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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錄取規則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錄取規則

  龍華區的小學初中學位申請是實行積分入學的,按照類別積分排序進行錄取,優先錄取類別靠前的',同類別時按積分排序錄取。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錄取規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深圳龍華區積分入學錄取規則

  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和“先類別後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型別1至6類依次錄取。

  同一學位型別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

  未被學校錄取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分流,原學位型別不變。

  共享學區範圍學校學位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錄取,原學位型別不變。

  補充:二三志願民辦學校錄取規則

  非深戶第二、第三志願為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民辦學校,如果第一志願公辦沒被錄取,二三志願是會按照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取。

  注意,這裡只是說按積分排序錄取,也就是民辦錄取是不比較類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