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調解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調解協議書 篇1
一 、專案概述
1. 專案名稱:林權糾紛調解
2. 辦理單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3. 辦理視窗: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4.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5. 承諾時限:40個工作日
6.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7. 辦理電話:
8. 投訴電話:(028)83678890
二、法定依據
1.《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1996年林業部發布);第四條 林權爭議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林業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設立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統稱林權爭議處理機構)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別負責辦理林權爭議處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 林權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主動、互諒、互讓地協商解決。經協商依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報所在地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備案;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林權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2.《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國家林業局令第1號)第二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
3. 省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川府政管〔20xx〕8號)。
三、辦理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第二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工作人員在承諾時限內進行受理審查,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處理條件的,則做出受理決定,接受當事人請求和相關舉證材料,組織處理。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的副本傳送給林權爭議其他相關當事人。相關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向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影響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根據有關權屬證明材料認定糾紛事實。不屬於林權爭議或不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調處條件的,則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不予受理理由。
第三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在做出受理決定後,在聽取雙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的陳述的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到有林權爭議的地方進行調查研究。透過現場勘驗,調閱檔案、走訪、詢問等方式,瞭解林權爭議產生的原因、經過、歷史現狀等問題。並認真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有關證據材料,彙總後作為調處依據。現地調查取證時,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及有關人員到場,做好現場筆錄,並簽字蓋章。
第四步:透過調查、研究,在掌握有關證據的基礎上,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由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組織進行調解。林權爭議在鄉鎮林權糾紛調處科室調解下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由調解人員署名,加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印章,報區農業和林業局備案。
第五步:林權爭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應當製作處理意見書(處理意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職務、地址;糾紛的事由、各方的主張及出具的證據;林權糾紛調處機構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運用的法規及政策規定;處理意見),並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後,按照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製作決定書,分送有關當事人(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林權爭議處理協議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權爭議處理決定,凡涉及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範圍變更的,應當事先徵得原批准機關同意)。
第六步: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政府對林地、森林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處理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步:對無論何種方式解決林權爭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都應當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存查。
四、申報材料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五、前置條件
無
六、備註
無
七、權力事項型別
承諾件
八、辦理結果
其他
九、事項型別
服務事項
十、編碼
十一、網上預審
否
十二、表格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十三、是否上下協同(區、鄉鎮(街道))
是(區、鄉鎮(街道))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事故概括: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左右,____駕駛____號____車在________時,由____向____行駛的________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的交能事故。就此事故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損失費____元整(¥:____元),另甲方支付乙方從____年月日起至車修好期間的停車費,每停車天____元整(¥:____元)計算,修車、拖車等費用一切由甲方承擔。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後果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三、甲方支付所有金額後,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次事故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四、甲方履行付款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甲乙雙方之間不在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成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____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鄒××,男,19xx年4月13日出生,漢族,蘭州××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現住蘭州市××路××號
乙方:蘭州××大酒樓,地址蘭州市××路××號。
負責人:張××,該酒樓經理。
丙方: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蘭州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劉××,該公司董事長。
二0XX年×月××日凌晨,蘭州××酒樓僱員肖××、曾××、王××、曹××與人鬥毆誤將在酒樓就餐的鄒××打傷,造成鄒××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發生後,肖××等四人潛逃至今下落不明。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甲乙丙三方就鄒××傷害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就甲方被誤傷致殘一事,乙方認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責任,並願就甲方受傷致殘一事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賠償金額總數為人民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整,主要為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考慮到乙方的具體情況,甲方願放棄其它賠償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為:全部現金付款。本協議生效後,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現金×萬元,其中五天內先付×萬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餘下×萬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萬元,八月×日前付×萬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後×萬元。逾期未付,乙方應該承擔未付部分的違約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為乙方的物業管理單位自願擔保本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賠償後,甲方將不再就此事提起訴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六、乙方及擔保人有權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責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響本協議執行。
七、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調解員(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20xx年X月X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專案部
乙方:
為加快神朔鐵路建設進度,確保神朔鐵路擴能建設順利進行,由中鐵建電
氣化局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專案部承建的三岔站站場既有電力線路改造
工程。為使沿線群眾經濟不受損失,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賠償協議:
一、賠償標準:
1、電杆坑:耕地元/個非耕地 元/個
2、拉線坑:耕地元/個非耕地 元/個
3、青苗補償:農作物玉米元/畝;農作物大豆元/畝
4、砍伐樹木賠償,普通樹胸徑在10cm以上 元/棵,胸徑在10cm以下元/棵。已掛果的果樹元/棵,未掛果的果樹元/棵。
荒田、河道等不能種植的地方電杆坑、拉線不賠償。
二、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在施工中損壞的青苗,樹木和草地、電杆坑,拉線坑的實際數量,由甲乙雙方共同丈量,清點。待甲方施工結束後,甲方用現金一次性給予付清並填好賠償清單,乙方收到賠償款後應及時給甲方出具收據和甲方需要的相關手續。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儘量保護好乙方的莊稼,努力做到使村名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乙方應積極配合好甲方施工,不得隨意刁難甲方,確保甲方施工順利進行。如發現問題雙方領導共同協商解決。
四、補償款結清後,此協議自行生效。
五、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鐵建電氣化局集團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專案部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 年 月 日在三民中心小學操場因意外造成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6
很多人會因為某件事而吵得不可開交,這時候就需要律師來調解,透過調解避免糾紛。
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當事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調解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甲方委託)。
律師事務所律師
(乙方委託)。
甲方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辯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律師對雙方當事人的理由進行分析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協議,雙方均願履行。履行日期為協議生效後
個月內履行完畢。
本調解協議書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律師:
律師事務所
律師
乙方律師:
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傷乙方後,甲方及時履行報警和救助義務,並支付了乙方就醫、康復冶療、生活補助、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及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並徵得處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幣18000元后,乙方保證今後絕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種名義補助、補償等費用,後續事宜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18000元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乙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此事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後因此事衍生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並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甲方,
並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乙方應雙倍退還不實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並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管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交管部門: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李**性別 年齡 民族
身份證號:
乙方:郭**性別 年齡 民族
身份證號:
主要事實
李女士和郭先生是夫妻,結婚十多年感情一直還算安穩和諧,可在最近的兩年夫妻矛盾越來越深。為了能為婚姻找到出路,雙方一同來到金牌調解請求幫助。經調解,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考慮到夫妻感情現狀,雙方暫時分開,冷靜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家庭事務安排協商解決,主要依靠女方意見。 2、 根據調解建議,男方願意努力改變自己,善待女方。 3、 無論將來結果怎樣,雙方尊重對方選擇,不做有悖情理和違法亂紀的事情。
本調解協議經各方簽字,調委會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自覺按協議的內容履行義務。當事人可選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就有關內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司法確認後的人民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之間因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人民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協議,當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人民調解委員會存檔一份。
甲方當事人簽名: 乙方當事人簽名: 人民調解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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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委員會(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