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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荒山開發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

  發包方:xx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xxx為界,西面xxx為界,北面xxx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xx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2

  甲方:x縣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執行董事

  乙方:x縣x鄉村村民小組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x元,共計x元(大寫:xx)。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xx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縣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x縣x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系黃陂區橫店街村塘角灣村民小組村民乙方為發展林業苗木經濟,合理利用甲方所屬的荒山,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事苗木栽培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後每年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設管道從黃陂區橫店街村所屬各村民小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黃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黃陂區橫店街村村委會(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5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執行董事。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

  (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為準):333畝;林權證號: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

  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0元/畝/年;後十年的租金為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為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後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範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為。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範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5、租賃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裝置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_________、________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XX、小XXX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改造荒山,利用荒山,造福後代,甲方將所擁有的亂石荒坡對外發包開發。該荒坡用於開發,原則上承包方必須在五年內把該荒坡爛石板清除乾淨整成農田,進行農業生產及合理利用,或種植樹木把荒坡綠化,或養殖等利用開發。經甲方村民代表同意,由乙方承租。乙方在認可甲方對該荒坡承包意願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在自主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多次協商訂立如下荒山承包合同。

  1.承包標的荒坡位置:沂水縣道託鎮牛嶺官莊村南山南部,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南至井峪耕地,北至路,東至耕地,西至大溝,面積_________畝。

  2.承包期限50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承包費及繳納:承包費規定為一次性繳納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合同簽訂時50年承包費已一次交清。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乙方依合同開發荒坡中,甲方有監督權,有積極配合乙方清除阻礙,不得設定人為障礙的義務。甲方發包亂石崗荒山的目的是改造荒山造地造田,乙方五年內如不按期改造利用該地塊,甲方有權收回該地塊。

  B.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按合同要求開發亂石荒坡,負責清除爛石、造田造地,種植等開發,有合法自主開發權,由承包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並有保護生態義務,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涉。乙方的繼承人,有權繼承該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權。

  C.乙方承包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正常供水、供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擅自停水停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D.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蓋生產用房或看護住房。

  6.違約及責任

  鑑於乙方承包後需要進行較大的投資,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有違約: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按承包費拾倍額與承包費拾倍額的承包日起月息2%利息之和及地上投資數值賠付。若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地塊,地上物品由甲方限期遷移。

  7.本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著物,所建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作價補償給乙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國家政策允許,乙方及其繼承人可繼續承包且有優先承包權。

  8.合同期內,若遇國家或他人徵用,合同期內補償由乙方所有,期外由甲方所有。

  9.對本合同條款,甲方確認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透過,甲方決定將荒山承包給乙方用作種植農業經濟作物及相關茶葉加工配套建設,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界址:

  1、界址為東齊,南齊,西齊,北齊。具體四至界址線以附圖標誌為準。

  2、總面積畝,其中組畝,組畝,組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總計30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2、承包費:前二十年每畝/年100元人民幣(壹佰元整),合計__元/年。後十年每畝/年120元人民幣(壹佰貳拾元整),合計__元/年。

  3、付款方式:自__年__月__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費;後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經營權。在承包期限內,如出現土地爭議,甲方需協助乙方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積內有取土、種植、修路、建設等行為。

  4、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高承包費,不得將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內,國家對山地承包經營涉農政策性補貼、補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國家建設需要,徵收或徵用承包範圍內土地,甲方有權收回所徵收、徵用面積,乙方將不支付徵收或徵用面積承包費。國家補償的經濟作物及設施費用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期內,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六、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土地上的經濟作物及相應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甲方各戶簽字用作附件,與正式合同具備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破涼鎮人民政府、先覺村委會各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開發種植合同經甲方各戶同意簽字: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xx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xx月xx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20xx年x月x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20xx年____月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_____%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為界,南面為界,西面為界,北面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叄拾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透過,甲方決定將(洪水坑屋背)荒山承包給乙方作茶葉種植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範圍:

  1、甲方將坐落在洪水坑(屋背山)荒山承包給乙方進行茶葉種植開發四至界線及面積以附圖標誌為準。

  2、乙方在承包面積內只種植茶葉,若乙方種植其他作物,甲方將收回山場並沒收其上交的租金。如轉包給外村村民,乙方應補滿每畝租金20元。

  二、承包期限、開發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從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止。

  2、開發期限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開好畦,20xx年3月30日前茶葉種植完工,乙方必須在此期間開發種植完畢,到20xx年4月30日之前未開發視為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承包合同另行發包。

  3、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承包每年每畝陸百元租金一次性付清,暫收面積100畝,計人民幣六萬元整,實際數按林業站附圖為準,多還少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著物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在承包期限內,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茶葉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地方的村規民約。

  5、本承包土地一但被國家徵用,乙方無條件讓出。國家補償承包土地的經濟作物及地方設施費用,屬乙方開發的歸乙方,乙方尚未開發的歸甲方受益。國家政策性補助,按政策規定的受益人進行兌現。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包,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範圍內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即日生效。(後附村民代表會議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15

  甲方:鄧成斌 鄧友湘

  乙方:漿水鄉洛閣村一組

  一、乙方將本組所有的坐落在高嶺背的部分荒山約320畝發包轉讓給甲方經營。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線分別為:面對該山,北(下)至山腳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處(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東(左)至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西(右)以高嶺背莽梅高壓電線下 (具體情況見示意圖即本合同書附件)。三、承包費用為112000元,大寫壹拾壹萬貳千元整。

  四、承包費用的交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費用為承包期內的一次性費用,即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與承包荒山有關的費用(比如管理費、使用該山內簡易公路的使用費和其它贊助費或木材等物資)。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即獲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在承包期內的經營管理方式、股份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進行干預,任何個人不得在此荒山範圍內進行開採礦產、開荒耕作、砍柴燒炭等生產活動。如遇國家(縣政府及其以上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徵地開礦、修路等開發,土地徵用費歸本組(乙方)集體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徵用方索取林木賠償費、因徵地開發而造成的經營補償費的義務,該兩款項無條件地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現有進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簡易公路屬乙方所有,任何個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佔和損毀,但在承包期內,甲方可以無償地作運輸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甲方所有。承包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或本村村民私自進山零星盜伐林木,乙方必須履行配合、協助司法機關查處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義務。合***同期滿即到20xx年1月1日後,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即歸乙方,但甲方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線若發生糾紛爭議,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出面調解並妥善處理,調解處理費用開支由乙方負責。因四至界線發生糾紛造成承包範圍內的面積減少了10畝以上(含10畝)時,承包費用酌情減少,具體情況另行議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也必須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業和養殖、藥草種植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其它情況。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產生法律意義上的效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現任組長鄧志勤持一份、洛閣村委會存檔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發包轉讓荒山示意圖。

  甲方簽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公章):

  洛閣村民委員會蓋章:

  在場村民代表簽字:

  20xx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