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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

【實用】個人借款合同範文彙總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個人借款協議書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個人委託借款合同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個人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 篇5

  借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借貸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借貸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借貸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借貸,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貸罰息同。

  第三條 借貸利率,按銀行借貸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借貸,不得轉移用途。否則,借貸方有權停止發放新借貸,直至收回已發放的借貸。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借貸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借貸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借貸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借貸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借貸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借貸,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借貸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藉藉貸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貸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

  營業執照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 傳真:==========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合法處分權、並列入後附抵押物清單的財產為抵押權人的債權設立抵押擔保。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為:

  抵押權人與榆林市凱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的編號為《20xx年陝中銀靖短借字003號》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 主債權

  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被擔保人(反擔保情形下,下同)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有關情況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四條 抵押登記

  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後 15 日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和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並有效配合抵押權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債權或向抵押權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併為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八條 擔保責任的發生

  如果債務人/被擔保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抵押權人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債務人/被擔保人依據該等合同規定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被擔保人提出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抵押權人依據合同等規定向債務人/被擔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九條 抵押權行使期間

  在擔保責任發生後,抵押權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抵押權人應在基於最後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後,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主債權。

  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權人有權決定各擔保權利的行使順序,抵押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擔保及行使順序等抗辯債權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係

  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對於主合同項下已發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無需徵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變更後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在需徵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徵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絕的,抵押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金額不承擔擔保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抵押權行使期間仍為原定期間。

  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被擔保人開立信用證後,又相繼與之敘做進口押匯融資或其他形式的後續融資,無需徵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對這些融資仍以本合同承擔連續的不間斷的擔保責任。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在進口押匯協議或其他後續融資協議簽署 日內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權人的,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述變更不得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宣告與承諾

  抵押人宣告與承諾如下:

  1、抵押人依法註冊併合法存續,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抵押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抵押權人儲存;

  3、抵押人完全瞭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抵押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檔案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抵押人為第三人且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該擔保,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透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檔案;抵押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定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准、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若在抵押物上設定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7、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諾在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如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抵押人承諾使該第三人出具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書面宣告,並交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條 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六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宣告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抵押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調減、中止或終止對抵押人的授信額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於尚未發放的貸款、尚未辦理的貿易融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和辦理;

  4、宣佈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貿易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7、行使抵押權;

  8、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並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與主合同之約定相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抵押權人因業務需要須委託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抵押人對此表示認可。抵押權人授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並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抵押權於合同生效之時設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及債務人/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個人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需要,需要向乙方借款×××元(大寫:)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有保證人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保證人三方各執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出借方):

  住所地: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

  住所地: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用途為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利息清算按日計算,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出借款項打入乙方如下賬戶:

  乙方使用者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償還借款,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未償還的借款金額每日利息的百分之五計付罰息,直至全部借款歸還為止。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及時返還。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 篇9

  出借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年月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