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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大學招生章程

鄭州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鄭州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下面是小編特地為大家整理的鄭州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歡迎大家閱讀與參考。

  鄭州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為鄭州大學(國標程式碼10459),註冊地址為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00號,郵政編碼450001。

  第三條 鄭州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河南省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入選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還合作興辦有西亞斯國際學院、體育學院。

  第四條 鄭州大學現有四個校區,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普通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鄭州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鄭州大學(校本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校長、紀委書記、有關部門負責人、師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的鄭州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鄭州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

  2.根據國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佈本校招生章程;

  4.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參與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工作。

  第八條 鄭州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鄭州大學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依據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要求,鄭州大學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鄭州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提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其他省份提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鄭州大學執行國家規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條 鄭州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為: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0分、0分。

  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願清”的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要求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我校招生計劃,普通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為1A1B,必測科目為4C,技術科目為合格,按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

  第十六條 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錄取

  (一)河南省

  1.音樂學專業: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總分不低於140分,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音樂表演專業:

  ①音樂類考生: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主科成績不低於85分,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其中民族樂器不招古琴、葫蘆絲、巴烏。

  ②體育舞蹈類考生:只招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體育舞蹈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主科成績不低於145分,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體育舞蹈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③空乘類考生:使用河南省空乘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合格,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二本分數線的70%(不低於省定空乘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只招女生,身高不低於4100px。入校後在我校旅遊管理學院學習。

  3.音樂表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主科為聲樂、西洋樂器的文科考生。使用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以上專業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兼報專業採取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山東省、山西省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3.音樂表演專業:按校考專業主項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專業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錄取。其中民族樂器不招古琴、葫蘆絲、巴烏。

  4音樂表演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只招聲樂、西洋樂器考生。按校考主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兼報專業採取志願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6.當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視覺傳達設計、雕塑、繪畫、書法學專業錄取

  (一)河南省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視覺傳達設計、雕塑、繪畫三個專業使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兼報專業採取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書法學專業使用省書法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山東省、山西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2.考生必須取得鄭州大學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如果當地有專業統考,還須取得當地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

  3. 專業錄取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兼報專業採取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

  4.在湖南招生的書法學專業使用鄭州大學書法校考成績,按校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三)青海省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青海省美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繪畫專業使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兼報專業採取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

  2.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八條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錄取

  使用河南省體育專業(本科)統考成績。要求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分數線,專業課成績不低於省定本科分數線30分,錄取時按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錄取,當總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自主招生、定向生、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等錄取

  1.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政策和我校自主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2.新疆哈密地區定向生招生:要求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以上,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錄取,且只錄取與定向單位簽訂有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3.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單列、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及對應的招生簡章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外語類各專業只招收本語種或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透過鄭州大學招生網站及時向社會公佈。

  第二十二條 經有關部門批准,普通本科文科類專業學費3400元/生·年,理工類及體育類專業37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案、中外合作辦學課程專案普通本科專業18000元/生·年。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400~11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條 招生諮詢電話:0371-67781111,67731111,67783333,招生網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高考資訊平臺”釋出的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