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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傳作文

【推薦】自傳作文彙編八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傳作文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自傳作文 篇1

  我是一隻鋼筆。一隻橙色筆桿,藍色墨水的鋼筆,被擺放在文具店最顯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們都被它們的小主人帶走了,只剩我一隻筆孤零零地站在櫃檯上。終於有一天,小主人出現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沒猶豫,直截了當拿起我向收銀臺走去。此刻,我是多麼的興奮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著我未來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來寫字,寫完後她便愛惜地把我放進筆袋裡……

  起先,主人還真是像我想的一樣,天天愛惜我。可主人的筆袋裡都塞得滿滿的,我每天都被擠在一堆筆裡。那些筆還笑話我:“哼,又是一個新來的傢伙,看它能被用幾天!”我定睛一看,它們都是半新不舊的筆。但是它們幹嘛無緣無故地嘲諷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經做好準備,等著主人。可是,過了半晌都沒有一點動靜。不知不覺,已經是中午了。這時,筆袋被打開了,另外一隻我沒有見過的筆從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還沒明白怎麼一回事,其他的筆就又開始幸災樂禍地笑了起來:“哈哈!這才幾天它就沒用了,看來它的下場比我們們還慘哪!”說完,它們又去教訓那位“新人”了。我蜷縮在角落,悲憤地想著:唉,這喜新厭舊的人類怎麼能這樣呢?我每天辛苦地為你勞動著,你就這樣對我嗎?

  人類啊,不要再喜新厭舊了!鋼筆也是你們的朋友,你們要好好對待我們啊!

自傳作文 篇2

  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題記

  美國總統羅斯福的自傳有這樣一句話:“年輕時起先既緊張且對自己的能力沒有信心,我不得不艱苦而辛勞的訓練自己。不只是身體,而是靈魂和精神。”我不就正努力走在這條路上嗎?

  一、努力不會落空

  從兒時一直到小學六年級,談起體育,那時的我一定會嘆口氣:太弱了!因為我年齡小,個子矮,腿短,瘦弱……這些一直束縛著我。然而初中是要考體育的,尤其是八百米,跑及格對我來說不可能。但是,“分,分,學生的命根。”並且我想改變,難道我的體育就這麼弱下去嗎,不行!我參加了假期班——羽毛球班,八百米,跳繩……每當我大汗淋漓,筋疲力盡時,會聽見一個聲音:為了改變,加油,努力不會落空!我堅持,我成功了。期末考試體育考試我都收穫滿滿:期中考八百米,我只扣了四秒的分數,期末是滿分。昔日的苦痛都化為了今日的成績,只要堅持,努力不會落空!

  二、熱愛生活快樂成長

  從小到大我的“文藝細菌”氾濫:酷愛讀書,熱愛古詩詞與作文,喜愛畫畫聽音樂。這些愛好在當下嚴峻的學習形勢看來,有點“不務正業”,但正是這些愛好讓我的生活多彩。“無書不歡”,我尤愛讀書。在書中,我看到了更加豐富廣闊的世界。就是這樣,愛詩詞到發呆時都會默背自己喜愛的詩詞,就算沒時間鬧騰,也要用水彩在練習本上畫個搞笑漫畫。這樣,既學習又娛樂,我熱愛文藝,熱愛生活,快樂成長。

  三、果敢的一刻

  初一上,我參加了一項課外活動:古詩詞詞大賽。筆試成績很高,高到自己都不太相信。然而不知怎麼的,一向口齒伶俐很少怯場的我在複賽時失利:會的題讓給了別人,被淘汰。往回走的那一刻,冬天的陽光照在臉上刺的發痛。走了一半的我突然醒悟:不對,準備了那麼多,付出了那麼多,就這麼結束了?這不是我真實水平的發揮啊!從來都不會拉下臉求人的高自尊的我,有點靦腆與生人禮貌而疏離的我,放下一切返回去,告訴主持老師:我明明是會的,請再給我一次機會!至今還記得,眼睛裡轉著淚的我,頂著白色的陽光瘋了般的邊跑回去邊一遍遍重複“不行,不行”,橫穿大半個操場,終於要到了機會。我明白,這代價很高:自尊、學業,形象……都會有所損失,但我的心告訴我,你熱愛古詩詞,不去你會抱憾,突然的果斷與勇氣湧上來,我去了,我得到了!雖然最後不知為什麼我沒有進入決賽。但現在已釋然了,繼續努力吧,儘管付出很多,甚至學習成績有些影響,但我不後悔我還要感激那時的勇氣,是它讓我努力追求我所喜愛的東西,永不言棄!

  我也許只是別人眼中的一個普通女孩兒,但我明白我不平凡,就像袁枚詩中的苔,“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我就是那小小的苔花吧,就算渺小平凡有樂觀綻放,也要努力開出牡丹模!

  “春眠不覺曉”——親愛的自己,繼續努力,綻放出平凡的詩意吧!

自傳作文 篇3

  當你從傲嬌變成驕傲的時候,那麼,你就長大了。可惜我並非驕傲。 在這個光怪陸離的人間,沒有誰可以把日子過得行雲流水。更何況,我只是那麼渺小的一個人。一開始,我想說,本人姓女名神字神經,世人常以字相稱,故曰:女神經。可是後來,我發現,我也並沒有外向到會被稱為女神經吧。其實我也搞不明白我自己,就像一個人獨自行走在沙漠之間,進也不是,退也不是。

  最初,我有一個長達八年的夢想——長大後一定要做一名老師。這是從幼兒園開始的念頭。至於為什麼,我想了好久,大概是因為我太天真,認為老師一個星期工作五天,並且還有兩個很長的假期吧。 可是後來我得知,老師的雙肩上揹負著的責任是多麼沉重時,這個念頭便被我放棄了。

  初一的時候,我的夢想變成了作家。從那時起,我便開始寫很多作文,寫好多故事。寫故事很累,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稀罕你的故事,可能幾千字只有幾個人看,或者無人問津。可是那畢竟是一個夢想啊。可初二的時候,再回頭看看自己初一費盡心思寫下的東西,只是自嘲地笑了笑,是誰給我的勇氣把這些可以稱為垃圾的東西發表出來的?於是,這個夢想,我又放棄了。後來,我又有了新的念頭,當美工。可能這個職業在我們這個年紀顯得很陌生,可是它卻廣泛到連KFC的海報都是由美工出品。雖然我爸一直很反對,說會影響學習,可是我還是選擇了默默堅持。因為我好像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 嗯……綜上所述,我認為我是一個非常善變的人,自己所定下的人生目標可以隨隨便便地就發生改變。沒錯,我的確不是什麼驕傲,可是至少我是一個會努力追求自己的目標,想做就做的人。

  即便有一天傷的遍體鱗傷,也不負在這人間走了一遭。請記住,我是女神經,一個會為自己所謂的理想去奮鬥的傻瓜。聽說,越努力越幸運,而盧思浩告訴我們,可以用時間換天分。

自傳作文 篇4

  看,那個女孩是誰?她有著一頭整齊的黑髮,一雙細長的眉毛下面是一雙靈動的眼眸。她最愛穿牛仔褲和短襯衣,最討厭的是女孩子穿的公主裙。她是班上的小隊長,更是爸爸媽媽的小寶貝。年7月6日從天上被上帝委派降生到人間,給人們帶來歡樂,其中包括她的家人們,至今已12歲。

  她被上帝委派至人間,習慣了人間的然自得,因為不習慣人間的繁忙學習,自封“逃課玩(頑)孩”,已有一次逃課經驗,最終結果——

  媽媽將她送去幼兒園,她反覺得幼兒園太枯燥無味,沒有了天上的悠閒娛樂,於是……她跟老師說:“老師,我要尿尿”那時老師正忙著接待小朋友,隨口答應“好,去吧。”她獲得老師信任,挺胸抬頭走出了教室。其實她是想借上廁所的理由逃課!正想走出幼兒園時,她忘了一件事——忘拿書包了。於是她又急匆匆跑回教室,剛拿到書包想走出教室,可眼尖的老師卻發現到她,“小朋友,你在幹嘛啊?”“我在逃……”她臉色一變,計劃被發現了!最終,她以失敗為告,還是被老師捉了個現行。

  不過,到了三年級她就變了樣——“南迷悟空”,又是自封。這個自封的‘南’表示她是南方人,‘迷’就是迷戀,‘悟空’更不用說了,《西遊記》裡頭的.大師兄嘛!剛開始看這本書時,她就納悶,敢情這孫悟空跟她是同行?孫悟空是西天的(西天取經),她是西方的(上帝委派),孫悟空給人們帶來了幸福(降妖除魔),她呢,給家人們帶來歡樂(出生而喜)。真的是同行!高興之餘,她也為孫悟空“讚歎”幾句“這老兄真牛叉,會的法術比我還多。(孫悟空會妖降,人們歡樂;她只會做傻事,逗人歡笑)結果越看越著迷,最後自封——“南迷悟空”。為了‘像’孫悟空,她還常常把家中的弟弟妹妹當作‘妖怪’,而自己呢,則是‘孫悟空’,常常打得‘妖怪’們落花流水。

  六年級,她又搖身一變——“小小隊長”。這可不是她自封,這是她班老師親自給她封的!“小隊長,我的作業還沒收呢!”“小隊長,你收錯我作業了!”“來了來了!”她拿著一堆作業趕了過去……這是她每天要做的事情,雖然很忙,但她自豪——因為她是老師的小助手,全班的“小小隊長”。

  猜猜她是誰?嘿嘿,恭喜你們猜對了!不過猜中沒獎。沒錯,那個“逃課玩(頑)孩”、“南迷悟空”、“小小隊長”——就是我XXX!相信在不久後,我將成為一名“小小說家”!

自傳作文 篇5

  我是一個初一女生,十二歲的我雖然算不上漂亮,但也不是生活在侏羅紀時代的生物。和大家一樣,我也有一個腦袋、一雙手和一雙腳,個子又不高,皮膚還挺黑,總之,我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什麼,你問我的特點?我想想,嘿,還不少哩!你要聽?行,那咱拿倆椅子,我好好給你講講。

  我在惠安出生,但在我五個月的時候媽媽就把我帶回鼓浪嶼繼續做生意了,所以,我在鼓浪嶼度過了我的嬰幼兒時期。爸爸說,我六個月時開始學走路,一週歲時就在學跑了,第一次清楚的叫出爸爸媽媽時才八個月,一歲多就會跟媽媽搶冰激凌吃了,這一舉動奠定了我現在吃貨的基礎。爸爸還說,我小時候可怕水了,一把我帶到海邊就哭,聽得我滿臉黑線,原來我還有這麼光榮的歷史啊!

  到了小學一年級,我的本性就顯露出來了,含蓄一點來講,是活潑開朗,直白點說就是瘋,為此捱了不少罵。

  二年級時,首次參加縣級的書法比賽,還捧回了個時,首次參加縣級的書法比賽,還捧回了個二等獎,性格嘛,沒多大變化。

  五年級時,開始學寫毛筆字,因為有五年硬筆書法的基礎,所以入門比其他人快了一點。在硬筆與軟筆的練習中,我學會了忍,性格上的稜角被慢慢打磨。

  六年級暑假時,在老師的提議下開始寫日記,可才寫了一個星期不到,就堅持不下來了,唉,還是沒耐性。

  現在,上初中了,七科功課讓我不再有那麼多打鬧時間,性格上的缺點大部分都已經改掉了,我可以在哥哥大吼著罵我"小傻"時,迅速地回一句:"大傻。"可以在別人罵我神經病時,一臉詫異地問:"你也是從泉州三院跑出來的嗎?"不過,改掉了一些缺點後,又多了一個缺點——幼稚,會在被惹急的時候氣壯山河地大喊:"信不信我把你賣了!"但是,總的來說還不錯,終於有點兒初中生的樣子了,性格上的稜角基本磨平了。

  怎麼樣,我的特點多吧,還想聽不?再聽可就要收費了,銀子拿來,保證聽完!

自傳作文 篇6

  我叫李瑄,今年11歲了,育才學校3。6班學生。

  我有一張大大的嘴巴,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一頭烏黑髮亮的頭髮。

  我的愛好很多,學習上喜歡數學課,體育上喜歡打羽毛球、乒乓球、跳繩。

  我還喜歡交朋友,希望同學們在今後的學習中能夠和我一起共同學習共同進步。

自傳作文 篇7

  本人姓吳,名濤,乳名不詳(大概沒有)。今年十二。自五歲以前,在外婆家度過。六歲上學,約莫在家學了一年。

  我愛旅遊,特鍾愛大連這座海濱城市:見證了海底世界北極熊的風采、憑弔威海衛軍港歷史的遺蹟、欣賞了老虎灘迷人的海濱風光。

  當然玩電腦也是高手、暑期到湯山成人學校系統學習了電腦知識,會發電子郵件,會防毒,玩遊戲那是“小菜一碟”,不過老媽看的緊哦!

  下棋還湊乎吧,和同學玩玩還可以,碰到老爸總是輸。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陳澤偉去打乒乓球,打得激烈的時候,突然球被我打到草叢邊,我撿好球遞給他時,陳澤偉手拿著拍子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嘴唇,痛得我就差“哭爹喊娘”了,很想“扁”他一下,可是他是無意的又是好哥們,算了,吃虧是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

  最大的特點是一看書就入迷。也許受爸爸愛看書的影響,我這個“小書蟲”有先天愛看書的遺傳。每年大部分壓歲錢都被我用來買書了,尤其愛讀名著:《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繁星春水》、《魯賓遜漂流記》。在南京市中小學生“我與經典有約”讀書徵文比賽中獲優秀獎,讓我開心不已。家裡沒有給我太多的壓力,學習還算輕鬆,三好生,進步學生、優秀班幹都品嚐過,但不為所累。讀書本來就是一件快樂的事麼!

  功能:有時樂意打掃衛生;按“計劃”刷碗洗筷;招呼客人、端茶倒水馬馬虎虎;洗衣做飯燒菜不會、按摩捶背還行;臨時客串家裡的律師、法官兼心理醫生——

  這就是我,一個實實在在的我,一個真真實實的我。

自傳作文 篇8

  我,是一面鏡子,一面孤獨的鏡子。我被埋在泥土中已有無數個歲月了。你問我,你為什麼憂傷?在泥土裡不是很清靜嗎?“是呀!外面的世界是多麼的吵鬧,是多麼的令人煩燥,我為何還要嚮往?“我自己問自己。不對,外面的世界還是有美好的地方,它可以使我不再孤獨,不那麼的無用。我是一面鏡子呀!鏡子們有自己無可逃避責任,幫助人類看清自己的面貌,就是我們的快樂,是我們活著的意義呀!

  我思索著。忽然,一束光射進來,陽光,是陽光,我喜出望外,不顧光芒刺眼,盡情地享受陽光的溫暖。天空好藍好藍,雲朵好散好散,這美麗的景色好像在暗示著我,我一定又可以工作了。一個女人把我捧出來洗乾淨,我這時才發現我是那麼的美麗。晶瑩無瑕的臉龐,鑲著銀邊的邊框上附著一朵朵粘著寶石的金花,我不禁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驕傲。那女人也讚歎道:“呀!真是一面寶鏡!”

  女人把我帶進鑲金鋪,交給金匠。哇噻!櫥窗裡都是寶石玉器,有翡翠、有鑽石、有銀器還有金塊。真是琳琅滿目,看得我眼花繚亂。金匠把我殘缺部分的花朵補齊,又在上面添了不少翡翠,我變得更加的光彩奪目了。我想:“今天真幸運,一出來就可以打扮得光彩照人,真希望幸運會一直跟著我。”

  正如我所預料,幸運伴隨著我——我被捲進了皇宮,皇宮裡的金銀財寶要比鑲金鋪的多得多,可能上千倍,也可能上萬倍。這兒金碧輝煌,金銀財寶使我眼花繚亂。我見到了公主,她身穿一件紫色長裙,烏黑的長髮披在長裙上,精緻的臉龐、明眸皓齒顯得楚楚動人,美得像天上的仙女一般。我被擺在化妝臺上,公主每天都在我的面前梳妝打扮。我終於又恢復了工作。傭人們每天把我擦得乾乾淨淨,不敢有一絲怠慢。

  有一天,一個道士來到皇宮,看見我。道士對公主說“公主,請問您這面鏡子可以借給我嗎?我可以用這面鏡子困住葫蘆中那作惡多端的魔鬼,因為葫蘆可能快被衝破了。”公主漫不經心地說:“不要說借,就是送給你也行。只是一面鏡子而已,皇宮裡的鏡子要多少有多少。”聽了這句話,我氣得火冒三丈。道士馬上作法,一鼓青煙從葫蘆裡冒了出來,又鑽進了我的鏡縫裡。道士給我的鏡縫裡抹上了藥水,我頓時覺得十分清爽。咦!我怎麼從一面鏡子變成了一個降妖除魔的法器,真是又奇怪又可笑。

  不知是誰,傳出了謠言:只要得到我,就可以在世上稱王。於是,我成了人人都想奪取的寶物,一場戰爭開始了。我從一個人的手上,又換到另一個人的手上。我曾經換了無數個主人。我從戰爭中看到了太多的死亡,我不懂為什麼,為什麼人與人之間不能友好地交流與溝通,非要稱王呢?一個王國是需要一個統治者,但統治的意義就是使一個地方安居樂業。我還是不懂,權力難道比命還重要嗎?更何況這只是一個謠言。

  終於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個熱愛和平的人,雖然我並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個僕人,乘主人和別人爭鬥的時候悄悄地把我取走。他輕輕地對我說:“寶鏡呀寶鏡,為了不再使戰爭推翻美好的和平,我只能將你埋進沙土,埋沒你的美麗,對不起。”說完,便把我埋入了沙土。我在心裡默默地回答“我願意,為了人間的和平,我即使再次被埋沒,也心甘情願,不怨不悔。”

  我厭惡戰爭,為了和平,讓我做什麼都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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