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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擔保合同

保證擔保合同模板合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證擔保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證擔保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經中國____銀行_____(下稱甲方)與 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種類)

  貸款(大寫)_____,用於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乙方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2、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3、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八條 貸款的展期申請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_________年。

  第九條 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條 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甲方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

保證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出借人(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甲方因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甲方向乙方甲方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 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並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甲方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乙方損失,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甲方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乙方登報宣告公示其違約信用資訊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乙方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乙方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甲方後,乙方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乙方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甲方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五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借人(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保證擔保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因購房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利息,按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和保證人負責償還貨款本息。貨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貨款本息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貨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貨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貸款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並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計收利息________。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貨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貨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貨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貨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合同 篇4

  ( )銀借合同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銀行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 分期用款計劃 │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期 │ 金額 │日期 │ 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保證擔保合同 篇5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擔保合同 篇6

  編號:

  最高額保證合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保證人(全稱):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所(地址):

  郵政編碼:

  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及賬戶:

  聯絡電話及傳真:

  債權人(全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所(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及傳真:

  為了確保 (以下簡稱債務人)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間和最高債權餘額內與債權人簽訂的多個業務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願意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結束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1.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自日起至年債務人在債權人處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最高債權本金餘額為人民幣(大寫) ,上述期間僅指主合同簽訂時間,不包括債務到期時間。

  1.2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業務種類依主合同約定,具體包括

  第二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依主合同分別約定。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採用連帶責任保證方式。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過戶費、代理費等。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主合同擔保的每筆主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5.2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提前收回主債權的,保證期間為自債權人向債務人或保證人發出通知確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兩年。

  5.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次日起兩年。

  5.4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兩年。

  5.5若主合同為其他融資方式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債權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最高額債權的確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確定:

  6.1約定的債權確定期屆滿或債權人提前收回主債權;

  6.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6.3債權人、保證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6.4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保證人宣告與承諾

  7.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人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7.2保證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7.3保證人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7.4若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議》,保證人保證債務人與承兌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保證人依本合同約定向債權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5保證人自願接受債權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有效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資訊。

  7.6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或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確定的情況下,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債務本息和其他費用的義務,保證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未按時履行保證責任,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債權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上直接劃撥收。

  7.7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解除主合同,或依據主合同約定提前收回主債權時,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在《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7.8發生下列事項時,保證人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債權人;

  7.8.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資產和債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其他可能對債權人權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情形等;

  7.8.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7.8.3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財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專業擔保公司為保證人的,須在每月月末上報擔保餘額明細表及相關的財務會計報表。

  7.9發生下列事項時,保證人應當於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7.9.1發生隸屬關係變更、公司章程修改、組織機構調整等;

  7.9.2歇業、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被停業整頓、登出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

  7.9.3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9.4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

  7.9.5發生其他不利於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情形。

  7.10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合同,除展期、增加主債權金額、提高貸款利率或變更幣種之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1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債權人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7.1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再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宅男人的利益。

  7.1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發生本條7.8款和7.9款所列事件或其他事件時,應當採取措施,確保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得以實現。

  7.14當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後,保證人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

  8.2保證人在本合同第七條中作虛假宣告,或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所作出的承諾,或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非因債權人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擔保範圍內賠償債權人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肖、變更和解除

  9.1本合同自保證人、債權人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約定外,保證人、債權人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9.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9.4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則保證人對於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