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抵押貸款合同模板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貸款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抵押貸款合同 篇1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作為一種補償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貸款分類有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企業抵押貸款、信託抵押貸款、車輛抵押貸款、典當行抵押貸款、五色土抵押借貸。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
抵押貸款合同 篇2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大 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止,共 _________ 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提前還款由本合同第六條另行規定)為________。既________ ,利息共計________ 元,分三期支付,每期利息為________ 元,第一期利息於_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二期利息於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付清,第三期利息連同借款本金於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一次還清。如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天按貸款餘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償日為止。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正當償還貸款本息;
3、在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在出借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第八條 出借人承諾:
1、保證本借款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留存。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訂立於
抵押貸款合同 篇3
貸款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年_月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4
出 質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
質權 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願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的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後,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徵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儲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後,若有剩餘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並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准。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檔案、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檔案、資訊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並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資訊披露或其他手續,並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並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採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併(或兼併)、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範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於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並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於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檔案,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型別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於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准、同意、證書及其他檔案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託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登出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範圍或者註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透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佈主債權提前到期,並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
地點:
抵押貸款合同 篇5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貸款合同 篇6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稱丙方)
履約擔保人:(以下稱丁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更好地保障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甲、乙、丙、丁四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佔丙方抵押物評估總價值的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使用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以_______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月息為_____%,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不包括複利。
第四條 甲方資金用途、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一)甲方所借上述款項用於____________
(二)甲方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____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歸還本金,按月付息,每月一日付息_______元。
2、一次性歸還本金,到期一次性付息_________元。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為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甲;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但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丙方。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房產的具體情況為:
1、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
4、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房屋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屋屬性:該房屬於(商品房、房改房、商業房)。
8、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丁方責任
1、丁方承擔本合同的履行擔保責任,必要時應出面證實合同涉及的各項條款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甲方因合同產生的各種行業予以監督執行。
抵押貸款合同 篇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 (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後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檔案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鑑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借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複、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於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檔案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8
一、抵押汽車概況
1、品牌及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二、評估價值
抵押人以上述車輛作為借款擔保抵押給出借人,根據抵押雙方協商一致,對抵押物現有價值估算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三、協議雙方簽章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