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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市場管理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1

  隨著城市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我縣縣城建成區面積逐年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機構日趨健全,綠化、亮化設施建設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設成為具有現代化氣息邊境旅遊小城市的目標仍有差距,需要不斷借鑑內地先進縣(區)的發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並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隊伍建設。現將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設局環衛站和城建監察隊負責。環衛站有在職在編職工19人,聘用臨時工5人,併成立城衛服務部,實行企業化運作,聘用清掃、清運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對縣城建成區的綠化、亮化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城建監察隊有在職在編監察員7人,聘用臨時協管員15人,主要對城市建設專業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營運安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察,負責整治市容市貌,佔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

  二、主要問題

  (一)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工人工資待遇不保障。

  由於在職在編人員遠遠滿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經請示縣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臨時工人(男職工34名,女職工48名),其中環衛站6名(女職工3名),城衛服務部61名(女職工44名),城建監察隊15名(女職工1名)。因縣財政困難,城衛服務部每名臨時工財政撥付工資僅520元/人·月,城衛服務部補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資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遠遠達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資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證,致使管理隊伍不穩定。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發生勞動關係的用工方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必須交納五項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辦此事,並根據相關規定作出罰款要求。經核算,男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各項保險客為495.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63.00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女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五項保額為507.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5.02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每年僅保險一項支出就達506097.972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2820.212元,個人負擔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資過低,難以承擔個人應繳部分,因此,適當提高工人工資和解決五項社會保險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資金投入不夠,相應裝備不保障。

  一是城衛服務部收集、裝運城市生活垃圾的裝備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輪車收集,用拖拉機、農用車清運,導致收集不及時,清運不乾淨,甚至因清運過程中裝車不封閉,到處潑灑而導致二次汙染;二是城區沒有設立垃圾集中處理點(垃圾中轉站),清運車輛全城流動收集清運,不但清運不及時,且發生大量燃油費,加之未透過擠壓處理的垃圾體積大,運輸困難,運往垃圾處理場後堆放佔地面積大,難於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來清推垃圾處理場才能保障連續堆放;三是城衛服務部雖實行企業化運作,但實行有償清運的收費標準過低(20xx年4月已廢止,新的收費標準請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運費僅257840元,各種補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資、車輛燃油、裝置維修需開支561529元,城衛服務部無力改進裝備和提高工人工資待遇;四是旱季綠化苗木萎死嚴重,現有的一輛灑水車因使用年限過長,難於保證正常作業,加之城市綠地面積成倍增加,新實施的綠化帶較多,旱季因澆水不夠而旱死的綠化苗木較多,出現連年補苗,連年死苗的現象。五是路燈線路老化嚴重,大量原裝老式路燈仍在使用,全城約7000米(農貿市場至白糖廠路段兩邊)路燈線路風化、氧化嚴重,各種廣告燈、牌搭接路燈線路加重負荷,斷線、燒線連連發生,老式路燈耗電高、壽命短、維修費用高,部分路段時有區域性停電、熄燈現象出現;六是沒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停車場,部分商業集中地段和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車、人集中地點沒有停車場,街道施畫的臨時停車泊位十分有限,難以滿足日漸增加的車輛停放需求,車輛亂停亂放現象仍然難於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設施集中的地方沒有安裝電子攝像設施,夜間監察難以取證,大量環衛、綠化、路燈設施被盜和受損。

  (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不夠,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無景,有路無燈的現象。

  環城路、帕當路、城東路建成後,部分地段尚未實施綠化和安裝路燈。經測算:實施環城路、帕當路亮化工程,需安裝路燈158盞(含線路),需資金53萬元(其中環城路需安裝路燈84盞,需資金29.4萬元;帕當路需安裝路燈74盞,需資金23.68萬元);實施城東路烈士墓至白糖廠段和帕當路環島至帕當一組路段綠化工程需投入資金31.5萬元(其中實施帕當路綠化帶總面積2604m2,需資金11.7萬元;城東路種植行道樹2144.6m,需行道樹716株,需資金19.8萬元)。

  (四)框架結構房屋設計含鋼量偏大,建築工程造價偏高

  20xx年以來我縣採用了新的計價程式,20xx年國家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進一步投入,將該費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價,具體取費標準是由人工費和機械費的18.75%計取,稅金也上調了3個百分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由原來的27.72元/工日調整為34.77元/工日,造價也隨之上調了40—60元/㎡。加之建築工程設計採用國家新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xx,其附錄a中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之規定,_____縣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30g。為提高我縣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國家對建築設計相關規範的修改,從20xx年後我縣全面實行20xx版新規範,在19xx版老規範基礎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鋼量,一棟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鋼量也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隨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縣地處邊疆,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從省城運來,由於思瀾公路的擴建、油價的上漲等導致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的節節飆升,我縣的工程造價又一直未嚴格實行統一管理,從而造成了我縣建築工程造價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積極向縣委、政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爭取成立城建監察局和公共事業管理局為縣建設局下屬的副科級二級局,透過提升機構檔次來增加人員編制,解決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和工資待遇低的問題,並將工人工資和五項保險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城建監察局將規劃中隊、市容中隊、城建中隊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公共事業管理局將環衛站、城衛服務部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

  (二)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出垃圾中轉站和停車場建設地點,積極爭取劃撥建設用地,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專案的上報實施,積極爭取實施垃圾中轉站建設專案(約需建設資金100多萬元),並多方籌措資金購置2輛封閉式垃圾清運車和1輛灑水車,在城區街道生活垃圾集中點設定垃圾臨時堆放貨箱,在綠化帶上鋪設旱季澆水管網。註冊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環衛站下屬企業,組建30—50畝的綠化苗木基地,保證城市綠化用苗的供給。

  (三)加強與公安交警、運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城市公共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靈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並逐步形成由縣人大透過的城市公交車輛管理辦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辦法》於20xx年4月到期後,透過市場調查和走訪附近縣(區),提出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上報物價部門,儘快召開聽證會,確定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並擴大清運範圍,把農貿市場、新開發區及城鄉結合部部分農村納入城市保潔範圍,逐步規範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牽頭並聯合相關部門控制好建築材料價格。

  (六)根據《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雲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工程造價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通知》上的條例對我縣的造價市場進行管理,控制好我縣的工程造價。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2

  加強城區市場管理,繁榮活躍和規範城區市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根據區政協調研工作部署,農工民主黨區委採用調研組專題座談、走訪調研和函調等方式,於近期對城區市場管理現狀及對策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我區城區市場管理特點

  xx區現有各類市場64個,其中位於龍溪、龍山、龍塔、回興、雙龍湖、雙鳳橋街道的城區市場41個,位於其他鎮街的農村市場23個。在城區市場中,農貿市場30家,工業品市場11個。另外還有600多家藥店,餐飲業1020家。市場總體規模均不大,大多數市場的年成交額都不超過5千萬元。

  改革開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門建設市場、經營市場。進入九十年代,經濟體制逐步向市場經濟過渡,迎來了市場建設的黃金時期,“誰投資、誰受益、誰管理”的政策應運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門在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投資辦市場的熱潮,市場起到了繁榮一方經濟、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xx年,原先由工商分局興建並經營管理的渝航市場、龍溪松橋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先後出讓,雙鳳水果市場、兩路建材市場、沙坪農貿市場、石船農貿市場、統景農貿市場、洛磧農貿市場等,按有關政策規定整體移交給區商委下屬的物管所管理。xx年後,大型連鎖超市不斷開辦、市場周邊門市及遊攤不斷增多,集貿市場發展趨於穩定,有的甚至出現萎縮態勢,呈現出市場開辦和經營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場管理“多龍治水”的特點。

  市場主體多元化。xx城區既有國家開辦的市場,如商委下屬物管所(事業單位)開辦的市場,又有企業開辦的市場,其中企業開辦的市場佔絕大多數。企業開辦的市場為了儘快回籠資金,往往對攤區攤位採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華夏農貿市場,導致一個市場就有若干個業主,呈現出經營主體多元化的特點。

  經營管理模式多樣化。市場開辦者的多元化決定了市場經營管理模式的多樣化。國家開辦的市場,市場監管及衛生保潔由開辦單位負責。企業開辦的市場經營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幾種:市場開辦者成立物管機構,自己經營管理市場,如華夏農貿市場、兩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委託其他物管機構經營管理市場,如園區農貿市場、空港農貿市場等;市場開辦者失去行為能力,市場業主們自發管理市場,如紅金街農貿超市。

  多頭管理效率較低。例如商委負責市場建設的布點審批;市政委負責監督市場的環境衛生和臨街商鋪超出門窗外牆設定的攤位;工商負責經營登記和維護交易秩序;公安負責市場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門負責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和機動車非法運營;質檢、衛生、動植物檢疫等負責商品衛生和質量。

  二、我區城區市場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城區市場建設先天不足

  現有的市場由於大都是在90年代興建,市場的配置和佈局不合理,市場建設檔次不高,佔道經營遊攤較多。

  1、市場規模已不適應城區發展需要。市場建設規模偏小、攤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導致保潔難度大、亂設攤點現象和“攤外攤”現象相當嚴重。垃圾滿地、人潮湧動,特別是下班時間,髒亂差、堵塞交通等情況非常突出,嚴重影響xx區大都市形象。如兩路農貿市場建於1999年,面積9000平方米,當時轄區10萬人,現在轄區人口已達30萬人,如此的市場規模已不能滿足群眾購物需求。

  2、市場功能不完善。城區所有市場都沒有設停車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車輛佔道停放和進場停放的情況大量存在,導致市場的安全通道不暢。部分市場經營者單純追求經濟效益,硬體設施投入不足,設施簡陋、陳舊,消防設施安裝不齊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

  3、市場與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離。為此,造成市場周邊及消防通道內長期存在大量遊攤,嚴重干擾市場交易秩序和影響環境衛生。

  4、城區佔道攤點和背街小巷遊攤較多。佔道攤點主要表現為市場佔道類、店外經營佔道類、零星攤點佔道類三種形式。各種佔道經營,增加了市場管理的難度。

  5、城區市場有市無人或有人無市現象突出。如四號橋農貿市場自建成到現在,進場經營商戶僅十餘家,市場主辦單位一直處於虧損狀態。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區由於規劃建設的農貿市場長期不建,給一些無照經營戶製造了可乘之機,自發形成農貿市場現象隨處可見。比較典型的是三號橋東側20個門面出租經營蔬菜、家禽、水產等農副產品,騎門攤現象非常嚴重,商品質量、商家誠信缺乏有效監督。

  (二)市場管理中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1、對商品質量缺乏誠信查處不力。調查顯示市場上眾多熟肉製品、豆製品、鮮肉的質量堪憂。經營戶聲稱自產自銷,其實大部分在家中沒有經過任何許可的情況下非法生產上市銷售。市場管理部門卻對此缺少有效監管。

  2、對商品銷售短斤少兩管理不到位。絕大部分市場沒有設立公平秤,只是在檢查時做做樣子,市場上出售的商品短斤少兩現象時有發生。市場管理人員對此卻熟視無睹。

  3、對市場管理人員疏於監管。市場管理人員重收費輕管理現象嚴重,不能及時制止和糾正市場中的非法行為,市場主辦單位疏於對管理員的管理,對出現問題的管理員不能嚴肅處理。

  4、市場內環境衛生較差。市場內垃圾桶和保潔員配備不足,經營環境惡劣。特別是經營活禽、活魚場所,就地宰殺,血水、雞毛、魚鱗滿地,臭味難聞。主要是管理發營業執照的不管衛生,批准市場建設的不對市場經營進行管理。

  (三)市場管理體制不順

  現有市場管理體制難以使市場管理步入良性迴圈的軌道。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工商部門是集貿市場主要監管部門,承擔大量的集貿市場監管職責,但市場的人財物三權均不在工商,工商部門對市場物業管理單位無任何制約措施。有些市場物業單位對工商部門的日常監管,置若惘聞,不予配合,甚至公開牴觸。工商部門根據《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明確了市場開辦者的職責,並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市場建立的獎懲措施,但無法兌現。市場設施的改造資金和用於市場保潔等方面的費用,工商部門無法落實。對市場監管中出現的問題,工商部門是看得見、管不著,有力使不上,因此,現有市場管理體制難以使市場管理步入良性迴圈的軌道。

  (四)市場管理法規不夠完善

  目前管理市場適用的法規,主要是1997年頒佈的《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該條例規定了市場經營者的義務,但缺乏具體的界定標準,部分條款缺乏處罰措施。如第十九條規定“市場經營者應免費設定複檢的經依法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但對短斤少兩的經營戶沒有設定處罰條款。又如規定“進入市場的商品經營者,應當在市場經營者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劃定的地點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該條款賦予了市場經營者劃定攤位的權利而沒加以限制,使一些市場在路口和消防通道以及市場內隨意擺攤的行為成為合法。

  按照《xx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工商部門對市場經營者和商品經營者不履行市場內環境衛生義務沒有處罰權,因此工商部門對市場內環境衛生管理束手無策。

  三、加強市場秩序管理的建議

  (一)提高對市場的認識,加強領導

  市場管理工作是民心工程,關係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搞好市場管理也直接關係到xx區建立全國文明城區的成敗。市場是展示xx城區都市風貌的視窗,市場秩序惡劣會造成不好的國內甚至國際影響。為此,政府對市場工作要加強領導。要充分發揮各市場管理者管理市場的重要作用,並且要繼續強化管理功能。特別是要將市場工作作為考核政府基層單位工作成績的重要專案。

  (二)合理規劃,構建新的農副產品流通體系

  1、把市場建設規劃納入xx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凡城市開發建設和危舊房改造,必須將集貿市場納入商業網點進行配套規劃和建設。參照其他直轄市的做法,要按照每萬戶居民擁有集貿市場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新建市場要充分考慮停車場、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設施等市場安全設施的功能,新建農貿市場要以小為主,以社群為主。同時,新建市場可由社群負責經營,這樣既有利於社群的建設,又可解決社群下崗職工再就業,並且還能促進城市文明建設。

  2、重點抓好居民小區市場的規劃和建設。居民小區越來越成為我區居民住宅的主要形式。超市在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上的科學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區農副產品供應渠道多元化,特別是城區周邊有大量農民自產自銷蔬菜、水產、禽蛋等商品供應,農貿市場業態仍顯示出獨有優勢。調查表明市民在購買這些商品時,依然首選農貿市場。

  3、加快現有城區集貿市場設施的改造。城區現有集貿市場,尤其是90年代興建的農貿市場,市場內設施陳舊、老化,部分市場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加快設施改造迫在眉睫,然而,由於資金等原因成為改造的瓶頸。為此,要引導市場主辦單位打破所有制及地域界限,透過收購、控股、委託經營、融資租賃、招標招商等方式進行集貿市場設施改造。

  4、加快現有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實行無根無雜銷售,既可節省消費者的時間,適應現代城市發展需求,又可保證消費者的食用安全。因此,加快農貿市場超市化改造是現代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5、做好“堵疏”結合文章。建議政府考慮在現有集貿市場的基礎上,協調有關部門在合理的位置上規劃一些便民攤點,以無償的形式供當地農民銷售一些自產的瓜果、蔬菜,同時為部分生活困難的居民及殘疾人提供自謀生路的渠道。

  (三)建立並完善市場秩序管理法律法規

  建議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廢止《xx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新制定一部包括市場的規劃建設、投資興建、登記註冊、服務管理以及入場主體和交易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徹底解決市場秩序管理工作中各方責、權、利相統一的問題。明確工商部門在市場管理中的主管部門地位和市場主管單位的責任,徹底解決市場內發生糾紛承擔責任的主體問題。明確將政府部門管理市場的重點由管理市場經營者向管理市場主辦單位轉移。

  (四)探索新的市場監管模式

  1、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協會行業管理-企業經營管理-經營者自我管理互相銜接、互相融合的市場管理體系。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加強重點引導,儘快建立起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使四者有機結合,形成互動,推動市場管理水平實現質的飛躍。

  2、建立市場管理的網路機制。完善市場內打假維權網路。建立和推行名優企業、市場主辦單位、執法部門以及消費者協會等多家參與的打假維權聯席會制度。由執法部門和市場主辦單位共同協商聘請消費者監督員,共同參與打假扶優維權工作。將名優產品廠家引入市場,設立名優產品專櫃。結合工商部門“12315”投訴電話,對投訴問題多的市場、商品展開專項整治。完善消費者舉報獎勵和為舉報人保密的制度。建立針對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舉報網路。市場服務管理機構要公佈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舉報電話。對市場中存在的管理人員不作為現象,執法部門應及時糾正,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完善上市商品渠道認證制度。對農副產品市場上銷售的豆製品、熟肉製品,要進行經營者提供合法進貨憑證的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對市場內經營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證制度。結合索證,對場內商品的廠家進行考察備案。

  (五)進行城區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要在重點市場成立以工商管理部門或街道為主體的行政綜合執法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各部門將在該地區市場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能透過授權或者委託的形式,轉移到行政綜合執法隊。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3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透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充套件、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定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透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預設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程序'.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充套件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透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透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透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透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執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專案;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資訊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資訊和土地市場資訊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4

  隨著城市化發展步伐的加快,我縣縣城建成區面積逐年擴大,城市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功能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機構日趨健全,綠化、亮化設施建設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但距建設成為具有現代化氣息邊境旅遊小城市的目標仍有差距,需要不斷借鑑內地先進縣(區)的發展的模式和管理方式,並加大資金投入和加強隊伍建設。現將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及城市秩序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城市環境衛生和城市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設局環衛站和城建監察隊負責。環衛站有在職在編職工19人,聘用臨時工5人,併成立城衛服務部,實行企業化運作,聘用清掃、清運及管理工人61人,主要對縣城建成區的綠化、亮化和環境衛生進行管理;城建監察隊有在職在編監察員7人,聘用臨時協管員15人,主要對城市建設專業規劃管理、市政設施營運安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進行監察,負責整治市容市貌,佔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等。

  二、主要問題

  (一)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工人工資待遇不保障。

  由於在職在編人員遠遠滿足不了城市管理需要,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經請示縣人民政府批准,招用了82名臨時工人(男職工34名,女職工48名),其中環衛站6名(女職工3名),城衛服務部61名(女職工44名),城建監察隊15名(女職工1名)。因縣財政困難,城衛服務部每名臨時工財政撥付工資僅520元/人·月,城衛服務部補助100元/人·月,其月平均工資僅520元/人·月;其他500元/人·月。遠遠達不到全省平均最低工資1202元/人·月,工人的基本生活開支難以保證,致使管理隊伍不穩定。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發生勞動關係的用工方必須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且必須交納五項保險(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也多次到我局督辦此事,並根據相關規定作出罰款要求。經核算,男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各項保險客為495.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63.00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女職工每人每月應交納五項保額為507.224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5.024元,個人應負擔132.22元);每年僅保險一項支出就達506097.972元(其中單位應負擔372820.212元,個人負擔133277.76元),加之工人工資過低,難以承擔個人應繳部分,因此,適當提高工人工資和解決五項社會保險迫在眉睫。

  (二)城市管理資金投入不夠,相應裝備不保障。

  一是城衛服務部收集、裝運城市生活垃圾的裝備差,目前尚用人力三輪車收集,用拖拉機、農用車清運,導致收集不及時,清運不乾淨,甚至因清運過程中裝車不封閉,到處潑灑而導致二次汙染;二是城區沒有設立垃圾集中處理點(垃圾中轉站),清運車輛全城流動收集清運,不但清運不及時,且發生大量燃油費,加之未透過擠壓處理的垃圾體積大,運輸困難,運往垃圾處理場後堆放佔地面積大,難於有效填埋,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來清推垃圾處理場才能保障連續堆放;三是城衛服務部雖實行企業化運作,但實行有償清運的收費標準過低(xx年4月已廢止,新的收費標準請示未批准),每年收取的垃圾清運費僅257840元,各種補助325608元,共收入583448元,工人工資、車輛燃油、裝置維修需開支561529元,城衛服務部無力改進裝備和提高工人工資待遇;四是旱季綠化苗木萎死嚴重,現有的一輛灑水車因使用年限過長,難於保證正常作業,加之城市綠地面積成倍增加,新實施的綠化帶較多,旱季因澆水不夠而旱死的綠化苗木較多,出現連年補苗,連年死苗的現象。五是路燈線路老化嚴重,大量原裝老式路燈仍在使用,全城約7000米(農貿市場至白糖廠路段兩邊)路燈線路風化、氧化嚴重,各種廣告燈、牌搭接路燈線路加重負荷,斷線、燒線連連發生,老式路燈耗電高、壽命短、維修費用高,部分路段時有區域性停電、熄燈現象出現;六是沒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建設停車場,部分商業集中地段和農貿市場、學校、醫院等車、人集中地點沒有停車場,街道施畫的臨時停車泊位十分有限,難以滿足日漸增加的車輛停放需求,車輛亂停亂放現象仍然難於控制;七是城市公共設施集中的地方沒有安裝電子攝像設施,夜間監察難以取證,大量環衛、綠化、路燈設施被盜和受損。

  (三)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不夠,部分街道仍然存在有街無景,有路無燈的現象。

  環城路、帕當路、城東路建成後,部分地段尚未實施綠化和安裝路燈。經測算:實施環城路、帕當路亮化工程,需安裝路燈158盞(含線路),需資金53萬元(其中環城路需安裝路燈84盞,需資金29.4萬元;帕當路需安裝路燈74盞,需資金23.68萬元);實施城東路烈士墓至白糖廠段和帕當路環島至帕當一組路段綠化工程需投入資金31.5萬元(其中實施帕當路綠化帶總面積2604m2,需資金11.7萬元;城東路種植行道樹2144.6m,需行道樹716株,需資金19.8萬元)。

  (四)框架結構房屋設計含鋼量偏大,建築工程造價偏高

  xx年以來我縣採用了新的計價程式,xx年國家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用”的進一步投入,將該費用直接列入了工程造價,具體取費標準是由人工費和機械費的18.75%計取,稅金也上調了3個百分點,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新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由原來的27.72元/工日調整為34.77元/工日,造價也隨之上調了40—60元/㎡。加之建築工程設計採用國家新規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xx,其附錄a中我國主要城鎮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之規定,**縣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30g。為提高我縣房屋的抗震能力及國家對建築設計相關規範的修改,從xx年後我縣全面實行xx版新規範,在19xx版老規範基礎上提高了25%左右的含鋼量,一棟房屋每平方米的含鋼量也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20%至25%,水泥含量隨之提高了15%至17%。而且我縣地處邊疆,鋼筋、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須從省城運來,由於思瀾公路的擴建、油價的上漲等導致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的節節飆升,我縣的工程造價又一直未嚴格實行統一管理,從而造成了我縣建築工程造價有所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積極向縣委、政府、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爭取成立城建監察局和公共事業管理局為縣建設局下屬的副科級二級局,透過提升機構檔次來增加人員編制,解決城市管理人員不夠和工資待遇低的問題,並將工人工資和五項保險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城建監察局將規劃中隊、市容中隊、城建中隊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公共事業管理局將環衛站、城衛服務部全體人員納入核定編制)。

  (二)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出垃圾中轉站和停車場建設地點,積極爭取劃撥建設用地,結合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建設專案的上報實施,積極爭取實施垃圾中轉站建設專案(約需建設資金100多萬元),並多方籌措資金購置2輛封閉式垃圾清運車和1輛灑水車,在城區街道生活垃圾集中點設定垃圾臨時堆放貨箱,在綠化帶上鋪設旱季澆水管網。註冊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環衛站下屬企業,組建30—50畝的綠化苗木基地,保證城市綠化用苗的供給。

  (三)加強與公安交警、運政部門的協調配合,理順城市公共客運,車輛亂停亂放,非法營運等管理主休,依法、合理、靈活的治理好城市秩序,並逐步形成由縣人大透過的城市公交車輛管理辦法。

  (四)原《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收費辦法》於xx年4月到期後,透過市場調查和走訪附近縣(區),提出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上報物價部門,儘快召開聽證會,確定新的收費辦法和標準,並擴大清運範圍,把農貿市場、新開發區及城鄉結合部部分農村納入城市保潔範圍,逐步規範城市生活垃圾清運管理工作。

  (五)由政府牽頭並聯合相關部門控制好建築材料價格。

  (六)根據《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雲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切實加強工程造價統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嚴格按照《通知》上的條例對我縣的造價市場進行管理,控制好我縣的工程造價。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5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充套件、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市場管理調研報告6

  調研組先後到鎮、鎮,實地察看了城鄉交通客運狀況,聽取了兩個鎮的彙報,與鎮負責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並分別召開了縣交通局、物價局、建設局、城管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分管負責人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了相關彙報,還召集了部分出租車司機座談,收集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擁有道路客運班線40條,其中:縣內班線10條,長途班線30條。現有道路客運班車419輛,其中:縣內班車124輛,班線覆蓋全縣十個鎮部分行政村;長途客運班車86輛。全縣現有公交車30輛,公交營運線路6條,總長度達52公里。客運出租車171輛,村村通班車8輛。

  近年來,縣交通部門堅持把客運市場管理作為交通行業管理工作的重點來抓,不斷強化舉措,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極大地滿足了群眾需求,為群眾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務,促進了縣域經濟的發展。

  一是加強客運交通的宣傳培訓。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舉辦培訓班等多種方式在全縣範圍內進行宣傳,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術職業素質,促進了各項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是加大對運輸企業的行業指導、管理,不斷規範客運線路班車、計程車的經營行為。縣交通局專門成立了計程車管理辦公室,派專人協助出租公司加強對計程車行業的管理。

  三是堅持不懈的查處無證經營出租業務車輛(俗稱“黑車”)的非法經營活動,淨化客運市場,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整治打擊“黑車”常態化。

  四是加大對群眾投訴客運車輛違章、宰客等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辦力度,並逐步完善了舉報投訴制度。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城市間客運交通狀況較好,農村客運市場有待完善。縣目前已開通至南京、、合肥、上海、北京等長途班線,除個別線路班車運營不太規範外,大部分運營正常,較為規範。xx年,城開通城市公交車,xx年新增投放出租車,方便了城市民的出行。但農村絕大多數線路均無班車,通達能力嚴重不足,盲點多,矛盾多,群眾反映強烈。如人大代表呼籲的卜集至孫堡段問題,無過境客車,群眾出行主要靠拖拉機、摩托車等,工人上班、農民種田、學生上學很不方便。

  (二)農村中小學生乘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由於農村教學佈局的調整,一些離校較遠的中小學生特別是小學生乘車成為難題。接送學生的車輛大多為無證經營的中巴、面的,甚至機動三輪車,車況差且超載嚴重,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想。

  (三)“黑車”非法營運現象較嚴重。“黑車”擅自從事客運,不繳稅費,更無行為規範可言。大量“黑車”與計程車、公交車爭搶客源,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切身利益。由於“黑車”具有隱蔽性、流動性、反彈性等特點,特別是在農村目前還有一定的生存空間,可以說“黑車”現象已成為客運市場管理中的“頑症”。

  (四)城市公交管理有待加強。一是運力不足。隨著城新區及建成區面積不斷擴大,目前的線路班次已不能滿足居民日常出行需要,班次不準現象時有發生,乘客對其信心不足。二是管理不到位。我縣的公交公司規模小、管理水平不高,駕駛員待遇不高,服務意識較差。三是我縣客運市場管理體制還有待探索。公交長、短途客運分屬兩個部門管理,公交線路由建設局規劃,城鄉客運班線由交通局審批,由於種種原因時常造成公交與縣內客運之間發生矛盾衝突,不利於城鄉一體化的建設發展。

  (五)城內其它客運雜亂無規。一是汽車租賃公司缺乏監管。近年來,全縣汽車租賃公司發展迅猛,已達60多家,這些公司註冊手續簡單、門檻不高,前置把關無據,一些黑頭車、報廢車掛靠公司經營,管理混亂,嚴重衝擊了城鄉客運市場的正常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這塊的監管規定尚處於空白。二是計程車經營模式有待完善。目前我縣只有宏運出租公司一家,經營主要以承包掛靠為主,駕駛員因經營模式的不同導致經濟利益不同,產生不正當競爭,出現了拒載、不打表計價、亂要價等違規現象,引發多起集體上訪事件,影響了社會穩定。三是電動車(馬自達)、人力三輪車(都裝了電瓶)上路沒有嚴格控制,無牌的“上路”,報廢的不“離路”,在街上“橫衝直撞”,擠佔計程車、公交車市場且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幾點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協調配合,促進客運市場的有序發展。縣政府要進一步認識到抓好城鄉客運市場的管理工作,是真正讓老百姓得實惠,構建平安、諧縣的的重要舉措,明確領導職責,加強組織與協調。各鎮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積極參與,齊抓共管,加快鎮級客運車站的規劃、建設步伐,強化路線、站、牌建設,各類營運車輛各行其道,實現人進點、車進站,加速推進客運市場規範化經營程序。

  (二)進一步加強對多種客運交通的管理。一要加強對計程車市場的調控。嚴把市場準入關,對經營者的營運資格嚴格審查。二要嚴厲打擊“黑車”非法經營。縣交通局及有關職能部門,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管理手段,堵疏結合,最大限度地打擊“黑車”,維護計程車市場的穩定。三要加強對汽車租賃公司的管理,工商部門對其實施戶籍化管理,建立健全基礎臺賬,並做好變動更新工作,其他職能部門也要積極探索對此行業管理的有效方法手段。四是打擊無證馬自達、人力三輪車載客,制定上路載客條件並進行前置把關,形成多家職能部門聯動管理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對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力度。部分駕駛員經濟利益至上,服務意識不強,群眾意見較大。特別是城市公交經常不能正點執行,很多市民對其失去信心,既損害了公交公司的形象,更有損縣形象。要加強駕駛員的培訓學習,建立高素質的從業人員隊伍,提高整個客運市場的服務水平。

  (四)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重點加強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更好地落實民生工程。政府對公交公司的政策性補貼要及時發放到位,提高公交公司的發展信心,並與其服務質量掛鉤,充分發揮公共交通補貼效益。

  (五)切實解決農村中小學生乘車安全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鎮政府要主動牽頭,交通、公安交警、物價等部門積極配合,對所轄區內的中小學校位置、學生上學的主要線路進行摸排,確定行車路線及票價,運用不同方式確定專人、專車進行按時接送,交通、公安交警部門要建立駕駛員車輛檔案,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努力做好“保民生、保穩定”工作。

  (六)大力推進農村客運“村村通”工程。目前,全縣已投放8輛車,在鎮試點執行—螺百—功橋—南義的班車,群眾反映很好。下一步要採取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式,提高農村客運通達廣度深度。在鄉村要透過總體規劃與分步實施相結合方式,調整線網布局,建立客運班線公交一體化網路,在城區規劃區範圍內實現公交車對接,儘量避免線路的重疊盲區,促進客運市場的有序競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鄉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