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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彙編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

  為了防止各類疾病的發生和傳播,維護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秩序,特制定預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學期定期召開學生會,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要求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具體做到:

  1、飯前、便後洗手,不亂拉用別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洗臉、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報、勤曬被褥;定期對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給的食品,不吃黴爛變質的食品。

  3、不和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接觸,若必須接觸,必須採用相應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觸。

  4、若已察覺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彙報,並迅速治療,嚴重的或具有傳染性的必須隔離治療。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觀察員,觀察班內學生病情彙報。

  6、各班若有相聯或同時有2人以上患有持續高燒;痢疾、咳嗽、嘔吐等明顯疾病要及時向學校報告,以便及時採取手段遏制病態發展。

  7、患病者必須遵照醫生要求用藥,不能隨意買藥亂服用引起不良後果。

  二、食堂店鋪內部要做到:

  1、內外環境整潔,無蠅蟲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須潔淨、消毒;

  3、購買食品要把好採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經營許可證的定點採購食品原料,以防質量不好、過期的或發病變的食物或食品進入校園。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餘食品,剩餘食品必須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劑食品、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的食品。

  5、食堂、店鋪人員要每學期進行健康檢查,須持證、著衛生服上崗。患有傳染病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三、醫療室對每位患病治療的學生要進行登記,對共性的、有傳染性的疾病要及時彙報,並對學生進行安全用藥指導;不能及時治療的,病情嚴重的要報告學校,轉至大型醫院治療,不能延誤治療時間,導致不安全事故發生。

  四、學校每學期召開預防疾病會議,根據各種疾病的發生週期特點,在不同時期對師生進行預防和低抗傳染病常識,教育嚴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腦、疥瘡、水痘等傳染性病在校內傳播。

  五、學校要定時對學生宿舍、廁所、食堂、店鋪、教室進行消毒,採取措施;消除老鼠、蒼蠅、螳螂和其他害蟲,各類病菌的滋生條件。每週對食堂、店鋪、廁所、飲用水處的衛生進行一次檢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提出整治。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2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範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准,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准。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並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絡。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並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逐級上報。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3

  一、充分利用多種途徑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努力營造安全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每學期開學初前兩週定為安全教育周,組織學生學習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三、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特別是每年3月26日的“安全教育日”活動,使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強化安全工作的管理措施,注重安全工作的實效性。

  五、發揮各班安全^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六、值周教師要24小時值班,確保學校安全工作。

  七、安委會工作人員要定期檢查校園內一切設施的安全工作,做好消防器械的保養工作。

  八、加強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特別是周邊環境的安全防範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4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常識和安全防範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於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鏽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並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牆,不亂塗、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裝置;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彙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5

  消防工作是關係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並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菸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閱覽室等處下班最後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並要迅速查明火因。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6

  一、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建立歸檔工作。做到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歸檔;學校安全教育活動內容歸檔;學校制定安全事故處理預案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機構,職能分工歸檔;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歸檔;學校安全案件發生處理和整改措施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歸檔;學校安全排查工作情況歸檔;學校安全隱患記錄歸檔;其它需要建檔材料歸檔等,並單獨編制學校安全隱患預警檔案。

  二、建立“預、查、防”為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

  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1.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出師生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2.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體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3.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的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設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三、學生優先,生命優先制度

  學校安全制度規定,任何條件下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須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任務,所確定的處理方案必須體現學生優先,師生生命安全優先於財物安全的原則。一切設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師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和表現出極高的職業道德水準,不允許出現教師在任何突發事件面前出現自私自利行為,更不允許出現置學生生命於不顧擅自離開現場的逃脫行為。同時學校還規定在事故現場為保證學生和教師的生命安全,現場指揮人員可以安排動用現場當時可用的一切手段進行營救師生和救險行為,以最大可能減少師生人身財產損失。

  四、責任到人制度

  學校根據“預、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現的事故性質進行分工,使學校所有可能出現意外的設施和險情明確其責任人,實行全天候責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擋。

  安全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種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7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範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菸,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並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誌。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後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裝置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裝置、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裝置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並組織參加滅火救災鬥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採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執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援。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9

  為了讓每一位教師知道,當傷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怎麼辦,青山中心小學近日完善了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在報告制度方面,學校制定了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師應首先向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報告,非班主任的應告訴班主任教師。

  應急處理機制,根據不同安全事故制訂了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包括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學校還成立領導小組,對所有老師進行培訓,讓大家熟悉掌握應急程式和措施。

  學校還專門邀請工程技術人員來校,對校園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已符合建築標準的樓梯護欄進行了增高處理,在窗臺上增加了防護欄杆,做到關注每一個細節,徹底清除安全隱患,明確安全工作制度,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0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併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並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路、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絡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為;要將校內腳踏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透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1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和師生安全、根據國家教委《中學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從校門出入的人員及車輛須主動出示證件、自學接受門衛執勤人員的檢查、指導、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入。

  二、凡攜帶或運載貴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門,必須持有關院、處的證明,經門衛檢查驗證方可出入。若手續不全或來路不明門衛有權查詢、擋獲、查處。

  三、校外任何商販、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經商,未經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在校內或校門附近擺攤設點,不得在第二校區主幹道及兩側擺攤設點,阻礙出入校門及校區通道。

  四、機動車輛進入校門,須經門衛同意,並繳費後按交通標誌行駛,禁止鳴號、試車、學習駕駛。腳踏車進出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

  五、校門實行定時開關制,早上五時開門,晚上十一時關門,師生員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時間出入校門時,應由其所在單位與值班工作人員事前取得聯絡,任何人不得干擾門衛工作。

  六、門衛執勤人員必須著裝整潔、姿態端正、文明執勤、保持值班室整潔、門前實行“三包”。

  七、凡我校師生員工(含職工子女、家屬、臨時工)進出校門應佩帶校徽或主動出示工作證、學生證、出入證;來校聯絡工作或會客的人員、一律憑介紹信或身份證到會值班室接洽並辦理登記後方可入內,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得會客。

  八、對違犯以上規定者,交視其情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2

  1、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分析會,分析學生交通活動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進行記錄。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不少於2課時,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3、將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作為每學期組織活動、少先隊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做好活動記錄。

  4、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網路電視、學習園地、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徵文、漫畫、演講賽、文藝演出、安全小報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並按規定進行活動登記。

  5、建立同學生家長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制度,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家長會內容。

  6、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宣傳骨幹及小警察培訓制度,每學期集中培訓不少於1次,並組織開展校園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檢查活動,參加社會公益宣傳活動,並進行登記。

  7、建立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及交通安全資訊反饋制度,及時把本學校交通安全情況反饋到教育局、交警大隊,以便於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活動。

  8、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掌握情況調查制度,保證交通安全知識在學生中的普及率達到100%。

  開展建立“交通安全學校”,就是在中小學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培養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並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千家萬戶。它是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保障全市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為了更好的完成建立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學校”建立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學校、交警大隊、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學校開學、放假前,各中隊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今年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

  3、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室。制度、宣傳掛圖等上牆,並備有交通安全學習材料向師生開放。

  4、制定領導機構、職責和交通安全公約。

  5、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欄,經常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常識、事故分析等;

  6、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面職責和注意事項,並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與老師、學生年度評優掛鉤;

  7、營造建立“交通安全學校”的良好氛圍,請交警大隊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切實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3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範、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 學校財產為教師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該財產有其教師個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義借給他人。

  2、 學校所有電腦的主機、液晶、印表機以及攝像機等貴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樓和四樓的電腦房內。

  3、 對於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儘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4、 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准的不的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大的將報警處理。

  安全:

  1、 對於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佈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絡。

  2、 晚上十點以後不得施工。

  3、 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後方可帶出學校。

  4、 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學校有行政人員和門衛負責值班,16:30點以後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絡。

  5、 門衛無權將社會閒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發事件的,按照學校修訂的建立平安校園規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方案為準。

  聯絡電話:

  校長室: 64371935

  總務處 64376638

  門衛: 64743458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4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大營希望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學校領導組織老師對校舍、校產、消防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杜絕無人值班的情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7、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絡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8、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讓家長來訪接待室或門衛室等候,用電話聯絡後由學生到接待室或門衛室帶領入內。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9、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和停放各種車輛,要及時予以清理。

  10、外來機動車輛不準駛入校內,外單位車輛停放學校過夜須徵得學校領導及門衛的同意方可入內。

  11、來訪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並儘量通知有關人員,如找校級和中層領導的必須打電話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如有不明情況的應和學校領導聯絡,經允許才能進入校內。

  12、禁止推銷人員未經同意進入學校。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值日教師及班主任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防護意識和保護措施。

  5、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6、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7、學生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門,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8、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並進行登記,有家長領回。

  9、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和班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有關老師同意,方能入校。

  四、課間安全:

  1、學生課間活動文明有序,嚴禁攀爬窗臺、樓道護欄、校門、花牆等校內高處危險設施,嚴禁在教學區大聲喧譁,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

  2、嚴禁教師組織學生從事安全和能力承擔之外的班級工作,嚴禁教師組織學生踩踏在窗臺上擦二、三層教室朝外的玻璃,嚴禁學生在桌凳上走動。

  3、注意用電安全,嚴禁觸控電源插頭、插座、電扇開關等帶電物體。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班級的電源、電器有無裸露、損壞,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學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電源、電器等帶電裝置。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嚴禁攜帶火種進校園,不燃放煙花鞭炮。

  5、要教育學生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校期間,未經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允許,

  任何學生不得私自與陌生人接觸、不得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物、禮品或隨陌生人離校。學生在校期間與陌生人接觸造成後果的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負主要責任。

  6、加強學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購買、食用過期、變質或“三無”食品,一般情況不允許帶零食入校,嚴禁在校門口購買食品。

  7、保證各種活動安全,班主任以及課任教師要與活動的組織者做好活動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活動過程中學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活動中存在安全隱患,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上報或停止活動。

  五、安全責任:

  1、學校的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共同職責,有責任和義務預防和制止各種危及學生安全的事件發生,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如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逐級上報。

  2、學校每學期都要層層制定和簽署各種《安全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人。為確保本細則順利實施,把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各種安全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追究和事故處理。

  3、對年度內班級和個人因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響的,班級不能評選各種綜合性集體榮譽,教師個人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實行一票否決。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5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護技能;及時排除學校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防範措施,切實降低事故發生率;依法處理學校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學校安全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與鄉、村及派出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根據以上任務、方針和原則,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定期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總務主任分工負責,成員由值班人員、值周教師及班主任組成,根據學校安全責任書中具體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師負責日常護校工作,按時開關校門,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果由於擅離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並且要以經濟損失10%的金額進行處罰。若堅守崗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另行處理。

  四、值周領導、教師務必於上課前三十分鐘到校履行職責,負責本週的作息時間、升降旗、衛生工作、校園內偶發事件。每天放學督促學生整隊離開校園,檢查教室是否關好鎖好,是否有學生逗留。課間及課外活動巡視管理學生,防止學生傷亡事故發生。對進入校內的閒雜人員要及時詢問,督促其離開校園,如不按規定操作,出現校園安全事故,應負主要責任。每週在升旗活動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的教育,活動內容有記載有資料;對中途離校或當日不到校的學生要及時追蹤瞭解,家長取得聯絡;經常性的檢查門、窗、桌、凳、玻璃,電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中午、下午放學要組織本班學生關好教室門窗,送學生安全離校;教育學生不要吃過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學生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和報告工作;做好災害性天氣時學生離校回家工作;每月將安全排查月報表上交工會處。

  六、上課教師每天上課時檢查學生是否到齊,對缺席學生要詢問原因,及時協同班主任做好處理工作;在班主任請假期間在該班 任語、數課的教師為代理班主任,責任同班主任安全責任內容相同。

  七、幼兒教師負責好幼兒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及時瞭解幼兒身體狀況,每天所吃零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災害性天氣,協同家長使幼兒安全回家;對幼兒園內設施要經常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兒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做好對幼兒安全知識和自我防範意識教育。

  八、總務主任經常檢查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定期(三週一次)檢視校內一切設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校外周邊設施每月巡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建議有關人員和部門,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園周邊經營攤店情況,是否有不利於學生安全的商品和過期食品出售。

  九、學校每學期安排第一週和第十二週為安全教育周,內容根據季節和實際情況而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活動,必要時請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座或觀看安全教育錄影或圖片。

  十、遠端教育裝置安全防護措施。管理人員,要按程式操作,確保裝置安全執行,值班人員每晚檢視兩次裝置教室門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師把門頭窗開啟一定縫隙,防煤氣中毒,同時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並教給學生一些預防方法及自救常識。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對於翫忽職守,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