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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服務合同

設計服務合同精選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計服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設計服務合同1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籤服務理念和服務宗旨字蓋章):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願意委託乙方稽核(編審)甲方建設的工程專案的工程造價,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委託工作的審計法具體範圍內容:

  土建工程、裝飾裝璜工程、水電消防安裝工銷售合同模板程、鋼結構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附屬零星工程的預算及結算。

  地點: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工程結束內所提供工程諮詢(稽核)所需真實、全面的相關資料(其中圖紙一式2份)

  2、負責與有關方面地震監測臺官網的聯絡和協調。

  3、為乙方提供現場工作的基本工作條事件研究法件。

  4、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選擇作文任何方式合同模板,影響乙方工作意見;貴州省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5、配合進合同模板格式行審計師和會計師哪個好現場勘察;

  6、及時支付乙方諮詢費用;

  二、乙方權事件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選擇英文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時間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保守機密,審計師報考條件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4、不得遺失甲方認產權比率的計算公式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5、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地震最新訊息10分鐘前

  在甲方資料提供義務履行的前提下,按時在約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定工作日內完成工作,出具報告書。

  三、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諮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產權比率公式有關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總工程(包含附屬工程及零星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諮詢服務費,並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審計工資一般是多少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2、支付方式:根據約定進度的總造價,甲方按照每次預算支付百分之七十(70%)給乙方,剩餘百分之三十產權比率(30%)在結算審計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事件營銷案例付給乙方。但審計時間不能超出約定工期一個月,如果甲方原因造成超期,甲方無條件支付乙方所有費用)。附時間計算器:假如單筆預算價錢不到一百萬,可以累積到一百萬再付費用。

  3、期限:按照施工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工程全過程的技術服務。附:假如因甲方中途停工,乙方有權力要求為之前所做工程結算.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4、由乙方技術方面在施工合同外爭取的費用(及技術變更),根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照出預算外利潤的30%提取費用,甲方在變更資料有關單位簽字生效後,甲方需按比例支付乙方的費用。

  5、為本專案發生的專家評審費、考察費及工程所需的應酬費由甲方負擔。

  6、甲方按照協議將工程技術服務費匯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的賬號

  開戶名:_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有限公司

  賬號:_

  四、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1、在協議書生效後3天內,委託方向諮詢方如實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合同模板格式規範施工圖紙、電腦兩臺、保證我方人員住宿、生活及水電、安全帽等。

  2、技術情報和地震網實時地震預報資料的保密:乙方對甲方的技術情審計是幹嘛的報和資料具有保密義務;甲方有不能挖取乙方的技術人員的義務。

  3、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協議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購銷合同模板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仲裁機構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貴州省選擇的拼音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式解決。

  五、時間、違約責任:

  因違地震網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於諮詢服務費的__產權____%。

  六、其他:

  1、本協議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地震監測臺官網務,甲方付清服務費終結。

  2、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地震網實時地震預報力,各執事件營銷案例兩份。

  3、其他審計是做什麼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

  委合同模板圖片託方選擇困難症:(章)

  法定代表人:貴州湘黔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諮詢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選擇詞語的正確詞形託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公司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設計服務專案的名稱、地點、內容及提交之檔案標準

  1、服務專案的名稱:

  2、服務專案的地點:

  3、服務專案的“設計”主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執行專案見附件)

  4、提交設計檔案頁面標準:乙方以電子稿交付或A4列印規格(210X285mm)檔案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

  1、為設計需要,甲方須及時提前提供有關圖文、影像資料;

  2、為能保證設計稿件質量,甲方鬚鬚提前通知乙方進行設計;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設計案時間

  乙方根據甲方的設計通知及提供的相關設計資料力求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稿,配合甲方的產品推廣需要。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稿,乙方須提前向甲方告之,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服務執行準則

  所有乙方的提案,必須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簽字乙方擅自實施方案的,如有誤,責在乙方。

  第五條、服務協議內容、設計費

  1、根據甲方所列的設計服務內容(見附件),甲乙雙方協商本專案的設計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完成時間不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月)。

  第六條、專案設計費用支付方法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______%,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整),

  2、以後根據稿件設計的完成量支付餘下相應的設計費,

  3、專案設計全部完成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性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乙方按本協議規定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2、甲方變更設計主題內容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3、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支付設計費用,逾期3天后,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逾期5天后,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費用,甲方無任何理由拒付應支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往現場工作人員給予工作上的配合。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內容、時間向甲方交付設計原始檔(如:AI或CDR格式向量檔案)。

  2、乙方對企劃、設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損失,乙方應負責採取補救措施,但不承擔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工作進展情況的義務。

  第八條、保密條款

  1、乙方交付甲方的設計方案僅供本協議規定專案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以及用於其它專案,如果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追繳索賠。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九條、其他

  1、甲方如需要乙方交付印刷樣稿,乙方另收工本費。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約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應另行支付費用。

  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約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合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第一筆設計費支付到乙方後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傳真:

  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專案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專案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案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4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編號:

  委託方: (集團)深圳地產公司

  受委託方:

  日期:

  合同編號:

  日期:

  委託方: (簡稱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 大廈

  受委託方: (簡稱乙方)

  地址:

  一、專案名稱:

  專案地址:

  專案規模: 平方米

  二、甲方責任:

  2.1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專案園林景觀設計所需之完整資料及各階段園林景觀設計要求任務書及設計調整意見書),並對所有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工程進度表及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2.2負責協調本工程與建築設計單位及其他相關專業銜接的有關事宜;

  2.3負責安排有經驗之施工單位按乙方設計要求及效果進行施工;

  2.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的政府申報、審圖蓋章事宜及費用;

  2.5負責按照本合約條款規定的設計費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設計服務費。

  2.6維護乙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2.7提供乙方在該專案現場辦公場所,以便解決現場圖紙修改及聯絡情況;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約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圖紙時,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趕工費。

  三、乙方責任:

  3.1乙方在完成本合約規定之基本職責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各階段設計進度要求進行各階段設計任務,並對設計的適用性、正確性、經濟合理性全面配合;

  3.2乙方未獲甲方書面認可時,不得將本合約各設計階段的成果及設計過程中有關圖則檔案及資料交於第三者或其他專案使用;

  3.3乙方未知會甲方或其全權代表,且未得到書面認可時,不得就已獲甲方批准的設計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經甲方認可,擅自就已獲甲方批准的設計做出修改因而延誤工期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全面負責;

  3.4在設計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參加圖紙交底和會審工作,針對設計圖紙作必要的闡釋;

  3.5為配合施工進度和質量,乙方定期進行現場施工指導,及時解決與設計相關的問題;

  3.6為配合施工,乙方人員有責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設計諮詢;

  3.7為本專案的設計總負責人, 為本專案的主設計師, 為本專案現場施工指導的負責人, 為該專案主要聯絡人;

  3.8為確保最終設計成果充分體現甲方意圖,乙方應在設計過程中就中間成果及時與甲方進行溝通;在甲、乙雙方意見發生分岐時,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並按甲方要求設計,修改所產生的效果、延誤工期及經濟損失的增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9乙方各階段的設計,要與建築設計公司進行溝通,其中建設性意見做為景觀設計的參考依據。同時,乙方應配合甲方的進度與質量要求對其設計範圍內的結構、水電、專業照明等相關專項設計圖紙進行稽核並提供書面意見;

  四、乙方工作範圍:

  4.1具體設計部位:

  4.1.1場地的保持與改造;

  4.1.2各棟建築外圍軟硬景觀設計;

  4.1.3小區室外活動場地、室外泳池的軟硬景觀設計;

  4.1.4建築住宅體內平臺花園、私家花園設計(各三款);

  4.1.5架空層環境設計及架空層牆面、天花的設計;

  4.1.6紅線外的市政用地的景觀設計。

  4.2具體設計內容:

  4.2.1各主、次入口、小區圍牆、大門及廣場;

  4.2.2道路及小徑等的鋪砌設計;

  4.2.3車道、停車場、人行區的景觀佈局及修飾規劃(硬景觀);

  4.2.4工地與護坡的飾面坡度及表面排水;

  4.2.5園林景觀的花盆、景牆、梯階、欄杆的設計(園林景觀結構工程由土木工程師負責);

  4.2.6水景、噴泉和游泳池的設計(園林景觀結構工程、機電工程由相應專業與專業公司負責。)

  4.2.7小區背景音樂的布點設定及造型(背景音樂機電工程由相應專業負責)

  4.2.8小區各類環境燈光照明系統的佈局設計(環境燈光由機電工程由相應專業負責)

  4.2.9種植土壤要求規範與植物品種的選擇;

  4.2.10室外傢俱如花盆、長凳、垃圾桶、地面陳設品等的選用及配置;

  4.2.11雕塑品及藝術品(僅提供類別、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議);

  4.2.12健身設施(僅提供類別、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議);

  4.2.13灌溉布點設計(供水量計算、管道之排放及嵌接工程由相應專業負責)。

  五、乙方服務不包括之工作範圍:

  5.1園林景觀部分(包括亭、橋、景牆、泳池、球場、健身設施等)的機電工程、土木工程、結構工程;

  5.2自動灌溉系統設計;

  5.3防水層之設計規範書(由建築師提供);

  5.4申報或送審有關圖則之事宜;

  5.5效果圖

  5.6所有工程用料的品質驗收;

  5.7專業藝術之模型製作;

  5.8標識系統、背景音樂系統設計製作;

  5.9室內大堂裝飾設計;

  六、設計階段及其內容

  1、第一階段:概念設計

  1.1場地調查與配合建築師總體設計

  設計時間:從乙方收取設計費定金翌日起計 工作天內完成。

  1.1.1調查場地現狀,分析研究景觀、坡道、日照、採光、通風、設計功能等。

  1.1.2研究場地的植被、地方材料、歷史等。

  1.1.3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及建築設計單位進行一次溝通會議,相互交換意見(包括甲方對該專案的市場定位及乙方給予甲方和建築設計公司關於總體規劃和景觀相結合的建議等)。

  1.2概念設計

  1.2.1設計時間:從乙方收齊設計所需之資料及甲方通知後翌日起計 工作天內完成。

  1.2.2設計成果:

  a.初步概念設計階段:

  (1)用地特徵及景觀現狀分析圖

  (2)小區交通分析圖(表達車、人、節點與綠地的關係)

  (3)彩色總體平面圖

  (4)區域性景觀設計意象圖

  (5)區域性景觀剖、立面圖(各二個)。

  (6)視線分析圖

  (7)場地空間分析圖

  以上圖紙製作一套展板和a3圖冊五套作為方案介紹。

  b.最終概念設計階段:

  (1)修改之總體彩色平面圖

  (2)修改之區域性景觀剖/立面圖(各二個)

  (3)區域性景觀設計意象圖

  (4)手繪區域性景觀透檢視(a3圖3-5幅)

  (5)設計說明書

  以上圖紙製作一套展板,作為方案介紹和a3圖冊十套及1套電腦光碟。

  c.方案深化階段

  (1)景觀設計完整的總平面圖

  (2)各細部景觀設計的平立面圖包括:庭院、架空層、車庫、社群入口、圍牆等。

  (3)植物總平面佈置圖和主要品種的選擇

  (4)主要景點、小品的透檢視

  以上圖紙製作一套展板,作為方案介紹和a3圖冊十套及1套電腦光碟。

  第二階段:擴初設計發展

  2.1 按照甲方同意的總體概念設計方案,乙方進行深化擴初方案設計。

  2.2 設計時間:從乙方收到概念方案設計費及甲方通知書翌日起 個工作天內完成。

  2.3 硬質設計成果:(1)深化方案彩色平面圖(含架空層)

  (2)擴初深化設計各景觀(包括硬景、軟景)

  (3)標高圖

  (4)水景、噴泉方案概念

  (5)鋪地、臺階方案概念

  (6)材料示意圖

  (7)區域性重要景觀剖、立面圖

  (8)提供主要景觀材料樣板及材料圖片

  (9)初步工程成本概算表

  (10)材料供應商資料

  (11)施工承包商推薦名單

  以上圖紙提供一式四份及電腦光碟一套。

  2.4 軟質設計成果:(1)擴初(方向性)植物佈置平面圖(喬木、灌木、草坪位置)

  (2)植物目錄表

  (3)植物組合意象圖片

  (4)土壤造型概念平面圖

  第三階段:施工圖設計

  3.1 按照甲方同意的總體方案及擴初設計,乙方進行施工圖製作。

  3.2 設計時間:從乙方收到擴初階段設計費及甲方通知書翌日起 個工作天內完成。

  3.3 設計成果:設計成果應滿足國家有關規定,同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3.3.1 硬景施工圖設計

  平面圖(a2):(1)總體平面圖(含架空層部分)

  (2)詳圖指引圖(含架空層部分)

  (3)定點陣圖

  (4)標高、排水圖

  (5)剖/立面圖(含架空層部分)

  (6)灌溉給水圖

  (7)材料示意圖

  (8)園林照明圖

  (9)背景音樂布點設定圖

  細部圖(a3):(10)鋪地/臺階詳圖

  (11)崗亭/臺階詳圖

  (12)水景/噴泉詳圖

  (13)泳池/戲水池詳圖

  (14)欄杆/花架詳圖

  (15)其他園建(活動場地或構築物處理設計)的詳圖

  (16)照明燈具圖片及有關資料

  (17)修改的材料樣板

  (18)藝術小品示意圖片與清單

  以上內容圖紙提供一式八份及電腦光碟一套。

  3.3.2 軟景施工圖設計

  平面圖:(1)喬木種植圖,並附植物名錄及數量

  (2)灌木及地被植物種植圖,並附植物名錄及數量

  (3)土壤造型詳圖及效果意念圖片

  (4)軟景規範說明及植物保養說明

  細部圖:(5)喬木種植詳圖

  (6)灌木種植詳圖

  (7)草坪邊緣分隔詳圖

  (8)地下排水圖

  4、第四階段:園景施工階段跟蹤工作:

  4.1 跟蹤時間:該專案園林景觀施工階段

  4.2 此階段包括:a、

  協助甲方解決現場景觀施工的技術性問題,在每次工地服務之後就工程的質量改良、或工地問題提供書面意見;

  b、協助甲方控制效果,對承建商預備之硬質及種植材料進行考察和核驗;

  c、乙方應就施工中遇到的問題或甲方提出的現場要求在3天內(不含法定節假日)書面回覆。如逾期則處以每天1000元的罰款;

  d、參加工程驗收。

  注:以上各階段設計,在乙方提交設計成果予甲方後,需待甲方簽署各階段確認書後,乙方才可進行下一階段之設計工作。

  七、其它約定:

  1、紅線內外的景觀應整體進行方案設計,但施工圖設計可分步進行。

  2、甲方對乙方呈交的所有設計方案,如沒有異議(小調整不屬此異議範圍)應及時在《確認書》上簽名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在呈交設計方案之日起15天內提出(每階段討論時間不包括乙方各階段設計時間),否則視為符合設計要求,

  3、如甲方需要對甲、乙雙方最後確認之方案設計進行修改或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時間及費用另行計算,屬於原設計方案正常之改動(在整體方案及區域性的功能、造型設計不變的基礎上小的修改),不在此範圍;

  4、工程施工進行中所有乙方設計方案之現場修改或變更,必須經乙方核准並由甲乙雙方簽訂修改通知單後方可進行,否則,乙方對設計的質量和效果或者因此引起的施工和工程安全不負責任;乙方也將不承擔本合同的任何違約責任;

  5、乙方設計方案完成後,甲方必須負責安排及選定具備該類工程經驗的單位進行施工,若甲方聘請之施工單位施工質量未能達到設計要求而嚴重影響本專案的設計效果,乙方將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及本合同所指之乙方責任;

  6、如果實際設計工作超過本合同第一項所定總用地面積及第三項所指職責之設計工作範圍及內容,需雙方另定協議,時間及費用另行計算;

  7、乙方負責為甲方設計私家花園及平臺花園各三款,若超出三款,收費標準為私家花園每款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平臺花園每款人民幣玖仟元整,深度到施工圖與現場跟蹤服務;

  8、乙方提供給甲方施工圖紙共十二套,如甲方需要增加份數,則另行收取工本費。

  9、專案施工竣工驗收完成後,合同自然中止。

  八、設計費付款方式:

  1、按本合同之工作內容總設計費合計人民 元整(¥ 元);

  ① 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即付總設計費的10%的定金

  ——即¥ 元;

  ② 初步概念方案設計完成並經甲方簽字確認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0%

  ——即¥ 元;

  ③ 最終概念方案設計完成並經甲方簽字確認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0%

  ——即¥ 元;

  ④ 擴初設計完成50%,並經甲方簽字確認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0%

  ——即¥ 元;

  ⑤ 擴初設計全部完成並經甲方簽字確認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0%

  ——即¥ 元;

  ⑥ 合同所屬施工圖設計完成50%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5%

  ——即¥ 元;

  ⑦ 合同所屬施工圖設計全部完成後即付總設計費的15%

  ——即¥ 元;

  ⑧ 本合同設計費的20%餘款按該專案景觀施工進度比例支付

  ——即¥ 元。

  2、以上費用已包括從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乙方為該專案前往深圳工作之 20 次差旅,若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則乙方到深圳的人員工資費、食宿費及交通費由貴司承擔,其差旅費收費為: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費(住宿為三星級酒店標準)。

  3、甲方需要該專案擴初、施工圖深化設計階段同時進行或分期設計,經雙方協商後,設計費按該專案實際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給乙方。

  4、乙方應按各階段完成情況提交設計費發票向甲方收取款項,而甲方需於收到發票後五天內支付有關款項予乙方。

  九、設計批示:

  1、甲方委派和認可一名人員負責本工程的一切設計批核事宜,乙方應認可甲方所派委託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後需要更改人選,應以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階段前傳真的設計要求書應作為乙方進行工作的依據。

  3、硬景施工圖設計階段及軟景施工圖的正式出圖前,乙方應提交四份完整的設計圖紙供甲方進行審閱,之後,乙方根據甲方的審查意見修改設計,達到甲方的要求後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圖紙。而甲方修改設計內容是屬於原設計方案正常之改動(在整體方案及區域性的功能、造型設計不變的基礎上小的修改)。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遲延交付設計方案,均應當按照違約履行所設計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逾期超過30天,守約方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2、任何一方若結束工程或終止合約,解決方法可依下列幾點處理:

  (1)若終止合約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將負擔乙方前階段的費用;

  (2)終止本約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職責所引起的話,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約,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費用。

  (3)本工程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有關之仲裁委員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本專案的設計版權應歸屬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籤補充協議解決;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執肆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國際網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日 期:

  聯絡電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設計服務合同5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正文

  甲方: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乙方: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現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設計,乙方接受設計委託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設計事項及費用

  1、甲方應支付乙方所有的設計(含稅)金額共計¥ 元(大寫: )。費用含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點 %。

  2、付款方式: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50%(即¥ 元(大寫:)作為首付款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開工時間。

  三、設計時間

  1、簽訂合同、甲方支付首付款後設計正式開始。

  2、設計開始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提供甲方首版設計提案稿,供甲方確認。

  3、乙方收到尾款後1個工作日內提供甲方設計原始檔。

  乙方每完成一部分設計稿並交於甲方審定時,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如因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相應順延,如有乙方耽誤時間,甲方有權追究相關責任並索賠。

  四、工作模式

  1.甲乙雙方根據設計內容需求及工作節點,雙方需按照設計流程與工作排期進行工作推進。

  2.乙方所有方案與內容均以書面形式(電子郵件)或微信向甲方彙報,甲方收到郵件後,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若甲方認為需要修改的,應在本條第3款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出書面修改意見。

  3.甲方有權監控乙方各項工作流程、稽核效果。乙方提交設計內容後,甲方認為乙方需修改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修改意見及時進行修改,但甲方須在收到內容後1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務內容,超過3個工作日甲方未書面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服務內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款項,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逾期未付款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乙方有權暫停服務直至甲方付款為止,由此導致的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但因乙方未及時提供發票或提供的發票不合格除外。

  2.乙方須在雙方確認的執行流程與工作排期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甲方所需的服務內容,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時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合同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10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設計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罰款或被第三方索賠的,如是因乙方或乙方合作的第三方作為設計者、撰寫者未發現問題導致的,則由乙方負責;但乙方已經書面提醒,而甲方並未採取措施導致的,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5.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六、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未簽訂合同之前,乙方就甲方專案所有提案中的策略及設計等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索甲方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

  2.合同期內,乙方依據本合同完成作品或甲方確認設計稿件的原始檔及智慧財產權在甲方付清全部服務費後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將上述資料以郵件或光碟形式提供給甲方儲存。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作品轉讓給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事項,不可用於自身商業宣傳展示,否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

  3.乙方就設計等事宜,如涉及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權利,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將相關使用費用告知甲方。甲方書面同意付費後,乙方代為與第三方簽署使用許可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付費,則乙方有權在不涉及第三方權利的範圍內調整甲方所確認的方案。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設計資訊等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乙方應負責解決並承擔所有責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4.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若向第三方洩露或用於本合同之外專案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及權利: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但乙方需對相關資料進行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3、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4、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及權利: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應保證由其負責設計、製作的有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名譽權、肖像權),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因此遭受損失,可向乙方追償。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九、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此處以下無合同內容)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公司環境藝術設計服務專案進行設計。

  專案時間

  結束時間:限時一年,設計服務時間簽訂日至20xx年07月10日止。

  專案費用

  費用合計人民幣:1,200,000.00元(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

  、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費用的全額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受託單位資訊

  公司賬戶:深圳市壹丹環境藝術設計有限公司;開戶行:平安銀行深圳長城支行;賬號:1100 5138 7136 01;大額行號:307584008101。

  、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乙方設計完畢後,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或品牌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全稱:

  開戶行:

  帳號:

  大額行號:

設計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選擇的套餐名稱:

  甲方最後結款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設計製作。並根據自身的需要,選定模板風格。

  2、網站製作工作全部完成,經過甲方驗收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未付的全部費用;乙方予以上傳網站。

  3、甲方應對其網頁所登載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無條件的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域名以及虛擬主機等在甲方使用期間的合法使用;

  2、如乙方網站製作完成,甲方在最後結款期限內尚未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司法機關提出控訴的權利。

  四、驗收確認: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空間和時間內進行驗收;

  2、驗收期為乙方指定驗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驗收合格後,甲方以書面方式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超過驗收期,甲方即不簽收、又不提出書面異議,應視為甲方已驗收合格,如甲方在驗收期過後即不簽收《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又不支付剩餘款項,乙方保留向政法機關提出訴訟的權利。

  五、費用及付款

  1、本合同總款項為________元整,先期預付款為總款額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整,後期付款甲方須驗收合格後立即支付,計________元整。

  2、附加款項指在甲方認可的情況下增加的頁面及效果、功能等,每增加一頁按照________元/頁收費(其他按《網站製作收費明細表》收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六、其他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網站建設客戶確認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 方: 聯絡人:

  蓋 章(單位代理): 聯絡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 傳 真:

  聯絡地址: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 電子郵件:

  會員號: 網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聯絡電話:

  傳真: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聯絡地址/郵編:

  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設計服務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_________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民法典》,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__%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根據本合同附件1的設計套餐內容和相對應的工作方式,甲方選定委託設計形式,按照甲方所選,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_____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智慧財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智慧財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民法典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有關商品質量的相關條款,乙方同意負責。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9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 (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諮詢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範圍包括:編寫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諮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後,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託方提出終止,須支付諮詢方專案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諮詢費用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諮詢服務需要的其他資訊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絡。

  3.2對於本合同項下諮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託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諮詢方支付。

  3.3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方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地和委託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但不包括諮詢方因服務發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透過委託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諮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材料後

  4.5收到委託方的付款後,諮詢方應在天內簽發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

  4.6若委託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諮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並暫停後續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託方上述付款。

  4.7如委託方拖延付款,諮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餘諮詢服務。

  4.8如諮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託方應當立即通知諮詢方,諮詢方應在委託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並不向委託方另外收取費用。諮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行的責任應限於根據本合同己支付諮詢方之酬金範圍內。由於對諮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託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清諮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洩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第六條保證

  6.1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諮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最終諮詢報告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洩漏或利用。

  7.2諮詢方可儲存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專案之外的任何專案。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託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檔案和諮詢報告等均採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專案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子資料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專案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案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設計服務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就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專案-北京綠水源中式別墅區的設計調整、技術服務與諮詢、產品創意包裝等有關事宜,與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本著互利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專案基本情況

  1.1專案名稱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2專案地點 北京順義區後沙峪鎮榆陽路4號

  1.3專案描述

  1.3.1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優山美地C區中式別墅項

  目是由魯能集團公司投資建設開發的高檔、低密度、生態別墅區,地處北京順義區,南依溫榆河畔、東臨北京國際學校,離首都機場僅10分鐘路程,其周邊地區開發條件成熟、配套完善、專案內規劃佈局合理、品質優良、產品多樣豐富,被業內人士譽為北京中央別墅區的“代表作”。

  1.3.2 專案佔地面積約為300畝、設計建築面積約為13萬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顧問、技術服務內容及工作階段細分

  2.1建築設計的整體調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階段)

  2.1.1建築調整方案、整體思路及意見;主要街景透檢視(不少於三組),應反映出調整後獨棟街景、雙拼街景、聯排街景、透檢視可手工繪製;

  2.2建築外立面調整(第二階段)

  2.2.1每棟4個立面及1-2個剖面(共12棟)

  2.2.2每棟每層平面佈置圖

  2.2.3每棟屋面佈置圖

  2.2.4每棟圍牆門樓圖

  2.2.5每棟外門窗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節點詳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7組合平面、組合立面圖(包括各入口處之街景組合立面和典型雙拼、聯排街景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裝飾選材及樣品

  2.2.9以上所稱“棟”為專案設計之獨

  2.2.10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3環境及園林景觀設計(第三階段)

  2.3.1景觀方案總平面圖

  2.3.2景觀方案區域性效果圖

  2.3.3景觀分析圖(景區分佈、功能設定、空間及場所分析)

  2.3.4重要區域景觀方案設計圖及每種戶型的兩種庭院佈置設計圖(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點透檢視

  2.3.6園林小品示意圖

  2.3.7立意構思、重要植被選材和成長性說明

  2.3.8水系分佈圖

  2.3.9園林景觀照明設計圖

  2.3.10園林景觀施工放線圖、種植圖、鋪裝圖材料及飾面施工圖

  2.3.11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4樣板區及樣板間的室內外設計、家居陳設(第四階段)

  2.4.1六個戶型樣板間的設計

  a) 各空間平面設計圖及立面圖

  b) 家居佈置

  c) 廚衛有關裝置、傢俱的選型

  d) 地面裝飾裝修圖

  e) 吊頂設計圖

  f) 燈泡照明設計及電點陣圖

  g) 材料說明及樣塊

  h) 色彩選擇及設計

  i) 傢俱及配飾的選型

  j) 各戶型出入口內外裝飾設計

  k) 主要空間的色彩效果圖

  l) 協助甲方對設計方案進行裝修造價估算

  m) 室內各立面圖及詳圖、裝修節點大廈樣圖

  2.4.2樣板區設計

  a) 樣板區放大平面圖

  b) 樣板區街區園林景觀、綠植、建築小品、設施布放、照明設計圖

  c) 樣板區整體效果圖

  d) 樣板區中式文化包裝展示方案

  2.5施工技術服務(第五階段)

  2.5.1為使乙方的設計成果得到更好的實現,乙方有義務對其設計成果在實施過程中全面監控,並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2.5.2施工過程中的設計監控和現場創作:乙方應根據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相關問題,及時協調自己的設計成果與其他專業設計衝突問題,並能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自己的創作成果;

  2.5.3施工過程中材料、色彩和質感的選擇: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對建築材料(主要裝飾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響到整個工程觀感效果的材料)的選擇,並以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2.5.4施工各工種的協調配合: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專案負責人進駐施工現場,妥善協調甲方及各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各工種的協調作業和配合問題;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術服務:鑑於乙方所提出的設計成果擁有較多的仿古建築元素,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2.5.6成本控制:乙方應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對一些主要裝飾材料的消耗量進行控制,並就所選材料的產品說明和價格資訊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質量控制:乙方應委派相關人員對工程質量全過程控制,以便設計成果更好地得到實現;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費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價款為:小寫(人民幣)2,800,000元 大寫(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

  3.1.2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理解為乙方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含設計費、諮詢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等。 固定總價為包乾總價,不再進行調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分階段支付給乙方相應的顧問費用,甲方按下表各階段支付乙方相應費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經甲方初審修改調整後,並達到甲方滿意後。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關資料和檔案

  4.1全套施工圖的電子檔案

  4.2專案建築效果圖

  4.3甲方專案施工組織進度說明

  第五條 服務與承諾

  5.1乙方承諾由何亞雄本人親自擔任專案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的總負責人,全程負責本專案的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工作,親自擔任主要設計工作;乙方同時組建優秀的、有經驗的設計師成立設計小組,專職負責本合同約定的有關專案的全部工作內容;

  5.2乙方應保證總設計師每月配合甲方在現場工作不少於7天,並全過程負責樣板區和樣板間的設計和施工服務工作;

  5.3乙方應派3-4名技術人員駐施工現場指導工作,甲方提供相應的辦公便利條件;

  5.4乙方設計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為產品推廣、營銷服務。乙方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不侵犯第三方權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賠,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5.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其向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資料,並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在未來三年內不得完全或相似用於北京順義區市場除本專案以外的其他開發專案;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在某一階段的設計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6.2 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和階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給乙方費用;

  6.3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應承攬違約責任並支付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給乙方;

  6.4 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之第三條的約定,在規定時間內高效、優質地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及任務,乙方每延誤提交相關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的監控不力原因造成實際產品的效果和設計成果存在較大誤差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或扣減合同價款作為甲方損失的補償;

  第七條 其他

  7.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甲方提交的設計任務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及糾紛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第十條 合同份數

  10.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甲 方: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乙 方: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置業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日 期:

設計服務合同1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 (專案名稱)提供設計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專案”),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諮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檔案、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檔案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檔案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檔案除外。修改檔案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資料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後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專案、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1(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專案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專案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先進科學的設計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2.3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專案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3、 免責約定

  1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4、 智慧財產權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諮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1約定付清諮詢服務費用後,由甲所有。

  1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最終諮詢成果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專案,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於企業推廣、廣告宣傳等。

  15、 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資訊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資訊等商業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資訊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透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資訊。

  16、 通知、送達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正式通知須為書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傳送至本合同規定的通訊地址,即當送達論: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對方須簽字確認。

  16.2經特快專遞送達,以簽收時間為準,接收方傳真反饋資訊。

  16.3任何一方以傳真形式傳送檔案給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須簽字確認收到檔案,否則將視為拒絕簽收。

  16.4拒絕簽收對方檔案是違約行為。

  17、 合同語言

  本合同所用語言為中文簡體。

  18、 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專案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說明和約定,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13

  設計人員工資及提成比例的規定及獎懲制度

  根據總院的要求且針對目前的運營機制,對設計人員工資及提成作出相應的規定,並從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一、工資

  1、正式聘用員工工資=設計費提成+福利(五險一金)

  2、設計費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員工的各工種提成費用如下

  1)方案階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設計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幣0.5元計費;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設計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幣0.3元計費;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設計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幣0.2元計費。

  2)施工圖階段(單位:元)

  注:如有初步設計的,初設階段按15%計提,施工圖階段按85%計提。

  3)校對階段(單位:元)

  3)稽核階段(單位:元)

  4)重複使用

  重複使用的棟號所有專業第一棟按實際面積結算、第二棟按實際面積的50%計算面積;第三棟以上的只按實際面積的15%僅對結構專業計算面積,設計費用按計算後的面積來結算設計費。

  5)概預算

  概算提成費用=造價*1.75‰*10%

  預算提成費用=造價*1.75‰*35%

  6)可研報告

  一)需要評審的報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價*15%

  二)需要評審的報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價*8%

  三)不需要評審的報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價*10%

  四)不需要評審的報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價*5%

  7)附屬工程

  擋土牆、道路、平場、土石方、給排水總圖等工種,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公建=用地面積*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積*0.10元;

  (二)試用期員工的工資待遇

  1)試用期為3個月到6個月時間;

  2)試用期工資=固定工資(2500元)+提成(正式員工提成比例的50%)

  3)試用期滿後和公司正式簽訂合同後所有待遇與正式員工相同。

  (三)根據所做專案完成情況及圖紙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圖)情況按比例提取,具體明細如下:

  1)圖紙交付後按總費用的30%

  2)圖紙審查完按總費用的40%

  3)基礎驗收完後按總費用的10%

  4)主體工程驗收完後按總費用的20%

  (四)設計費用提成所含工作範圍及工作量

  1)以各專業提供完整成套設計成果為準;

  2)各專業前後期現場服務(產生的出差費用嚴格按照“出差報銷制度”)。

  3、設計費用發放

  (一)發放進度

  1)考慮到每個專案的出圖週期,設計費用的提成按季度(1、4、7、10月份)結算,未結算設計提成的當月以預支(比例不超過應提費用的60%)設計費用的方式發放。

  2)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的2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提前發放,所預支的工資將在下次的設計費提成中扣還。

  3)如遇甲方原因一直未進入審圖階段的專案,根據工程進度及收款進度在交圖一年內結算應提比例。

  4)如因設計人員的工作失誤造成設計費用未能結算的,損失由設計人員承擔,按設計人員該專案提成的50%扣罰。如因此造成其他部分的修改,其他設計人員的修改費由該設計人員承擔。

  5)設計人員違反強規按500元/條扣罰。

  6)對於審查意見三審的扣本專業設計費提成的20%,四審則不計提設計費;審查意見下達後需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交回複意見,如無故逾期達到10天內的扣除本階段應提的全部費用(40%)。

  7)如因設計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各階段設計成果不能按時交付的,拖欠時間達到三天內的扣500元,超過三天以上的按每天100元累計扣罰。

  8)如因設計人員個人原因或離職造成專案後期服務(各階段驗收、工程聯絡單的回覆、現場突發情況的處理等)工作不能完善的,專案提成費用只按50%結算。

  注:設計費用發放按市場部提供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設計費個人所得稅及三險一金的扣除

  1 . 三險一金:預付工資當月不予扣減,季度結算時一次性扣除3個月的個人承擔部分;

  2. 個稅扣除方法:預付當月不予代扣,待季度結算時,按國家規定的扣除額3500元/月*3=10500元核算。超過10500元的部分,按國家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予以扣除。

  二、 對出現設計質量事故,造成經濟賠償的處理方法

  1) 以我公司承擔賠償的金額為總賠償額。

  2) 造成設計賠償的責任專業設計、校對、稽核人員按實際的提成比例進行賠付。

  3) 公司按公司提成比例賠付。

  4) 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設計服務合同14

  第一部分 資訊系統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專案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整合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資訊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專案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資訊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整合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裝置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整合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整合商停工整改、返工。整合商得到監理專案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專案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專案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整合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整合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整合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專案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整合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專案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昆明鑫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所設計的廣告內容)進行廣告布的噴繪及廣告牌的安裝、維護等工作。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興義·公園裡》專案形象展示牆噴繪製作及安裝。

  工程地點:興義金水南路

  合同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二、規格數量:

  以實際製作數量結算

  三、綜合單價:

  噴繪布11 元/平方米 ,廣告牌維修費用14579元,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製作、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10日內付清全款,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為 6 個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須提供廣告製作的相關噴繪內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廣告布噴繪開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噴繪過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對已噴繪的廣告布進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計價,支付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對破損廣告布予以維護、修整。

  3、乙方對人為損壞的廣告布在能夠修補的,無償進行修補,如不能修補需進行更換的,甲方需按照相應面積予以計價、付款。

  六、補充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崔金玉

  賬戶全名: 賬戶全名:昆明鑫石傳媒有限公司

  賬號:賬號:0300088342370012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18748941796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