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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方法

昆明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方法

  學校教育是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有計劃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並最終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達到預定目的的社會活動。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昆明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方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調整最佳化普通高中錄取模式

  1.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路錄取,依據考生填報志願、升學成績擇優錄取,按志願已投檔錄取的考生,不得重複錄取。考生一經錄取後自動生成電子學籍檔案,嚴格執行同一城市普通高中學校之間不得辦理轉學的學籍管理辦法。考生不得到非錄取學校就讀,凡在非錄取學校就讀的,一律不予辦理普通高中學籍。

  2.根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中考成績統計,分別劃定主城區一級高(完)中、主城區普通高中和各郊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的最低控制線,經市招委批准,向社會公佈。

  (1)主城區一級高(完)中最低控制線作為主城區第一、二批次錄取學校的.錄取控制線。

  (2)主城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作為主城區第三批次錄取學校的錄取控制線。

  (3)各郊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分數不得低於本地錄取最低控制線。

  3.調整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

  (1)初中參加劃片分配入學(小學升入初中時的《入學通知書》上有“定向生”字樣),並在初中階段未轉學到其他學校的學生,可參加普通高中學校定向擇優生的錄取。

  (2),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含同批次錄取學校)劃出公費生招生計劃50%招收定向生,主城區定向生指標分配由原來的高中學校按六個片區劃片範圍分配名額到初中學校,調整為將主城區初中學校合併組合為28個單元,高中學校定向生名額分配到各個單元,使主城區所有具有定向生資格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主城區內一級高(完)中的定向擇優生。

  (3)主城區一級一等高(完)中錄取定向擇優生時,以本校統招擇優生錄取分數線下降20分,劃定定向擇優生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其他一級高(完)中(含同批次錄取學校)錄取定向生擇優生時,以主城區一級高(完)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作為定向擇優生的最低錄取控制線。

  (4)繼續實施教育招生扶貧工作,著力擴大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學生接受優質教育機會,實行主城區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劃出定向生招生指標,面向郊縣(市)區招收“郊縣班”、“民族班”和“阿詩瑪班”等定向擇優生的招生辦法。

  (5)普通高中體育傳統特色專案(網點)學校,繼續面向全市定向招收體育特長生。

  (6)郊縣(市)區一級高(完)中招收定向擇優生佔公費生招生人數的比例不少於50%。

  4.調整主城區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提前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錄取“民族班”和“阿詩瑪班”志願,再錄取“郊縣班”、外語類學校和空乘特色班志願。

  (2)主城區第一、二、三批次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按照“估分填報志願和見分徵集志願”相結合的錄取原則,均增加徵集志願錄取環節,每一批次均分3個階段進行錄取。

  ①第一階段為估分填報志願錄取,依據招生計劃和估分填報志願擇優錄取;

  ②第二階段為見分徵集志願錄取,每一批次視情況組織一至二輪徵集志願錄取。第二輪徵集志願錄取結束後,還有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由學校制定補錄方案報市教育體育局批准後自主招生。

  ③第三階段為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每批次徵集志願錄取結束後,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辦理自主招生提檔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流程:考生先在“昆明市學考網”上選擇填報一所學校,經報考學校預錄取後進行確認(若沒有被報考學校預錄取,考生可重新選報其他學校),學校憑《昆明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預錄取確認表》到市招考院辦理提檔錄取。

  (3)第一、二、三批次學校的公費生招生,分為估分填報志願錄取和見分徵集志願錄取兩個階段,按各批次的錄取階段和志願分項安排錄取名額。

  ①第一、二批次錄取的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第一階段統招擇優生錄取名額分別為招生計劃的45%和50%,定向擇優生錄取名額均為招生計劃的50%;公辦學校安排招生計劃的5%,作為第二階段見分徵集志願錄取指標。高中學校錄取定向擇優生時,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標配額,納入統招生錄取,依據調劑指標和“調劑志願”擇優錄取,調劑志願錄取分數不得低於本學校統招擇優生的錄取分數線。第一階段估分志願錄取後,未完成的招生名額納入第二階段見分徵集志願錄取。

  ②第三批次錄取的公辦學校,第一階段估分填報志願錄取名額為招生計劃的80%,第二階段見分徵集志願錄取名額為招生計劃的20%。

  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範圍

  1.主城區普通高中學校實行統一聯合招生錄取,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和呈貢戶口的考生可報考五區內普通高中學校。開發(度假)園區(經開區、高新區、滇池度假區、陽宗海區)考生按主城區招生錄取範圍報考普通高中學校。

  2.主城區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劃出招生指標,定向擇優招收“郊縣班”。另外,昆八中、昆十中求實校區、昆十四中、官一中、官二中再面向尋甸縣、祿勸縣、東川區定向招生50人。主城區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或普高特色班面向全市招生,全市考生統一填報志願擇優錄取。昆明女子中學繼續招收“女子春蕾班”。

  3.昆一中、昆三中、雲師大附中呈貢校區、雲南民族大學附中開辦“民族班”,定向招收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雲南民族大學附中開辦“阿詩瑪班”,定向招收符合條件的女生。

  4.郊縣(市)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按當地招考機構規定的招生範圍執行。

  三、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管理

  1.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納入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管理。依法加強對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資質稽核、招生簡章審查、招生計劃管理、招生範圍管理、錄取控制線管理、錄取管理和學生學籍管理。

  2.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昆明考生可參加填報志願錄取,也可自主招生提檔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參加填報志願錄取須報經市教育體育局批准,由市招生考試院統一對外發布招生目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分數低於市招委劃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得招收已按志願投檔錄取的考生。

  3.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和擅自提前組織招生。

  4.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按招生辦學範圍跨區域自主招收省內其他州(市)的考生,分數不得低於昆明市統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擬錄考生須報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學籍後方能辦理入學手續,不得擅自安排入學後再補辦學籍。

  四、認真落實加分照顧政策

  按照“誰主管、誰稽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加分照顧資格稽核工作責任制。加分照顧稽核部門要切實加強加分照顧工作的管理,嚴格按程式及要求稽核辦理,嚴格資訊公開公示,實行陽光操作,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相關加分照顧專案和標準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