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土建施工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
建設(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世博工程專案的基礎土方工程任務委託乙方承包,甲乙雙方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嚴格遵守。
一、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範圍:±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機械挖土、轉運土、掏樁縫)
三、工期
南角年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工過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順延:
1、可抗力。
2、甲方變更計劃、施工圖紙而影響施工的。
四、工程價格與工程款支付。13400m3,綜合單價按/立方米計算(以上價格包含乙方施工整個土方工程發生的協調、棄土、稅收等所有費用,為一次性包乾價,在施工期內不作任何調整)。挖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現金結賬付款。
1、土方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提供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質量要求
1、在土方的開挖土(含挖土、轉運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須按專案部的施工質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須經甲方專案部、監理、建設單位以及有關人員的檢查合格,並進行下道施工程式,甲方才能簽字認可。
3、對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無條件儘快按甲方的工要求處理,對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乙方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4、乙方必須在20_年10月27日退完土,否則每天罰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的監督、指揮和管理。
2、按圖紙及甲方的指導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及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應自行全額承擔。工程完成後,如乙方未發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交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元。
九、其它條款:
1、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元。
2、乙方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全部責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協議,補充條款、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潢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2
甲方業主: 身份證號碼:
乙方施工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現將在通羊鎮黃金咀村陳家灣的一幢四層私人住宅樓承包給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專案:泥工、模板工、鋼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頂木、方條、升機架和一切施工機械等。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一、工程質量要求:施工方必須按照嚴格的建築施工規範來施工、工 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時清好、不能故意損壞財物、保質 保量完成工程專案.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隊工 人進場後一定服從甲方管理。嚴格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甲方如 有更改圖紙,應提早通知乙方,需雙方協議後才進行施工。
三、乙方工價:進場施工、甲方提供水電、乙方按建築實際面積計算、 每平方米按:貳佰伍拾元計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築工程進場後開工,每倒好一層樓面甲方 須付工程款壹萬伍仟元人民幣。
五、裝修工程嚴格按圖紙施工,批好內外牆水泥檔,甲方須付工程款 壹萬伍仟元人民幣。以上工程按85%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後三 個月內一次付清全部工程餘款。
六、竣工時間:每層按15天的工程量計算,從8月15日開始到10月15日封頂,不得延遲。
七、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 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乙方負責解決。
注:工程施工責任:乙方施工隊應該按正規建築操作程式施工、不得馬虎,如施工隊工人發生工傷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負責,施工 隊、工人自己承擔一切費用與一切後果,一切與甲方無關,施工 隊和工人也自願承諾放棄一切民事與法律追究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3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專案”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專案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裝置)。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裝置、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專案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釋出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檔案。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專案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透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專案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檔案;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絡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資訊。
1o裝置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裝置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專案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
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階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專案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
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專案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檔案。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專案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專案或某專案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專案。第31條第
(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儲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儲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在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檔案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專案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透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透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情況,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私房
2、工程地點:青江村還房自建點
3、工程建設規模:一層為框架,二至七層為住房,結構為磚混。
二、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以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為準,簽字以後不得更改。
2、乙方負責施工所需的機械工具、裝置和模板(含釘子、元絲等低值易耗品)。
3、室內素抹灰、清水房,不含二次裝修。
三、工期:
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150天。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正常施工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停電、停水),工期順延。
四、工程質量:
參照《國家民用建設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範》為準。
五、工程內容:
1、主體為磚混。正面貼100×100外牆磚,後牆及兩側面素抹灰,室內素抹灰,窗戶做雨棚。
2、二層廚房、廁所裝修。
3、室內外水電安裝: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位置鋪設水電、光纖、電話、煤氣管道等。
六、結算方式:
1、工程按實際平方結算(及按建築物外牆邊線計算),計150元/㎡。
2、人生意外保險費用由甲乙雙方各付一元。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機具、裝置、模板進場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價的5% ;一層安裝預製板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價的30%;二三層安裝預製板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價的30%。
2、剩餘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總價的35%。
八、工程質量保證:
1、屋面、外牆、廚房、衛生間漏水保修一年。
2、水電保修一年(燈具開關、水開關壞不保修)。
3、竣工驗收之日起12個月後,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付給乙方剩餘尾款。
4、因施工質量事故所造成的建築材料損失或其它傷害由乙方負全責並全額賠償。
5、乙方所有施工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攜帶任何建築材料離開施工現場。若發現有攜帶現象發生,則扣除乙方總價的10%。
九、甲方職責:
1、做好“三通一平”。
2、按時付款給乙方。
3、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搞好鄰里關係。
4、搞好各項材料的採集、供應和管理,不斷乙方材料。
5、甲方對本工程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十、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施工標準、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所需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採購。
3、乙方應做好本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賠償。
十一、安全責任:
由乙方負全責。施工過程中乙方、第三方人員,如有安全事故發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賠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和賠償。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認真履行以上條約。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關責任並支付合同總價的30%給守約方,以及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及按《合同法》辦理),經濟糾紛訴訟由當地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竣工驗收後結清人工費,保修期結束後自動終止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政府部門存檔管理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5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鋼結構廠房工程,委託乙方負責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分工、互相協助、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概況:廠房面積約。
第四條、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據:
1、承包形式:製作、安裝廠房鋼結構。
2、承包範圍:
鋼構部分:廠房鋼結構部份的製作與安裝。含預埋件、鋼柱、鋼樑、屋牆面檀條和彩鋼瓦等。
3、施工依據:按甲方要求(施工圖紙,工程技術聯絡單,有關規範為準,材料型號、規格以圖紙和工程預算表)為準。
第五條、材料必須是國有正規大廠的國標材,並附來材質檢報告。工程質量:按甲方要求滿足圖紙和有關施工規範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條、工期:工程工期為天。如遇雨天、停電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的情況,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情況,則按實際天數工期順延。
第七條、工程造價:
1、工程造價:
A、鋼構為屋面驗收元/m2。
B、配套設施根據報價單按實際結算(不含稅)。
2、工程專案若有增加時雙方再確認增加工程造價。
第八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按乙方的工程進度進行付款,完工驗收合格後留總工程款5%作為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後壹個月內付清。
第九條、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應制定安全措施,並承擔施工安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並現場督導落實,為現場施工人員購買足夠的人身意外等保險,如出現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無償提供現場安裝施工用水電。進入工地的道路和廠房地面由甲方負責平整好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
3、甲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為乙方任命駐工地代表為任命的駐工地代表分別代表各方簽發有關工程聯絡單、簽證單、結算單等及辦理工程相關事宜。
第十條、驗收:
1、驗收依據:以簽訂合同時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變更通知、國家現行規範標準為依據。
2、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3、甲方應在本專案鋼結構工程完工一星期內組織驗收。
第十一條、保修時間及內容:本廠房鋼結構保修期為年,自驗收合格後起計。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該廠房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等)或人為破壞不屬於乙方負責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和損壞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法律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違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行施工,保證按時完成任務,保質保量。如因乙方延誤工時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後再另行補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6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將大方里景觀牆人工、機械及措施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本著自願、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規模:約631M
二、承包方式:
綜合單價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範圍:
①完成景觀牆所需全部木工、瓦工、力工、鋼筋工、架子工、油漆工。(包含腳手架子、搭設及拆除、混凝土模板製作拆除)工作。
②本工程所用裝置、機械、工具、材料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包含發電機、攪拌機、等)
③本工程所用水電費用。
綜合單價還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或費用:
1、首層地面,鋼筋砼的施工;外牆雨篷拆除、室外散水坡臺階踏步、女兒牆苯板,女兒牆鋼筋製作綁紮、模板安裝拆除及沿線的安裝、屋面找平層抹灰,保溫苯板的鋪設、人工配合回填土、土方夯實、裝修架子搭設、外架子拆除、落水管安裝;女兒牆砌築、外牆瓷磚貼上、抹灰、內外的掛網、室內地面、澆築砼、找平。
2、工程所用裝置、機械、工器、進場卸車,場內材料二次倒運。
3、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圍擋牆、臨建設施、所需人工費用支出;
4、主體裝修、各工種、廚師及所需機械操作人員(塔吊司機除外)等人人工所需費用支出。
四、承包價格:
本工程採用每延長米綜合單價形式承包,所報單價一次包死
1、綜合總價:650元/M。
2、乙方材料損耗,在規定範圍內;故意損耗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付款方式:
1、本工程完成總進度50%,且完成本合同總價50%工程量後,甲方按完成形象的產值的80%付款。
2、本工程乙方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完成後,甲方按完成總產值的95%付款,剩餘3%留作保脩金,待裝飾工程兩年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4、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內容,如實際甲方有不需要乙方進行施工的專案,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工程結算時扣除該專案費用。
5、工程款支付,以現金或支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由乙方提供工人工資表及提供勞務分包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六、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20xx年9月13日開工,20xx年月日結束。
七、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竣工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等級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如因施工質量原因由質監部門或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下達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如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及時消除,所發生的工期與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能及時消除,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消除工程缺陷,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八、甲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為該工程現場施工管理人,統一協調指導施工。
2、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月施工計劃、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燃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早4點晚6點工作。
7、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和權利
1、委派同志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專案工程的施工管理。
2、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不得錄用有精神疾病、傳染病人員或年齡大於50週歲的人員及童工等不適於本工作相符合人群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7、乙方嚴禁將工程再轉包。如乙方將工程進行轉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並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
8、乙方承擔政府部門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資質、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原件備查)。
9、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上報工人工資表。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並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式。
11、在乙方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當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工程專案的資質條件,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質與條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30%的違約金,並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工程材料、週轉材料、工器具、機械裝置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全部由甲方供應到現場,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保管好現場的各種材料,對浪費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安排專人負責從甲方領取工器具、週轉材料,領用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用完後要原數原樣及時返還,如有丟失損壞按甲方購買價格進行賠償,正常損耗除外。
3、根據工程需要甲方負責提供大、中、小型機械裝置,並保證機械裝置及零部件和燃油、液壓油、黃油等。並保證機械裝置質量,保證完好率100%,乙方負責使用與維修,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機械裝置損壞,維修及購買配件所發生的款項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工程竣工時,甲方驗收機械裝置完好率100%,機械若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按造成的損失程度從給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若因乙方保管、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除應予賠償外,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有權對施工現場作業條件、施工程式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批評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一旦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發生的費用及責任由責任方自行承擔;無法澄清事故責任的,應按相關規定處理。可委託該專案的政府監管部門或監察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得出最終結論雙方均予以認可。
4、甲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文明施工:乙方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定標牌,設專人管理生活區、工作區的衛生,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原材料堆放整齊。所用機械及時清理保養,對每次檢查未符合要求的,乙方將給予甲方每次50—5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在工程完工時,負責將建築場地因施工造成的各種障礙物清除,做到工完場清。
7、未經許可工地嚴禁住有女工和職工家屬,違反此約定乙方應支付500/次元違約金。
8、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違反者一律清退,造成後果重大影響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勞務承包合同的履行。
9、乙方現場要求統一著裝(工作服),配戴統一安全帽(由甲方統一指導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結束後不退回)。
十二、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可順延,甲方應支付乙方延長工時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原因導致不能按規定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違約金為20xx元。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未及時消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額的1%,並於甲方指定期限內達到合同約定工程質量要求或相關標準。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外(此損失乙方應予先行賠付),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額的1%。乙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聽從現場指揮,工期、質量缺陷經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可責令乙方退出施工現場更換施工隊伍。乙方須無條件撤出現場,對已完工程甲方將按完成量的90%給予結算。
5、甲方如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材料浪費現象,將按所浪費材料金額的雙倍給予賠償,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500元/人次。
6、乙方違約後,另乙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特殊約定
1、因乙方拖欠工程人工費引起的債務糾紛,並致使甲方已經或者可能向第三方支付上列款項時,甲方有權用建設單位給付的工程款或頂替工程款的實物或乙方提供的擔保物來支付上列款項。如出現上述不足以支付的情形,由乙方承擔損失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工程的各類現場承認只代表實際事實的發生均不再單獨進行結算,綜合單價均已包括其工作內容。
十四、爭議解決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合同解除
1、如果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到甲方向乙方發放勞務報酬之日期間所造成的誤工補工由甲方支付,一週內甲方仍不支付勞務報酬,乙方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撤離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如果拖欠後果自負。
十七、其他約定
由乙方提供有效的勞務公司資質相關證件及勞務人工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7
建設(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世博工程專案的基礎土方工程任務委託乙方承包,甲乙雙方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嚴格遵守。
一、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範圍:
±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機械挖土、轉運土、掏樁縫)
三、工期
20xx年xx月xx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工過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順延:
1、可抗力。
2、甲方變更計劃、施工圖紙而影響施工的。
四、工程價格與工程款支付。
13400m3,綜合單價按/立方米計算(以上價格包含乙方施工整個土方工程發生的協調、棄土、稅收等所有費用,為一次性包乾價,在施工期內不作任何調整)。挖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現金結賬付款。
1、土方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提供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工程量:
3400m3。
六、質量要求
1、在土方的開挖土(含挖土、轉運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須按專案部的施工質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須經甲方專案部、監理、建設單位以及有關人員的檢查合格,並進行下道施工程式,甲方才能簽字認可。
3、對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無條件儘快按甲方的工要求處理,對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乙方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4、乙方必須在20xx年xx月xx日退完土,否則每天罰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的監督、指揮和管理。
2、按圖紙及甲方的指導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xxx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及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應自行全額承擔。工程完成後,如乙方未發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交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xxx元。
九、其它條款:
1、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xxx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xxx元。
2、乙方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全部責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協議,補充條款、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潢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乙方(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
xxxxxx年xxx月xxx日xxxxxx年xxx月xxx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工作:
1、消除施工現場一切障礙物,使施工場地平整,樁基施工過程中發現有以上事項遺留問題,應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
2、開工前將水源、電源接通到施工現場內,並保證在施工中全天(24小時)供電、供水。因停電、停水需租用機械等的費用,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遇有施工場地周圍的居民阻撓施工,應及時協調解決,並承擔其費用。
4、開工前應備全乙方在施工中所需要一切材料。
5、開工前應提供樁基平面圖以及樁徑尺寸。
6、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機械搬運等實際費用。
二、乙方工作:
1、組織人員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按照甲方提供的樁基平面圖以及樁徑尺寸,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抓好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要返工重新施工的情況下,乙方要負責所有材料和工費。
3、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和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提供操作工人的工傷事故保險單,如發現工傷事故保險金額不足或未保,賠償金由乙方全部負責。
三、合同價款和工程款支付:
1、合同價款根據雙方達成的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由工程完成進度在_______%以內,甲方應按全額撥付工程款_______%,工程尾款留_______%待工程竣工(樁頭)驗收後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9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雙方就完成邊坡支護專案施工有關各項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與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專案:
1.3工程地點:
1.5工程質量:
1.4工程量:
第二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承包範圍:
第四條工程工期
4.1有效工期總天數為天,本合同工程定於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如不能按期開工,工期以實際開工之日起計算。
4.2乙方按合同工期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獎勵金額為元;乙方按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罰款金額為/元。
4.3若由不可抗拒的自然條件(如雨和地下障礙物等因素)影響工程施工,工期可順延;若因甲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而延誤工期,由責任方承擔並按4.2條費用標準向對方支付損失.
第五條工程價款及結算
5.1工程單位造價:
5.2工程總價款
5.3付款方式: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約定分叄次向乙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承擔相應付款的利息,並因此而造成乙方停工責任由甲方承擔,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1,工程開工乙方機具進場開始施工甲方付工程總款的20%,
2,施工中至施工完成甲方按形象進度付工程總款的70%,
3,工程基礎回填土完成甲方付工程總款10%。
4,結算:最終結算以現場實際完成並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證的工程量做為依據.若由於設計變更,施工超出合同規定的承包範圍,可按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和洽商做為結算依據,本工程價款包含稅金。
第六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6.1負責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正常用水用電和道路暢通。如現場提供電壓不能保證乙方裝置正常工作,應及時為乙方租用柴油發電機,費用由甲方負責。
6.2負責辦理工程開工、環保等手續,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負責場地地下障礙物的清除及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如因甲方未能提供有關地下管線,而造成的施工打斷地下管線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6.3負責向乙方提供地質勘察報告及施工圖紙。
6.4負責採購工程施工所需的工程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材料,需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發生的費用自負。
6.5負責建築物地基處理場地軸線、輪廓線(含承臺邊界線)的測量放線工作,將控制點與場地標高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乙方,並現場交驗。
6.6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難題。
6.7按照合同要求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6.8負責施工現場擾民和民擾的處理,協助乙方解決住宿問題。
6.9負責補償因甲方原因的設計變更給乙方造成的停工、窩工期內的人員工資及機械臺班費,按每天/元計算。
第七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7.1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7.2派齊工地各類管理人員按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規範組織施工,保證施工質量,如檢驗出現質量問題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費用自負。
7.3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和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款後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資料。
7.4對施工安全負全部責任,由此造成的工程施工和人工傷亡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若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和人工傷亡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承擔其費用。
7.5做到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與衛生整潔,承擔違犯有關規定的罰款。
7.6保證工程工期,因自身原因延誤工期時工期不得順延。
第八條爭議
8.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濰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九條違約
9.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
10.1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儲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如下:/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2.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12.2工程完工經檢測合格並結算餘款付清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甲、乙雙方更好履行合同條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及詳細部位:
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全部基礎土建、隱秘設施及護欄走道板的施工。(包括拆除、打樁、回填、清理、三通一平、主體工程、施工報建手續)。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範圍內以包工包料、包材料損耗、包臨設、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機具場內運輸、包工程驗收質量達到甲方檢驗標準及竣工驗收合格、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護用品、工傷保險和勞保福利在內、包物價上漲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三、承包價格:
承包總價格為:380,000.00元(大寫:_______萬元整)。
承包價說明:
1、包材料使用的定額損耗率;
2、包基礎施工前的施工準備、配合工作,如施工放線等工作;
3、甲方增派雜工幫助乙方清理場地、搬運材料等人工費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甲方增派機械協助乙方進行工程施工,人工費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土建施工進場支付
2、土建施工全部完工後支付
3、待整個工程專案驗收合格並辦理結算手續後支付剩餘
4、支付方式:付款時採用支票或現金。
五、施工工期:
1、經甲、乙雙方協商,總工期歷時25天,開工時間_______年4月1日,竣工時間_______年4月25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影響工程進度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工期可相應順延。
3、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2日內,提供本專案的施工進度表及施工組織計劃。
4、按施工進度表每個分項工程計劃最終完成時間每拖延1天,對乙方處以違約金100元,累計並罰,竣工每遲延一天,甲方對乙方處以合同總價5‰違約金,按雙方確認進度計劃延誤合計超過5天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顯與控制點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3天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承擔甲方的工期損失。
6、如遇下述情況:
a)甲方、建設單位重大設計變更影響;
b)不可抗力嚴重影響施工;
c)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時內辦理延期簽證。
六、質量條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質量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範,作為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做好工人技術交底,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無償採取相關補救措施,直至消除質量隱患,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工期不順延,甲方有權視乙方對施工質量的補救情況決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補救費用,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
3、澆築砼墊層時,乙方必須先派人現場設定標高控制點,否則甲方現場施工員有權按每工日200元另派工人設定標高控制點,派工費用由乙方負責,砼墊層平整度必須控制在+2CM之內,否則由乙方承擔所有材料、人工損失。
4、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中間工程的檢查和驗收手續,未經驗收乙方擅自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該分項工程不予結算;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或構成違約行為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5、分項工程施工完畢之後,乙方必須先進行自檢,合格方能報甲方驗收。甲方第一次驗收不合格,對乙處以500元違約金,可考慮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畢重報甲方驗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內整改完畢或雖整改完畢但經甲方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對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結算,並限期辦理有關退場手續。
6、工程質量要求達到甲方檢驗的“優良”標準,若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則按合同總價的95%結算。
七、定崗定員要求:
乙方的施工管理應實行定員、定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進行定員、按建築物部位進行定崗。詳細的施工小組人員名單在開工前必須書面報甲方,如不按此要求執行,甲方對乙方處以承包產值5%的違約金。
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員定崗,如隨意調換工人充數,每次處以違約金60元/人。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質或非物質利益,不得刁難乙方,甲方財務員、材料員、倉管員、質安員、施工員、預結算員等有關人員不得私自與乙方工作人員接觸,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員給予的金錢以及其他財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請客進行吃、喝、玩、樂等娛樂性活動,以及其他變相的受賄行為;甲方工作人員出現索賄行為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監事會投訴。
2、進場前五天,甲方必須向乙方簽發施工隊伍進場通知書,乙方憑進場通知書辦理進退場手續及完工結算手續。
3、乙方進場時,甲方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圖一份。
5、甲方無償提供施工場地、生活場地。
6、甲方提供總水、電接駁點和各施工結構層的水、電接駁點各一個,其它部位用水由乙方自行接通。
7、甲方指派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等。
(二)乙方職責:
1、乙方不得對甲方工作人員給予物質利益或非物質利益,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觸甲方財務人員、材料員、倉管員、質安員、施工員、預結算員等有關人員,不得對其以各種名義給予金錢以及其他財物,不得與甲方有關人員進行吃、喝、玩、樂等娛樂性活動,以及其他變相行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對乙方處以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工程款不予結算,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索,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乙方隊伍進場時,提供“三證”(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勞務證),須按當地政府外來人口的有關管理規定,申報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僱傭18歲以下及不宜從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業人員,否則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帶施工工具和用具,工人安全防護用品等;費用包括在承包單價內。
5、乙方如需到甲方倉庫領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甲方材料購進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應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護的有關規定》,加強施工人員的成品保護教育,不得在結構物上隨意鑽打、剔槽、拆除結構物,否則甲方有權按規定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罰款。
7、乙方不得將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轉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後的場地清理(包括臨時生產和生活設施)。
9、乙方新工人進場,必須於二天之內帶齊新工人身份證原件到甲方專案部辦理登記。
10、乙方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如有發現無證上崗,每人每次處以違約金200—300元;造成嚴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乙方工人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甲方不定期抽查,有不戴安全帽者,按人/次罰款200元。
11、嚴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偷竊、鬧事、破壞公司財產,如有發生,雙方均處1000—20xx元違約金,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處理;乙方工人必須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處以違約金每人每晚2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問題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在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對所有發生工程量簽證依據的數量、承包範圍、工作內容必須屬實,如發現簽證單內容有虛假記錄、串謀作弊等行為,則按分項工程價款的100%進行處罰。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退場,另選施工班組。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3、乙方委派的現場管理代表,需持有與工程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相關事宜。
14、乙方施工完畢或中途退場,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內,負責將其所有施工人員、施工機械、機具撤離甲方工地;逾期未撤離的,甲方有權採取任何強制措施,強行責令乙方退場,所生費用(包括甲方墊付的工人工資等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擔,與甲方無關;
15、乙方中途退場,乙方結算的工程量及結算總價以甲方專案部驗收簽證結算為準;若乙方有異議,可書面要求甲方審定,審定結果作為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
九、安全條款: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處罰標準),用電機具要專人管理專人操作,若違反規定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一概不負責。
4、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5、嚴禁乙方工人私自接電線、插座、電爐;開水龍頭不關者,發現每人次處以違約金200元整,從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7、特殊工種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電焊工等。
8、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後一年內屬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間如屬乙方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災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十二、其他:
a)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與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
b)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並結清餘款後自行終止;
c)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1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週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m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後一週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築、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1#、2#機組之間施工隔牆構築和拆除,執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
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築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築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
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後,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後,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專案必須合格簽證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
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為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於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
每月25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5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
完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一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脩金
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___年。保修期滿後半月內結算保脩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透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脩金結算後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發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建設柘榮縣北峰茗苑住宅樓需要,將該工程的模板交給乙方承攬安裝,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內容:本專案所有模板的製作、安裝、拆除、運輸、門架支撐等全過程施工。承包方自備機械、電線、安全帽。
二、承包方式:實行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三、承包單價:模板施工元27.5元/㎡(按施工圖紙標註尺寸,按砼接觸面積計算面積,若設計變更按變更後的圖紙計算),另約定不扣除樓扳面柱位面積和拄梁口面積(大於0.3㎡面積應扣除)該價格為一次性包乾價,乙方在施工中除了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外,一律不再要求補價。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證甲方的工期、品質、安全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而退場,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餘款,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四、工程價款與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材料基礎模板進場後5日內,A、B棟支付備料款2萬元,待第一層模板即:±0.000以下砼澆搗後5日內,A、B棟支付備料款3萬元,工程進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撥付(備料款每層按5000元由甲方扣回,直至扣完為止)。餘下部分在模板安裝工程全部完工決算後30日內付清。
五、施工中,乙方所僱工人的點心,伙食、夜間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六、模板及相關材料:加工工具、所需裝置、施工人員由乙方負責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柱子、梁、樓板應大部分為新模板,其他部位可新舊搭配,但不得使用已脫皮模板。
七、甲方每次需要安裝模板時,應提前2天通知乙方,其中基礎及地下圈樑模板在合理的期限內抓緊時間完成,主體模板製作安裝時間每層七天包衛生清理乾淨(從柱子鋼筋綁好之日起計算,下大雨確實無法施工的除外),零星模板製作安裝應隨叫隨到(應提前一天通知),不得影響甲方工程施工進度。
八、乙方在模板製作安裝過程中應遵守各項安全制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好生產安全工作。
九、乙方在承擔模板製作安裝中,應自行組織班組完成,不得轉給第三人制作安裝。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質量技術要求:分項質量的評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並經工地和監理等共同(或有權機關)認定;若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則合同價下調10%。
十一、安全要求:乙方進場人員必須遵守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施工規定。接受公司、工地的安全教育和交底。負責安全生產責任狀中的義務職責,若乙方自身原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1、應有各班兼職安全員,開展班組的有關安全行為做好班前安全記錄,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管理。
2、固定機械施工和特種工種操作人員,要特證上崗。
3、施工機具應按規定安裝必要的防護罩,使用前應經工地專職安全檢查,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必須提供工人的身份證、暫住證、婚育證(影印件)如無辦理求職證(務工證)具體視當地規定理,甲方代辦所需費用乙方承擔。
5、乙方不能擅自開井架,嚴禁吊藍乘人,如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多次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超出井架吊欄模板不能從井架上料,否則每次罰款1000元。
7、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並遵循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企業、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係。必須規定每一個工人遵循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8、模板制、安必須保證幾何尺寸準確和牢固,不準出現下垂、脹模、漏漿等現象。每次澆搗砼梁、板、柱的時候,必須派專人跟班,以保證品質。如砼脹模超過允許偏差值,乙方應在拆模後立即承擔責任鑿平。在安裝及拆模後,應及時將板面及樓面的垃圾、材料清理乾淨,避免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後,必須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規定位置,不準從樓層上往下倒建築垃圾。
9、乙方必須嚴格遵循、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和規定,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本月結算中一次扣除。,情節嚴重者則予清除離場。
10、工程品質及驗收標準:工程品質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以及建設、監理企業和甲方的規定。如果由於設計和管理指揮緣故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承擔責任;由於操作者盲目蠻幹、圖速度、不按規範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賠償。
十二、違約責任:
1、乙方在模板安裝過程中,若不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及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工程質量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若甲方在建設過程中,停工超過一個月,甲方應結清工程款,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拉走模板。
3、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對方違約金5萬元。
4、乙方若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每批模板製作安裝,每逾期一天,則支付甲方工期延誤金500元,提前一天獎勵200元,逾期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安排他人安裝。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委託人: 法人委託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磚混;
2、建築面積:約㎡(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為準)。
二、承包方式
土建工程總單包(即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負責範圍
甲方應提供水、電、路三通及所有建築材料、回填。
四、乙方承包範圍
1、基地平整、砼工程、磚砌體工程、木工搭拆(鐵絲釘子自備)、鋼筋工程、內外粉刷工程、樓梯粉刷上頂(一層、頂層、地坪)。
2、乙方自備機械、腳手架。
五、承包價格
按每平方米元結算,隔熱層按計算。
六、質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
1、基礎完工付款
2、每層砌體完工付款
3、內粉完工付款
4、外粉完工付款
5、竣工驗收合同後付清餘款。
八、施工日期:按120天計算,雨天順延。
九、安全問題
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大小事故由乙方自負。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4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單位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發包方授標,並與發包方正式簽署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單位: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1.2有關合同組成檔案的詞語
(1)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檔案以及其它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檔案。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單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檔案。
(3)圖紙:指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單位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放樣的圖紙。
(5)投標書: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方提交併為發包方所接受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和經發包方確認進入合同的其它檔案。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標的通知書。
1.3有關工程和裝置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裝置)。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裝置)。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裝置: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裝置、金屬結構裝置、儀器裝置及其它類似的裝置和裝置。
(7)施工裝置: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裝置、器具和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在內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裝置:指承包方的施工裝置。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1.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透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1.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方的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它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6其它詞語
(1)施工場地(或施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列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等。
(3)天:指日曆天。
二、合同檔案
2.語言文字和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2.2法律、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3.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監理單位作出解釋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解釋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如下:
(1)協議書(包括協議書備忘錄);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圖紙;
(8)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組成合同的其它檔案。
三、雙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發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發包方應在其組織實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承擔由於其自身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責任。
4.2釋出開工通知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方釋出開工通知。
4.3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點實施監理
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釋出前安排監理單位及時進入工地開展監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發包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承包方用地範圍和時限,辦清施工用地範圍內的徵地和移民,按時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準備工程
發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完成應由發包方承擔的施工準備工程,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測量基準
發包方應按第27.1款和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委託監理單位向承包方移交現場測量基準點及其有關資料。
4.7辦理保險
發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發包方投保的保險。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
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但只對列入合同檔案的水文和地質勘探資料負責,不對承包方使用上述資料所作的分析、判斷和推論負責。
4.9及時提供圖紙
發包方應委託監理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向承包方提供應由發包方負責提供的圖紙。
4.10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方應按第33、35條和36條的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4.11統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為承包方實現文明施工目標創造必要的條件。
4.12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發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履行其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職責。
4.13環境保護
發包方應按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統一籌劃本工程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審查承包方按第30條規定所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並監督其實施。
4.14組織工程驗收
發包方應按第52條的規定主持和組織工程的完工驗收。
4.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發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5.承包方的一般義務和責任
5.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
承包方應在其負責的各項工作中遵守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保證發包方免於承擔由於承包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任何責任。
5.2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第6條的.規定向發包方提交履約擔保證件。
5.3及時進點施工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及時調遣人員和調配施工裝置、材料進入工地,按施工總進度要求完成施工準備工作。
5.4執行監理單位的指示,按時完成各項承包工作
承包方應認真執行監理單位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提供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施、工程裝置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部分施工圖紙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和由承包方負責的施工圖紙提交監理單位審批,並對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和可靠負全部責任。
5.6辦理保險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負責辦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險。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並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施工全過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計劃。
5.8保證工程質量
承包方應嚴格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5.9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
承包方應按第29條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和由其管轄的人員、材料、設施和裝置的安全,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築物和居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害。
5.10環境保護
承包方應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應按第30條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工地及其附近的環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汙染、噪聲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11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
承包方在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時,應保障發包方和其他人的財產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設施的權利免受損害。
5.12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應按監理單位的指示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實施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有關提供條件的內容和費用應在監理單位的協調下另行簽訂協議。若達不成協議,則由監理單位作出決定,有關各方遵照執行。
5.13工程維護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發包方前,承包方應負責管理和維護;移交後承包方應承擔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若工程移交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內繼續完成,則承包方還應負責該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直至完工後移交給發包方為止。
5.14完工清場和撤離
承包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地清理並按期撤退人員、裝置和剩餘材料。
5.15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承包方應承擔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其它一般義務和責任。
四、履約擔保
6.履約擔保
6.1履約擔保證件
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格式和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在正式簽署協議書前向發包方提交經發包方同意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或經發包方同意的具有擔保資格的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取得證件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履約擔保證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應保證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在發包方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方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後14天內把上述證件退還給承包方。
五、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
7.1監理單位的職責和權力
(1)監理單位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
(2)監理單位可以行使合同規定的和合同中隱含的權力,但若發包方要求監理單位在行使某種權力之前必須得到發包方批准,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規定,否則監理單位行使的這種權力應視為已得到發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監理單位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和權利。
7.2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總監)是監理單位駐工地履行監理單位職責的全權負責人。發包方應在開工通知釋出前把總監的任命通知承包方,總監易人時應由發包方及時通知承包方。總監短期離開工地時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並通知承包方。
7.3監理人員
總監可以指派監理人員負責實施監理中的某項工作,總監應將這些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授權範圍通知承包方。他們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指示均視為已得到總監的同意。
7.4監理單位的指示
(1)監理單位的指示應蓋有監理單位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總監或按上述第7.3款規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名。
(2)承包方收到監理單位指示後應立即遵照執行。若承包方對監理單位的指示持異議時,仍應遵照執行,但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監理單位研究後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繼續執行原指示的決定,並通知承包方。若監理單位決定繼續執行原指示,承包方仍應遵照執行,但承包方有權按第44.1款的規定提出按合同爭議處理的要求。
(3)在緊急情況下,監理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但監理單位應在發出臨時書面指示後48小時內補發正式書面指示,如監理單位未在48小時內及時補發,則承包方可提出書面確認函,宣告已視臨時書面指示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只從監理單位總監或上述第7.3款規定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
7.5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
監理單位應公正地履行職責,在按合同要求由監理單位發出指示、表示意見、審批檔案、確定價格以及採取可能涉及發包方或承包方的義務和權利的行動時,應認真查清事實,並與雙方充分協商後作出公正的決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聯絡以書面函件為準
合同檔案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絡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8.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七、圖紙
9.圖紙
9.1招標圖紙和投標圖紙
(1)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及其補充通知僅作為承包方投標報價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衡量變更的依據,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2)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及其補充資料僅作為發包方選擇中標者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檢驗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標內容進行施工的依據,亦不能直接用於施工放樣。
9.2施工圖紙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供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包括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合同規定由發包方負責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和數量提交給承包方。由於發包方未能按時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應按第42條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圖紙中涉及變更的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按合同規定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的施工圖紙,包括部分工程建築物的結構圖、體形圖和配筋圖以及承包方按發包方施工圖紙繪製的細部設計圖、澆築圖和車間加工圖等均應按技術條款中規定的時限提交監理單位審批。監理單位應在收到上述圖紙後的28天內批覆承包方。承包方應對其未能按時向監理單位提交施工圖紙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若監理單位未在28天內批覆承包方,則應視為監理單位已同意按上述圖紙進行施工。監理單位的批覆不免除承包方對其提交的施工圖紙應負的責任。
9.3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
發包方委託監理單位提交給承包方的施工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時,應由監理單位在該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簽發設計修改圖或設計修改通知單提交承包方,具體時限應視修改內容由雙方商定,設計修改圖和設計修改通知單與施工圖紙具有同等效力。設計修改涉及變更時應按第39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9.4圖紙的保管
監理單位和承包方均應按第1.2款第(3)項所包含的內容,在工地各儲存一套完整的圖紙。
9.5圖紙的保密
未經對方許可,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圖紙不得洩露給與本合同無關的第三方,違者應對洩密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八、轉讓和分包
10.轉讓
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轉讓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門或任何權利,下述情況除外:
(1)承包方的開戶銀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規定的款額。
(2)在保險人已清償了承包方的損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將其從任何其他責任方處獲得補救的權利轉讓給承包方的保險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應經批准
承包方不得將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經監理單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許轉包。承包方應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即使是監理單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應向監理單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下列事項不要求承包方徵得監理單位同意:
(1)提供勞務;
(2)採購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確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發包方指定分包人
(1)發包方根據工程特殊情況欲指定分包人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分包工作內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資質情況。承包方可自行決定同意或拒絕該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標時接受了發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則該指定分包人應與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樣被視為承包方僱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與其簽訂分包合同,並對其工作和行為負全部責任。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若發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時,應徵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時發包方應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分包人之間簽訂分包合同。發包方應保證承包方不因此項分項而增加額外費用;承包方則應負責該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協調,並向指定分包人計取管理費;指定分包人應接受承包方的統一安排和監督。由於指定分包人造成的與其分包工作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和損失賠償均應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對發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對此承擔責任。
九、承包方的人員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員
12.1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
承包方應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工地派遣或僱用技術合格和數量足夠的下述人員:
(1)具有合格證明的各類專業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術理論知識和施工經驗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有能力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指導施工作業的工長;
(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
12.2承包方專案經理
(1)承包方專案經理是承包方駐工地的全權負責人,按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責任和權利履行其職責。承包方專案經理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和監理單位的指示負責組織本工程的圓滿實施。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監理單位聯絡時,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決定採取措施後24小時向監理單位提交報告。
(2)承包方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均應蓋有承包方授權的現場機構公章和承包方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名。
(3)承包方指派專案經理應經發包方同意。專案經理易人,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專案經理短期離開工地,應委派代表代行其職,並通知監理單位。
13.承包方人員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員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方應自行安排和調遣其本單位和從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工人,併為上述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及負責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骨幹應相對穩定,不應頻繁調動。
13.2提交管理機構和人員情況報告
承包方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84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管理機構的設定、主要技術和管理人員資質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配備狀況。若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承包方還應按規定的格式,定期向監理單位提交工地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13.3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
技術崗位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均應持有透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監理單位認為有必要時還應在上崗前進行崗位培訓,並進行理論和操作的考試和考核,合格者才準上崗。承包方應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員情況報告中說明承包方人員持有上崗資格證明的情況。監理單位有權隨時檢查承包方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明。
13.4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承包方的人員
承包方應對其在工地的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盡職盡責。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撤換那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行為不端或翫忽職守的任何人員,承包方應及時予以撤換。
13.5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
承包方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員的合法權益,承包方應做到(但不限於):
(1)保證其人員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權利,承包方應按《勞動法》的規定安排其人員的工作時間。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佔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度,並應按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2)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宿條件和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的生活環境,配備必要的傷病預防、治療和急救的醫務人員和醫療設施。
(3)按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有效的防止粉塵、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溫、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的勞動保護措施。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承包方應有責任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4)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其管轄的所有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5)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十、材料和裝置
14.材料和工程裝置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裝置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完成本合同各項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裝置均由承包方負責採購、驗收、運輸和保管。
(2)承包方與供貨廠家的供貨協議一經簽訂,應將一份副本提交監理單位。
14.2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裝置
(1)按合同規定由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裝置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日期均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
(2)承包方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的進度安排,提交一份滿足工程裝置安裝要求的交貨日期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審批,並抄送發包方。監理單位收到上述交貨日期計劃後,應與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交貨日期。
(3)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裝置不能按期交貨時,應事先通知承包方,並應按第20.2款的規定辦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要求按專用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提前交貨期限內提前交貨時,承包方不應拒絕,並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費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貨日期時,應事先報監理單位批准,否則由於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貨或不按時提供所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6)若發包方提供的工程裝置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貨日期拖後,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15.承包方材料和裝置的管理
15.1承包方裝置應及時進入工地
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裝置應按合同進度計劃(在施工總進度計劃尚未批准前,按簽署協議書商定的裝置進點計劃)進入工地並需經監理單位核查後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變更合同規定的承包方裝置時,須經監理單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裝置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運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裝置應專用於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內轉移這些材料和裝置外,未經監理單位同意,不得將上述材料和裝置中的任何部分運出工地。但承包方從事運送人員和外出接運貨物的車輛不要求辦理同意手續。
(3)承包方在徵得監理單位同意後,可以按不同施工階段的計劃撤走其屬於自己的閒置裝置。
15.3承包方舊施工裝置的管理
承包方的舊施工裝置進入工地前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年檢和定期檢修,並應由具有裝置鑑定資格的機構出具檢修合格證或經監理單位檢查後才準進入工地。承包方還應在舊施工裝置進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裝置的使用和檢修記錄,並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以保證舊施工裝置的正常執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裝置
(1)發包方擬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裝置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各種租賃裝置的型號、規格、完好程度和租賃價格。
(2)承包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租發包方的施工裝置。若承包方計劃租賃發包方提供的施工裝置,則應在投標時提出選用的租賃裝置清單和租用時間,並在報價中計入相應的租賃費用,中標後另行簽訂協議。
(3)承包方從其他人租賃施工裝置時,則應在簽訂的租賃協議中明確規定若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承包方違約而解除合同時,發包方或發包方邀請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條件取得該施工裝置的使用權。
15.5監理單位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裝置
監理單位一旦發現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裝置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裝置,承包方應予及時增加和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十一、交通運輸
16.交通運輸
16.1場內道路
(1)發包方按第4.5款規定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餘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單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設施時,應按第5.12款的規定辦理。
16.2場外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合同規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它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16.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
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16.5水路運輸
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適亦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含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它結構物;“車輛”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5
發包人:
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相互瞭解,本著平等互利、自願承擔一切風險的原則下,甲方將 工程專案為基礎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希雙方自覺遵守,不得違約。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所承包內容
採用綜合單價以包工包料方式包乾。建築面積 元/m2(大寫: m2)人民幣計算(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以工程綜合驗收合格後房管局測繪的面積為準)。
四、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承包範圍:
工程施工圖及設計圖說明,圖紙會審紀要及設計變更,甲方以包工包料發放給乙方,乙方在施工過程如有圖紙改動,必須要求設計方和甲方同意更改。乙方承包內容所含圖紙裡面的內容有:基礎開挖、地梁開挖、回填、水泥、河沙、碎石、商品混凝土、鋼筋、外牆漆、窗、室內廚廁防水、房頂防水、樓梯扶手、外牆保溫、室內抹灰和地皮墊層及各種輔助性材料,以室內清水房交工。(乙方不含圖紙裡面有的內容:消防、油漆、防瓷和室內塗料、水電安裝、門,室內裝修及地板磚、樓梯梯步在磚、吊頂裝修、廚廁裝修及廚廁瓷磚、化糞池、玻璃幕牆、玻璃門、玻璃雨棚不由乙方施工負責,一切由甲方自行負責施工)。
六、甲方內容
1、甲方提供圖紙、水電的來源處。
2、監理方的人員由甲方提供;
3、乙方需要各種手續,甲方必須配合提供。
4、如有更改、變動,所產生的勞務費用和材料費用都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負責內容
1、在該工程中所有的稅收、報建費由乙方負責。
2、水電預埋和防雷預埋,預埋管和防雷的材料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負責水電安裝,只負責預埋。
4、乙方負責窗子安裝,材料以圖為準。
八、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後地梁起,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20萬元。
2、主體封面,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萬元。
4、抹灰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60萬元。
5、綜合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尾款:98%。
6、其餘2%作為保脩金,在一年之內付清。
九、質量要求
1、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執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定》做好施工放線工作、材料計劃,自檢及專用表格填寫,達到竣工驗收合格。
2、變更單等設計檔案及規範要求,精化組織施工,加強現場這理及人員的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工程達到優質工程。經建設方、監理、專案部,甲方進行建築規範驗收。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對承包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政策、法規、規範、標準和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讓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班前班後安全活動。
2、在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責任及處理由甲乙雙方共同調解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負責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致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確保工程質量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建
4、建築面積:二號廠房面積約為4500平方米,三號廠房面積約為1500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量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裝置;
2、施工費用:依據20xx定額計算工程單價,二號廠房單價為432.87元/平方米,三號廠房單價為473.48元/平方米,二號三號總造價約為260萬元,以上工程以實際完成面積結算(不含稅)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建議,甲方在不影響施工的前提下可隨時對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自合同簽訂90天。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按200元/日從應付款中扣除。
第四條:工程質量
1、整個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並達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施工費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的,乙方應積極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樁基礎工程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30%工程款;基礎到正負零付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30%;剩餘10%作為工程保脩金,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人工及材料費從保脩金中扣除。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
第六條:材料供應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現場確認質量後才能用於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工程驗收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同所定的標準及規範要求。工程竣工30日內,因甲方原因未進行驗收視為本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第八條:安全生產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電,用水安全,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發生傷、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7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發包人)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二期專案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86號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廠房及倉庫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圖內除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分包專案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和預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裝置、施工機械和服務等全部內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鋼結構由發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監理人下達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開工令日期加本合同總日曆天數,計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體為優質結構)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預算價約計萬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5.圖紙;
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滿足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各項條款之規定並無任何糾紛後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5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共識:
1.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檢測(檢測專案:
5..施工期限:準)
6.工程質量等級:
7.第二條工程價款及取費依據
1.工程單價:
2.工程總價: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辦理正式工程和臨時設施範圍的土地徵用,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2.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電通、場地平整,保證能通行60噸拖掛車,清除地上及地下障礙物,具備乙方施工條件,提供地下管網資料。
3. 提供樁位平面圖和施工圖,負責建築物定位,提供工程地質資料和建築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
4.開工前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相關資料。
5.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進行監督並辦理單據簽證手續。
6.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施工現場周圍的居民、單位或其他人員因非施工原因而阻撓施工,應及時協調解決,並承擔其費用。
7.工程中途由於供樁不及時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支付給乙方工人每日停工費80元/天計算,機械臺班停工費每天_天。甲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款,造成乙方停工,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應付工程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最長不超過3天。3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應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提出停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及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8.接到乙方完工並檢測合格材料三天內組織竣工驗收工作,辦理驗收簽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結算完畢,應按合同約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時付款時,甲方每日向乙方償付拖欠工程款總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最長不超過7天。7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根據圖紙要求,設計施工方案。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軸線,施放樁位,並於現場確立定位軸線及標高等的固定標誌,做為複查驗收的依據。
2.依照設計圖紙的技術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工期(施工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因素,工期相應順延)完成任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場地整潔,負責現場安全。
3.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報表及有關資料,反應施工問題,接受甲方監督。
4.屬於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或承擔相關責任。
5.工程進行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工期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期一天,向甲方償付工程總造價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
6.第五條工程變更及施工簽證
1.施工過程中由於設計變更或甲方提出工程變動而造成的損失及非施工單位造成的停電、停水和遇地下隱蔽構築物等無法施工,所發生的停工、窩工、返工和相應損失,雙方應及時辦理簽證,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條完成應承擔的工作,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7天內解決有關手續,繼續施工,否則超過7天甲方承擔現場施工人員的工資和機械費用,工期順延。
3.施工中發生的工程內容之外的工作量,可由甲方委託乙方承辦,並經雙方簽證列入工程決算。
第六條工程竣工結算
2. 5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完成一棟樓,甲方付給乙方該棟樓施工費的清。
3.工程結束後非乙方原因在15天內甲方仍未搞好竣工驗收工作,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
4.第七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GB50202-_(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及經甲方審定的乙方施工設計,為雙方驗收工程的依據。
2、全部工程完工並檢測合格結束後,乙方於三日內整理好全部資料報甲方現場驗收,甲方須按時參加;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則應通知乙方並承認乙方專職質檢員的驗收結果,並辦理簽證驗收。
3、工程驗收後,乙方交甲方如下材料:
1. (1)材料試驗記錄
2. (2)樁位竣工平面圖
3. (3)工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記錄
4. (4)現場施工記錄
5.第八條物資供應
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由乙方供應,必須確保材料合格,符合有關質量標準和要求。
第九條設計變更
施工圖修改和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及雙方代表簽字方可有效。
第十條由於非乙方的原因,停工、停建或遷址,甲方必須據實結算,於本合同承包內容完工後十日付清工程款,並賠償乙方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備同樣法律效益。
第十二條爭義的解決方式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8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____天。
四、質量標準:合格,爭創優良。
五、合同價款:_____萬元(主體工程預算價)。
六、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條款》相關規定。
七、發包人工作
1、圖紙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一週內提供蓋章生效施工圖三套。
2、動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管、線接至施工現場50之內。施工期中不間斷供水、供電。
3、提供砼拌和場地、砂廠料堆放場地、鋼筋、模板加工場地。
4、提供施工人員生活福利住房和臨時庫房、工棚。提供生活水、電供應。
八、承包人工作
1、進場後一週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逐月提供建設計劃報表。
2、負責尾水閘孔的圍堰填築、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發包人承擔費用。
3、負責
1、2機組之間施工隔牆構築和拆除,執行機組保護棚架的搭設和拆除。發包人承擔費用。
九、材料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裝置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裝置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裝置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所有永久和臨時工程的建築材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運輸、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據實際完成工程最按建築定額計算耗用量結算。材料價格按經發包人同意的實際發生的市場價格、運雜費、採購保管費結算。
十、質量和驗收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中間驗收尾水室、蝸室基坑開挖結束後,必須作隱蔽工程驗收,廠房舊屋頂拆除結束後,作中間驗收。凡中間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專案必須合格簽證後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程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規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按設計預算單價作為合同單價結算基數。
2、人工費補貼:按實際計量的人工工日數,發包人每工日補貼10元。
3、材料費價差:按實際計量計算材料用量,計算實際發生價扣除預算價,等於材料價差,計算材料價差金額及其稅金,由發包人支付承包人。機械用油差也參照此規定執行。
十三、工程預付款合同簽訂後,發包人支付伍萬元工程預付款給承我人,用作進場人員調進、臨時工程材料準備、部份工程材料準備和施工機械配備等項工作費用。此預付款在第一臺機組完工結算時扣回。
十四、進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進度工程計量。承包人憑發包人月計量簽證報送月工程量結算申報表,發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進度款給承包人。
十五、完工結算完工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頒發工程移交證書給承包人,承包人報送工程完工結算申請書,發包在____月內審批支付到完工結算造價97%的尚金額給承包人。
十六、質量保脩金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完工結算總價的3%扣作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滿後半月內結算保脩金。
十七、違約、索賠、爭議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透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按民法典規定標準進行賠償。
2、若甲方在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後,未將款項付清給乙方,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3、雙方如發生糾紛,透過協商未達成協議的,由_____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十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工程質量保脩金結算後失效。
十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發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1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增項部分承包給乙方,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和義務:甲方除新建鍋爐房及裝置基礎以外,新增土建專案繼續承包給乙方,甲方提供水、電等保證施工期間需求,負責指導新增專案交底,進行施工前交底。
乙方責任:按甲方指定專案內容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做好周圍建築防護,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施工,遵守安全規定,遵守甲方一切規定製度。
二、增項土建工程內容:
1、拆除舊鍋爐房及裝置基礎、烘乾塔裝置基礎及廢渣餘土外運。
2、建設完鍋爐房,烘乾裝置機座四周地面混凝土。
三、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企業質量評定的標準為依據為合格工程。
四、工程時間:施工時間從_______年4月15日至_______年5月30日。
五、合同價款:拆除鍋爐房裝置基礎,烘乾塔裝置基礎廢渣及土外運,根據甲乙雙方負責人現場測量為依據,並按照國家預算定價為人民幣92163。22元。(祥見明細)。
六、工程竣工及結算:工程結束後,甲方找相關人員驗收後,一次性結算付清工程款。
七、爭議及解決:出現爭議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此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土建施工合同20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行政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結構型別:
二、承包範圍。
三、承包內容。
1、基礎土方開挖,含機械、清土、換沙層、土方回填夯實。主體工程基礎部份至上部結構鋼筋,混凝土,磚砌築,內外牆粉刷,外牆磚,層面磚,樓面找坪層,樓梯花崗石,屋面保溫層,保護層,植筋工程,構件及構築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溝,化糞池及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砼養護工作等等。
2、鋼管腳手架模板,釘子,鐵絲,拉片,鋏子,釦子,安全網,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3、機械吊機,含機械備案,砂漿攪拌機,閃光對焊機,切斷機,豎焊機,彎曲機,調直機,平板振動機,振動機棒,電纜線,燈線,三級配電箱,打夯機,電纜線及燈線含材料費及一切費用。
4、井吊,攪拌機操作人員,由乙方提供,人工費由乙方支付。
四、設計變更及圖紙修改增減工程。
圖紙會審後所發生的圖紙修改和設計變更產生的增加工程量大於1000元以上的按市場單價計算,小於1000元的不計。減少工程大於1000元的按市場單價扣減,小於1000元的不扣。
五、合同單價及結算付款方式。
1、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
2、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築面積按雲南省建設廳頒發的現行工程,結算定額及有關規定的建築面積計算規範進行計算。乙方進場基礎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80%支付上部結構,按每月進度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95%。其餘款項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1、總工期:天,進度按甲方與業主簽訂合同工期為準,同時必須按專案部的旬、月、周進度計劃要求執行。
2、延誤進度處罰條款:按甲方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周計劃計算。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提前不獎。停電、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則工期延誤,無論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罰款5000元。
七、工程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建築施工技術及安全技術施工規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單位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如工程質量不合格產生二次驗收。驗收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2、分項工程質量要求處罰:模板頂板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現崩模及撐不穩垮塌,頂板不平。損失的材料費及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混凝土分項工程:澆築時出現空洞麻面、脫節,不幹整,裂紋,振動不密實,影響質量外觀及公司形象處罰5000-10000元。嚴重者清出工地現場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磚砌築分項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圖紙規範施工的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大面積返工,破壞,修補,材料按定額的3倍賠償單價,按材料進行計算並處罰。
5、室內外牆體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術人員底方案操作的,出現牆面空鼓,開裂造成大面積反工,修補,每平方米扣材料費100元並處罰1000-5000元。外牆磚,施工出現表面不幹整,空殼,砂漿不飽造成反工。賠償材料費的3倍,並每棟處罰5000元。
6、出現任何質量事故,不聽施工技術人員指揮整改修補,多次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終止施工合同一切損失乙方自負。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驗收後再進行結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雲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達到建設局示範工地標準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產職責: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安全教育,並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產條件。認真執行各項安全標準,督促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流並作記錄進行安全檢查。並提出現時整改意見及措施標準,把安全生產放至首位,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產職責:確保進場人員必須具備滿足安全生產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過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必須按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野蠻施工。遵守勞動紀律,參加安全交底會並作記錄,參加安全檢查並對提出的隱患定人定時整改正確使用三寶,四口,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若違章操作,違規作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質量保證金
簽訂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5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導致工程大量反工,影響工期,損壞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費。從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損失費不夠的從保證金中扣除,每處現一次扣10000元。不夠的,從工程款中扣除。.
2、保證金退還:竣工驗收後,一年不出現質量問題全部退還。
十一、保修責任。
1、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期一年屬乙方承包合同內。
2、若在保修期內,牆體出現空鼓,開裂,不平,由乙方負責維修。
3、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24小時內乙方若不派人維修,甲方有權指派他人維修,費用從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夠,從保證金中扣除。
4、不屬乙方維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無權維修,由甲方承擔維修
十二、其它事項。
1、乙方在基礎開挖施工中,必須控制標高,若出現基礎挖深的換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一名施工技術人員配合甲方施工人員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線中乙方各班組必須配和施工人員放線,鋼筋,模板,主體,各1人,缺席1人每次罰款200元。
3、材料計劃由乙方在使用前一週提供材料計劃,超出預算定額損耗的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到材料節約,磚,砂漿,混凝土在運輸途中發現亂潑亂倒,不聽施工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現一次罰款100-500元,若干次出現給予重罰,並請出現場。
5、各施工班組嚴守把關維護人格尊嚴,如發現偷盜行為將所偷盜的材料款按10倍進行賠償。並給予經濟處罰,致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6、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及技術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須佩帶安全帽,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發現一次罰款20-50元。外來施工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7、乙方進場,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現場不允許搭建工棚和食宿。
8、外粉施工中,砂漿落地灰必須早晚清收,如發現不收的施工管理人員給予經濟處罰,並以每小桶50-100元罰款。
9、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堆放,工地內現場二次搬運由乙方承擔。
10、電泵,蹦管由乙方保管,清洗。如人為損壞,丟失,被盜,由乙方賠償。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後,雙方履行合同義務後,自動失效,如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更換施工班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工程結束後,付清尾款,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