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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精華】擔保合同範文集合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擔保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現住址: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現住址: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各方就擔保抵押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大寫: 。

  第二條 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支付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資金。

  第四條 利息及利息支付方式:代款利息為月息 %,自本合同簽訂並履行之日起計息。付息方式為一次性付息。

  第五條 資金用途及還款方式:甲方借款用於個人經營,甲方保證借款用於正當經營,不從事非法經營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並付清利息。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發現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並存在還款危機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滿兩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據甲方確認的住所、通訊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權實現在甲方財產上的抵押權以抵償借款本金及對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索償借款本息。

  第六條 各方應誠信並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每日1%承擔違約責任。逾期滿十天。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歸還借款,乙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根據逾期時間按借款金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賠償損失。

  第七條 擔保條款

  1、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其所有的物品作為本借款合同的質押擔保財產。該擔保財產:(主要寫明物品的名稱、型號標準、數量、質量、評估價值、現保管位置等) 。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當時將質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2、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本合同約定的損失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含聘請律師費用等全部正常支出)。

  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連帶擔保,保證期間為還款之日起兩年。甲方違約由丙方承擔,丙方承擔後,本合同債權人權利由丙方承繼,由丙方向違約方行使債權人權利。甲方若不能履行還款付息義務,丙方應無條件代為償還,履行還款義務後,丙方承繼乙方合同約定的債權人權利,向甲方追償其承擔的違約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八條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由違約方承擔因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簽訂的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資金週轉,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現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借款用於做生意。

  第二條: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甲方每個月的 4倍計算。

  第三條:借款償還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歸還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約束。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本息到期後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則按約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甲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五條:擔保人丙方的責任、義務

  丙方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丙方有對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擔保和承擔起償還本息的責任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時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負起償還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責任。丙方並按約定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直到丙方償還清本金為止。

  第六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甲方逾期不清償本息的,乙方為了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訴訟費以及乙方聘請律師處理訴訟事務而支出的律師服務費用等在內的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在協商或訴訟期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簽字後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擔保人: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3

  擔保協議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

  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範圍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

  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

  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

  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

  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

  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

  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

  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

  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

  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

  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

  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

  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

  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

  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

  甲方有約束力的檔案、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

  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

  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

  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

  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

  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

  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

  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

  債權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

  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

  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

  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

  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

  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

  ×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

  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

  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4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借款方、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借款內容如下:

  1、借款金額 元,金額大寫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時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擔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具有清償能力的其它經濟組織。

  三、擔保方對上述條款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方進行追償,擔保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後的十個工作內清償上述款項。

  四、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終止,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擔保方追索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方無條件同意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糾紛的;

  2、發生缺乏償債誠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償還本息的;

  六、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律師服務費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擔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甲方此筆借款本息收回後,方可免除擔保責任。

  八、擔保方如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之約定,未代替乙方清償借款本息,甲方有權按違約總額的萬分之十五(日利率)計算向擔保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由擔保方在其債務履行期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擔保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的,擔保方還應賠償甲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為收取借款依據,副本作為記帳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於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2012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籤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 篇6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過程中,都會需要合同作為保障。常見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籤訂的勞動合同。想想如果沒有合同作為約束對方的條件,那不是做什麼都會法律保障其權益也會受到損失。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