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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精選】抵押借款合同集錦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 元(¥: 元)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利息為人民幣 元(¥: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四、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五、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六、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七、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八、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延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文。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合同範本《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文》。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在網路抵押貸款中,由於投資者人數眾多且分散,借款人向投資人抵押不可能實現,所以採用的通常做法是向網站抵押,但網站並非實際上的債權人,只作為中介而存在,便造成了抵押權人與債權人不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類似於反擔保。反擔保是指債務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向擔保人做出清償。在抵押標的借貸規則中,如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款,由網站墊付本金和利息對投資人還款,債權轉讓為信貸網站所有。網站實際上充當了擔保人的角色,借款人向網站設定物的反擔保。

  與通常的反擔保不同的是抵押權設定的時間點。在通常的反擔保中,抵押權的設定與借貸合同的成立是同時發生的,而在抵押標的借貸中,借款人和網站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時,借貸並未發生,只有標滿後才發生實際的借貸。而在標滿前,網站的抵押權似乎處在灰色的地帶。我認為,網站和借款人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時,應採用附條件合同的形式,以抵押標標滿,借貸實際發生為抵押擔保協議生效的條件。在滿標前或流標的情況下,抵押擔保協議不生效,網站不成為抵押權人。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於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檔案交付甲方收執,並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稅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週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願以其已於xx年5 月  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於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 688號的面積 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於甲方,並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於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xx年9月 6日起至xx年9月 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週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後,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築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後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併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後,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後,甲方須退還乙方用於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並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雙方確定價格後,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________

  乙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___________

  丙方(即擔保人,又稱發展商):____________

  總則

  第一條 甲方為在廣州市購買自用住房,但困資金不足,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購房儲蓄和購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特向乙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第二條 甲方因購買座落在廣州市____區____路(街)____號____房,自願以其與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共同簽定的《房地產預售契約》(編號) ___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同時賦予乙方以優先處分權,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擔保。

  第三條 丙方同意甲方將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並自願承擔連帶擔保之責任直至抵押房產竣工交付使用,辦妥該房產所有權證送交乙方為止。

  第四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抵押,並接受丙方的擔保承諾,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和額度的購房抵押貸款作為甲方購置抵押房產的部份款項。

  第五條 為明確各方權責,甲、乙、丙三方經協商自願簽定本《購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並共同遵守。

  貸款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元)。專項用於購買丙方的商品房或廉價房。甲方須支用購房儲蓄存款和銀行借款時,由甲方委託乙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帳劃入丙方開立於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系統的結算帳戶內。乙方有權監督丙方該資金的使用。

  第七條 借款期限為 年,預計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具體借款起止日期以本合同經公證並經抵押登記後,乙方受託第一筆借款轉帳劃入丙方帳戶日為準。

  第八條 借款利息按月計付,月利率為_____‰本借款利率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九條 乙方應按借款合同規定發放貸款,如因乙方違約影響甲方支用借款,則應按影響的金額和遲延天數將原貸款的利率提高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若貸款本息提前還清,則房產抵押期限自還清日終止。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經辦人(簽名):

  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 )

  乙方:(抵押人 )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儲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尋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8

  債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