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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燃氣管理制度

燃油燃氣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燃油燃氣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崗位責任制

  按鍋爐人員配備,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油料入庫檢查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等崗位職責範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1、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①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確填寫執行記錄;

  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上班前四個小時之內和當班時不能飲酒,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③發現鍋爐油氣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設施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負責人;

  ④對任何危害鍋爐安全執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⑤配合鍋爐裝置的維修工作。經常保持鍋爐裝置和鍋爐房內外清潔,做到文明生產;;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2、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②做好鍋爐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其安全經濟執行;

  ③根據裝置維修計劃和鍋爐裝置情況,積極做好維修準備工作;

  ④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3、水處理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執行水質管理制度,定時進行水質分析,保證鍋爐的給水,爐水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②做好水處理裝置的執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努力降低消耗;

  ③保證分析用溶液、試劑等的準確性;

  ④做好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⑤遵守勞動紀律,保持化驗和工作間清潔衛生;

  ⑥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4、油料檢查人員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執行油料管理制度,保證油料供應符合鍋爐使用的質量要求。嚴禁不合格油料進入鍋爐,嚴禁不同油料混用;

  ②按要求對油料的供應現場實施監督,防止油料洩露到儲油罐外,並做好油料的防火工作。

  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啟爐前準備

  ①檢查油泵及過濾器是否正常過油,燃氣爐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開啟油氣的供給節門;

  ②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開啟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開啟上水系統的各個節門(包括水泵前後及鍋爐的上水節門);

  ③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開啟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④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開啟,煙道上的擋風板必須全部開啟;

  ⑤檢查控制櫃上的各個旋鈕均處於正常位置;

  ⑥檢查蒸汽鍋爐出水閥應處於關閉狀態,熱水鍋爐迴圈水泵出氣閥也應是關閉狀態;

  ⑦檢查軟化水裝置是否正常執行,製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啟爐執行

  1)蒸汽鍋爐

  ⑴開啟總電源;

  ⑵啟動燃燒器;

  ⑶鍋筒上的放氣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⑷檢查鍋爐人孔,手孔法蘭和閥門,發現滲漏處加以緊固,緊固後如滲漏,停爐檢修;

  ⑸當氣壓升0.05~0.1mpa時,補水,排汙,檢查試驗給水系統和排汙裝置,同時沖洗水位表;

  ⑹氣壓升至0.1~0.15mpa時,沖洗壓力錶存水彎管;

  ⑺氣壓升至0.3mpa時,“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大火”,加強燃燒;

  ⑻氣壓升至2/3執行壓力時,開始暖管送氣,緩慢開啟主汽閥,避免水擊;

  ⑼排水閥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時關閉之;

  ⑽全部排水閥關閉後,緩慢開啟主氣閥至全開,再回轉半圈;

  ⑾“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⑿水位調節:根據負荷調節水位(手動啟停給水泵),低負荷時水位應稍高於正常水位,高負荷時,水位應稍低於正常水位;

  ⒀汽壓調節:根據負荷調節燃燒(手動調節大火/小火)

  ⒁燃燒狀況判斷,根據火焰顏色,煙氣顏色判斷空氣量燃油霧化狀況

  ⒂觀察排煙溫度,煙溫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間,同時觀察煙囪的排煙溫度,濃度,將燃燒調整到最佳狀態。

  2)熱水鍋爐

  ⑴開啟總電源;

  ⑵啟動迴圈泵;

  ⑶緩慢開啟迴圈泵出口閥;

  ⑷啟動燃燒器;

  ⑸15分鐘後““負荷大火/小火”位色鈕旋至“大火””

  ⑹“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3、正常停爐:熱水鍋爐

  a、正常停爐:熱水鍋爐

  ①“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小火”;

  ②關閉燃燒器;

  ③關閉燃料供給閥;

  ④閉煙道擋板

  ⑤鍋爐出水溫降至50℃後,關閉迴圈泵出口閥。

  ⑥停止迴圈泵

  3)蒸汽鍋爐

  ①“負荷大火/小火”位置;

  ②關閉燃燒器;

  ③蒸汽壓力下降至0.05—0.1mpa時進行排汙;

  ④關閉主汽閥;

  ⑤手動補水至稍高水位;

  ⑥關畢給水閥;

  ⑦關閉燃燒供給閥;

  ⑧關閉煙道擋板;

  ⑨關閉總電源

  b、緊急停爐

  4)熱水鍋爐

  ①關閉鍋爐進出口閥門;

  ②開啟緊急排放閥和緊急補水閥;

  ③關閉總電源開關;

  ④通知上級領導;

  5)蒸汽鍋爐

  ①關閉主蒸汽閥;

  ②關閉總電源;

  ③通知上級領導。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應提前20分鐘到崗,並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接班人應向交班人詢問,檢視裝置的運轉及操作情況,並認真堅持鍋爐裝置是否完好,電源、水、起、油管路,鍋爐輔助裝置(包括水處理裝置,化驗儀器和藥品)是否完好及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用;

  3、交接班時要交接工具,交接各項執行記錄,交班人必須按要求專案認真、準確、真實填寫交接記錄,記錄本要保持乾淨、整齊、無缺;

  4、按要求交接班後,要履行簽字手續,接班人員如發現有違章和故障及不符合規定時,有權拒絕簽字、接班,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解決問題後,再進行交接班工作;

  5、若接班人員沒到崗,沒有飲酒跡象,精神疲憊時,交班人員拒絕交班並及時報告主管進行處理。

  四、裝置的維修保養制度

  1、司爐人員應明確裝置保養維護工作的內容,驗收標準,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隨時對壓力錶、溫度計,水位計進行目測檢查;

  3、每天應檢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滲漏運轉是否異常,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4、每天進行水位調節器功能的檢查,是否能自動上水,停泵;

  5、每天對轉動、滑動,凸輪部位加潤滑油並進行擦拭;

  6、每班沖洗水位計至少一次,蒸汽鍋爐每班至少排汙一次,熱水鍋爐每週至少排汙一次,排汙方法要正確;

  7、每週進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爐試驗,即可用模擬缺水停爐又可排汙,來檢查超低水位停爐的功能。

  8、每週進行一次燃燒器控制系統和電源檢查,用手抽出電眼的光電管應在一秒內停爐,並對電眼進行擦拭。

  9、每週進行閥門盤根要進行充填更換,消除跑、冒、滴、漏。

  10、每月應對鍋爐給水系統,除氧系統的'除汙器,逆正閥,平衡閥,清理一次,每兩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裝置。

  11、每月要清理、清洗濾油器,油路上的除汙器,煤氣管路上的過濾器。

  12、安全閥每月手動,自動排放一次,手動安全閥受柄輕抬輕放,手動排放成功後進行自動排放,安全閥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

  13、壓力錶每半年校驗一次,水位電眼每半年報養一次,抽出電極後,用細紗紙打磨。

  14、清理煙道一般根據排煙溫度超過35℃時,必須進行煙道清理。

  15、鍋爐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保養。

  五、巡迴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裝置執行情況(包括天然氣調壓站裝置)儀表指示數字,管道及閥門是否跑、冒、滴、漏,閥門開度位置是否有變化,所需潤滑油的油位,軸承溫度,電機溫度及其它異常現象,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上報。

  2、每兩小時化驗一次軟化水硬度,軟水箱水硬度,鍋爐水質每四小時做一次氯,爐水鹼度,將結果通報司爐人員監督其加強排汙;

  3、每四小時化驗一次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裝置;

  4、水質人員應瞭解所操作鍋爐的結構,掌握所操作水處理裝置的原理,構造流程,水質化驗原理和操作方法,並能指導停爐後的保養工作;

  5、對化學藥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藥品要設專人保管,加鎖,以防發生其它問題,對化驗儀器裝置要做好定期檢驗,維護保養;

  6、搞好化驗室清潔,各種藥品工具擺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7、認真填寫好交接班、巡迴檢查及化驗記錄。

  六、執行記錄制度

  1、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①鍋爐及附屬裝置的執行記錄;

  ②交接班記錄;

  ③水處理裝置執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④裝置檢修保養記錄;

  ⑤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⑥事故記錄;

  ⑦外來人員登記表。

  2、執行人員應準時、真實的填寫執行記錄,並經司爐班長檢查認可,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對執行記錄定期檢查分析,各項記錄應儲存五年以上。

  七、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1、鍋爐事故分為爆炸事故和一般事故,當發生鍋爐事故時,應認真貫徹執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

  2、當發生爆炸事故時,應立即將事故概況用各種快速方法報告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並立即組織調查;

  3、爆炸事故發生後,除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和採用必要的措施外,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備調查分析,應認真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調查結果填寫《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書》,並附上事故照片,報送當地勞動部門;

  4、發生鍋爐重大事故的單位,應儘快地將事故情況原因及改進措施書面報告當地有關部門;

  5、發生鍋爐一般事故時,操作人員應及時處理,同時要認真填寫事故報告,組織全體同事認真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責任人要有書面檢查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6、造成事故的主要領導和事故責任者要接受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及承擔法律責任。

  八、清潔衛生制度

  1、鍋爐房裝置、環境應做到清潔明亮,工具、備品、備件應做到擺放整齊;

  2、明確劃分鍋爐房裝置,內外環境衛生區的責任區域,做到定時定人清掃整理;

  3、規定廢渣、廢水、廢油的處理要求。

  九、安全保衛制度

  1、嚴格執行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2、明確規定鍋爐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勞保用品;

  3、明確規定鍋爐房為安全重地,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其他人員進入時應經允許後辦理登記手續;

  4、對鍋爐房內的設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5、無證的司爐工、水質化驗員不得獨立操作鍋爐及及水處理、水質分析;

  6、加強電器、線路和照明設施,油路與氣路的安全防護;

  7、加強鍋爐消防設施的管理,落實定期檢查人員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