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範文 因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範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傷死亡賠償協議書範文 因工傷死亡賠償協議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系受害人之(寫明與受害人的關係)。
現乙方受受害人供養的全體親屬委託(特別授權)處理死亡的相關善後事宜。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單位員工,因工作原因於年月日在廠區內(或其他起點)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供養親屬情況:
父親:姓名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職業家庭住址:________
母親: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職業家庭住址:________
妻子: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職業家庭住址:________
子女: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職業家庭住址:________
子女:姓名________;年齡___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職業家庭住址:________
為妥善處理死亡的善後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賠償乙方喪葬補助金:元;
二、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供養親屬補助金元;
三、甲方一次性賠償死亡補助金元;
四、其他費用。在上述款項基礎上,甲方自願另行補償乙方元。
上述一、二、三、四項合計人民幣元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五、乙方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________(蓋印)
乙方:________(蓋印)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附:1、賠償法律依據
賠償法律依據
依據:20xx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公佈根據20xx年12月2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修訂
第三章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賠償金額計算標準
1、甲方賠償乙方喪葬補助金:20xx年重慶市建築行業月職均工資2334、5X6個月=元
2、供養親屬撫卹金:孩子(19歲—6歲)年X12個月X5500元月工資X0、3係數=元;老人是5年X12個月x2人X5500元月工資X0、3係數=元,合計:元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xx年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元X20年=元
4、以上合計:甲方賠償乙方喪葬補助金元+供養親屬撫卹金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