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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合集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許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鑑於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自願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櫃地址,並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稽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後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櫃裝修方案。

  2.3.2裝修方式:

  2.3.2.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並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採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後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並追回乙方進貨餘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2.6.1.2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遊商品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後,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5.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後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

  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2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洩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並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並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叄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援。(按_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透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絡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3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關於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於網路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路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路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範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檔案:

  會計報表

  ……

  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檔案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資訊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資訊的表述不適用於: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資訊。

  當特許人傳達資訊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資訊並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資訊。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資訊。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資訊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資訊於本協議規定的使用範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蒐集資訊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資訊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資訊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資訊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資訊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並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特許經營合同4

  1.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_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___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___個),並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_____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b.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d.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e.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f.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g.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c.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b.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c.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5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

  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 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 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

  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透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透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稽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透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透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援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援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援。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援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援;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資訊;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援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援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裝置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裝置、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裝置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裝置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透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裝置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裝置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裝置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裝置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裝置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裝置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裝置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裝置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釋出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透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釋出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透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資訊,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資訊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洩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路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路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體),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透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路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體)。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透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宣告;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路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路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智慧財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式。

  因總部智慧財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透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釋出,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釋出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釋出廣告。加盟店釋出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

  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於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專案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範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稽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檔案,並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並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資訊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資訊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資訊披露的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檔案、資料、圖片、資料,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資訊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階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透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資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階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資訊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資訊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資訊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資訊披露的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資訊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資訊披露的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並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檔案。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字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字,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援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後,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併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洩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註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並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檔案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釋出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完成後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範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

  違約行為

  處罰標準(元)

  1

  違反規定使用總部智慧財產權

  2

  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

  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

  違反工作指令

  5

  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

  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

  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

  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

  侵犯消費者權益

  10

  違反規定釋出廣告

  11

  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

  違反規定採購商品

  13

  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

  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

  不履行售後服務的職責

  16

  公開發表不利於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

  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

  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

  拒不接受檢查

  20

  不按規定披露資訊

  21

  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

  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

  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

  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

  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

  對員工的違規行為不予以處罰

  27

  ……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後,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為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為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為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於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為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為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並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採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為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為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不得再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為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並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願意本著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透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為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並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的範圍,製造、銷售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為,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範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併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後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併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檔案,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透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檔案後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並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為送達。特殊檔案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範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為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為了便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並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為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後,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僱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僱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僱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路成員開除或除名的僱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僱傭的,在知悉情況後,應當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檔案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籤署的其他檔案: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檔案;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檔案;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於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為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為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範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為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並非簡單的複製,而是一項依賴於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透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範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有關證明檔案。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字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儲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儲存_________份,加盟商儲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複製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字採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影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宣告

  加盟店宣告: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檔案。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路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檔案。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並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檔案,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裝置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裝置與物品——由製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製造,提供給網路成員使用的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裝置與物品以外的裝置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許可權向網路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檔案。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7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3.3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3.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特許經營合同8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為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為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為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

  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為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為,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才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為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為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使用者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為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資訊,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為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_____執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特許經營之產品專案、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少年裝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省____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絡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25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25平方米。

  第五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3%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50%。具體廣宣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提_____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資訊。

  第十四條: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提供業務資訊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乙方權力義務

  第十七條: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按總部規定使用vi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vip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維持並促進甲方的_____、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使用規定

  第二十四條: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_____有關_____、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乙方承認_____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_____。

  第二十七條: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_____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_____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所提_____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保證_____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乙方保證

  第三十三條: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宣告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七章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3000——5000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_____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六條: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_____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_____或與之相類似的_____或記號。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壹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又雙方為_____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二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

  (蓋章)(蓋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稅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10

  目前,國內的特許經營單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為四個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合同的主體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具體主要包括的內容和條款如下(注意:這是一個作為示例的特許經營合同模式,各個特許人在實際使用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下面的敘述略去了合同前的雙方名稱、地址等確認以及合同結尾的簽字確認):

  (一)合同引言

  主要說明的是特許人的特許權內容、宣告特許人的商標是已經註冊過的合法商標、以及本合同的意圖。

  (二)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

  說明下文中的一些簡略詞的準確全稱,比如合同裡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獨佔許可”、“特許人的標誌”、“特許業務”、“生效日”、“加盟店店長”等。

  (三)合同的主體部分

  合同內容的主體部分共有二十二條說明,分別是:

  第一條特許授權的內容

  說明該特許權的授予物件、內容、時間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續簽等事項。

  第二條加盟店的所在地點

  說明加盟店的具體地址與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變更辦法、程式、條件等。

  第三條特許費用

  主要說明應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的名稱、內容、數額、交納的具體辦法以及未交的懲罰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許人單店的經營範圍及工作程式、特許人的部分手冊目錄、加盟設計圖及照片等。

特許經營合同11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或其他組織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兩店一年",是指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單店特許",是指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是指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場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只能選擇一項)

  □單店特許。

  □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只能選擇一項)

  □具有獨佔性:_________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非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第三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中國省(市)

  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為:_________

  1面積:_______________ 。

  2面積:_______________ 。

  3面積:_______________ 。

  4面積:_______________ 。

  5面積: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________日前/□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營業額的%,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支付方式

  □現金。

  □票據。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資訊披露與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資訊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資訊。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訊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訊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商業秘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

  第三部分智慧財產權

  第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_________

  □註冊商標。(可另附頁)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可另附頁)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十條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十二條商號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提供書面許可檔案。

  第十三條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透過考核後上崗。

  第十六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五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具體約定詳見附件3。

  第二十條加盟店經營所需的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貨物,應當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產品。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應當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標準,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價,甲方指定零售價標準方式為:_________

  □統一零售價。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六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四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甲方可以委派督導員完成本條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權檢查和稽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當對乙方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監督電話。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消費者直接投訴加盟店的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四條消費者向甲方投訴乙方設立的加盟店的,對確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推廣與宣傳

  第三十五條甲方開展推廣與宣傳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開展推廣、宣傳活動前,應當將有關活動資訊或要求及時通知乙方。若活動相關費用須由乙方承擔的,甲方應當在活動之日前至少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推廣、宣傳活動,但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特許經營費用。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協議。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條所述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援、業務培訓。

  三、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

  第四十一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兩店一年"的法律規定。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第四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日的,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日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四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許可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九條乙方經甲方許可,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字號的,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主管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五十條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中所列舉的所有手冊、可視光碟、教材等檔案及其副本、影印件或複製品。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回購外,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二條乙方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由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_________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五十三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後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五十四條聯絡資訊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應當用書面形式,且採用以下方式:_________

  □掛號郵寄。

  □直接送達的方式。

  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透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有關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12

  甲方(購貨方):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的簽訂與公證方式

  1.本協議中的網上公證平臺特指由_________公證處執行、管理和維護的網上公證平臺,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制定的有關規定與要求。

  2.本協議及其相關聯的合同等法律檔案由甲乙雙方透過國際計算機網際網路(以下簡稱網際網路)各自使用由_________市公證處稽核發放的電子證書(用以表明和確定各方身份),在網上直接簽訂。

  3._________市公證處的網上公證平臺,透過對簽約雙方或多方使用電子證書的驗證,對各方的簽約行為進行實時公證--核發公證編號,並將公證編號及簽約內容儲存備案;同時將公證編號透過網際網路實時反饋給各簽約方。

  4._________市公證處的網際網路網址(url)為:_________。

  二、本協議的基本內容

  1.甲方透過其經營的_________網站將乙方合法商品對外進行出口銷售。

  2.乙方透過網際網路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向甲方提交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合法商品資訊,確定本協議的年交易規模(年度交易總金額上限),確定單項商品的年度交易總量。

  3.甲方基於本協議接受乙方使用電子證書提交併經過公證的《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資訊的修改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佈該內容時,不能對乙方提交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最新內容)。

  4.乙方透過網際網路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資訊進行修改,並對修改結果使用電子證書加以確認。

  5.乙方在簽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時,以確認書的方式作出承諾,對甲方基於本協議及乙方《商品報價單》產生的《購貨商品訂單》以下簡稱《訂單》和《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以下簡稱《生效書》予以全部接受,並出具《購貨商品訂單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該確認書隨本協議統一簽名公證生效,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6.《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文字部分、《購貨商品訂單》、《商品報價單》、《購貨商品訂單確認書》、《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共同構成本協議,上述檔案不可分割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只執行由《生效書》確認生效的《購貨商品訂單》。

  三、擔保條款

  1.甲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為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貨方交易保證金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擔保單》。

  2.甲方委託_________公司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付款擔保單》。

  3._________公司僅對《購貨商品訂單》項下批次採購提供付款擔保,對樣品採購不提供擔保。

  4._________公司對《購貨商品訂單》項下商品的質量及質量問題引起的付款糾紛不予擔保。

  5.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網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付款擔保條款》作為本協議附件隨本協議統一由乙方簽名公證,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四、產品質量責任條款

  1.乙方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出口商品質量必須是符合質量標準(國家標準)的合法商品(產品)。

  2.乙方承諾承擔由於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貨物交割方式及公路貨物運輸保險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訂單》將甲方購買的商品委託當地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貨公司)完成商檢、出口報關手續後進行出口運輸。乙方將貨物交中貨公司後,填寫《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簡稱《交割單》)並簽章,乙方對《交割單》上所載明的商品數量和品種等資訊的真實性負責。

  2.上述出口報關費用、商檢費用、運雜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將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溼、溼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乙方對由於其不適當或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須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尺寸、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5.乙方在裝運期限前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運輸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包裝材質等資訊。

  6.乙方同意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為乙方出口的貨物提供從乙方工廠或貨物所在地至貨物出口啟運港口的公路貨物運輸保險(保險條款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現行條款執行),該保險受益人為乙方,甲方為投保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單自乙方將出口貨物交給當地中貨公司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郵寄給乙方。

  六、退稅條款

  1.本協議中的退稅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國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定,由甲方在_________市國家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並已取得的退稅款。

  2.甲方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出口業務取得的每筆出口退稅款項,由甲方扣收該款10%部分後將所剩款項匯入乙方帳戶。

  七、交易保證金條款

  1.為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

  2.該保證金匯款時必需在銀行單據上註明本協議編號,否則視為無效匯款。

  3.該保證金使用期限和本協議有效期限相同,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企業活期存款利息)歸乙方所有,本協議自然結束或提前終止後隨同交易保證金餘額(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發生違約,甲方將扣罰相應的交易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4.乙方交易保證金迴圈使用,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交易保證金。

  5.本協議簽訂後2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交易保證金匯至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交易保證金帳戶。

  八、交易費用、貨款條款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商品訂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為交易費用。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為符合第九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約定的付款條件的《購貨商品訂單》向乙方支付該《訂單》貨款總額95%的貨款(扣除5%的交易費用;如乙方發生違約按違約處理條款處理)。

  3.甲方支付給乙方貨款的結算方式

  (1)境外購買方支付給甲方《購貨商品訂單》項下的貨款為_________美元。

  (2)以上貨款匯入甲方帳戶後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結匯成人民幣。

  (3)甲方將以上結匯後的人民幣貨款按約定匯入乙方指定貨款帳戶,該帳戶同以下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中的相應條款。

  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即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將貨款匯至乙方註冊資料中提交的銀行帳號:

  1.乙方按甲方《購貨商品訂單》要求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指商品品名、規格、型號,以下同)、數量發完成全部貨物出口發貨手續,如因承運人原因(車、船期變化)而導致交貨期限變化,乙方的交貨期則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交貨期限變更通知書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稅發票等相關單據(見本協議票據條款)。

  3.甲方的境外購貨方在異議期內沒有提出異議及索賠要求。

  4.甲方的付款期限為中貨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載明交割日期60天后的14個工作日內。

  十、票據條款

  1.乙方在甲方付款期限前5至10天將每筆《訂單》全部的增值稅票、當地國稅機關出具的繳款證明,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新商品公司。乙方須在增值稅票右上角空白處註明相應的《訂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無效增值稅票退回。

  2.乙方應儲存中貨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以備核查。

  十一、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訂單》的約定發貨(包括因乙方未及時下載甲方《訂單》和《生效書》而造成的未發貨),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按《訂單》貨款金額的4%扣收違約罰金,判斷乙方是否違約的標準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保險理賠協議中確認的發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

  2.甲方付款期限內未將符合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的《訂單》貨款付給乙方(以付款單據上的銀行付款戳日期為準),乙方有權要求_________公司承擔擔保責任,_________公司除支付《訂單》貨款總額對應的95%貨款項外,再支付貨款總額3%的違約金給乙方作為賠償。

  3.因乙方原因未按《購貨商品訂單》內容及約定發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扣收《購貨商品訂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潤受到的損失部分。

  4.乙方在《訂單》約定發貨日期之後發貨,仍然視為違約,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並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接收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訂單》一定比例的貨款,《訂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罰金仍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收,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5.由於乙方發生違約,甲方的境外購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相關運費等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6.乙方同意,判定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發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供貨的行為是否違約的依據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理賠通知單》。

  十二、協議終止條款

  1.乙方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生效的全部《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後,根據乙方要求可終止本協議。

  2.當乙方發生多次違約或多次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或境外購貨方客戶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協議自然終止。乙方仍須履行協議終止之日前生效的《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

  十三、其他條款

  1.乙方

  (1)使用_________公證處的電子證書透過甲方_________網向甲方提供供貨商品的基本資訊――《商品報價單》(包括商品名稱、商品品牌、商品規格型號、產品說明、商品交貨港口即最近一個可透過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完成報關交貨的一個港口、該商品離岸單價(批次採購價)、商品樣品全球統一單價(以美元報價,包含中國郵政ems國際貨品特快專遞為方式的樣品郵寄費)、商品最低起批次等資訊)等資料。《商品報價單》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完成網上報價後必須把所報商品的彩色照片寄給甲方,在照片背面應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生產編號、名稱、規格供等資訊,註明供貨商註冊編碼,並加蓋合同章或公司章。

  (3)乙方在寄出樣品後45日內,保證其銷售的貨物與該樣品具有相同的質量品質,否則甲方有權依此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索賠。

  (4)乙方有責任每天透過國際計算機網際網路訪問_________網站並及時下載《訂單》和《生效書》;由於未及時下載而導致乙方發生違約,此責任由乙方自身承擔。

  (5)如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向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交貨,則視為乙方違約。

  (6)乙方有權對甲方釋出的乙方商品資訊即該資訊(包括基本資訊、價格資訊等),進行修改並電子簽名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後提交供甲方釋出。

  (7)乙方對其供貨商品進行調價後一小時內,仍接受以甲方採用調價前價格向乙方遞交的《訂單》。

  (8)如果乙方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在宣傳時要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銷售編號(應用碼)。

  2.甲方

  (1)甲方按乙方交納保證金中可用金額確定單筆《訂單》貨款金額。

  (2)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同意乙方為宣傳雙方企業、銷售其自身產品對甲方_________網站進行善意連結。

  (5)新商品公司轉交給乙方相關境外買方索賠憑證(索賠書、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的《理賠通知書》)。

  (6)對於乙方因數量和品種不符而發生賠付的部分商品的處理方式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如乙方同意支付相關退貨費用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7)乙方對外辦理貿易融資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稽核同意並出具書面意見書,將該《訂單》項下的貨款支付給乙方的指定收款人。

  (8)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書面的《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等檔案,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將上述電子檔案列印並蓋章後交寄乙方。

  3.樣品採購:基於本協議甲方採購乙方商品的樣品時,甲方向乙方發出《樣品訂購清單》由甲方釋出在_________網站上由乙方下載後,乙方按《樣品訂購清單》內容要求以甲方名義郵寄樣品給甲方境外的買方,為保證交易順利進行及甲乙雙方和境外買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應採用中國郵政ems郵件快遞方式郵寄樣品,甲方憑乙方提供中國郵政ems樣品郵寄憑證(應註明新商品樣品清單編號)、商品銷售發票向乙方付款,按人民幣結算(按中國工商銀行當日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現匯買入價折算)。

  十四、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透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處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對其電子簽名並取得公證編號時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購貨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貨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13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誌的權利;

  (3)查閱並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檔案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採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為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路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築物

  (1)受許人在和建築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訊、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檔案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築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9.3 關於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於網路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於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並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係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於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路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於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於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使用。為了維護網路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築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儘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檔案:會計報表,對其餘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後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檔案,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後,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僱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於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後,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係中所獲得的一切資訊,無論此種資訊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資訊的表述不適用於: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資訊,並非由於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資訊。

  (2)當特許人傳達資訊給受許人之日,後者早已持有該項資訊並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資訊。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資訊。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資訊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資訊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於本協議規定的範圍之外使用秘密資訊。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蒐集資訊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資訊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資訊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資訊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採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後或這些僱員離職以後)。

  12.6 只要秘密資訊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資訊於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後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麼。本條亦適用於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 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 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 分期支付

  14.1 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於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 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資訊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於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於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週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範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 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於本合同簽字後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 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 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於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於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 特許人義務

  16.1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於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並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 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誌、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 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並要求後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儘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 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並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 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 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檔案“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並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 特許人的義務

  20.1 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後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路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僱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並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 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檔案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檔案。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並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資訊。

  20.3 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於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並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 受許人的義務

  21.1 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裡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 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路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路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於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資訊的秘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資訊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秘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採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 協助

  第22條 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 特許人的義務

  23.1 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範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範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並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 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於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供應產品

  第24條 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 特許人的義務

  25.1 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 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後,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 受許人的義務

  26.1 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於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後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後的價值來確定。

  26.2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並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 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後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採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 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並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 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採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路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後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 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透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 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後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資訊。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後不遲於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 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 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後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29條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於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於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 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透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並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 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透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願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 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於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 其他規定

  第33條 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 合同的範圍

  34.1 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並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協議僅可透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 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 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於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併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 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14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XXXX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XX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XXXX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XXX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XXXX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體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援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援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裝置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援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援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援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援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援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XXX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援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透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裝置、傢俬、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專案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援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檔案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碟、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X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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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援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洩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洩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援,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專案,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複製、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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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檔案或電腦軟體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XXXX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0595-82162888 0595-88896669”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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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15

  特許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系列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智慧財產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開設_________特許專營店;

  2.2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範下從事_____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於當地設立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

  3.2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____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3.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_____用品特許經營店。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甲方的義務:

  4.2.1負責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並給予_______________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乙方按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並保持_________用品專營店整體的風格和色彩;

  5.2.3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4在特許店內必須經營甲方產品和甲方許可的產品,不得銷售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銷售和甲方產品有競爭的產品;

  5.2.5積極參予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產品質量驗收。如有問題須在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認。由於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送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於質量問題可以在一個月內返回發貨地。

  6.特許加盟費用、保證金

  6.1為快速發展市場甲方全額免收乙方加盟費用________元,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內分_____次返還乙方:籤合同之日起前_____個月內累計進貨量達_____

  萬元時返還_____元,第_____個月到第_____個月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元時返還元,第_____個月到第_____個月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元以上返還_____元。此款應由甲方簽訂合同時以先進或支票形式全額交納。

  6.2在第_____月到第_____個月均未達到以上進貨量,可以全年累計核算,累計進貨量達_____萬以上,一次性返乙方_____元保證金。(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7.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訂貨方式:

  a.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或根據當地市場情況自行訂貨;

  b.網上取樣訂貨;

  c.由公司總部發樣品取樣定貨;

  d.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e.補貨由乙方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訂購申請;一般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於_____萬元。

  7.2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於_____元/次。

  7.3 乙方如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產品滯銷,甲方對乙方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可以調換。

  7.4首批進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各地_________用品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及浴之韻特許經營模式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甲方必須堅持區域保護髮展原則,甲方不得在雙方約定的乙方加盟店辦店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4 合同期內,乙方應提前一週向甲方定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發貨。

  8.5合同期內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核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核查工作。

  9.違約責任

  9.1乙方須經營________公司許可的產品,如連續兩個月以上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

  9.2乙方違反第9.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9.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9.4為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店面照片(三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_____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書面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實時生效;

  12.2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後,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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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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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