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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的管理辦法

關於護士的管理辦法

  導語:管理辦法是一種管理規定,通常用來約束和規範市場行為、特殊活動的一種規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於法律的規範性檔案,人人必須遵守。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護士的管理辦法,歡迎大家分享。

  1、本辦法所稱護士係指按本辦法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經過註冊本院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2、凡在我院工作的護理人員,必須透過衛生部統一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未經護士執業註冊者不得從事護士工作。

  3、護理專業在校生或畢業生進行專業實習,必須按照《護理專業帶教老師准入制度》、護士進修、實習生帶教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

  4、護理員只能在護士的指導下從事臨床生活護理工作。

  5、護士在執業中應當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遇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醫生並配合搶救,醫生不在場時,護士應當採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護士有承擔預防保健工作、宣傳防病治病知識、進行康復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提供衛生諮詢的義務。

  7、護士執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醫療護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範。

  8、護士在執業中得悉就醫者的隱私,不得洩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群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護士必須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參加醫療救護和預防保健工作。

  10、護士依法履行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11、非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的護理人員,由醫院予以繳銷。

  12、護士執業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及技術規範的,由醫院護理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在本院執業,並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