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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合同

【推薦】反擔保合同四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反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託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並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託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

  2.1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二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併、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係,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於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於《委託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後監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後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昆明市五華區。

  9.2 甲方透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絡方式進行聯絡,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餘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檔案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絡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 篇3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定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篇4

  甲方(質權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出質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鑑於甲方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願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範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xx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範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出質人宣告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並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託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後,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透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複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