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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區部分中小學招生須知

2022年沙河口區部分中小學招生須知

  招生一般是指各個學校和培訓機構招收新學生,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2年沙河口區部分中小學招生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沙河口區部分中小學招生須知 篇1

  1、按照教育部和大連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區縣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提前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學位供給不足的情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根據沙河口區實驗小學、沙河口區錦繡小學、大連市第七十九中學小學部、大連軟體園雙語學校近三年新生增長趨勢及未來生源摸底情況,這4所學校存在學位供給不足的情況,現預警提示如下:

  2、沙河口區實驗小學、沙河口區錦繡小學、大連市第七十九中學小學部、大連軟體園雙語學校(含小學部和初中部)自20xx年秋季招生起,將優先安置20xx年2月28日(含2月28日)以前購房的學生入學,在學位有剩餘的情況下,對20xx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後購房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入學,其他未被派位的,將由區教育局統一調配至其他學校入學。

  3、已釋出預警提示的沙河口區知行小學、大連格致中學小學部以後年度的招生工作均按照20xx年5月29日釋出的預警提示時間節點進行。

  4、今後,區教育局將根據其他各校生源和學位情況,適時釋出中小學招生入學預警資訊,確保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注:

  1、有產權證的,購房時間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為準;無產權證的,以購房全款發票或銀行貸款合同日期為準。

  2、報名入學時必須實際入住。

  諮詢電話:

  沙河口區教育局計財科:84368417

  沙河口區部分中小學招生須知 篇2

各區市縣教育局、各先導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學校:

  為進一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xx〕26號)、《遼寧省教育廳關於加強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教發〔20xx〕106號)和《大連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教發〔20xx〕26號)精神,落實《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遼教辦發〔20xx〕13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xx-2022學年度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一)全面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1.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區市縣、先導區(以下簡稱“各地區”)要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 法》等法律要求,強化政府法定責任,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地區要指導學校爭取街道、社群和派出所的支援,逐個核查轄區內適齡兒童,全面掌握轄區內生源和適齡兒童入學情況。要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學校要向轄區每一位適齡兒童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告知家長新生入學流程以及有關法律規定和違法追責說明,強化家長的法律意識,引導家長依法送其子女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所在學區的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適齡兒童延緩入學申請表》,經學校核準後報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延緩期滿仍不能入學的,應繼續提出延緩入學申請。延緩入學的期限原則上不應超過1年。未經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適齡兒童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各地區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2.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規定。各地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總體原則,根據本地區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與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學區範圍並向社會公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生就近入學主要依據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明”、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並核實實際居住情況,隨遷子女還要依據有效的大連市域內的《遼寧省居住證》。“居住證明”指以下情況:①有住房者,須提供住房權屬證明(產權證、使用權證、住房合同等材料),包括產權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等)和使用權住房(公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因貸款購買住房而暫無住房產權證者,須提供購房合同、商品房交款專用發票、貸款保險單、完稅憑證等材料原件。②無住房者,須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屋資訊查詢表》(經家長授權同意,可由學校依據家長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代為查詢)。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關於“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任何學校不得擅自以開辦特長班(含雙外語班)、舉辦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和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名義招生。

  小學招收適齡兒童入小學時,學校只登記適齡兒童的學區、年齡等自然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做好幼小銜接工作,將入學適應教育納入一年級教育教學計劃,做好教育教學方式與幼兒園教育的科學銜接,針對兒童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採取遊戲化、生活化、綜合化等方式上好國家課程,強化兒童的探究性、體驗式學習,積極為新入學的兒童創造適應小學生活的環境和條件。嚴格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小學起始年級實施零起點教學,對未實施零起點教學的教師、校長,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3.依法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地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細化本地區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和流程,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機制、定期專項行動機制、應助盡助救助機制、辦學條件保障機制。依託學籍管理服務平臺,完善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賬,鞏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適齡兒童輟學學生動態清零成果。加大非建檔立卡家庭適齡兒童輟學情況摸排,建立“一生一表”,做好勸返復學工作。

  (二)做好小學、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1.公辦小學招生入學。凡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實行登記入學。學校透過在居民區等醒目位置張貼《招生入學通知》,向轄區內適齡兒童的家長告知招生範圍、報名時間、報名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招生諮詢電話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家長根據招生要求和家庭實際居住情況進行報名。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區可以實行網路預約、網上報名、錯時報名、錯峰稽核,指導小學一年級新生家長認真做好教育部《學生基本資訊表》採集工作,按時完成在大連教育資訊管理系統和遼寧省學籍管理服務平臺的註冊建籍工作。學校要將學生家長簽字確認的《學生基本資訊表》及戶口簿學生一頁的影印件作為學籍檔案,存檔備案。

  2.小學升初中招生銜接。小學畢業生按照劃定學區,採取“對口直升”辦法,免試就近升入對口的學區內初中學校。在初中招生之前,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小學校長和學籍專幹等相關人員進行小學升初中政策培訓,並指導各小學向家長做好小學升初中相關政策宣傳,讓家長了解、理解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學區認定工作,認定結果書面通知到每一位學生和家長,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籍管理系統的學區認定,儲存好政策宣傳資料、家長簽字回執等相關檔案。要在規定時間內,為全市不在學區內學校就讀的小學生透過學籍管理系統辦理轉回學區內學校的手續(即“小六歸口”)。

  3.公辦初中招生。公辦初中入學按照“對口直升”方式免試招收對口小學學區內的學生。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區劃分情況向初中提供小升初學生名冊,初中學校依據名單招收對口小學學區內畢業生,同時在遼寧省學籍管理服務平臺做好初中招生操作,完成初一新生註冊建籍工作。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轄區內各小學在開學前統一組織學生到初中學校報到,並履行交接手續,做到交接清單清楚詳細,手續完整。開學兩週內,初中學校應向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上報未報到學生名單,並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

  4.其他幾類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20xx年,繼續按照《大連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教發〔20xx〕26號)確定的民辦學校招生流程和辦法做好招生組織工作。各地區要準確把握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的政策、流程,指定專門技術力量熟練操作招生系統,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規定動作,確保本地區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2)高等院校附屬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高等院校附屬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以招收本單位教職工子女為主,在學位有空餘時,可以採用科學公平的方式在其所在行政區內接收一部分周邊學生入學。

  (三)保障特殊群體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1.隨遷子女。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確保隨遷子女和本地學生一樣平等享有接受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的權利。學位資源相對緊張的地區,要按照常住人口數量合理佈局義務教育學校,加強城鎮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確保隨遷子女“應入盡入”。凡不能有效保障隨遷子女就學的地區,不應全面推行“小班化”教學。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民同招”政策,在參與報名、搖號等環節一視同仁,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有平等入學權利。要切實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清理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各地區要制定隨遷子女入學實施細則,統籌做好本地區隨遷子女入學工作。

  2.殘疾兒童少年。各地區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政府責任,改善辦學條件,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針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身體狀況及教育需求,採取多種形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建立以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為主、以送教上門為補充的特殊教育招生入學體系。要重點關注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情況,不折不扣落實“一人一案”要求,保障殘障兒童平等、無障礙接受義務教育。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類別,努力滿足不同型別殘疾兒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需要。凡因殘疾程度較重不能進入學校或兒童福利機構就讀的,均採用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並由特殊教育學校或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將其納入學籍管理。

  3.留守兒童、孤兒和困境兒童。各地區要嚴格落實《大連市民政局等10部門轉發<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大民發〔20xx〕198號)等有關檔案要求,建立留守兒童、孤兒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強化控輟保學、教育資助、送教上門、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為他們就近入學提供支援,對有特殊困難的優先安排在校住宿。對留守兒童、孤兒和困境兒童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教師與他們建立結對幫扶制度,實行“一生一案”。建立強制報告制度,未履行報告義務的,教育行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嚴肅追責。

  4.其他各類優撫物件。各地區要落實相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納入本地區教育發展規劃,按規定統籌解決好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在收治確診病例定點醫院隔離病區的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物件入學問題。

  (四)完善工作機制,構建義務教育招生良好生態

  1.規範招生和分班行為。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入學“十嚴禁”工作要求,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學區招生和跨審批區域招生,義務教育實行零擇校;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加強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嚴禁違規轉學,做到人籍一致。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公、民辦學校均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實行陽光分班,不得以分層次教學或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快慢班。

  2.鞏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消除工作成果。各地區要科學謀劃,統籌佈局,合理劃定學區範圍,嚴禁在招生入學階段產生新的大班額,鞏固大班額消除工作成果。堅決禁止資料造假,嚴禁透過佔用音樂、計算機等功能教室來化解大班額。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市教育局設立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舉報電話84300325,及時受理大班額問題。對於工作要求落實不力,仍存在“大班額”現象的,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問責處理。

  3.完善資訊公開制度。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資訊,透過媒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錄取結果(僅公示學生姓名、性別)。

  4.建立預警機制。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提前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學位供給不足情況,提前向社會發布預警報告,完善應急方案,確定行之有效的聯動程式,密切關注輿情,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二、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工作

  (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統籌確定招生規模。綜合考慮各地區初中畢業生數量、未來一段時間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標、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均衡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以校為單位將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並向社會公佈,招生計劃確定後,公辦、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標準和方式統一、同步招生。不得隨意變更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產生大校額、大班額,普通高中規模不得超過3000人,班額不超過50人。

  2.規範招生工作秩序。內地新疆高中班、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的招生,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要按照招生計劃、中考成績、學生報考志願由招生考試部門統一錄取,並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普通高中高一新生電子學籍於9月30日前完成註冊、稽核、確認並上報省教育廳備案,逾期不予辦理。

  3.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公佈、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以下同)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由大連市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納入我市高中階段教育統一招生平臺,實行統一招生政策、統一招生計劃、統一招生宣傳、統一平臺錄取。對於有升入中等職業學校或較早開始職業生涯需求的初三學生,可以透過遴選公佈的試點中等職業學校,按規定完成義務教育並開展職業技能學習。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擬升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管理,對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擅自提前離校的學生,初中學校要及時進行干預並制止,嚴防學生輟學,同時向學生家長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嚴禁在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查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中考組織管理工作

  各地區要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完善工作流程,落實工作職責,進一步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試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閱卷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確保試題試卷絕對保密,考試組織萬無一失。針對中考期間可能發生的疫情傳播以及高溫、雷雨等自然災害,各地區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加強中考風險研判應對,密切關注涉及中考的網上輿情,加強輿論宣傳,正面引導,確保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各項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責任。各地區要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科學制定中小學招生入學具體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20xx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省、市將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中小學招生工作規範實施,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二)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透過多種方式加強中小學招生政策解讀,努力爭取學校、家長、學生和社會的理解支援,特別是對群眾廣泛關注的敏感問題和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深入細緻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做好風險研判,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化解風險隱患。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區要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中小學校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舉措,將疫情防控要求貫穿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各個環節,做到舉措精準,防控精細。

  (四)其他要求

  1.建立鞏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大班額消除工作成果定期報告制度,各地區分別於6月2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將消除大班額工作成果鞏固情況報市教育局規法處。

  2.按照《關於做好20xx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後控輟保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在12月10日前將全年控輟保學工作情況(含“一生一表”)報市教育局義務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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