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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2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為上午早自習前20分鐘,下午上課前20分鐘,下班簽到時間為放學鈴聲響後。(時間以學校打鈴器為準)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應事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遲到或早退。

  4、教職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班子成員、打字員、會計有事外出,須直接向校長打招呼,但不能影響正常上課。上班時間內,如發現不在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計作曠工半天。

  二、獎勵

  1、學校設立考勤獎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誤餐費),全校教師,如全月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可全額獲得此項獎金。

  2、全學期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學校另加獎50元,並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教導處因故安排教職工代課,每上一節,獎勵3元。

  三、處罰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誤課者,一併處罰,每誤一節課罰20元。

  2、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須履行正常的書面請假手續(病假須縣級醫院證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須先口頭請假,回校後及時履行補假手續,否則計作曠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罰100元,代簽者每人各罰20元,值班領導詢私舞弊者,罰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繼續執行,直到扣足為止)

  4、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二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一週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曠工一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5、教職工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一般不得私自調課(公開課、聽課或處理公務需調課者除外)。否則每人各罰20元。

  6、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須縣級醫院證明),確需本人護理者,給予3天護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四、批准許可權

  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向分管教學校長或當日值班領導請假。超過一天的向校長請假。在徵得同意後,本人告知教導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2、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與《謝區教育局關於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暫行規定》一併實行,如有牴觸,以教育局有關規定為準。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2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維護我校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性和導向性,真正意義上實行多勞多得、少勞少得、幹好幹壞不一樣,使教師們有個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促進我校教育事業的良好和諧發展,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根據中心校指定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結合我校教育實際,特制定葛寨鄉義葛寨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價值觀、質量觀和評價觀,著力構建長效競爭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實現制度管理與人文關懷的有機結合,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注重工作過程,講究工作效率和質量,全面準確地評價教職工工作實績,努力推進我鄉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績效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方法恰當、定位準確的原則;突出重點、比重合理的原則;科學實用、簡便易行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校長?支教教師?)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鄉中心校分配辦法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兩部分控制,中心學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學校掌握部分包括:師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時教研、競賽、教學效果。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照全鄉人數平均計算,不再涉及職稱等問題。

  學校格局鄉中心校實情,如果鄉中心校單獨核算發放“班主任費和鄉組織的兩次質量檢測依成績發放費”,學校則不在考慮此兩項內容;如果鄉中心校把這兩部分費用重新撥到學校有學校發放,則學校按照有關方案執行。

  四、考核內容

  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考核內容共分為兩大項:(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分為五個小項,師德規範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學成規20分,教育教學能力及教學效果40分,(二)是獎勵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標考核(100分)

  1、師德規範(5分)。

  (1)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無私奉獻。(1分)

  (2)愛崗敬業,熱愛本職工作,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務實肯幹。(1分)

  (3)能順利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聲譽,能團結同志,和睦相處,不扎堆聊天,不傳播小道訊息,不誹謗他人。(1分)

  (4)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不挖苦學生,不損害學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響。(1分)

  (5)在師德方面不在學校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1分)

  2、考勤(15分)。

  (1)教職工考勤以簽到冊、例會記錄、領導值日檢查、臨時抽查等有效記錄為依據。

  (2)平時請假(以請假條為準)在准許範圍內不扣分,超出時間的有無辦理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一人次扣2分。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3

  為進一步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我校的整體教學質量,更加科學、合理、公正、全面的評估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根據相關檔案精神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主要從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及成績、師德師風這四項來進行考核。

  一、考勤(30分)

  考勤是扣分制。遲到、早退1次扣0.5分,請假1節扣0.5分,病假住院期間記錄日期不扣分,曠工1節扣2分,婚喪嫁娶產等法定休假含節假日,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影響績效工資的分配,但無故超期計曠工喪假7天(父母配偶);婚假7天;產假90-105天,人流假3天(限本人);陪護假3天(限父母、配偶、子女)。

  注:曠工1天、請假累計超過15天扣發1個月績效工資;累計曠工3天、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3個月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及福利;累計曠工5天、請假超過60天、病假超過6個月扣發12個月績效工資及福利。

  注:特殊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請假2倍扣分。如:開學當天、放假當天、各種活動日等。

  注: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及患大病堅持正常上班且能圓滿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可計滿勤。

  二、工作量(10分)

  1、教學人員:經學校核算,本學期所有學科周平均工作量為A節。語文、數學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4;英語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2;體育、音樂、美術、科學、道法、健康學科每節課權重為1.0。超出或不足課時的另外加減核算。計算方法:總節數/總人數=A(即公權平均工作量);摺合分:(個人週上課節數/A)x30=個人所得分)。

  2、行政管理人員:正校級領導計滿工作量A,其他管理人員等在所任學科周課時基礎上加課時。重複身份的,只加最高分、不累積加分。超出或不足課時的另外加減核算。

  3、工勤人員:專職二線人員計4/5A。因學校工作需要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注: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及患大病堅持正常上班且能圓滿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可計滿工作量A、

  三、教育教學過程及成績(5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崗位職責、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成績、態度和責任心等。從考試成績、作業教案、教研情況、聽課記錄、教師榮譽這五項教學工作來進行考評。具體細則由學校教導處負責制定並執行,並按每期6個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每一位老師進行量化考評。

  (一)、考試成績(20分):

  按照中心校或學區組織的各類教學質量測評中名次為依據,全鄉前3名積20分,第四名積18分,第五名積16分,第六名積14分,第七名積12分,第八名積10分,第九名積8分,第十名積6分,第十一名積6名。升一名次加4分,二個名次加10分,升三個名次加15分。滿分為20分,超過不累計。

  根據學科特點無法進行質量檢測的學科的教學人員可積18分。

  (二)、作業教案(20分):

  作業檢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作業無0分、

  教案檢查A等,加10分;B等,加8分;C等,加6分。D等4分。教案無0分。

  作業教案考核細則:

  1、教案:A級:環節規範,書面整潔,有儲備課2節以上。B級:環節規範、書面整潔、備課同步。C級:環節基本規範、書面基本整潔、缺課時。D級:缺5課時以上。

  2、作業:A級:書面美觀整潔、書寫認真、批改有用心批語、有批改記錄。B級:書面乾淨、書寫認真、批改有簡單評語、有批改記錄。C級:書面基本乾淨、書寫基本認真、批改不及時,批改有零星評語、無批改記錄。D級:書面不乾淨、書寫不認真、批改不及時、無評語、無批改記錄。

  教案作業量化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最後平均得分計入績效考核方案。

  (三)、政治學習、公開課、教研等活動(5分):

  能按時參加各種活動不遲到、不早退,加5分;請假1次,扣0.5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2分。

  (四)、聽課記錄、札記(5分):

  每學期聽課20節,聽課記錄、札記數量足並記錄詳細書寫認真,有課堂評價,加5分;少1節(篇)扣0.5分;以此類推。

  四、師德師風(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除本項分數。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每次扣2分。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每次扣1分。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備註事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績效考核為0分。

  1、觸犯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受組織處理者,如:信訪舉報、體罰學生、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亂髮資料、由於工作失誤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等。經調查情況屬實的,績效考核為零分。構不成組織處理的,酌情扣10—20分。

  2、在編不在崗人員、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人員、停發工資人員、解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未參加考核人員。績效考核為零分。

  3、凡在網路、校訊通、微信群等公眾平臺釋出違規違紀言論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資訊或散佈轉發不良資訊、謠言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5-20分;對社會、學校或他人造成嚴重影響的,績效考核為零分。

  本細則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及時調整,適時完善。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4

  一、指導思想:

  按照xx市教師績效工資的有關檔案規定,為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結合我校實際,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實施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原則:

  1、刪繁就簡,考核內容體現可操作性;務實重本,考核方法體現過程性。

  2、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正確導向”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體現多老多得、優老優酬,力求公正、公平、公開。

  3、堅持實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則上,向責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壓力大,成績突出的崗位傾斜。堅持效果主導,兼顧品質主導和行為主導,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四、考核專案、標準及部門。

  (一)、師德獎(1000元/年)

  師德獎包括師德表現、出勤、遵守校紀校規、安全工作,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師德獎考核細則》具體由校長室負責考核。

  (二)、育人獎(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獎包括班主任工作獎、副班主任工作獎、協助管理學生獎。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分等級按人均300元/月發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職責,分等級按人均120元/月發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內累計超出一週部分享受班主任補貼)

  (3)、其他教師完成學校分配的相關教師值日及替它管理學生工作任務的,分等級按人均90元/月發放。(具體考核見《溪麥中心小學育人獎考核細則》)具體考核由德育處負責。

  (三)、質量獎

  1、一線教師上好常態課,執行教學五認真和五嚴規定,上好預約課、邀請課、展示課、公開課,並做好相關電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師按學校要求履行好本崗位工作職責60元/月。

  2、設立質量調研獎(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獎)

  (1)月隨機質量調研(30元、20元、10元)。

  (2)學期質量調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質量調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內每分獎50元,3分以上超過部分每分獎100元)。

  (4)設立進步獎(每學期結束對照期初調研情況和學期每次調研情況,以平均分、培優補差的進步表現予以100元-200元的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質量獎考核細則》,實施主要由教導處負責)

  (四)、科研獎

  1、教師完成聽、評課任務,完成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習筆記、教育隨想),積極參加學校特色建設和課題研究,完成學校規定的任務,積極參加校本研訓活動,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學校特色建設工作獎。凡承擔學校特色建設專案工作的學期結束經考核分等級予以200元/人均予以獎勵,學期結束評選出的童話教師予以100元獎勵。(具體見《溪麥中心校科研獎考核細則》,實施由教科室負責)。

  (五)、工作量津貼(3000元/人/學年)

  1、雙向聘任,服從分工,承擔學校分配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期間無責任事故,定為滿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學年滿工作量獎。

  2、因個人申請學校同意,不能滿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發放。(男55週歲、女50週歲教師個人申請,適當減輕工作量,經學校批准後可視作滿工作量)。

  3、因請假減少的工作量由代課教師享受,未減少工作量(僅與人調課)不扣工作量獎。(具體見《溪麥中心校工作量津貼考核細則》,實施由教導處負責)。

  4、超課時津貼:

  a、午間補差每天每班按5元發放。

  b、代課每節3元。

  c、任教語文、數學、外語雙班、三班的教師,每學期分別補貼超課時津貼200元、300元。

  (六)、崗位津貼

  1、教齡、職稱津貼

  職稱每學期標準每學年標準

  無職稱100 200

  小學二級教師150 300

  小學一級教師400 800

  小學高階教師750 1500

  中學高階教師1000 20xx

  (此為基礎職稱津貼,教齡、職稱津貼=基礎職稱津貼+教齡津貼:實際教齡數乘以15元為每學年標準)注:長病假、內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師不享受教師職稱崗位津貼。

  2、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教研組長20元/人/月;年級組長10元/人/月;辦公室主任10元/人/月;現金會計、司務長、工廠管理150元/人/月)(見《兼職學校管理崗位津貼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貼:各級各類骨幹教師履行骨幹教師職責,按市局相關規定考核後發放。(績效工資兌付按原標準的三分之一發放,所有骨幹教師不享受農村浮動)

  4、行政人員崗位津貼:副校長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見《行政人員考核方案》)

  (七)校長獎勵基金:

  1、“愛心育人、靜心教書、潛心科研、用心服務、真心待人”五心教師100元/人。

  2、鎮級優秀教師、市級優秀教師100元/人。(鎮級優秀教師如政府發放不予重複發放)

  3、各項個人榮譽及輔導學生獲獎。

  ①、個人表彰獎勵:

  表彰部門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鎮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政府和主管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勞動模範、先進教育工作者、德育先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門的“個人表彰”主要指優秀團員、優秀輔導員、優秀學員等。民間組織開展評比取得的榮譽,一般不予獎勵。

  (2)、教師“參賽獲獎”獎勵: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教師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教師基本功、課堂教學比武、課件評比等在市級以上獲獎上浮一等計獎。市級以上調研、抽查的優良課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公開課、少先隊觀摩效果良好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3)、學生“參賽獲獎”獎勵指導教師標準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片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學生參賽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非教育系統組織的各類競賽獲獎,一般不獎勵。經教師指導學生的文章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發表按同級二等獎計獎;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學生習作按同級三等獎計獎;有指標下達的各類競賽按決定獎項單位的實際級別計獎。

  4)、教師“論文發表或獲獎”獎勵標準分值:

  等級獲獎級別及獎勵標準(單位:分)備註

  校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說明

  ⑴、文章發表:

  ①、宣傳學校的報道文章,發表在黨報、黨刊和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報刊雜誌上按同級一等獎計獎;

  ②、在教育主管網上發表的論文或宣傳教育的報道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③、學校訂閱某刊後享受刊登優惠,或贈送版刊,按同級三等獎計獎。

  ④、與教育無直接聯絡的文章發表,一般不獎勵。

  ⑤、在有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一等獎計獎;在無郵發刊號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按同級二等獎計獎。

  ⑵、文章獲獎:

  ①、論文評比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批准的。

  ②、學校課題論文獲獎的,按上浮一個級別計獎。

  ③、上交評審費進行評選獲獎的論文,省級獲獎的評審費以25元計返還;省級以下市級以上的獲獎論文評審費以15元計返還。

  ④、除教育學會外,其他民間組織和社會團體舉行的論文評比獲獎,一般不獎勵。

  (5)、體育教師獎勵辦法:

  ①、體育教師在每年度學校組織開展的小籃球賽和田徑運動會活動中,要認真組織,精心選拔運動員,形成學校的體育人才梯隊,組織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項活動學校獎勵參加組織的體育專職教師每人50分。

  ②、體育教師對組建的學校田徑隊和小籃球隊要堅持長效訓練,平時訓練與集訓相結合。平時訓練以陽光體育活動為主。田徑隊從暑假到當年比賽期間為集訓期,籃球比賽前一個月時間為集訓期,集訓期間早晨要強化訓練。

  ③、學校對體育組實施的獎懲措施:

  a、集訓期間體育教師要確保訓練時間,認真組織,精心指導。每天運動員的伙食由學校負責解決,負責集訓的體育教師在工作日學校發放集訓費每人每天5元,節假日集訓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b、市體育運動會按每分10分獎勵,同時與上年相比在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3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50分,在甲級隊上升一個名次另獎100分,(另設基礎成績獎,乙級隊200分,甲級隊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計獎勵不超過1500分)。

  c、籃球在甲級隊獎勵200分,上升一個名次獎勵50分;在乙級隊上升一個名次獎勵30分;處在丙級隊學校不予獎勵。但累計獎勵不超過800分。

  (6)、音樂教師獎勵辦法:

  ①、音樂教師要認真抓好學校的藝術工作,平時要加強藝術興趣小組的培訓,能保證完成各種活動需要的演出任務,能高質量地完成演出任務,每次獎勵相關音樂教師50分。

  ②、在市小學生文娛匯演中單項獲一等獎學校獎勵指導教師400分,二等獎獎勵200分,三等獎獎勵100分,團體獲一等獎另獎600分,獲二等獎另獎200分,團體三等獎另獎100分。

  ③、音樂教師因演出需要利用節假日加班訓練,加班期間的有關要求和經費標準,按學校教師加班的有關規定執行。

  (備註:此專案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校長根據每學年的情況,確定每份值金額(原則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建立獎:學校目標責任狀考核、學校有建立專案獲得透過,獲得集體榮譽,由校長確定按每人每學年1000-3000元的標準發放。

  5、突出貢獻獎:對學校工作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員工,酌情給予重獎,有校長提出人選和標準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五、有關發放規定。

  1、內退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在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範圍內,按每月350元扣發,每年扣發4200元。

  2、支教教師和外借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經對方學校考核,參照本校同職稱同工作量型別教師發放。

  3、長病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有關檔案精神進行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內退教師的標準進行扣發。

  4、新合同教師和派遣教師的有關規定。享受班主任津貼,其他考核獎將根據上級規定和學校實際另行制定。

  5、產假教師的績效工資分配。法定產假期間,按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平均數的一半發放。

  6、市局有關檔案規定:

  ⑴、丹教[20xx]113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獎勵性績效考核獎的30%以上。

  a、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b、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影響者;

  c、體罰、侮辱、變相體罰學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

  e、其他違法行為者。

  f、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者。

  ②、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學期績效獎。

  ③、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xx]151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病假教師長期(六個月及其以上)不能堅持正常上班的,學校批准後必須向教育局提供丹陽市人民醫院的病休證明和病歷等有關證件備案。病休期間,國標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有關規定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發。沒有丹陽市人民醫院證明資料的不能辦理長期病休手續。短期病休的工資待遇仍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減發或不發。

  ②、學校不能再隨意辦理職工內退手續,若有教師(男滿57週歲、女滿52週歲)確需辦理內退手續的,必須經教師個人與學校雙方協商同意後,同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內退物件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在學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發或減發。

  ③、教職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離崗的視同自動曠職。連續曠職15天(一年內累計30天)將由所在學校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應及時到市教育局辦理自動離職手續。教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必須按學校的考核方案扣發。

  ⑶、丹教[20xx]164號檔案的有關規定:

  ①、績效考核結果是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依據。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規定的,要視情節輕重按比例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報市局稽核備案後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②、行政協理員不參加績效考核視同合格,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績效考核程式。

  1、考核:每學年度末,學校考核小組根據考核方案和相關處室平時的考核記錄對教職工進行考核評定。

  2、公示:對每一位教職工的全年考核結果在本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3、上報:公示無異議,學校將考核結果報市教育局稽核後報送財政局兌付給教職工個人。

  七、組織領導和監督。

  1、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經學校校長室、黨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有:xx等17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小組有:xx等21人組成。其中組長:xx;副組長:xx。

  2、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代表討論透過,報市教育局批准後,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3、本方案解釋權歸校長室。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5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願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隻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嚮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著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學,九分地小學,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床,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著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著極其深遠影響,那麼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小學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著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著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於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製造者的縱容,製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著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後,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後,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後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採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6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7:30到園。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計算。

  3、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10元,兩天扣除兩天的基本工資及全勤獎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銷假當天補交請假條,並出示國家正規醫院的病例、藥方、發票,否則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班主任費、全勤獎30元及其他的工資結構。因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許請3天以上事假。請事假須事前兩天請假,園長審批後方可請假。

  5、法定節假日前後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績效工資50元。

  6、當日疾病不能到園者,須於正常上班時間前半小時請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並提供延誤實據,否則按第1條處理。

  7、嚴禁請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曠工論。每學期連續曠工三日或累積曠工五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獎金及押金。如因不服處理產生有損幼兒園聲譽的不當言論或其他過激行為,園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8、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30元,對學期全勤者每學期獎勵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內容按本園制定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執行,有衝突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注:因幼兒園工作情況特殊,本著對幼兒和家長負責的態度,無特別情況,儘量不要請假而影響幼兒園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週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週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週星期一8:00以前上牆,未按規定上交或上牆,一次扣10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並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於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緻地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簡訊等),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8、創編指導的幼兒作品(舞蹈、美術、書法或其他),在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比賽中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00到500元不等。

  9、參加區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上課比賽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200到1000元。

  10、在園內舉辦的慶六一或慶元旦演出中,以班級為單位評獎,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1、在園內舉辦的上課比賽中,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2、班級控流保學達100%獎勵班級100元,達90%獎勵50元,90%為達標,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級50元。

  13、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向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及期末教師公開投票,評出一名優秀教師,獎勵50元/人,優秀保育教師1名,獎勵30元/人。

  14、不能按質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時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

  15、在非規定時間內給幼兒看電視,發現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每人30元。

  16、離園時經檢查發現幼兒手臉不淨,衣褲未紮好(無任何藉口),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被家長投訴,一次性扣除當月教育津貼。

  17、幼兒尿溼褲子,不及時更換的或者褲子內有汙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兒尿溼褲子,或褲子上有汙物,被家長投訴,扣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

  18、幼兒穿反鞋、反衣褲或穿錯他人衣褲,班級教師各扣10元,屢次出錯,加倍扣。

  19、吃飯前不組織幼兒洗手,每週一不為幼兒剪指甲,班級教師各扣10元。

  21、不參加集體會議(不允許請假)扣20元,開會、培訓時玩手機,打電話,私聊,睡覺等,發現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師不得打電話、做私活、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間不得反鎖教室寢室門,發現一次扣本室教師每人10元。

  三、師品師德部分

  1、被家長表揚一次,當月獎勵10元,屢次受到表揚期末獎勵30元,收到表揚信獎勵20元/次。

  2、一學期班級無家長投訴,獎勵班級50元。

  3、教師上班時間不化濃妝,不塗誇張的指甲油,不穿5釐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蓋5釐米以上短褲短裙,發現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評,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

  4、與家長髮生爭執,責任人扣10元,並做書面檢討。

  5、負責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種理由不完成、不服從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10至20元。教師之間因工作或私事在園內吵架扣20元/人。

  6、上班時間看課外書,打瞌睡,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擅自離崗,串班聊天等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並做書面檢討。

  7、在園內外散播不利幼兒園的言論,聚眾鬧事,拉幫結派,造成幼兒聲譽受損的,經核實,帶頭者給予開除,幼兒園保留民事訴訟權,其他人扣除當月績效。

  8、體罰、變相體罰,打罵幼兒(用惡語辱罵、打手板、用書拍頭等),把幼兒放到別的班級或關小屋等,一經發現責任人扣20元,被家長投訴扣50至100元,後果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的處罰。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後自己再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單和被褥要間周暴曬,發現髒的或尿床的要及時更換,午睡後每天要及時整理乾淨,若發現一次未整理的扣責任人10元。

  五、衛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須把教室、清潔區打掃乾淨,桌椅、掃帚、垃圾簍、文具櫃要擺放整齊,放學後門窗要關好。每天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一次教室不乾淨、不整潔的一次扣10元。對每次抽查都是優秀的一學期獎勵100元。標準參照《衛生檢查標準》執行。

  2、室內公物由各班老師負責管理,學期結束無人為損壞獎班級30元。人為損壞或丟失將根據程度由本班教師給予賠償,不準將責任推給家長。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馬、桌凳、音響、清潔工具等)誰使用誰管理,用完後由本人負責歸位。

  4、借用物品及時歸還,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7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師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標準,考核在職教師的師德師風情況,從而規範教師依法從教,打造一支作風過硬、師德優良、教學能力強的教師隊伍。

  二、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考核細則

  (一)學校組織的考評(佔40%)

  1、依法執教10分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無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不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發表不當言論和網上發表反動言論,誤導學生和其他老師,一經查實,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隨意驅趕學生離開學校、課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從學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損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及時參加懷孕檢,被上級通報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愛崗敬業10分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不敷衍塞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履行保護學生安全職責,無過失。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及時處理學生緊急情況,造成惡劣影響的扣考核分5—10分;無故不上班,曠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曠課(含早晚輔導課)一節扣3,遲到早退(含早晚輔導課)一次扣2,備課或不認真,缺備課一次、缺作業批改一次扣2分;作風拖沓,學校安排的`工作沒有按時完成,視情節輕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縣局對學校考評扣分的則由學校行政會或校長辦公會議討論給予加重扣分;私事請假(不含病假)一學期超過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書育人10分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誨人不倦,公平公正對待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無簡單粗暴對待學生現象。漠視學生教育,不及時處理學生請求的問題,一經發現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嚴謹篤學10分樹立優良學風和終身學習理念,養成求真務實和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教研水平。無擅自停課、調課、請人代課以及不完成繼續教育任務的現象。無不思進取,教學水平低下,教學方法、理念落後,教學質量長期得不到提高的現象。如發現擅自停課扣除考核分,私自調課、請人代課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包括網上學習)每次扣3—5分。

  5、關愛學生10分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尊重學生的主體地位,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師生關心平等、和諧、融洽。對學生高度負責,熱情關懷,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無單純以學習成績評價學生、歧視排擠後進生現象。如發現教師體罰學生且造成嚴重影響每次扣5—10分。如果發現學生或家長向學校和上級相關部門投訴教師,相關教師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長10分主動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絡和溝通,及時、全面、如實反饋學生在校情況,虛心聽取家長意見和建議。積極指導、幫助學生家長改進家庭教育。無訓斥、指責和刁難家長的現象。如發現訓斥、指責和刁難家長的現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潔從教20分嚴於律己、潔身自好。無利用學生家長關係謀私利、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等不良現象。無向學生推銷商品、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教輔資料、亂收學生費用等現象。無私自辦班、有償家教現象,無損害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課現象。在招生考試、職務(職稱)評審、教研科研中無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現象。如發現教師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向學生推銷商品和教輔資料,向學生亂收取費用扣除所有師德考核分,師德考核直接定為不及格。

  8、為人師表10分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遠,甘為人梯,樂於奉獻。不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動,不在課堂上吸菸,接打電話,講髒話粗話。如發現教師不遵守社會公德,或處事不合規範,做事不公正,造成惡劣影響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師參與各種型別的賭博被學校發現

  或公安部門抓獲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課堂上吸菸、接打手機、公眾場合講不文明的話,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師參與的考評(佔30%)

  學校每學期、學年組織教師進行學校全體教師進行師德考核。考核標準按照學校師德考核標準進行,每個教師的師德得分取所有教師評分的平均值。

  (三)學生和家長的考評(佔30%)

  學校每學期、學年組織相關教師對學生進行問卷調查,學生對任課教師進行滿意度投票,一份不滿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個班級的教師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評定和使用

  1、師德考核總分為100分,學校考核佔考核總分40%,教師考評佔總分30%,學生和家長考評佔總分30%。教師師德考核實行百分制。總分在80分以上為優秀,70—79分為良好,60—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20%。

  2、教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查實,師德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2)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3)侵犯學生或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

  (4)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5)私自辦班或對現任教學班的學生有償家教的;

  (6)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7)在招生考試、職務(職稱)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3、師德考核每學期考核一次,並及時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作為教師職務晉升和教師資格聘任的依據。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8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素質,最佳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河北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新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範,便於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製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有效推動學校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物件、時間

  考核物件: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核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考核內容

  1、校級領導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學校長職業行為規範》、師德建設、學校發展、教育教學管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發展、落實“一比兩率”等方面的實績。

  2、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

  3、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

  4、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5、其他教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細則

  (一)班主任崗位津貼。

  按文體教育局規定,採取固定數額加量化設立班主任津貼,具體標準:各校根據班容量大小自行確定,最高不超過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貼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津貼。

  1、具體標準

  人數 津 貼

  固定部分 量化部分

  45人以下 50 50

  46-50 60 50

  51-55 70 50

  56-60 80 50

  61-65 90 50

  66-70 100 50

  70人以上 110 50

  2、發放辦法

  (1)固定部分

  班主任津貼固定部分參照班主任的出勤情況,班主任缺勤天數的津貼部分需扣除,補發給代理班主任。具體的計算方法為: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9

  為了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形成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克服平均主義,實行優效優酬,將教師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相掛鉤,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訂如下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總分1000分)

  教學工作量100分

  教研成果100分

  師德師風100分

  教學效果360分

  教學常規200分

  考勤安全140分

  二、發放原則與方法

  原則:由學校統一籌集,統一考核量化,統一計分標準,統一發放到位。

  方法:三檔五級

  三、考核機構與程式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小組,負責考核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考核程式

  ⑴收集、整理原始材料;

  ⑵考核小組對每個教師逐項量化;

  ⑶校內公示;

  ⑷向中心學校上報考核結果。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1、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學校或上級上訪,告狀的,每次扣50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每人次扣50分;

  3、無故不參加學校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政治活動的,每人次扣20分;

  4、亂收費、亂推銷資料物品的,每人次扣50分,並加倍罰款;

  5、教師本人或組織學生進行考試舞弊的,每人次扣50分;

  6、影響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進行的,每人次扣50分;

  7、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家屬、家屬與家屬打架鬥毆的,依次扣雙方當事人(家屬由該戶教師負責)50、40、30分;

  8、不服從學校分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50分;

  9、向學生或家長直接或變相索要錢物的,每人次扣50分;

  10、工作期間參與賭博,影響較壞的,每人次扣20分。

  (二)考勤安全考核(140分)

  1、未辦請假手續或未經領導批准而私自離校的,每天扣20分;

  2、早操未到操的,辦公無故缺勤的,班主任晚寢未到崗的,每次扣2分;

  3、上課遲到或早退的,未參加升旗儀式的,每次扣5分;

  4、學校或上級開會,或其他大型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每次扣10分;

  5、無故曠課的,每節扣20分;

  6、由於考勤受中心學校以上領導批評的,每次扣40分;

  7、課餘時間,本班學生打架鬥毆導致流血受傷的,班主任扣10分,科任教師每個底分扣5分;

  8、教師值班、班主任週末護路未到崗的,每次扣10分;

  9、在自己的工作時間、崗位,由於自己出現過錯安全責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事故(理賠金額在20xx元以上),本項考核分為零。

  (三)教學常規考核(200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時次扣5分:

  ①校內備教檢查,作業、備課、聽課不足次數的;

  ②坐著上課的;

  ③上課接聽手機的;

  ④上課期間會客的;

  ⑤未備課上課或未帶備課本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監試不履行職責的;

  ②閱卷不按時參加的.;

  ③試卷由學生代閱的。

  3、中心學校備教檢查中,作業、備課、聽課每少1時次扣20分;

  4、在教學常規視導檢查中,被領導點名批評的,每次扣30分;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0分。

  (四)、教研成果考核(100分)

  1、本人撰寫的論文、教案或主講的公開課,獲國、省、市、縣、鎮級獎勵(或發表)的,依次計分如下(累計分不超過70分);

  國家級:70分

  省級:一等60,二等50,三等40;

  市級:一等40,二等35,三等30;

  縣級:一等30,二等25,三等20;

  鎮級:一等15,二等10,三等5。

  2、完成學校規定的公開課、教學隨筆、教研活動的,得30分;未上公開課的,扣10分;未按時上交教學隨筆、教學計劃總結的,每次扣5分;不參加教研活動的,每次扣5分。

  (五)、教學工作量考核(100分)

  1、教學工作量包括包括任課課時(正課、朝讀、坐班、晚自習等)和教學崗位(校長、主任、班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協管等),由教務處每月具體考核,發放課時津貼,期末不再另行量化。

  2、全體教師根據任課節數計算月課時工作量,其公式為:2.75元×每週課時數×4周=月課時工作量(元)

  3、以上計算,不分年級任課,不分主次課,朝讀、坐班計1課時,晚自習計2課時;

  4、畢業班課時上浮20%;

  5、特殊崗位人員工作量每月津貼數為:

  體育教師帶操:15元/月(缺一個早操扣款2元);

  備課組長或教研組長:10元/月(負責計劃,本組教研,記載,閱卷),不累計;

  年級協管:25元/月(協助管理年級事務);

  班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負責第一或第三節晚自習,如缺崗按曠課扣分);

  主任、副主任:0.4個標準工作量;

  團書記:0.3個標準工作量;

  副校長、工會主席:0.8個標準工作量;

  校長:1個標準工作量。

  (六)教學績效考核(360分)

  1、七、八、九年級每期均按期中、期末兩次考試進行教師教學績效考核,期中考試佔60分,期末考試佔300分(中心學校組織),六年級只按期末考試(中心學校組織)考核評估;

  2、學校或中心學校舉行的教學質量檢測,評估科目及學科計位方法均按《濯港鎮中學教師教學績效評估方案》執行;

  3、績效評估方法:

  ①本校組織的考試第1~4名依次得分為60.45、30.15分;

  ②中心學校組織的統考相應位次得分;

  ③六年級位次得分參照《濯港鎮小學教學質量評估方案》中“計分表”,按其相應分值10倍積分(最高值360,最低值100);

  ④教師只任教一個班一門學科,其考試位次積分即為該項得分;在同年級跨班級任同學科課程,其積分之和除以任教的班級數所得分值即為該項得分;跨年級任同學科課程,該項得分為高年級的0%加上低年級的40%;跨學科任教,該項得分為中考分值的學科積分的60%加上分值少的學科積分的40%。

  五、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另行制訂。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0

  一、獎勵:

  1、畢業學年,依據規定,按升學成績給予獎勵。

  2、學生參加區級和區級以上的各類競賽,按規定進入授獎名次者,學校給予指導教師獎勵。

  3、教師在市級和市級以上的專業報刊發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經驗的文章,學校給予獎勵,並影印存檔。

  4、每月檢查教案、校本培訓、聽課情況、作業批改情況等,按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

  二、處罰:

  以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扣除獎金:

  (1)不服從分配,行動消極,任務完不成者。所帶學科成績低下者。

  (2)隨意缺課,按節累計。工作造成失誤或者損失嚴重者。

  (3)學校大會、集體備課、公開課、校本培訓,無故不到者。

  (4)體罰學生,造成事件者。

  (5)備課和批改作業存在問題,按條例要求給予處罰。

  (6)搞不團結,行為不文明影響全校工作者。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取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規範、簡約”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我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四、工作量的確定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教師標準周課時數為16――20節。承擔多科教學的教師,在計算工作量時,每增加一門課程,增加兩課時工作量。根據實際情況,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體育教師的訓練課、間操課、音、美教師的課外活動課均納入總工作量。管理人員、教輔和工勤人員的工作量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績效工資分配專案設定

  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師德、教育教學、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案設定如下:

  (1)各類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2)班主任津貼。

  (3)課時津貼,超課時津貼。

  (4)教育教學工作考核獎勵。

  (5)教育教學科研成果獎勵。

  (6)考勤獎勵。

  (7)其他。

  注:不在崗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領導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績效考核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式和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具體要做到三個結合: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充分聽取年級組、教研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

  (二)考核程式

  (1)個人自評。教師個人進行總結和自評,填寫考核的相關表格。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意見。

  (3)綜合評分。學校考核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年級組、學科組、學生和家長評議,確定考核分數,教師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小組考核滿分60分,年級組、學科組測評滿分分別為10分,學生測評(1—3年級由學生家長測評,其它年級由學生測評)滿分為10分,教職工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

  (4)確定等次。學校可根據教育局對校長考核所確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經學校領導小組稽核,確定考核等次。

  (5)進行公示。對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確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6)兌現工資。對公示無異議者,按考核等次兌現績效工資,並按管理許可權上報教育局備案。

  (三)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

  教輔和工勤人員的考核程式,參照教師考核程式進行。對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要分別存入個

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進一步規範教職工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公正的校內獎勵工資分配製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結合我市和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專案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設立崗位津貼和地方補貼兩個專案,教職工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則根據本方案執行,每學期發放一次,資金來源為市財政局按全市統一標準撥付。

  本方案以下內容主要是關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中學在編的正式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一)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重點向一線教師、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類:

  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於工作量考核獎勵,稱為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曲阜市興教助學有限公司的運營實際,適當加以貼補。

  (二)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參考部分學校關於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課時量計算辦法

  (1)係數設定

  語文、數學、英語:1.2物理、化學:1.1

  思品、歷史、地理、生物、體育、音樂、美術、寫、資訊科技:1.0

  班會:1.3俱樂部活動、社團活動輔導:1.5

  晨讀輔導:0.5遲到則不再計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課時自習:0.6

  由教務處或級部安排的代上課,代上課教師達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別人上課每節為本學科系數的2倍,達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則按原係數計。

  平時由教務處或級部安排代別人看自習1.2。

  因公、私事個人調上,學校不作統計。因上級安排其它事務性工作(非外出學習)級部安排別人上課,本人按原節次計量。

  被代上課的教師,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課時不計本人課時量;因事假所缺課時不計本人課時量的同時,再扣除0.5倍課時量。

  跨學科、跨級部教學,所跨的學科系數為原係數的1.5倍。

  學校有接待任務安排的或教師自行申請的接待課每節以0.5分計入考核總分。

  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按實際節次計算,考試期間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請假則從本月總課時量中扣除實際節次,考務人員同監考教師,參與閱卷一科次按4課時計(包括計分統計人員)。

  (2)相關說明

  a、以上所列係數包涵了本學科教學的整個過程和全部內容,體育老師帶課間操等同於文化學科的作業,不再單獨計工作量;晚自習不計工作量;班主任帶課間操不單獨計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師績效工資按上級撥付數量每學期發放一次或與其任教學校協商後可參與該校的統一考核,參與績效工資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師同我校教師的計算方法,但結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級撥付部分由原單位發放)

  c、班主任工作、學校安排的值班、晚自習看班和學校安排的其它臨時性或階段性工作不適用本規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標準(單位: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11

  中層副職(含級部副主任):8

  級部委員:5

  學科委員:4

  黨政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職員6

  其他處室職員3

  學校報刊主、副總編每期計10課時,計入當月

  團委委員:3

  兼職功能室管理員:1

  以上各崗位如再有非本職能範圍內兼職,在以上相應量的基礎上加1。專職教輔工勤人員臨時安排的其他非本職工作,計入附加工作量。

  3、具體核算方法

  (1)女教師年滿45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1.4計,年滿50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2計;男教師年滿50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1、4計,年滿55週歲所代課節按實有課節數乘以2計。

  (2)根據所代課情況和兼職管理情況,各級部記錄、核實,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學期末,教務處根據級部統計情況,按月(四周)計算。

  為調和學科之間的差距,課時分主課和輔課兩種性質計算。主課為課程表中安排的正課課時。其餘均為輔課,如早讀、活動課、俱樂部活動時看自習、監考、閱卷、管理量、乘係數後的班會等。

  以級部為單位計算各月的主課平均課時量(級部主課時數總和除以標準科任教師數)。個人主課量根據超出或低於主課平均課時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減少,輔課直接以實際課時加入工作總量。個人主課課時計算具體辦法:

  情況一:超出月平均課時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況二:超出月平均課時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況三:平均課時及下調2課時以內的(如平均為15課時,則14、13以平均計),按實際課時計。

  情況四:低於月平均課時的30%以內(含)的,乘以85%。

  情況五:低於月平均課時的30%以上的,乘以75%。

  個人績效=人均每月績效工資x標準人數/(賦值後的級部月主課課時總量+級部月輔課課時總量)x(個人賦值後的月主課工作量+個人月輔課工作量)。

  (4)校級領導、副校級領導、不上課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層正職、不上課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層副職、教輔人員,分別按課任教師總平均的110%、105%、100%、90%、75%發放。

  (5)在執行學校考勤制度的同時,執行以下規定:學期內因事因病申請彈性考勤的教職工,每天1小時內,每天扣5元,1小時以上視為請假,長期彈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請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內不做扣發處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請代課教師代課的每天扣30元;因病請假7天以內不做扣發處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請代課教師代課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無故曠工1天或曠教1節扣50元,無故曠工7天或無故曠教7節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學校上班考勤遲到10次以內不做扣發工作量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額計入教職工學期工作量考核績效工資總額,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學期。

  五、其它事項

  按政策提前離崗的人員、法定產假期間的人員生活補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六、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科室主任級部主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在具體工作和考核過程中出現突發性問題或一些特殊情況,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共議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