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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範文彙總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鎮江恆順米業有限公司協議編號:

  乙方:瀋陽新陽光米業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簽訂地址: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東北水稻加工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託加工產品、品種、數量

  二、 包裝方式、包裝重量

  1、 包裝方式:委託加工產品包裝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裝方式按

  甲方生產通知書要求來進行。

  2、 包裝重量:標準包的重量不得低於標準包標示的重量。

  三、 加工、費用、副產品的處理

  1、 加工方式:委託加工的稻穀有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僅負責甲

  方委託產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費:按每噸米80元來計算。

  3、 副產品處理:對於甲方提供原糧加工出的副產品依據雙方約

  定價格銷售給乙方。(一般以衝抵加工費用,盈餘部分返回給甲方)

  四、 成品加工質量要求:

加工合同 篇2

  在法律實務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有著明顯的區別,同時兩者也有著極大的相似性,其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為相象,比如中央空調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於二者的相似性,給合同的定性和處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因此在處理具體案件時,首先應當對一份具體合同的性質做出準確判斷,然後才能選擇適用具體案件的法律依據,基於此掌握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就成為一種必須。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換句話說,在紛繁複雜的契約法律關係中,由於立法者更側重於對某一秩序的干預和調整,或對某一利益的保護,因此透過成文法賦予了相關一方當事人某種不同與其他人的權利和義務,正是由於這些權利義務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有名合同。 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著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還是有著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其結果幾乎使定作人達到了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程度。其實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如果雙方雖然達成了某種合同合意,但該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對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的內容,則雙方達成的就不是“承攬”合意而是別的合同合意,雙方簽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攬合同而是別的合同。因此,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式法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這與買賣合同一般以標的物交付地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顯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規定,一般來說,,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透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而最高法院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並進而將加工地作為訴訟管轄地,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也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

  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區分買賣合同和承攬合同的具體方式方法。

  現實中的案件事實是多種多樣的,如何適用這一標準處理具體案件仍須進一步 探討,否則即便掌握了區分標準也無任何益處。,在實務中應針對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

  第一,在審查一份合同時,應首先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具體合同中可能寫作購買人或承攬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第二,標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應作為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只能作為最後的輔助參考標準。但不是實質區分標準。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標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沒有體現定作方的任何生產控制權(比如合同雖然約定由定作人提供圖紙,但合同沒有約定或明確排斥了定作人的監督權和隨意解除權,則可以視為雙方只有買賣特定物的合意,並無承攬的合意),也不能認定是承攬合同。

  第三、在前述兩種情況仍不能確定合同性質時,如何處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並加以區別對待:因為買賣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攬合同相對來說屬於一種“特殊”合同,因為買賣合同的規定基本上

  都適用承攬合同,而承攬合同的不一定是用於買賣合同,既然該合同不具備承攬合同的特殊要件,應當按照買賣合同來來處理,這樣更為簡便易行。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我國《合同法》出臺前,承攬合同被習慣稱之為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裝置、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由於原材料是由承攬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較難區分。而且由於法律對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糾紛方面約定的地域管轄不同,主張合同性質的爭議在合同主體之間經常出現。特別對於分處兩個不同城市的企業之間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更容易出現對合同性質的爭議,也主要是為了取得在當地法院管轄的便利。因此,在律師實務中,準確的區分買賣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有著重要意義。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4點區別:

  1、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中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著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按約定的條件交付標的物,無權過問出賣人生產經營或標的物取得情況;承攬合同的定作人有權在不影響承攬人工作的前提下,對承攬人的工作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XX·黃金國際

  二、 工程地點:XX縣孤山街原勞動局地段

  三、 工程內容:XX·黃金國際小區2#、5#、6#、7#、8#五棟住宅樓(5#,6#一二層為商鋪),塑鋼窗,紗窗製作和安裝。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鋼窗中標價格包括合同範圍內的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檢測試驗費、運輸費、稅費、水電使用費、風險費等全部費用。

  五、 合同綜合價格:本合同為含稅等費用固定價格合同,綜合價格不隨市場材料價格變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標價格為本工程的價格。

  六、 合同工期:合同簽訂後乙方要及時與專案部聯絡,根據施工進度控制好加工製作的時間,乙方接到通知後迅速組織人員進場施工,自開工之日起15天內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裝,窗扇按照甲方確定的截止時間之前安裝完畢。

  七、 付款條件及方式:

  1、 向甲方出具的貨物稅務發票必須正式合法,且應保證甲方在使用時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結算工程數額以雙方簽字認可的實測數量為準,本工程款全部抵頂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套)多退少補。

  2、 辦理完按揭手續,加工製作單位開出當地地稅局的稅務發票。

  八、 質量標準

  1、 乙方所施工的專案必須完全達到國家檢測標準及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要求。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設單位損失,由乙方承擔建設單位的損失。

  2、 乙方在對塑鋼窗加工製作過程中,要按XX縣質監站對塑鋼窗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並承諾保證在工程竣工驗收時一次驗收合格。

  3、 乙方在施工準備,視窗安裝、玻璃安裝、施工工藝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鋼窗製作技術去做,達到門窗安裝質量要求。

  4、 塑鋼窗各種材料引數達到節能65%標準的相關要求。 乙方承擔全部檢測試驗費用,並保證檢測試驗合格,無合格的檢測實驗報告,不予結算,並承擔給甲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5、 推拉窗安裝推拉紗窗,保證牢固不掉落。 窗框四周縫隙用聚氨酯發泡密封,填滿充實,牢固可靠。 合同簽訂後,塑鋼窗招標時“推拉窗型圖”再對照設計圖紙和專案部,工程部進行稽核,雙方認為無問題,經甲方專案部經理在窗型圖上簽字後進行製作和安裝。

  九、 驗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單位負責對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規格及施工質量進行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後,由監理公司,甲方和總承包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共同驗收,並對乙方提供的工程量進行核實,確定最終工程量,以該工程量進行結算。如所用材料被證明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檢查實驗確定的缺陷,甲方有權憑有關證明檔案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抽查(進行破壞性試驗),不符合國標要求和合同規定的材料,堅決進行退場處理,不得使用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 塑鋼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擇機訂購,避免漲價風險

  十一、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承諾

  ① 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及時協調處理乙方在現場遇到的各種問題。

  ② 為乙方提供圖紙,並審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資質等。

  ③ 在乙方生產塑鋼窗過程中,甲方要加強現場檢查與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④ 甲方承諾自覺遵守物資採購招標檔案內容。

  2、 乙方承諾

  ① 接到甲方通知後,未按照約定時間進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更換施工隊伍,所發生的一切損失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工程不予結算,若返工乙方承擔因乙方責任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

  ② 供應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拒收,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 不得將承攬的塑鋼窗工程轉讓給第三方施工。

  ④ 進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水、電、住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幫助協調。

  ⑤ 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準時進行施工而影響工期,甲方有權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⑥ 竣工驗收時負責所施工專案的竣工驗收,承擔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保證一次驗收合格,未達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擔返工整改費用外,並承擔合同工程款5%的違約金,並扣除履約保證金。

  ⑦ 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質量證明檔案及施工過程中的技術資料。

  ⑧ 必須按照雙方約定的工期完成約定工程專案,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違約金。

  ⑨ 進場施工前需要與甲方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加強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範,制定安全方案,採取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每個職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施工。若不重視安全,違章作業,乙方同意為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⑩ 自行協調與政府部門的塑鋼窗合同業務,甲方可以協調配合,但是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不按本合同約定提交貨物所發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對此所引起的變動不予確認。

  12)不能按照國家規範,圖紙及合同約定進行加工製作與施工,導致產品質量差,工期時間長,甲方有權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質量保修: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開始,

  免費保修兩年終身維修。質保期滿後,產品發生問題,只收材料費,不收維修費和安裝費及交通補貼費,乙方的維修服務要在接到業主通知六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 某市某某機械加工廠

  一、甲方:因為生產需要訂購 以下配件材料經過乙方:承接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收到(甲方) 資料(包括圖紙)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要報價並復回貨期。

  二、生產技術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圖紙要求進行生產加工。

  如果加工數量很多,請先試做一組,(材料及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規定:

  1、所有零件必須按甲方要求時間內送到甲方工廠。

  2、超過合同期3天之內未送到貨扣5%貨款。

  3、超過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內未送到貨扣15%貨款。

  4、超過合同期7天以上貨物未送到貨扣30%貨款,並支付因超期送貨導致

  甲方生產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送貨時 乙方必須將圖紙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張圖紙扣50元。

  6、送貨時必須在送貨單上註明:甲方(單號)和材料名稱,如果對不上甲

  方訂購單:一律不付款。

  四、驗收標準:(以圖紙為最終驗收標準)。

  五、收貨規定:

  1、所有零件貨物經由甲方質檢人員統一驗收入庫,全部合格者收貨,如果出現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處理扣10%貨款。

  2、如果退回返工處理必須在3天內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貨規定扣罰貨款。

  六、付款方式:現金預支付(500元訂金),其它每月月底進行結算一次。

  以上協議在雙方同意下籤訂,如有違約按合同處理。

  甲方:玻璃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某市某某機械加工廠

  經 手 人: 經 手 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作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定下列合同條款,並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十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注:各單體雕塑的單價按照合同總價與乙方報價總價的比例相應調整。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和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按合同價的 %預付工程款,乙方在款到後開始備料施工;1:1雕塑安裝前甲方付進度款%;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後,再按合同價的%支付工程款;竣工決算經審計確認後,支付至工程價款的作為質保金,一年期滿後一次性付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均不計利息。

  八、質量要求

  乙方製作安裝的雕塑需按國家對雕塑相關技術規範要求執行,甲方按國家對雕塑相關的技術規範要求驗收,若無技術規範的按行業規範執行和驗收,如因乙方質量達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工程驗收

  工程施工完畢,乙方自檢合格並經監理預驗合格後,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甲方及時給予組織驗收。

  十、甲方指定 為本工程甲方代表,負責聯絡、協調本工程具體施工期間各項事宜;乙方指定為本工程乙方代表,負責本工程的施工任務。

  十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因甲方資金不能及時到位造成的停工或滯工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則由甲方給予補償。同時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的責任。

  2、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要求更改圖紙或造型,應有甲方承擔因變更產生的各項費用,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通水、通電、通車)一平,符合乙方施工具備的條件。

  4、乙方責任:

  1) 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材質符合合同及設計要求,不得偷工減料。

  2) 乙方製作安裝的雕塑不符合要求,導致雕塑重做、更改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3) 對於雕塑製作、運輸和安裝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加強對其進場人員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5) 乙方負責自行協調施工現場周圍環境問題。

  6) 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甲方現場要求保護好地上地下管線、設施裝置,因乙方原因造成毀損的由乙方負責修復、賠償。

  7) 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現場衛生保潔符合有關要求。

  8)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二、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xxx天。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關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但無爭議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方各執正本壹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加工合同 篇6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並按下列條件成交:

  1、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淨度98%以上。

  3、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並爛、凍薯率小於2%。

  4、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註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籤一張。

  5、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交貨地點

  _________

  7、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透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餘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委託方: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印花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印花,加工數量,花版圖稿,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作報價單。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印花產品。

  2、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 向乙方提供加工圖稿、面料、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5、 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6、 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板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加工產品交貨期:

  甲方按面料到達的計劃提前知會印花廠:貨期根據雙方協定為 5 天,自由甲方正式通知乙方提布之日起開始計算貨期。

  2、 請加工廠按足我司印花辦要求做貨。

  3、 加工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及要求:

  1) 大貨生產前乙方必須要做產前板給甲方確認尺寸工藝等,經甲方核准確認簽字為驗

  貨標準。如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產前板確認,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 乙方須採用環保漿料,確保印花產品符合F/73025-20xx的標準。

  第四條、 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違約。

  1、 合格產品按加工費結算,次品回收不計算加工費。

  2、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2%的違約金。

  3、 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條、本協議發生糾紛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在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即具法律效益。以上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字確認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8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委託方(甲方)和受託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數量、價款

  詳見訂貨清單明細表。

  二、交貨

  1、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乙方應將標的物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承擔相關費用。

  3、標的物運至交貨地點時,甲方對標的物的數量進行清點,如發現標的物數量與本合同第1條所述數量不符,則按下述方式處理:

  (1)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按實際數量交付標的物,則視為對本合同第1條所述數量的變更;

  (2)在甲方拒絕書面同意乙方按實際數量交付標的物的情況下,如實際標的物數量多於本合同第1條所述數量,則乙方應於當日將多交付的標的物運離甲方指定地點,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對該等標的物的權利,甲方取得該等標的物的所有權,且甲方無需就此支付任何款項;如實際標的物數量少於本合同第1條所述數量,則視為乙方未能如期供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責任。

  4、甲方在對標的物數量進行清點的同時,依據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對標的物質量進行初步驗收。如標的物初步驗收不合格,則乙方應負責在____日內調換合格的標的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承擔遲延交付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5、乙方應在甲方進行數量驗收及質量初步驗收完畢後,將標的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存放地點,並按甲方要求妥善擺放,乙方承擔相應費用。自標的物全部按甲方要求存放至甲方指定存放地點之時起,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始由甲方承擔。

  6、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對標的物初步驗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對標的物質量承擔保證的任何責任,也不影響甲方今後對標的物質量提出異議的任何權利。

  三、加工要求及質量標準

  1、乙方應完全利用自己的機器裝置根據甲方提供的藍圖設計生產標的物,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加工工作交由任何第三方完成。

  2、乙方應使用________材料,採用____________工藝進行加工。

  3、乙方加工後的產品質量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4、甲方有權隨時到乙方工廠檢驗標的物加工情況及質量,乙方應給予配合。

  四、模板的安裝除錯與售後服務

  1、乙方負責模板及配件的安裝指導,____層模板施工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人駐現場____小時服務,及時解決產品出現的問題。

  2、乙方派駐現場的技術人員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排程,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該等人員造成或遭到任何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且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

  2、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數量及質量初步驗收合格的全部標的物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合同價款確認單。

  3、甲方在合同價款確認單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5.2款確認的合同價款金額減除5.1款已支付款項的餘額的____%。

  4、甲方在全部標的物安裝施工完工且透過驗收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5.2款確認的合同價款金額減除5.1款已支付款項的餘額的____%。

  5、對於乙方因承擔本合同項下責任而需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甲方有權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款項時直接扣除該等金額。

  6、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

  六、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高度重視生產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保證產品達標,品質優良。

  2、乙方為甲方提供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設計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甲方委託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3、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款式、規格、質量標準及交貨期限等要求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4、乙方供給甲方所有的產品均為質量合格品,產品質量按照國家或企業的相應產品的標準嚴格執行生產。若乙方生產的產品出現不合格、質量不達標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所有商標使用權和公司名稱使用權且終止本合同。

  5、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標準要求進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檢驗報告需告知乙方,檢測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不得自己或交與除甲方以外的單位和個人銷售標有甲方商標的產品。

  7、乙方嚴格管理標有甲方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乙方不得為與甲方產生直接或間接市場競爭的第三方從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將生產的產品授權給或另設立與甲方產生直接或間接市場競爭的第三方為經銷商。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裝上標註生產廠商名稱、廠址,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等相關產品法律法規規定的標籤。

  11、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標及標有甲方商標的包裝、印刷品。

  12、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標與版權歸甲方擁有,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委託加工品或仿製給除甲方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使用或經銷。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產品價格等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遲延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按其遲延支付的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租賃物品的原值(合同附件二)。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乙方延遲交付標的物,則每遲延一日乙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合同總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如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加工工作交付第三方或在第三方場所進行,乙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合同總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3)如甲方發現乙方在加工工藝、加工材料等方面違反本合同規定,乙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合同總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4)如因乙方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問題而延誤工期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合同總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費用向甲方重新交付合格標的物或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5)如乙方技術人員擅自脫離甲方現場或無法取得聯絡,該等情形每發生一次,乙方應按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合同總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該等情形累計發生____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禁止權利轉讓

  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一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二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十一、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受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