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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杆運輸合同

電杆運輸合同8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杆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電杆運輸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鎮村的10KV線路電杆的抬運和洞子開挖工作承包給乙方,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電杆洞子數量:以本村地盤上的竣工圖為準。

  二、承包金額:

  無論遠近、無論電杆規格,平均每根電杆抬運費元,電杆洞子每個元,拉線洞子每個元,所有價格都含安全費。

  三、抬杆及洞子開挖期限:年月日前必須將洞子打完,電杆抬到位。

  四、雙方責任:

  1、廠家電杆運到主公路後,應由乙方確定下車地點,並對質量進行當面驗收。

  2、在抬運過程中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安全問題甲方概不承擔一切責任(安全問題是指:電杆安全和人員安全)。抬運中所有工器具由乙方負責,抬運途中儘量少踐踏莊稼,其損失和人為障礙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

  3、在抬運中必須保護好電杆,不得損壞,甲方在立杆前必須認真檢查,若發現有裂紋、折斷和披損應及時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追究乙方責任。因此,乙方在下車時和抬運前必須認真檢查質量,從抬運開始直至立杆前這段時間內若電杆有損,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4、抬杆時,甲方應派技術人員跟隨,並指定電杆擺放位置及其方向,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指揮,按指定的地點和方向輕放。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電杆抬到指定的位置,否則視為違約。

  五、付款時間:待電杆組立完畢驗收後,由施工隊複核並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另一方人民幣20xx元。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危險品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電石運輸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和屬性

  貨名:電石 (以下簡稱貨物) 規格:塊狀散貨

  屬性:工業原料,危險品,遇溼易燃,與水作用可生成可燃燒乙炔氣,吸水後粉化失效。

  第二條:目的地及時間

  1、運輸目的地:

  2、乙方必須保證在 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及時、安全的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貨物放行後及時通知乙方裝運,同時授權乙方全權代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提供書面的危險品性質證明,以及應當採取的預防危害和消減措施或其它相關檔案。

  2、乙方得到裝運通知後,運輸車輛裝卸前到物流公司登記備案。到達貨場聽從貨場人員的排程安排。

  3、乙方應按危險品運輸條例及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把貨物安全運送到目的地,乙方必須加強司乘人員及車輛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4、乙方應做好貨物運輸車的安排工作,保證運輸車效能良好、證照齊全。司機及押運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時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嚴格按甲方安全運輸要求對貨物規範苫蓋做好對貨物的防雨水、防盜、防撒落等措施。車輛進出工廠時需加裝防火帽。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超載、違章、交通事故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因事故造成貨物被盜、損失的乙方按照貨物價值(4000元噸)的兩倍賠償給甲方。

  5、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在貨物中加帶、匿報其他與電石無關的貨物等而導致車輛被查扣造成的貨物損壞丟失、爆炸燃燒的事故,乙方應承擔丟失損壞貨物賠償責任(貨物價值按4000元噸核算)。

  6、乙方如果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或未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的,如果貨物逾期到達,導致甲方違約的,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20___0元。

  7、乙方在貨物運輸裝卸廠及裝卸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人員傷亡及車輛損壞,及在運輸過程中不按要求封蓋導致貨場撒落造成的人身傷亡及車輛損壞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計量及結算方法

  1、乙方所運輸的貨物重量以____縣XX公司電化廠的地磅單資料為準。若磅X超出80公斤視為虧噸。則按照貨物的價值(4000元噸)由乙方將損失賠償給甲方。運輸費用的結算:按月結算每月底結算一次,以打卡形式結算;在乙方結算運費時須向甲方交付相對等的運費票據(過路、過橋費、燃油費、車輛維修費),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輸費用。過磅單所顯示的重量經甲方核實確認後予以結算。

  2、 運輸價格:經雙方協商確定,每噸運費_______元。

  第五條:其它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乙方可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無人為因素,而是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的風乾變化和損耗。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導致的過錯。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給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提出或答覆。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1、如有本合同有未經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其他規定

  合同期間運輸價格隨行就市,運價以書面調價函為準。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3

  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運輸車輛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就水泥電杆(含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運輸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標的物、運費計價、運費結算

  運輸標的物:水泥電杆、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

  二、運費計價:

  2。1、運費總價=運輸單價_運輸噸位_運輸里程_90%;

  2。2、運輸單價:以市場柴油價8元/升以下,0。58元/噸_公里計算為基準;

  2。3、運輸單價調準,以市場油價升降波動等於或大於0。6元/升時,運輸單價相應調準0。03元/噸/公里,即:油價在7。4元/升—8。6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58元;油價低於7。39元至6。79元時運輸單價為0。55元;油價高於8。61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61元/噸/公里,(為方便結算,每月運輸單價按當月1號油價價格計算)。

  2。4、運輸噸位各車型不足噸位時按以下保底計算,超過保底時按各實際噸位乘公里計算

  1、二軸車車廂短於9米以下按定點單價計算,必要時按11噸保底計算(實載重量能達16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二軸中型車9米以上按1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1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3、三軸中型車按2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7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4、四軸中型車按2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3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5、平板車四軸按3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9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6、雙方計價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況的配載及價格由合同雙方另行商議。

  三、運費結算:

  3。1、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甲方於次月結算支付上一個月運費予乙方。

  3。2、乙方於每月3號前將上月運輸收據、憑證、開票資料一齊提交甲方,稽核確認,按稽核確認後的運輸金額由承運單位開出發票結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_年4月1日至 20_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各承運方實際情況制定貨物運輸排程安排計劃。

  1。2、有權按相關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資訊交換、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1。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物件、運輸量、運輸時間及交貨地點進行修改。

  1。4、有權對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的相關手續、證件、保險等完備情況進行檢查。未經甲方稽核確認的車輛,甲方可拒絕其運輸業務,如發生相關運輸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1。6、若乙方車輛安全運輸裝備或裝卸工具不齊全,甲方裝卸人員可拒絕裝車並報己方管理部門停止派單,直至乙方把相關裝備和工具完善方可進行裝車。

  1。7、對乙方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權向乙方反映。對造成損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2、甲方義務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排程安排各承運方的運輸任務。

  2。2、甲方派員負責協調運輸相關事宜,如將聯絡人、聯絡電話、到貨時間等及時告知乙方相關人員。

  2。3、保證乙方裝卸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如遇上述情況,乙方有權拒絕裝貨。

  2。4、甲方派遣隨車卸貨人員負責貨物的裝卸,積極配合乙方實施安全運輸、貨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辦理付款手續及支付運輸款。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1。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

  1。2、領受甲方所需配運貨物時,乙方有權稽核所配運貨物是否在安全承運範圍之內,同時應檢查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有影響運輸安全的不利因素可報甲方進行糾正,直至甲方消除該些不利因素達到安全運輸要求。在貨物發運前,乙方對有關安全運輸未提出任何異議的,視同乙方認可車輛配載並承運安全運輸責任。

  1。3、貨物裝車、運輸、卸貨時,甲方人員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管理部門反映情況。

  2、乙方義務

  2。1、服從甲方的貨物運輸排程安排,準確、安全、保質、保量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收貨地點,並配合客戶驗收後按時將客戶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交到甲方相關管理部門。

  2。2、乙方保證提供運輸之車輛為合法有效車輛,有相關完備手續資料、證件及保險,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有關證件、資料影印件交由甲方備案。

  2。3、乙方對其運輸車輛交通和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應該由乙方承擔的所有損失。因事故而產生的貨物轉運費由乙方負責。

  2。4、乙方嚴禁將運輸車輛交由甲方派遣的隨車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卸貨人員)或其他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運資格,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2。5、乙方在裝車時應認真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質量,承擔貨物運輸中發生的如丟失、破損、斷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損失。

  2。6、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2。7、非甲方或收貨方原因而導致貨物逾期送達,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一切損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逾期交貨情況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9、乙方參與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安全適用的隨車綁紮工具(如手拉葫蘆、綁紮用鋼絲繩、車廂墊杆木方、插銷板等)和卸車工具(如滑卸槽鋼、滑輪、卸車用鋼絲繩等)。其中,甲方負責提供卸車工具,每車配備一套。為防丟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領用時需交付每套卸車工具押金800元(滑輪180元/個,鋼絲繩240元/條,槽鋼橋380元/對)予甲方。合同失效時,雙方不再續簽新合同,則乙方交還卸車工具後,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將卸車工具用於非甲方所指定的業務,如違反該項約定,甲方每次直接從押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200元且乙方需補足押金。

  2。11、因卸車工具無法安全使用或遺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領,但屬於乙方人員故意損壞或遺失而產生的重購費用由乙方負責。

  2。12、乙方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運輸要求並保證24小時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2。13、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運業務再對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訴訟或仲載。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杆運輸合同4

  購銷水泥電杆協議

  甲方:石阡電信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永紅電杆廠(周永紅、吳朝芳)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甲方通訊線路災後恢復工作,甲方向乙方預購一批水泥電杆,經雙方共同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水泥電杆一批,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7米電杆280元/根,8米電杆320元/根,結算時以實際使用數量計算,甲方自行運輸電杆價格。

  二、乙方保證電杆質量要求,壞杆、痕跡杆、不符合標準桿(大小、長短)以及無2米記號線的電杆,甲方拒絕接收。

  三、乙方負責電杆上車和水泥電杆運送到甲方指定地段處,無論路程遠近(有公路,通車)。

  四、乙方負責水泥電杆以及車輛運輸安全工作,電杆、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電杆運輸合同5

  技術規範書

  (鋼筋混凝土電杆)

  20xx年8月

  鋼筋混凝土電杆 (技術規範書)

  一、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技術條件

  1.使用環境條件:用於10kV孟油線架空配電線路工程的鋼筋混凝土電杆製造、試驗、檢驗、包裝及供貨要求。

  2. 標準

  除技術規範書和圖樣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標準的最新版本(如果各標準要求有差異時,應執行要求最新的標準),採用標準與下列標準不同時,應將所採用的標準報TRGDJ批准方可執行。

  (1)型鋼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2)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誌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 (3)鋼材力學及工藝效能試驗取樣規定; (4)焊接接頭機械效能試驗取樣方法;

  (5)除上述要求外,用於製造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角鋼、鋼板、焊條、螺栓及鋼筋混凝土電杆製作尚應符合GB/T4623-20xx《環形鋼筋混

  凝土電杆》標準。 二、技術要求 1.基本要求

  1.1 電杆規格、型號、製造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環形混凝土電杆GB/T4623-20xx》的規定。

  1.2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表面光潔平整,壁厚均勻,無露筋、漏漿等現象。 (2)應無縱向、環向裂紋。 (3)杆身彎曲不應超過標準要求。

  1.3 離心混凝土的設計強度不得低於C50,脫模時混凝土抗壓強度不宜

  低於30Mpa。

  備註:φ19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說明如下:

  φ190×10(S190-10-1416);φ190×12(S190-12-1416);

  φ190×15(S190-9-1616、X310-6-1816);φ190×18(S190-9-1616、X310-9-1816)。 φ230杆型鋼筋混凝土錐形杆配筋說明如下:

  φ230×12(S230-12-1816);φ230×15(S230-9-1816、X350-6-1816); φ230×18(S230-9-1816、X350-9-1816)

  2.試拼與試裝檢查技術要求

  2.1 鋼筋混凝土電杆的試裝,應保證每一種塔型都應經過試組裝,經檢

  驗合格後方可投入批次生產。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時應有買方的代表及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組裝時各零件均應按施工圖要求進行就位。安裝不適應查

  明原因,不得強行組裝。試裝時,所使用的螺栓數目應不少於連線杆件端螺栓總數的60%,並應進行緊固。

  2.2鋼筋混凝土電杆試組裝檢驗應包括以下專案

  (1) 塔型控制尺寸檢查;

  (2) 鋼筋混凝土電杆根開、基礎根開檢查; (3) 掛線點尺寸及位置檢查;

  (4)構件規格與設計圖或經批准的設計轉換圖的校對; (5)構件偏差的抽查;

  (6)構件幾何斷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掛線點構件幾何斷面尺寸的檢查。

  對每一種塔型在試組裝後需修改原設計的部位,應由承包人提出清單報買方,經設計單位修改、買方批准後,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圖紙、檔案進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式加工,其後果由承包人承擔。

  2.3試裝中發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應及時處理,對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後,仍需進行試組裝。 3.構造要求:

  3.1保護層厚度:縱向受力鋼筋的淨保護層厚度不得小於15mm。 3.2 鋼筋加工:

  鋼筋調直前應清楚油汙,調直下料後,不應有區域性彎曲,端面應平整.其下料長度相對誤差不大於鋼筋長度的1.5/10000;連線時應用對焊連線,其接頭技術要求應符合GB50204-20xx的規定。

  3.3縱向受力鋼筋淨距不宜小於30mm,錐型杆小頭也不應小於25mm.當小頭配筋太密時,可採取雙根並列佈置.

  另預應力鋼筋鐓頭強度不得低於該材料的標準強度的95% 3.4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得大於壁厚的2/5. 3.5 主筋內側應設架力圈,其間距應按設計圖紙配置.3.6螺旋筋直徑不應小於下列規定:

  螺旋鋼筋直徑宜採用2.5~6mm,其間距不宜大於120mm,距兩端各1.5m之內的間距不宜大於70mm。(或按設計圖紙設定)。 3.7螺旋筋的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所有杆段的兩端,螺刻筋應密纏3-5圈. 3.8 骨架成型後,各部尺寸應符合如下要求:a.主筋間距誤差不得超過±5mm.

  b.螺旋筋應緊纏於主筋外,其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0mm

  C.架力圈間距偏差不得超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力圈直徑的1/40。

  4.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施加預應力的技術要求:

  4.1 為了減少預應力鋼筋鬆弛的影響,可採用超拉張。張拉強度及應力控制方法應符合GBJ10-65《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修訂本)的規定。

  4. 2 預應力鋼筋不得斷筋。

  4. 3 同一根杆中用鐓頭後定長的預應力鋼筋,其有效長度相對偏差不得超過2/10000。

  5. 電杆接頭、預埋件及預留孔應符合下列要求:

  5.1 當電杆分段製造時,接頭採用鋼板圈、法蘭盤或其他接頭形式。 5.2 主筋與連線件宜採用先穿筋後鐓頭的方法。鐓頭的承力面應儘量在同一平面內。非預應力筋應與鋼板圈、法蘭盤焊接。 5.3 接頭強度不得低於本杆段破壞彎距的95%。

  5.4 預埋件、預留孔及洩水孔按設計圖紙設定,並清理乾淨。 5.5 接地螺母、腳釘母、接線盒等的外露金屬部分應有明顯標記,並清理乾淨。

  5.6 產品出廠前,頂端應用混凝土封實,如有特殊要求,另行處理。 5.7 脫模後或出廠前,電杆兩端鋼絲應切除,並採用防腐措施。

電杆運輸合同6

  電杆基礎施工協議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就 網改升級電杆轉運、杆(拉線)坑挖埋、組立統稱為電杆基礎施工(以下簡稱為電杆基礎施工)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承包範圍

  1、電杆轉運:

  從電杆堆放處開始轉運到所改造臺區,並按施工圖紙要求放置到杆坑50cm處,以便於下一步施工要求;

  2、窩坑的挖設:

  A、按施工圖紙要求開挖,窩坑不得左右、前後超過50mm;

  B、窩坑基礎深度允許偏差為+100 mm、-50 mm;

  C、回填應夯實或採取加固措施,並應超出地面300 mm;

  3、電杆組立:

  埋設時,不得有傾斜,下沉及窩坑內積水等現象。

  二、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檢視乙方有無機械運輸裝置的資質;並正確引導乙方使用安全用具;

  2、施工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正確的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開工前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與乙方一起進行勘查及使用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

  4、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並對乙方的違章行為給予教育和經濟處罰;

  5、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和質量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按甲方提供給作業人員購買簡易人生保險,並不得使用未滿18歲及有殘疾和生病人員;

  2、施工中嚴格按照規劃設計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3、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的規章制度,同時負責做好與當地政府、村社的協調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不得與使用者發生糾紛。

  4、施工中認真領會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掌握工程特點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在電杆基礎施工中杜絕違章現象發生和習慣性違章。

  5、嚴格遵守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

  6、施工中所需車輛運輸由乙方自行解決;所需工器具,由乙方向甲方借用,甲方不能提供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7、在電杆的轉運時,不得人貨混裝,抬杆、組立杆塔時棍棒、繩索必須全面進行檢查,使用合格的產品,防止超負荷使用,造成人身傷害及裝置損壞;

  8、乙方如使用臨時工人,必須購買簡易人生保險,佩帶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中午嚴禁飲酒;並做到統一指揮,統一口令,杜絕人身事故發生,防止裝置設施損壞。

  三、費用結算:

  工程費用結算人工費的方式:

  1、轉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每根另外計費;

  2、坑窩: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拉線坑 元,包括回填;

  3、組立:8米/根 元,10米/根元,12米/根元;

  4、因地質、地形等自然因素造成施工難度,雙方協商解決;

  5、以上結算數量都以實際數量、達到甲方要求為準,據實結算。

  四、違約責任:

  1、對因違章違約造成的各種事故的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2、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電杆運輸合同7

  混凝土電杆採購合同

  甲方:xxxxx

  乙方:xxxxxx

  內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用於xxx等影片監控用混凝土電杆達成如下協議,為明確甲方與乙方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簽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國家及地方建設法規、規範、標準。

  二、混凝土電杆技術指標、數量及價格

  1、乙方所使用的水泥、集料(碎石、砂子)、配筋、養護及電杆成品要嚴格執行《環形混凝土電杆》(GB4623-94)的相關要求。

  2、電杆暫定數量及稍徑要求如下表,甲方保留最終修改所需數量的權利,但必須提前2天向乙方說明。

  共計:壹萬肆仟捌佰捌拾圓整(¥14880.00)

  三、乙方提交的資料要求: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具有相應檢測資質單位出具的紅色公章《抗壓強度檢驗報告》和出廠合格證等相關資料證明材料。

  四、材料運輸方式及最終數量的確認

  乙方負責將電杆運至xxx施工地點,對因東環鐵路xxx路基及橋樑段個別地段不通,造成的運輸車輛繞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派人負責引路及二次倒運。最終數量以乙方送到指定地點時甲方現場人員經檢查合格後簽發的籤認單為準。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時間:乙方將甲方所用的電杆全部運到指定地點後,在7天內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發票,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

  六、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試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電杆運輸合同8

  電杆等物資運輸合同

  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運輸車輛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

  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就水泥電杆(含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運輸事宜,經協商

  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標的物、運費計價、運費結算

  1、運輸標的物:水泥電杆、拉盤、底盤、蓋板等水泥製件;

  二、運費計價:

  2.1、運費總價=運輸單價*運輸噸位*運輸里程*90%;

  2.2、運輸單價:以市場柴油價8元/升以下,0.58元/噸*公里計算為基準;

  2.3、運輸單價調準,以市場油價升降波動等於或大於0.6元/升時,運輸單價相應調準

  0.03元/噸/公里,即:油價在7.4元/升—8.6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58元;油價低於7.39元至

  6.79元時運輸單價為0.55元;油價高於8.61元/升時運輸單價為0.61元/噸/公里,(為方便結

  算,每月運輸單價按當月1號油價價格計算)。

  2.4、運輸噸位各車型不足噸位時按以下保底計算,超過保底時按各實際噸位乘公里計算

  1、二軸車車廂短於9米以下按定點單價計算,必要時按11噸保底計算(實載重量

  能達16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二軸中型車9米以上按1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1噸每車時,按此計

  算)

  3、三軸中型車按2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27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4、四軸中型車按25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3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5、平板車四軸按30噸保底噸位計算(實載重量能達39噸每車時,按此計算)

  2.6、雙方計價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2.7、其他:因甲方原因需特殊情況的配載及價格由合同雙方另行商議。

  三、運費結算:

  3.1、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運費,甲方於次月結算支付上一個月運費予乙方。

  3.2、乙方於每月3號前將上月運輸收據、憑證、開票資料一齊提交甲方,稽核確認,按

  稽核確認後的運輸金額由承運單位開出發票結算。

  四、合同有效期效: 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3 1 日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各承運方實際情況制定貨物運輸排程安排計劃。

  1.2、有權按相關的工作標準(包括運輸量、時間限制、單證、票據傳遞、資訊交換、運

  輸質量和服務質量等方面)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並根據公司及市場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新的運輸要求。

  1.3、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運輸物件、運輸量、運輸時間及交貨地點進行修改。

  1.4、有權對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的相關手續、證件、保險等完備情況進行檢查。未經甲方稽核確認的車輛,甲方可拒絕其運輸業務,如發生相關運輸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1.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1、2.2或第2.4、2.13款的規定,且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1.6、若乙方車輛安全運輸裝備或裝卸工具不齊全,甲方裝卸人員可拒絕裝車並報己方管理部門停止派單,直至乙方把相關裝備和工具完善方可進行裝車。

  1.7、對乙方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的,有權向乙方反映。對造成損失的,有權向乙方索賠。

  2、甲方義務

  2.1、甲方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合理排程安排各承運方的運輸任務。

  2.2、甲方派員負責協調運輸相關事宜,如將聯絡人、聯絡電話、到貨時間等及時告知乙方相關人員。

  2.3、保證乙方裝卸時,貨物無短缺,損壞,如遇上述情況,乙方有權拒絕裝貨。

  2.4、甲方派遣隨車卸貨人員負責貨物的裝卸,積極配合乙方實施安全運輸、貨物交接工作。

  2.5、按合同辦理付款手續及支付運輸款。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1.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輸費。

  1.2、領受甲方所需配運貨物時,乙方有權稽核所配運貨物是否在安全承運範圍之內,同時應檢查貨物的裝載情況,如有影響運輸安全的不利因素可報甲方進行糾正,直至甲方消除該些不利因素達到安全運輸要求。在貨物發運前,乙方對有關安全運輸未提出任何異議的,視同乙方認可車輛配載並承運安全運輸責任。

  1.3、貨物裝車、運輸、卸貨時,甲方人員不配合工作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管理部門反映情況。

  2、乙方義務

  2.1、服從甲方的貨物運輸排程安排,準確、安全、保質、保量地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客戶收貨地點,並配合客戶驗收後按時將客戶授權代表簽字認可的運輸單據交到甲方相關管理部門。

  2.2、乙方保證提供運輸之車輛為合法有效車輛,有相關完備手續資料、證件及保險,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乙方按甲方要求將有關證件、資料影印件交由甲方備案。

  2.3、乙方對其運輸車輛交通和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如運輸車輛發生交通及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應該由乙方承擔的所有損失。因事故而產生的貨物轉運費由乙方負責。

  2.4、乙方嚴禁將運輸車輛交由甲方派遣的隨車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卸貨人員)或其他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運資格,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2.5、乙方在裝車時應認真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質量,承擔貨物運輸中發生的如丟失、破損、斷裂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等一切損失。

  2.6、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2.7、非甲方或收貨方原因而導致貨物逾期送達,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一切損失。

  2.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逾期交貨情況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2.9、乙方參與運輸的車輛必須配備安全適用的隨車綁紮工具(如手拉葫蘆、綁紮用鋼絲繩、車廂墊杆木方、插銷板等)和卸車工具(如滑卸槽鋼、滑輪、卸車用鋼絲繩等)。其中,甲方負責提供卸車工具,每車配備一套。為防丟失或挪作他用,乙方領用時需交付每套卸車工具押金800元(滑輪180元/個,鋼絲繩240元/條,槽鋼橋380元/對)予甲方。合同失效時,雙方不再續簽新合同,則乙方交還卸車工具後,甲方退回押金予乙方。

  2.10、乙方不得將卸車工具用於非甲方所指定的業務,如違反該項約定,甲方每次直接從押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200元且乙方需補足押金。

  2.11、因卸車工具無法安全使用或遺失,乙方可向甲方重新申領,但屬於乙方人員故意損壞或遺失而產生的重購費用由乙方負責。

  2.12、乙方應該嚴格遵守甲方的運輸要求並保證24小時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

  2.13、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承運業務再對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 提起訴訟或仲載。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方營業執照、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2、乙方運輸車輛相關證件影印件。如:合格營運證、年審合格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上崗證、交強險保險單以及第三者商業保險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