  11、維修機床裝置,應切斷電源,取下保險絲並掛好檢修標誌,以防他人亂動,盲目接電,維修時區域性照明用行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

  12、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油壓裝置時禁止敲打。

  13、高空行業(3米以上)時,必須戴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並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15、裝置檢修完畢應檢點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在確認沒有遺留在裝置裡時,方可啟動機床試車。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裝置是生產的物質基礎,潤滑是保證裝置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為減少裝置磨損,降低動力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證裝置安、穩、長、滿、優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1、本制度內容包括裝置潤滑管理職責,油品的貯存與保管,潤滑用具的管理使用與過濾標準,潤滑油品的使用,裝置潤滑油(脂)標準和廢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適用於硫磺車間裝置的潤滑管理。

  三、職責

  1、車間職責

  1.1、車間裝置員負責全車間的裝置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建立潤滑相關臺賬。

  1.2、負責組織本車間職工認真學習裝置潤滑手冊,貫徹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員的潤滑管理水平,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對潤滑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1.3、負責制定本單位的潤滑油品消耗定額,按時提出年、季、月潤滑油品的使用計劃。

  1.4、認真填寫裝置潤滑檔案和“五定”,負責提出有關潤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經裝置部稽核後組織落實。

  1.5、嚴格執行“三級過濾”和潤滑“五定”,負責本單位潤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規定時間對在用油品提出檢驗分析申請。本裝置的潤滑必須有專人管理。

  1.6、經常檢查裝置的潤滑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1.7、負責本單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組長職責

  2.1、認真組織班組成員學習車間潤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組人員的裝置潤滑管理水平。

  2.2、檢查督促本班裝置操作人員做好裝置潤滑及潤滑器具的保管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

  2.3、保證本班一級過濾潤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並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員職責

  3.1、嚴格執行裝置潤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級過濾”和潤滑“五定”。

  3.2、妥善保管並認真維護好潤滑器具,做到經常檢查,嚴格做到專油專具,定期清掃,並納入交接班內容。

  3.3、按規定定期補加或更換潤滑油(脂),認真做好加、換油記錄,做到無油不啟動、低油位不開車。

  3.4、按時檢查濾網、油位、油壓、油溫和油質,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3.5、經常檢查潤滑部位的溫度情況,軸承溫度應保持在規定指標內。

  3.6、對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時檢查,認真交接,對固定式油桶(箱)應按時脫水。

  3.7、常用閥門絲桿螺母之間,要定期注油〔脂)潤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閉。

  3.8、按規定將廢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認真做好廢油回收工作。

  四、潤滑油(脂)儲存和保管

  1、車間下設潤滑站,潤滑油站由當班保證潤滑器具和地面的衛生清潔

  2、潤滑油站要採取通風措施,冬季做好保溫

  3、潤滑油站內嚴禁動火,潤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並做好標示

  4、入庫油品必須有合格證,庫存三個月以上時應檢驗,不合格油品應及時進行處理,直到再次檢驗合格為止。對車間入庫的油(脂)要及時建立臺賬,註明名稱、代號、入庫時間,並作好分類、分組保管。

  五、潤滑器具管理與過濾標準

  1、車間按照各崗位用油實際情況配齊應有的潤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領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壺、接油盤、過濾漏斗、油脂桶、油脂鏟、油脂槍等。

  2、各潤滑用具應標記清晰,專油專用,定期清掃。一般情況下,領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個月清掃一次;其餘各用具每週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過濾網要班班檢查,及時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後,應按指定地點放置整齊,嚴禁隨意放置,以免丟失或損壞。

  3、各崗位的潤滑油具由當班班長及使用人員負責管理和維護,交接班時做好交接

  4、在用的潤滑器具一定要保護好過濾網,由車間定期每月指定當班清洗過濾網

  5、裝置潤滑的潤滑油(脂)必須符合裝置的潤滑工工藝條件要求,不得亂用、混用;容器換裝不同種類、不同牌號的油品時,必須按規定徹底沖洗乾淨,方可改裝別的油品。

  6、潤滑油的濾網要符合規定:壓縮機油、機械油所用過濾網,一級過濾網為60目,二級過濾網為80目,三級過濾網為100目。

  六、潤滑油使用

  1、裝置必須按規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濫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準使用。裝置潤滑用油見附錄A(補充件)或裝置說明書。裝置所用潤滑油的規格、數量、潤滑點、加油時間及加油週期等,必須嚴格按照“三濾五定規定”執行

  2、因操作條件改變或規定油品缺乏,需變更油品時,應報有關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車間不得隨意更改。

  3、潤滑油品代用必須符合同等質量或以優代劣的原則,規定油品得到供應後應停止代用。

  4、如需要更換不同型號的潤滑油品或油品經檢驗不合格需要更換時,應先將原油品清除乾淨,然後再加入新油品。

  5、新安裝裝置第一次(跑合期)投入運轉的一般裝置,應在15~30天內更換一次新油;正常運轉時,換油週期應根據工作條件、潤滑油檢驗報告而定。

  6、具有獨立潤滑油系統的大型機組檢修後,潤滑油迴圈一定時間,經檢驗合格,方可試車或投入執行。

  7、執行中的大型機組潤滑油應每月檢驗一次,條件惡劣或執行後期應適當增加檢驗頻次,應化驗黏度、水分、機械雜質、閃點、酸質,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應及時處理。潤滑油的檢驗報告要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8、發現漏油、跑油時要及時查出原因,上報車間,立即消除並作好記錄,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運轉裝置換油時,應該在車間裝置管理人員監督下進行,並按規定記錄在裝置檔案。

  七、裝置潤滑加油(脂)標準

  1、油潤滑

  加油以刻度線為準,無刻度線時應符合如下規定。

  1.1、迴圈潤滑

  正常執行時油箱油位應保持在2/3以上。

  1.2、油環帶油潤滑

  1.2.1、油環內徑D=25~40mm時,油位高度應浸沒油環D/4。

  1.2.2、油環內徑D=45~60mm時,油位高度應浸沒油環D/5。

  1.2.3、油環內徑D=70~130mm時,油位高度應浸沒油環D/6。

  1.3、浸油潤滑

  1.3.1、滾動軸承的浸油潤滑

  a.、n、>、3000r/min時,油位在軸承最下部滾動體中心以下,但需浸沒滾動體下緣。

  b.、n=1500~3000r/min時,油位在軸承最下部滾動體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沒滾動體上緣。

  c.、n、<、1500r/min時,油位在軸承最下部滾動體的上緣或浸沒滾動體。

  1.3.2、變速機的浸油潤滑

  a.圓柱齒輪變速機油麵應浸沒高齒輪副低速齒輪齒高的2~3倍。

  b.圓錐齒輪變速機油麵應浸沒其中一個齒輪的全齒寬。

  c.蝸輪蝸桿減速機油麵應浸沒蝸輪齒高的2~3倍,或蝸桿的一個齒高。

  1.4、強制潤滑

  應按有關技術要求或實際標準確定。

  2、脂潤滑

  2.1

  n>3000r/min時,加脂量為軸承箱容積的1/3。

  2.2

  n≤3000r/min時,加脂量為軸承箱容積的1/2。

  八、廢油品回收

  1、廢油的回收應該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車間應採取積極措施,排放及更換下的廢潤滑油應按品種牌號進行回收,認真做好廢油品的回收、再生、和處理工作。

  2、車間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合理的.廢油品回收指標避免浪費,回收的廢油脂可用於刮泥機鏈條、軌道的保養,廢油用於螺栓等保養。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6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7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裝置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裝置“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執行,特制定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裝置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執行部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執行部是電廠生產執行、檢修排程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裝置、自動化裝置、通訊裝置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裝置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專案透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裝置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裝置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裝置的正常執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裝置說明書要求,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區域性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裝置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裝置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4主裝置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裝置狀況,對主裝置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裝置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裝置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裝置說明書要求及裝置執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專案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專案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裝置定期維護專案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裝置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裝置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裝置消缺驗收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執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裝置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執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裝置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裝置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裝置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缺陷記錄》、《裝置檢修交待》、《裝置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裝置和與主裝置同步進行的輔助裝置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裝置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稽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裝置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裝置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8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對公司的各種裝置進行分類,並統一編號,建立詳細的裝置臺帳。對老的臺賬進行核對,保證帳物相符,如果出現帳物不符,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元。

  2、制定裝置的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每月28日前編制並下發下個月的裝置維修保養計劃。如果沒有及時編制並下發裝置維修保養計劃,每次對責任人罰款10元。

  3、車間(部門)加強對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裝置完好率進行檢查評定,並嚴格執行《儀器裝置檢查管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獎罰。

  4、組織對增添和更新的裝置進行驗收,並及時收集、整理好原始資料,填寫裝置驗收交接單,經參加人員共同簽字後,存檔備查。如果發生原始資料丟失,除責令其責任人向生產廠家索取外,另外對其罰款20元。

  5、及時組織對車間(部門)申請的配件進行加工製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單價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總金額在500元以上,必須簽訂加工合同。並對加工的配件進行驗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遲在二個工作日內落實到加工部門,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額配件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與加工單位進行接洽,按照規定簽訂加工合同,落實或者接洽每延遲一天,對其經辦責任人罰款20元。無質量驗收或者沒有按規定簽訂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時組織對計量和壓力儀表的定期檢測工作,並作好檢測登記。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對計量和壓力儀表進行定期檢測,每延遲一週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而且要承擔由於計量不準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7、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對鍋爐和電梯的定期檢測工作。督促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定期對電梯進行保養,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無維修、保養記錄不予支付維修保養費用。經辦人沒有進行督促的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及時、準確抄收水電費用,沒有及時抄收水電費用而沒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發生抄收誤差應及時予以更正,如發生嚴重誤差將對其責任人每次罰款5元。在出售磁卡電量時,對其應該交納的清潔衛生費及水費,應該在全部交納清後才可出售磁卡電量,否則對其經辦人將處以每次10元罰款。

  9、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天填寫工作情況記錄,遇到問題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並通報專案的完成情況。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填寫當日工作情況記錄對其當事人每次罰款2元。

  10、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部門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9

  1目的

  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裝置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4職責

  3.1裝置負責人對大檢修進行計劃並報總經理審批。

  3.2安全負責人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3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控制程式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4.1.1裝置檢維修計劃分年度檢維修計劃和日常檢維修。

  4.1.2根據裝置檢維修間隔期及日常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由裝置負責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裝置執行情況,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交總經理稽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4.1.3年度大修計劃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檢維修計劃應包括檢修專案及內容、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

  4.1.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檢維修負責人直接下達。

  4.1.5檢維修計劃應包括裝置及安全設施檢維修的內容。

  4.1.6檢維修計劃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4.2檢修準備工作

  4.2.1公司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揮部。設立大修指揮負責人、成員、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4.2.2應根據檢維修計劃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a.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b.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c.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並與作業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2.3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佈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2.4檢維修前還應執行下列程式:

  a.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b.編制檢維修方案;(檢修規程已明確的,能按照檢維修規程進行檢修的,可不再編制檢維修方案。)

  c.辦理工藝、裝置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d.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e.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f.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g.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4.3檢修作業管理

  4.3.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杆、警示標誌等,確保檢維修安全。

  4.3.2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管理,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辦理動土、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3.3安全負責人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4.4設施交接

  4.3.1檢修前交接

  a.應制定停車方案,並按規定進行停車。當裝置檢修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淨、置換、隔離,切斷檢修設施的水、電、氣等。

  b.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c.檢修負責人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監護工作。

  d.設施移交後,未徵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檢修後交接

  a.檢修完畢後應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b.檢修完畢後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c.檢修完畢要執行交驗手續,雙方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d.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

  e.檢修後試車應與負責執行人員聯絡,不得私自亂開亂動。

  f.生產設施檢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並存檔。

  g.年度大修完工後,由生產廠長、公司安全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並記錄。

  5、一般日常檢維修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檢修維護作業都應按規定記錄。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0

  為保障生產安全執行,進一步明確維修人員的職責,推動班主的自主管理,請遵守以下各項:

  一、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遲到、早退一次考核50元,曠工一天考核本人200元,請假須提前一天以上辦理請假手續,不得代請。因病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在休假結束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證明。

  二、維修人員應熟悉本車間裝置功能和工藝流程,對裝置進行日常巡檢、維修,並提示工作人員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因點檢、維護不到位,沒有提前進行準備和計劃,從而影響生產,取消本班當月績效獎勵。

  三、維修人員應按相應規程、標準作業,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有限空間的檢修作業必須有三方確認簽字,提前進行通風和確認,維修作業不分閘、不掛牌、不確認、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發現一項考核相關當事人100元。

  四、工作中表現突出、勇於發現裝置缺陷,積極參加危、難、險、重的工作和發現重大隱患,並及時阻止了安全事故的發生,車間和班組將酌情給予獎勵。

  五、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安排的加班、節假日值班和不利於班組正常管理,消極怠工,考核當事人200元並回車間學習。

  六、維修工具要愛護,妥善保管,交舊領新,工具丟失按原價賠償。檢修完成要及時恢復作業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並搞好5s工作。

  七、無故不組織召開班組安全會、週三活動和安排的學習、廠裡組織的其它活動,考核班組和當事人每次100元。

  八、本制度未盡事宜參照廠相關制度(標準)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1

  第一條維修動力裝置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需切斷電源時,必須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後作業要堅持“沒電當作有電幹”的原則

  第二條切斷電源後,應立即在現場設立警示標誌,以防他人誤操作發生危險。

  第三條維修人員特別是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第四條高空作業人員從事維修工作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帶,並有專人在場監護。

  第五條維修裝置時,動用電、氣焊明火作業時,現場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維修作業中,當維修人員中途必須離開無人看守時一定要設立警示標誌,防止他人誤操作發生事故。

  第七條維修工作完成時,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後通電試執行,裝置正常工作後交付有關人員使用。

  第八條維修工作全部結束後,清理好現場。

  第九條維修人員要嚴格遵守本規定,不準違章作業。

  第十條本規定由動力裝置室制訂和檢查,報生產總監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2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裝置檢修。

  3.工作程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廠長批准。

  3.1.2裝置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專案圖紙、技術資料並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科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全環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專案由機電隊,車間配合完成。小修專案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裝置技術員根據裝置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裝置科。

  3.2.2裝置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檔案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廠長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裝置。

  3.2.5上述檔案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廠長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專案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全環保科、生產科、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係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並由安全環保科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專案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裝置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專案負責人是本專案第一負責人,對檢修專案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專案的安全具體責任。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專案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裝置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後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專案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裝置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拆卸裝置的複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3.4.1.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4.1.3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3.4.1.4對電機進行吹灰和乾燥。

  3.4.1.5對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裝置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2.1更換成套部件。

  3.4.2.2清洗複雜部位零件。

  3.4.2.3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3.4.2.4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塗漆烘乾。

  3.4.3大修:為使裝置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專案:

  3.4.3.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3.4.3.3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作業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裝置設施執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裝置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不落地、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裝置;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裝置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裝置、管口不見天。線、裝置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裝置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專案完成後,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裝置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後,必須清理乾淨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後老裝置。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專案完成後,由廠長主持有生產、裝置、安全環保、車間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絡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裝置由主管廠長主持,一般裝置由裝置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環保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裝置做空、負載試驗,並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並做好交工資料交裝置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專案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系統化、條理化,明確維修責任,加快維修速度,使裝置維修及報廢工作處於受控狀態,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乃至避免資產流失。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學院內教學實操室(包括計算機房、電子電工實驗室、琴房、財會模擬室、語音室、多媒體電教室等,下同)及辦公室內電子類辦公裝置(簡稱辦公裝置,下同)。

  3、職責:

  3.1、辦公裝置責任人負責裝置日常使用保養及裝置的及時報修。

  3.2、實操室裝置管理員負責裝置的日常保養及裝置的一級維修,一級維修仍不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再報請資訊裝置處處理。

  3.3、資訊裝置處負責裝置的二級維修。

  4、工作程式:

  4.1、《裝置維修申請表》分為維修申請人填寫欄、維修人員填寫欄及驗收報告欄。

  4.2、裝置發生故障,辦公裝置責任人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未果後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報資訊裝置處。維修申請人填寫欄內容包括裝置名稱、裝置位置、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申請維修時間、要求修復時間、故障現象描述及緊急程度描述。

  4.3、資訊裝置處維修人員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開展維修工作,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維修人員填寫欄,內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處理過程、結果及建議、更換零件清單。

  4.4、維修完成後由維修申請人確認維修內容及更換零件清單,填寫驗收報告欄。

  4.5、維修人員二級維修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由維修人員在“結果及建議”處填寫“未能維修復,鬚髮外維修”交裝置專員,由裝置專員安排人員或交維修公司發外維修。

  4.6、被指派外出送修人員接到任務後,按指定時間外出送修,並負責跟蹤維修結果。裝置返回後,由裝置管理專員在《裝置維修申請單》上填寫維修結果、更換零件及維修費用,安排交付使用部門,維修申請人在《裝置維修申請單》驗收報告欄填寫驗收報告。

  4.7、《裝置維修申請單》由裝置專員負責收集歸檔。作為統計維修費用的依據。

  4.8、裝置報廢:實操室裝置管理員在進行一級維修後判斷為要報費的裝置,可直接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資訊裝置處初審;維修人員在進行二級維修或發外維修後仍未能解決問題的裝置,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交裝置專員初審,8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還須主管院長和資產中心複審。《裝置報廢申請單》的報廢原因要詳細填寫。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裝置的維修工作,確保裝置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範圍

  本檔案適用於廠區所有裝置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裝置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裝置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裝置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緊急維修和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2、定期維修

  2.1堅持預防為主的裝置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並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儘可能延長裝置正常使用壽命,並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2.3裝置管理部負責建立裝置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2.4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後,由生產部和裝置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共同填寫裝置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投入生產。

  2.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3.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3.2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儘量減少影響範圍。

  3.3如發生故障的裝置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儘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並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3.4緊急維修結束後,須由裝置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並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裝置更新及系統改造

  4.1出於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執行、減少汙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裝置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裝置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4.2裝置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4.3由於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儘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5

  機械裝置是生產單位從事生產和施工的重要工具,它的完好狀態和安全性關係到企業的經營效益和職工的生命與健康。為了及時消除裝置的故障,降低生產成本,使裝置及車輛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裝置及車輛維修管理辦法:

  1.裝置的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裝置的執行狀況,對裝置執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應仔細分析,並及時報告本單位的裝置管理員。

  2.裝置管理員接到報告後,應對裝置的故障進行核實,確認裝置的故障後,本單位能夠修理的,應儘快安排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進行修理,不能維修的應向本單位的主管領導報告,並向公司技術裝備部提出裝置(車輛)維修申請。技術裝備部對公司內部單位能修理的優先安排內部單位修理。

  3.裝置(車輛)維修申請單,應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同意,並加蓋單位公章。

  4.技術裝備部的裝置管理員收到各分公司的裝置(車輛)維修清單後,應進行認真的稽核並簽署處理意見,對維修專案多且非計劃性、非例行性的專案應到現場進行確認。

  5.裝置(車輛)維修單經技術裝備部管理員稽核後,還應經技術裝備部經理稽核,並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將裝置(車輛)送技術裝備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修理。

  6.若公司主管經理出差離開上街,且施工急需修理的裝置和車輛, 經技術裝備部經理再次核准後,可先行修理,隨後補辦主管經理簽字手續。

  7.在外施工的專案部和連雲港分公司的裝置和車輛出現故障,經專案部和分公司經理批准後可到外修理,若修理費用較多應報技術裝備部和公司主管經理同意方可實施。

  8.裝置(車輛)中修或例行性維護保養過程中與完畢後,各分公司的裝置管理員和操作人員應共同對裝置的維修過程進行監督與驗收,並在裝置(車輛)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裝置大修或修理費用高的,技術裝備部的管理人員應到場確認,並在修理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更換下來的舊件由分公司負責收回上交公司倉庫,倉庫保管員按維修單的明細收到舊件後在維修單上簽字予以確認。

  9.技術裝備部應每年對裝置(車輛)的維修單位進行評價,審定維修保養價目表,選擇維修質量好、價格合理、服務好的單位作為定點維修單位。

  10.20xx年對各分公司的裝置和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包乾控制,具體分配指標見附表,各分公司和專案部應嚴格控制,不得突破。由於管理不善造成費用超標的,公司將在年終全員目標管理考核時進行處罰。

  11.各分公司裝置管理員應做好裝置檢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