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仲裁申請書集錦七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透過申請書,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為了讓您在寫申請書中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仲裁申請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仲裁申請書 篇1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xx
地址:
郵編:聯絡方式:
委託人代理人:
地址:
聯絡方式:
被申請人:河北省xxx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郵編:xxx聯絡電話:xxx
案由:
本人xxxxx於20xx年3月12日與本案被申請人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gf―xx———xxx合同編號:s2—2—xxxx下同。),本案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建築面積為81。16平方米,位於河北省市燕郊開發區規劃路南側的“上上城福成—淮福苑”五期第十二棟xx單元的xxx號房。在萬般期待中苦等一年,終迎來收房時刻,本人於20xx年3月4日接到被申請人的自20xx年3月6起的收房通知書,本人委託本案代理人於20xx年3月7日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按流程收房。但卻等來了不符合合同約定面積(約定面積81。16平方米,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及質量的商品房,被申請人要求本人依照實測面積補足全款方可收房,根據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約定,本人無義務承擔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導致無法及時,有效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仲裁請求:
請求仲裁庭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本案之
實際情況,對本人如下之請求給予仲裁支援:
1、本人要求先驗收商品房,待驗收完全合格,符合商品房屋交付之規定後,方履行支付相應款項之規定,要求流程明確,不模糊,收費專案明確,符合法律之規定。並要求被申請人不得懈怠,延誤,故意拖延,不盡驗收房配合等相關義務。
2、根據本案合同之約定,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對商品房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房價款承擔雙倍返還於本人,且產權歸屬於本人。即由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面積誤差比7。775%中的4。775%誤差比對應的3。88平方米的房價(單價*****元/平方米)雙倍房價款:3。88平方米乘於****元/平方米(單價)乘於兩倍,合計******元。並於本人驗收房屋交付其他合理款項時衝抵。
3、本人要求被申請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依據,並予於公示。
4、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延遲交付,驗收房的違約責任,向本人支付逾期交付房違約金:(首付款數+月供數)乘於33天乘於萬分之一,合計*******元。
5、本人要求被申請方承擔因其無法交付驗收房致使本人的日常誤工費,合計:*****元。
事實和理由:
本案所涉商品房存在如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流程及質量問題,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
1、被申請人驗收房流程規定:先進行房屋實測面積驗收簽字———》補交超出合同約定面積的商品房屋款項――》拿到相應材料前往物業管理處進行相關流程――》拿到房屋鑰匙實際勘測房屋面積及質量等事宜。本流程直接導致房屋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無法保障,先交款後驗收房屋,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一條之相關約定,不符合商品房驗收交付的約定。
2、本案所涉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房屋約定面積為81。16平方米。而根據被申請人出示的本案商品房實際實測面積為87。47平方米,實測面積多出6。31平方米,面積誤差比為7。775%之巨,根據本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不退房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的合同條款約定。但本案的被申請人(商品房出賣人)竟然要求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補足所有誤差比面積總房價款(即多出的`6。31平方米全部由本人承擔),否則不提供驗收房之流程操作,於合同之約定而不顧,於法不顧。從而導致本人無法驗收房,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
3、被申請人無法正確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公攤面積之依據。嚴重侵害了作為商品買受人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權法》中的有關規定。掩蓋,混淆業主的建築物的公攤所有權。
4、因被申請人的原因,導致本案所涉商品房延遲一個月多交付,約定交付日期為20xx年1月20日,實際通知驗收房屋日期為20xx年3月6日。逾期33天,有嚴重的逾期交付行為,侵犯本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雙方已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相關約定,被申請方(出賣方)應按日向申請方(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證:
一、被申請方人證:
二、申請方人證:
1、****單元的*****號房業主。
地址:*****************
郵編:聯絡方式:
2、****單元的*****號房業主。
地址:*****************
郵編:聯絡方式:
物證:
1、商品房買賣合同影印件,來源於雙方合法,有效簽署成立。該合同原件被申請人(出賣人)兩份,本人(即本案的申請人,亦買受人)一份,市房管局一份,工商銀行燕郊分行一份。
2、入住通知單影印件。來源於被申請人簽發郵寄。
3、來源於被申請人財務部xxxxx簽發。
根據本人與被申請人達成的仲裁條款,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 訴 人:(姓名)xxx 性別: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現住址:xxx(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絡電話:13xxxxxx
委託代理人:(姓名)xxx 性別: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xx
現住址:xxx(寫現在你居住的地址)聯絡電話:13xxxxxx
被 訴 人:xxxxxx(寫營業執照裡的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xxx
地 址:xxxxxxxxxxxx
聯 系 電話:13xxxx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應付未付二倍工資xxx元給申訴人。
2、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元給申訴人(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給申訴人。
3、請求被訴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延長工作時間和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和未享受帶薪年休的勞動報酬xxxx元及經濟補償金xxxx(上述金額)元×50%=xxxx元給申訴人。(詳見附表)。
4、請求被訴人立即支付代通知金xxxx元(代通知金=上個月工資)給申訴人。
5、請求被訴人立即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幫我補繳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裁令被訴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請求共xxxxxx元給申訴人並補繳申訴人20xx年入職至今的社保。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自20xx年x月x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從事xx工作。被訴人沒有與申訴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為6000元,每月工資被訴人分兩次發放,在存摺裡發放工資xx元,餘下的4000元工資在財務籤領。自入職以來被訴人沒有依法為我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按相關規定單位要代扣代繳),在被訴人處工作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x小時,連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包括新年1日、春節3日、清明1日、勞動1日、端午1日、中秋1日、國慶3日)也要工作,但被訴人從沒支付過加班費,而且在20xx年在沒得到我同意的情況下不安排我休年休假,也沒在年尾支付我年休假工資報酬。
申訴人從20xx年x月x日進入被訴人處工作後,並沒有嚴重違反被訴人的規章制度,在20xx年12月31日後也沒有找我補籤無固定期限合同,我很失望(注: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方吃虧,也是案件的轉折點,所以立場一定要堅定:被訴人是在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開除我的),現在被訴人又無故解除申訴人,被訴人也沒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或額外支付申訴人一個月工資,解除時被訴人還拒支付申訴人賠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被訴人應支付申訴人如下經濟賠償金:
1、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二倍工資待遇差額:xxxx元/月×11個月=xxxx元;
2、被訴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xxxx元/月×xx個月×2倍=xxxx元;
3、加班費:xx元/天×xx天=xxxx元(月平均工資xxxx元,每月按20.83天法定上班時間計算日工資;每月上班xx天,即每月加班x天,上班共xx個月,加班共計xx天)及額外經濟補償金xxxx元(上述金額)×50%=xxxx元。
4、代通知金:上個月的工資xxxx元;
5、補繳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綜上所述,被訴人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侵犯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故特申請貴委會依法仲裁,以實現我的仲裁請求(仲裁請求具體金額見附件)。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請書 篇4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㈠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㈡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怎麼辦?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怎麼辦?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併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仲裁申請書 篇5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21號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終止雙方的業務合作行為,將申請人託管給被申請人的業務及資產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 1150萬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可得利益損失450萬元。事實與理由:
語音、寬頻等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以前一直是由中國電信專營,國家為打破壟斷,將被申請人從中國電信分離出來,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被申請人進入岳陽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敷設光釺電纜、建設機房等物理形式的網路基礎設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發展終端客戶資源;而申請人作為岳陽市唯一的有線電視傳輸單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終端有線電視客戶資源,有成熟的電信裝置、網線敷設技術力量,正是被申請人千方百計尋找的合作物件;雙方經多次協商溝通,於20xx年6月簽訂《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代被申請人墊資建設使用者接入系統,代理被申請人開展語音業務,代被申請人建設匯聚裝置、認證裝置、接入光纜和使用者網路;約定雙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協議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繼續合作的條款和條件並另行簽訂協議;約定申請人收益包括業務代理費、墊資補償和網路代維護費,其具體分成比例為,語音(含市話和長途),DIA(寬頻專線)以及其他業務,申請人為50%;資料(家庭上網),申請人為70%等。雙方簽訂協議後,申請人按照協議的約定,墊資13326250元,組織技術力量,將語音使用者接入系統和寬頻網路接入系統等雙方協議約定的工程建設完畢並投入使用;在代理經營業務期間,申請人利用自己的終端客戶資源,拓展市場,業務逐年長足發展,截止20xx年2月,申請人已發展使用者8129戶,業務收入成倍增長,申請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請人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了停止競爭協議,其核心內容是,非主導運營商在協議期內,停止業務發展,不再增加新使用者;該協議的簽訂,導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合作協議再也無法正常進行,被申請人的預期收益無法實現。20xx年3月1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去函,要求終止雙方的合作協議,由被申請人償還申請人的投資成本。20xx年3月21日,雙方開會溝通決定,對申請人提出的資產購買方案,因雙方都是國有企業,有嚴格的要求和流程,決定由申請人拿出具體可操作方案,同時啟動資產和臺賬的清理等相關工作,以便雙方下一步的商討;至於網路及業務的託管問題,由岳陽網通和申請人就其方案進行商討,共同推進該項工作的落實。20xx年4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簽訂《通訊業務及資產託管協議》,將合作業務及資產託管給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順延一年,順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請人委託湖南昌言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出具律師函,要求被申請人就墊資的資金及形成的資產的後續運營進行商議。20xx年1月7日,被申請人回函,稱“此項工作正在處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請人將業務及資產託管給被申請人後,一直託管到現在,被申請人也一直按照雙方的合作協議及託管協議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減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請人的分成收入遠遠不能彌補
申請人墊付的資金。
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申請人不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人墊資購買、敷設的電信設施、光纜等網路系統及發展的終端使用者資源等資產,在雙方合作期滿後,只能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這不僅符合雙方協議約定,也是實現社會價值最大化及保證使用者、消費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請人在與申請人合作期間,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停止競爭協議,申請人上千萬的墊資投入不能正常經營,過萬線已架設的分配電纜因不能吸收新使用者被閒置,申請人預期收益不能實現,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被申請人應賠償申請人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滿期間,不能吸收新使用者導致的利潤損失;一是合作期滿後,申請人因不能吸收新使用者造成終端使用者減少,導致交還給被申請人終端使用者減少,被申請人返還價值相應減少的損失。
現申請人依據雙方簽訂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第十一條,如發生爭議的一方可向岳陽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約定,特申請貴會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請 人: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因其違約行為向申請人支付貨款_________元和經濟損失__________元;
(2)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
事實與理由:
(事實經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被申請人承擔責任的理由)
此致
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同志,在我單位任職務,是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蓋章)
年月日
附:該法定代表人住所:
電話:
注: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性別:籍貫:
出生年月:工作單位:
家庭地址: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訴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訴人:
所在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電傳: 傳真: 電報號碼:
案由:(寫明爭議案件的性質)
請求事項:(要求仲裁解決的具體問題)
事實與理由:
1、當事人之間爭議的由來、發生、發展的經過。
2、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
3、實事求是地說明被訴人應承擔的責任
此致
仲裁委員會
附:1、證據
2、本申請書副本 份
申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