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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管理的暫行辦法

計算機管理的暫行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計算機管理有所遵循,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計算機,包括公司為各部門所配置的辦公用電腦與業務專用電腦及配套裝置。

  第三條 凡公司計算機的使用與管理,均須依此辦理。

  二、管理分工

  第四條 成立“計算機應用領導小組”,並指定使用單位“專管員”,專門從事計算機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行政助理、辦公室主任、物資部長、裝備經理四人組成。行政助理任組長。使用單位“專管員”由辦公室提名,經領導小組核定。

  第五條 公司計算機管理系統如圖所示

  領導小組

  物資管理部

  辦 公 室

  辦公室專管員

  工作室專管員

  財務專管員

  廈辦專管員

  滬辦專管員

  經理室專管員

  技術部專管員

  市場部專管員

  銷售辦專管員

  總 經 理

  (一)領導小組

  接受總經理授權,全面負責公司計算機應用與管理的領導及網站建設工作。

  ※(二)物資部

  依照公司物資管理的宗旨,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計算機裝置的職能管理工作。

  ※(三)辦公室

  辦公室是公司計算機使用管理部門。其職責是接受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物資職能部門的監督,執行公司相關制度,組織各使用單位“專管員”做好公司系統計算機使用與管理工作。對領導小組負責。

  (四)專管員

  各使用單位專管員負責本部門在用計算機的使用與管理,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並接受辦公室的業務領導管好裝置、用好裝置。

  三、裝置維護

  第六條 基本要求

  1.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

  2.專管員要認真落實所轄計算機及配套裝置的使用和保養責任,按要求進行維護管理;

  3.專管員要善盡管理責任,在熟悉計算機日常維護管理常識的基礎上,積極採取措施,確保所用計算機及配套裝置始終處於整潔和良好狀態。

  4.專管員下班前或離開計算機一個小時以上,必須檢查計算機的`安全狀態,在確定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 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計算機的使用、清潔和保養,由該單位計算機專管員負責,專管員不在時可由經領導小組認可的計算機兼管員進行,但必須事先徵得專管員同意。專管員對兼管員的使用後果承擔管理責任。

  2.部門負責人應主動盡其領導之責。

  3.物資部定期巡查。

  四、安全管理

  ※第八條 基本要求

  1.未經領導小組組長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連線入網;

  2.計算機軟體的安裝由辦公室或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操作;

  3.對於連線入網的計算機,使用部門不得擅自從網路上下載軟體;

  4.公司所有計算機不得安裝遊戲軟體;

  5.公司任何計算機需要安裝軟體時,由單位計算機專管員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報辦公室批准方可實施安裝;

  6.各類資料、檔案的備份、輸出,由各單位計算機專管員負責,各儲存用移動盤由辦公室統一提供;

  7.未經各單位計算機專管員同意,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使用計算機,部門領導更要以身作則;

  8.計算機使用者在離開計算機時,應使計算機處於待機狀態下,離開一小時以上時應退出系統並關機;

  9.各單位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設定密碼後交由計算機專管員保管。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密碼;

  10.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計算機內任何設定。

  第九條 監管措施

  1.各單位計算機專管員依辦公室的基本要求,對所轄計算機進行定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對聯網計算機,專管員應在辦公室指導下定期升級防毒軟體;

  3.辦公室組織專業人員每月對公司所有計算機進行整體維護。

  五、網路使用規則

  第十條 公司網路資源是公司用於工作目的的投資,只能用於工作。若用於私事,視為嚴重違紀。

  第十一條 領導小組有權對公司網路執行情況進行監察和控制,並有權對公司網路上的資訊進行檢查和備案,任何人引入和發出的資訊、郵件,都有可能被備份審查。

  第十二條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執行,或竊取公司網上的保護資訊。

  第十三條 公司網上業務由市場職能部門和銷售部門在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實施具體操作。

  第十四條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進行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欣賞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應高度重視公司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對於需要上網的各類資訊,必須保證有嚴密的授權控制。

  第十六條 公司網路結構由領導小組統一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管理維護,使用部門無權更改網路結構。

  第十七條 非正常工作時間不允許聯網,如因工作之需必須聯網時應事先徵得辦公室同意。

  第十八條 涉及對市場業務的非保密性資料的網上作業宣傳時,依市場管理規則進行。

  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允許登陸非法、淫穢網站。

  第二十條 使用區域網內共享印表機,須遵照公司有關檔案管理制度進行。

  六、違規處罰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扣減專管員及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30分,扣減該部門當月績效考核分20分。

  1.因防護不當,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體 (含遊戲);

  3.離開計算機一小時以上未退出系統或未關機;

  4.非經專管員同意擅自使用計算機或擅自同意非本部門兼管員使用計算機;

  5.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裝置;

  6.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

  7.未經主管部門允許私自上網的;

  8.由於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洩露的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凡屬下列情況

  之一者,給予專管員及當事人警告以上處分,並給予相關領導相應處罰,同時扣減該部門當月績效考核分50分,並扣減當事人全部分值。

  1.擅自安裝、拆卸硬體裝置;

  2.因保管不當造成硬體損壞或丟失的;

  3.蓄意破壞網路正常執行,蓄意竊取網上資訊;

  4.由於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洩露的。

  七、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對於管理得當併成效顯著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績效考核加分或嘉獎。

  第二十四條 使用單位非“專管員”使用計算機需履行稽核手續,辦法見第四條。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條 對於管理得當併成效顯著的部門或個人,給予績效考核加分或嘉獎。

  第二十四條 使用單位非“專管員”使用計算機需履行稽核手續,辦法見第四條。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