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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關於抵押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抵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裝修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雙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___。

  二、工程專案及價格:

  1.工程專案:房屋裝修(採用包工包料及傢俱);

  2.工程總價為:___。

  三、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工作場地、水源、電源等。

  3.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堆積、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3.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各種責任。

  4.一年內如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

  5.須於___前完成所有工程專案。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預付工程款10%,工程進展期間再付25%,餘款必須於工程完工驗收後10天內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根據。

  七、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工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郵編: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房屋抵押消費借款,乙方提供協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服務

  第一條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房屋抵押消費借款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借款申請手續。

  第二條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借款成功(即借款銀行批准此筆借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借款

  第三條借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借款額度及借款年限,提出借款申請並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發放借款:經被申請銀行批准借款後,甲方房屋實現抵押及履行相關手續後即可發放借款。

  第五條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整。

  第六條借款年限為XXXX年。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借款申請成功後(即借款銀行批准此筆借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全部借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借款申請手續,如果甲方借款申請未透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借款申請未透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餘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由於借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並不對此借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XXXX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XXXX年XXXX月XXXX日

抵押合同 篇3

  一、融資租賃合同擔保

  (一)融資租賃合同擔保概述

  在我國融資租賃交易中,設定擔保是常見的交易條件。融資租賃合同的標的物通常是具有較高價值的財產,由於融資租賃合同租期較長,承租人使用租賃裝置的收益情況容易受市場因素影響,因而出租人收回投資獲得利潤的風險係數相當大。為了確保承租人能按約履行合同,按期支付租金,降低出租人的風險,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的擔保。融資租賃如果設定擔保,一般有兩類:一類是對承租人履行向出租人給付租金義務的擔保;一類是對融資租賃合同期滿時租賃物殘值的擔保。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方式

  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從總體上看,其擔保方式與《擔保法》確定的擔保方式並沒有什麼區別,即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在交易中,當事人應當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特殊性設定合同擔保方式。融資租賃合同雖可適用留置和定金擔保方式,但是在實踐中極少發生和適用。主要採用的是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方式。

  二、融資租賃合同擔保實務中應注意的問題

  融資租賃合同擔保可以採取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相應擔保條款方式,或亦可簽署獨立的擔保合同或出具擔保函。融資租賃合同擔保實務中應注意的問題主要有:

  (一)擔保人應當具有擔保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1、採取保證方式時,著重考慮保證人是否具有作為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如根據《擔保法》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法人授權的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2、出租人應對擔保人進行資信調查,確定其擔保能力。

  (二)考慮到監控難度等問題,應審慎使用浮動抵押制度

  浮動抵押制度是《物權法》引入的新制度。浮動抵押抵押財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抵押人被賦予較大的處分權能。但它也不可避免地會給抵押權人抵押權的。實現帶來諸多風險:

  1、浮動抵押財產價值可能在特定化之前減少或流失,使抵押權人的債權難以得到清償。抵押財產處於流動狀態,抵押人可能濫用其自由處分權,非法轉移、變更財產,致抵押財產總體價值減少,損害抵押權人利益。

  2、浮動抵押財產在發生法定或者約定事由時方能確定,這給預測抵押財產的價值帶來困難。

  3、浮動抵押制度有賴於良好的社會信譽、誠信和市場環境。

  4、由於浮動抵押具有浮動性,抵押財產處於動態變化中,《物權法》沒有規定抵押權人對抵押人及抵押財產相應的監督權,抵押權人無法掌握抵押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抵押財產的價值變化,不利於保障抵押權人的債權。

  5、浮動抵押不得對抗善意取得第三人的所有權。

  鑑於以上缺陷, 出租人對於浮動抵押應採取審慎態度。依據《物權法》196條規定,浮動抵押中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之一為“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出租人應儘量在浮動抵押合同中明確約定提前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一旦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抵押財產即被確定,抵押人不得再處分抵押財產,抵押權人可以要求實現抵押權,從而保障自己的債權。

  (三)約定行使擔保物權條件,保障擔保利益,節約交易成本

  《物權法》第170條規定,除了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賦予當事人更大的意思自治。出租人在擔保合同中應對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明確約定,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利,及時防範風險。

  (四)積極行使擔保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物權法》縮短了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期間,因而,如果抵押權人未能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則其利益將不會受到法院保護。出租人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履行跟蹤制度在此至關重要。

  (五)及時進行擔保登記,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物權法》將動產擔保由以往的登記生效主義轉向登記對抗主義。儘管不進行登記,並不影響動產擔保的效力,但是為了能有效對抗善意第三人,出租人應督促擔保人進行登記。

  (六)適當考慮適用留置、應收賬款質押等擔保方式

  《物權法》規定企業之間可以留置,而且留置權和債權可以不屬於同一法律關係。這為出租人採取留置擔保方式提供了可能性。同時,也可以採用應收賬款質押的方式。

  (七)對租賃物殘值的擔保

  租賃物殘值擔保為融資租賃所特有,它是為保障出租人對於租期結束時租賃物殘值利益而設定。對租賃物殘值的擔保一般適用於當融資租賃合同中據以計算租金的金額不是租賃物購置成本的全部的情形。此類擔保可以由第三人或承租人提供。

  對此建議條款:雙方約定在租賃合同屆滿時租賃物的具體殘值;對合同屆滿時租賃物進行評估和變現,約定評估的具體方式或者評估機構;當租賃物的評估變現價值低於雙方約定的殘值時,由承租人或第三人對差額作出擔保。

  (八)建立健全租賃物取回佔有機制

  在租期內,租賃物處於承租人使用和控制之下,因而出租人可考慮採取合同約定、合同公證、租賃物標誌化等手段設立明確、可操作的租賃物取回權制度,充分保障租賃物權。取回權並不是《擔保法》中的擔保制度,但是對於保障出租人的利益必不可少。20xx年,我所總結參與“中國融資租賃法”立法工作的心得,結合受全國人大委託進行取回權課題研究工作的成果,出版了《融資租賃登記與取回權》一書,該書對融資租賃交易中租賃物取回權的制度構建及交易設計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

抵押合同 篇4

  車 位 租 賃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 ,身份證號碼: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自願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 ******車位(車位編號:***) 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 租車位期限為 壹 年,即自 20xx 年 10 月 01 日起,至20xx年09月 30日止。

  第三條 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大寫)(含車位管理費),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 (大寫),乙方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給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開具收條。

  第四條 甲方於收到款項當日將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該車位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該車位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車位。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車位牆壁、地板的損壞,由乙方承擔維修或賠償。

  第七條 租賃期間,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或車內物品丟失,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如因車輛受損,由乙方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甲方協助。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並遵守相關的管理規定,並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車位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甲方如不再繼續計程車位給乙方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半個月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終止當日將車位歸還甲方,並保證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乙方逾期不返還的,甲方可追究其違約責任,乙方賠償甲方在此期間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縣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 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

  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

  授權代表: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抵押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信用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牡丹信用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項下因牡丹信用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應付款項的償還順序依次為利息、費用和本金。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專案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評估價值所有權權屬使用權權屬

  甲方(抵押人):乙方(髮卡機構):

  簽章: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