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制度>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1

  1.組織制定公司對外投資企業管理辦法(財務人事等專項職能管理辦法除外),負責公司對外投資企業的管理工作,維護公司利益;

  2.調查、收集、分析對外投資企業經營狀況,編制統計報表,撰寫投資分析報告提供領導參考,並向對外投資企業反饋意見;

  3.對公司外派人員進行管理;

  4.調查、收集、分析公司投資的房地產公司、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資金使用狀況、投資回收及投資收益等,撰寫投資分析報告提供領導參考;

  5.建立並完善公司及對外投資企業資產管理制度,負責公司和對外投資企業資產的管理;

  6.負責辦理公司並協助對外投資企業辦理與企業資產有關的各方面的手續;

  7.負責對外投資企業投資專案的備案,限額以上的投資報批工作以及對外投資企業購置、處理限額以上固定資產的稽核工作;

  8.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2

  1、案場的銷控工作由專案經理統一負責,專案經理不在時,交由專案副理具體執行,並第一時間知會專案經理。

  2、置業顧問需銷控單位時,須報知專案經理,確認該單位尚未售出可以銷控,才能進行銷售。

  3、置業顧問必須保證所售房號與實際房屋位置相符,否則由此誤導買收入而買錯放號給公司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相關人員承擔。

  4、置業顧問需在銷控確認單位後,方於客戶辦理定購手續,堅決杜絕重複銷售。

  5、置業顧問不得在專案經理不知情或銷控未果的情況下,自行銷控單位,否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6、銷控後,如客戶即時下訂並定購,專案經理需將最新資料登記於銷控登記表。

  7、如客戶確定定,置業顧問必須第一時間向專案經理彙報,並由專案經理將該單位放出。

  8、銷控後,如客戶無下定或定,置業顧問需即時上報於專案經理,並由專案經理及時取消該單位的銷控記錄。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相關人員承擔。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3

  一、制訂部門發展規劃的必要性

  1.外部環境的要求

  (1)房地產業作為我國支柱產業之一,對gdp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

  (2)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居民現有居住條件與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3)國內社會秩序穩定,經濟穩定增長,居民收入逐步提高,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

  (4)中國申奧成功和加入wto,給房地產業的發展帶來更大的機遇;

  (5)深圳居住環境日益最佳化,深港兩地往來不斷加強,港人置業成為房地產發展的另一個契機;

  (6)消費者對居住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工程專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消費者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工程在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要求嚴格;

  (8)國內優秀地產商在管理上不斷提升自己,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工程管理體系,已具備了很強的競爭力;

  (9)行業發展日趨規範,法規日益完善,對工程的組織和管理要求也逐步提高。

  2.公司發展的要求:

  (1)公司'服務社會、實現企業、客戶利益最大化'的經營宗旨要求加強工程管理工作;

  (2)公司'精品'、'創新'的經營理念,要求工程管理工作加強過程控制;

  (3)公司'誠信、敬業、務實、進取'的企業精神要求部門工作不斷髮展前進;

  (4)公司的發展目標,要求部門擁有一支適應其發展的高素質的工程管理團隊;

  (5)公司業務的快速擴張,要求工程管理體系不斷調整和完善,並與之相適應。

  3.內部發展的要求

  (1)為部門發展確定基本方向;

  (2)為部門建設明確基本方針;

  (3)為形成符合公司業務發展的工程管理體系確立基本要求;

  (4)為部門員工綜合業務素質的提高提出要求;

  (5)為形成部門的核心競爭力,提供發展思路和行動指標;

  二、部門發展面臨的挑戰和機遇

  1.面臨的挑戰

  (1)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對工程管理的要求亦越來越高;

  (2)社會法制日益健全,工程管理的行為也逐步規範;

  (3)公司業務發展較快,要求工程管理的質量、方法和手段與之相適應;

  (4)公司有關管理制度還未健全,還未形成完善的工程管理體系;

  (5)部門的規章制度還需健全和不斷完善;

  (6)部門員工的知識結構與作為工程管理人員的要求還存在差距;

  (7)部門員工的綜合業務素質還需要提高;

  (8)部門還未形成自身的技術核心;

  (9)部門核心競爭力還有待提高。

  2.面臨的機遇:

  (1)房地產業的發展空間廣闊,公司業務發展有著美好的前景;

  (2)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理念符合市場的要求和企業的發展;

  (3)公司的發展目標和規劃切實可行,指導性強;

  (4)公司領導層團結、務實、開明、進取,對公司有著良好的示範效應;

  (5)公司有良好的企業文化

  (6)部門員工認同公司企業文化,愛崗敬業,團結協作,銳意進取,;

  (7)部門員工專業能力強,有著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

  三、發展規劃的制定依據

  1.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和實施計劃

  2.公司組織機構圖、各部門職能

  3.公司領導對部門建設提出的各項要求;

  4.工程專案管理體系的內在要求;

  5.部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要求。

  四、發展規劃目標的制定

  1.發展目標

  透過工作中不斷地探索、創新、實踐、總結,建立完善的工程專案管理體系,摸索出一套符合公司發展的工程管理模式,培養出一批綜合業務素質高、工程管理能力強的專案管理團隊,培育本部門的核心競爭力,為實現公司'鑄樹精品、創新無限'的經營理念和發展目標提供部門保證。

  2.部門核心競爭力的內涵

  (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體系完備;

  (2)專案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專案管理人員知識結構全面,綜合業務素質高,工作和協調能力強;

  (4)有部門核心技術力量,具備處理較為複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3.核心技術力量的內涵

  (1)建築專業

  工程師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本專業的最新發展;

  具備對建築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建築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建築和結構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建築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2)結構專業

  工程師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本專業的最新發展;

  具備對結構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結構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結構和建築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結構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3)電氣專業

  對高低壓、供配電、弱電專業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上述專業的最新發展和成果;

  具備對上述專業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專業涉及裝置的效能指標、商家信譽、技術經濟指標;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上述專業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上述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4)水暖專業

  對給排水、供暖、空調、通風、燃氣專業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瞭解上述專業的最新發展和成果;

  具備對上述專業設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的能力;

  熟悉上述專業涉及裝置的效能指標、商家信譽、技術經濟指標;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控制要點和質量控制措施;

  熟悉上述專業的質量通病,掌握有效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對上述專業的施工組織有較深刻的`認識,掌握施工組織的方法和手段;

  具備處理上述專業較複雜問題的技術能力和組織能力;

  對本專業的設計具備進行技術經濟性比較的能力

  (5)各專業間的協調和整合

  各專業工程師對其他專業有較全面的認識;

  專業工程師開展本專業工作時,能夠敏銳地認識到對其他專業或部門的影響,並及時反饋有關資訊;

  對其他專業或部門的配合要求,能夠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援。

  (6)工程管理模式的適應性

  根據專案的不同特點,有足夠的靈活性;

  針對參與單位的配合程度,具備有效的協調和控制手段;

  針對不同的施工水平,有嚴格的保證質量、進度、投資目標的管理措施。

  五、發展規劃目標的實現

  1.方法和手段

  (1)透過制定規範的、科學的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專案管理體系;

  (2)透過工程實踐,檢驗制度的可行性和嚴密性,以及程式的執行效率;

  (3)透過觀摩,開展討論和總結,取長補短;

  (4)透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培養團隊良好的職業道德;

  (5)透過對公司發展前景和企業文化的研討,提高團隊工作熱情;

  (6)組織跨學科跨專業的學習,完善團隊知識結構;

  (7)透過多種方式的學習交流,形成互相促進、互相競爭、共同提高的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一支團結、高效、責任心強的工作團隊。

  2.步驟

  (1)20__年底,透過部門討論,對如何做好工程管理達成共識,並形成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

  (2)20__年,透過利是佳和威尼斯港灣專案的工程實踐,對規章制度的完善性、可操作性,進行檢驗評估,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

  (3)根據部門發展規劃,制定20__年員工培訓計劃,並在工作中加以落實;

  (4)透過部門內的工作交流,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使員工在管理水平上有一個較大的提高,以適應公司業務的發展;

  (5)透過引導,培育良好的工作作風,高效廉潔的工作團隊,形成本部門的骨幹隊伍;

  (6)用一至兩年的時間,透過工程實踐的磨合和鍛鍊,達到以下成果:

  a.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b.摸索出符合公司發展的工程管理模式;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規範經營行為、降低風險,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屬各部門公司名義與公司外各類法人、自然人、其他各類經濟組織所進行的各類經濟活動和非經濟活動所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預案審查、合同的執行、合同的監督、合同的管理。包括從資信調查、合同簽訂、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合同終結歸檔等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合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授權簽訂"的原則,實行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制。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為合同事務主管部門,設立法律事務專員負責公司合同的具體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合同管理職能:

  1、負責監督指導公司格式條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條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對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稽核,避免出現法律漏洞。

  2、組織、協調合同審查及會籤程式。

  3、對涉及公司的合同訂立、變更、執行、終止等行為進行監督。

  4、負責處理公司與外部的重大合同糾紛。

  5、負責公司合同及其糾紛處理資料的彙總歸檔、分類儲存、調閱登記等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七條法律事務專員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熟練掌握並宣傳經濟合同法律法規及其他法規。

  2、協助進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並提出書面分析報告。參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談判及檔案起草工作;

  3、對公司各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參與合同糾紛的處理;

  5、負責合同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的處理;

  6、對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統一登記、編號並分類保管,並造冊記錄已簽訂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已履行的合同裝訂成冊,分別整理歸檔;

  7、及時向公司領導如實彙報合同管理、簽訂、履行中的問題,遇有緊急情況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問題擴大。

  第八條合同承辦部門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依法組織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等事宜;

  2、負責初審合同承辦人草擬的合同的可行性、對方經營範圍、資信及履約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時向司法辦通報履行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解決方案;

  4、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5、負責本部門合同文字管理及歸檔移交工作。

  第九條合同承辦人的主要職責:

  1、根據授權辦理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擬合同,提供草擬合同的可行性論證及對方經營範圍、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3、按合同簽訂的許可權,提前向合同承辦部門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規定的材料,提請有關部門審查;

  4、認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隨時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5、及時向主管領導及辦公室彙報在履行中發生的問題,並按時將合同有關檔案交合同管理員歸檔;

  6、依法參加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條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合同管理辦法;

  2、協助合同承辦人依法簽訂或變更合同,必要時參與本部門重大合同談判與簽訂;

  3、協助合同承辦人草擬合同並對合同進行初審,保證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解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5、對簽訂、履行合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司法辦和部門領導報告;

  6、參加處理本部門合同糾紛;

  7、負責編制合同付款、收款計劃,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報財務部備案。

  8、負責合同臺賬、檔案的建立及合同文字(包括協議書、有關檔案、信函、圖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辦彙報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記總檯賬及合同管理情況統計表。

  第三章授權

  第十一條下列人員有權代表公司簽訂經濟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委託人。

  第十二條各法人委託人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由法定代表人在簽發《法人委託書》時註明。法人委託人必須嚴格按授權範圍行使簽約權,禁止超越代理許可權對外簽約。

  第十三條法人委託人的主要職責

  1、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領導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並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訂合同的履行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同時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5、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籤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後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及工作人員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及放棄合同規定的權利。

  第十五條公司內部的職能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授權委託分為期間授權委託和單位時間授權委託。

  第十七條單位時間授權委託僅在單位時間內授權委託有效。

  第十八條被授權的部門行政負責人原則上不再向其他有關人員辦理繼續授權委託,如情況必需,辦理之前須徵得授權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期間授權委託制,即一事一委託,期間可以為合同簽訂全過程也可以為合同簽訂的某一階段。具體程式為:經辦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附合同擬稿和可行性報告及其它材料送辦公室審查,經總經理批准和授權後,對外籤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審批許可權

  第二十條公司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各項合同簽訂的最終審批人。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下的,授權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一條合同主辦部門或提報部門提請合同時,必須在辦公室的組織和監督下,獲得相應的審批同意,並將相應的審批意見連同所要提請的合同一起併入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審查

  第二十二條合同應由承辦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及公司領導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合同審查的具體程式為:

  1、首先由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承辦人和合同管理員對所提報合同以及與合同相關的所有事宜進行自查和初審,並在此基礎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況說明書;

  2、然後將合同檔案移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和合同承辦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如財務部)逐條審查合同條款及其他相關事項。

  3、最後由辦公室將合同檔案提交公司工程建設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總經理逐級審批。

  第二十四條需重點審查的內容包括:

  1、對方主體資格:具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非法人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必須與實際相符。

  2、經營範圍:合同標的應符合對方經營範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有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代理許可權: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履約能力:具有支付、生產、技術能力。必要時應要求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註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檔案。需提供擔保的合同,應查明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履約信用:重合同、守信用,無違約事實,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內容

  (1)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中相關規定;

  (2)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合理、嚴密;

  (3)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達是否真實、一致,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平等;

  (4)合同條款中有無潛在對公司不利或可能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5)是否存在無效條款。

  (6)簽約雙方的用章是否為合同專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語是否規範;

  (2)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8、合同的經濟效益

  (1)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在合同審查時,根據公司的實際,應注意的事項:

  1、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涉外合同、貨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後才能付清款項的合同。

  2、銷售、加工承攬、工程承攬合同中質保期的約定應不超過一年,質保金的約定原則不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5%,且必須在質保期滿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內容國家、行業有規定的依規定。

  3、銷售、加工承攬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約定一般應為付款提貨、貨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時所有款項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貨到之日起三個月。

  4、工程承攬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約定一般應為按工程進度付款,且付款時間和付款數量的約定必須明確,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長不能超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個月。

  5、為了有利於可能由於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應在合同條款中作如下規定:

  (1)我方為需方時必須約定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我方為供方,在盡力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我方為供方,如約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貨時,我方為合同履行地,在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4)在合同簽訂時,估計我方違約的可能性大,且又爭取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成為不可能時,可約定“依法律規定,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審查時如對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及資信情況存在疑義時,應要求其提供相應擔保並要求在合同中註明。

  第二十七條辦公室和財務部必須在合同文字送達三日之內出具稽核意見書,不得拖延,在稽核或審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錯誤、遺漏或不妥時,提出修改意見書,並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取得聯絡,直到修改意見達到統一為止。

  第二十八條負責審查合同的部門和員工,因工作失職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審查,致使不該簽訂的合同得到簽訂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後果及其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經濟賠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審查完畢後,負責審查人員應出具審查意見書,審查意見書應附有審查人員簽名。

  第六章合同的簽訂

  第三十條簽訂合同必須內容合法、具體、條款齊全、責權明確,用語確切,手續完備,程式合法。

  第三十一條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必須先辦理授權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和許可權。未經授權委託或超出授權範圍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由承辦人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託書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三十二條合同承辦人凡簽訂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凡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雖能即時結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電子郵件、圖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凡國家或行業有示範文字的,應當優先使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係的條款經辦人和辦公室要重點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無範本的合同採用公司辦公室提供的示範文字。合同承辦人不能自擬合同文字。

  第三十四條公司合同的簽訂審批的常規流程如下:

  1、合同承辦部門確定的合同承辦人會同本部門的合同管理員負責起草合同(草案)並填寫“合同審批表”;

  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的業務內容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3、辦公室負責對合同的法律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4、財務部負責對合同的財務條款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如該合同牽扯其他業務部門,由辦公室分送該業務部門經理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6、分管副總對合同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7、在完成以上審查修改後,由辦公室將合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8、合同標的在100萬元以上的,須經董事長審批。

  9、辦公室在相關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在“合同簽約審批表”上簽字批准後,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合同生效後,各有關部門應妥善儲存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種憑證,包括結算單、結算證明、支付憑證、銀行進賬單、收料單、入庫單、過磅單、發票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和人員,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條合同執行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本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並督促本部門合同管理員按月統計合同執行情況。

  第三十八條合同執行部門應同時負責記錄和監督對方合同單位的履約情況,保留好有關的單據、信函等文字資料;並由合同管理員按月填寫“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其中必須列明和驗證對方各項履約行為和承諾(如質量、進度等),以此作為付款的基本依據。每月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必須由合同執行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分別報辦公室、財務部備案。

  第三十九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對方有付款義務的,合同執行部門應按付款條款中的規定及時向對方收取,由財務部統一出具發票。

  第四十條合同結算條款規定本公司有付款義務的:

  1、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依照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和合同具體約定,在合同簽訂以後向財務部報送專案整體用款計劃備案。

  2、執行合同的各部門應填寫《合同資金支付申請表》,本表一式三份,由辦公室、財務部、執行部門分別留存。

  3、款項撥付的基本依據是由合同執行部門提交的“對方合同執行情況監控說明”,款項撥付必須在分管副總、財務分管副總及總經理逐級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具體程式參見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現違約責任中所規定的行為,業務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給辦公室,並書面報送分管副總及總經理。總經理應按合同規定進行違約處罰,並通知財務部在結算時執行。

  第四十一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業務部門應及時督促解決。如無法履約,應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彙報。

  第四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及資信程度下降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向分管副總和總經理上報,及時向對方出具不安抗辯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八章合同的變更與廢除

  第四十三條合同一經簽訂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到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允許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由合同的當事方共同商議。

  第四十五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與原合同訂立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相同。

  第四十六條合同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檔案、電子郵件、電話後,必須及時請示領導,立即處理,緊急事宜不得超過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過三天,並在有效期限內正式答覆對方。超過期限再作答覆,造成嚴重後果的,承辦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涉及經濟糾紛的覆電、覆文,須經合同管理機構審閱後方能發出。

  第四十七條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包括雙方的信函、檔案、傳真等),由雙方簽訂確認書。

  第四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應徵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款的合同變更,應徵得原擔保單位的同意並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3、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的合同或協議變更、解除,應報原批准機關批准;

  4、經公證、鑑證的合同,所達成的變更、解除協議,應報原公證、鑑證機關備案;

  5、聯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尚未達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繼續有效,仍應履行。

  第五十條如因變更(解除)合同可能使當事人受到損失,雙方應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中明確規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第九章合同糾紛的處理與訴訟管理

  第五十一條提請合同糾紛的程式:

  1、已經簽訂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合同履行部門應根據合同中有關糾紛處理的條款與合同訂立方協商進行解決。

  2、協商不成時,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向辦公室彙報,並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資料,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延誤訴訟時效或擅自放棄實體權利,更不得隱瞞實情。

  3、辦公室應在接到報告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根據合同糾紛的不同情況,向公司有關領導彙報。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經總經理批准後,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如糾紛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式解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集團公司各單位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考慮留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三條發生合同糾紛時,承辦人除應將糾紛情況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以外,還應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字,包括附件、變更或解除協議、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開工、驗收、提貨、發票等有關單位票據;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的財務賬目;

  4、產品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

  5、證人證言;

  6、其它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四條處理合同糾紛,應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1、在證據可能丟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及時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2、發現對方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將使我方權利難以實現時,適時依法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對於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且雙方對債務無異議的,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4、做好每起合同糾紛實況記錄、存案備查;

  5、凡屬我方責任的合同糾紛,應逐筆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要求責任人員承擔責任,並責成其提出補救措施。

  第五十五條合同糾紛經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的協議,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十六條雙方已簽署解決糾紛的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及法院的裁定書、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交給有關部門收執、備案或存檔。

  第五十七條合同糾紛處理完畢,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彙總、歸檔、以備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記、備案與歸檔

  第五十八條合同文字必須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對方簽約人,其餘原件必須在合同簽訂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報送辦公室和財務部。合同簽訂部門、合同履行部門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時,向辦公室辦理暫借手續。

  第五十九條合同的檔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合同臺帳、報表,並按時填報。

  第六十條辦公室應對公司內所有合同文字以及與合同相關的往返法律檔案進行彙總,並編號登記,製作月度合同簽訂情況一覽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簽訂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訴訟情況。

  第六十一條合同簽訂部門的合同管理員對已生效的合同應當編號登記,分類歸檔,並建立合同臺帳。合同的統計報表實行季報制,各部門於每季度第一個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填報上季度報表報送辦公室。辦公室應於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彙總,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十二條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將合同檔案原件整理裝訂送交辦公室存檔。合同檔案的範圍包括:信譽調查報告、意向接觸報告、合同文字草稿、合同簽訂審批表及審批修改意見、法人授權委託書、對方資質證明檔案、各種審批管理表格、合同談判記錄、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簽訂、變更、解除過程中的信函、電報、電話記錄、傳真資料、票據憑證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檔案。

  第六十三條合同履行完畢後,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員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文字及合同執行期間所有的往來信件、變更協議、收(付)款記錄、請示報告等有關資料交一併歸檔,丟失的必須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四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第六十五條辦公室應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的管理要求對本制度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夠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5

  (一)、客戶管理的步驟

  收集記錄客戶資訊

  篩選客戶資訊(分類)

  研究分析客戶情況

  客戶資訊再分類

  客戶跟蹤與回訪

  客戶資料存檔

  再次跟蹤與回訪/交易不成功

  交易成功

  促成二次交易或請其介紹新客戶/存檔,以備後用

  (二)、接待管理

  1、銷售員排列接待順序,嚴格遵循輪流接待程式。

  2、第一位銷售員接待客戶時,第二位銷售員必須坐在接待臺後準備接待。

  3、當應接待客戶的銷售員因公事外出或忙於接待客戶時,其他銷售員按順序輪流接待。當外出銷售員歸來時,空幾輪,補接幾名新客戶。

  4、場銷售員按照順序表迴圈接待客戶,並在客戶登記表上填寫記錄,不得搶客、爭客或怠慢客戶。如有搶客、爭客或怠慢客戶,一經查實視具體情況將給予經濟或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將扣罰當事人當日基本工資,情況嚴重者,將扣罰當月基本工資和當月應發獎金的50%。

  5、銷售員接待客戶,首先要問客戶是否來過,是否有其他銷售員接待過,如果有其他銷售上輪到的銷售員應積極主動地接待客戶,違者將給予處罰。如果當日成交,獎金則五五分成,否則屬義務接待。

  (1)如首次來訪客戶,進門後即要求指定某個銷售員接待,即為該銷售員客戶,可不按排序表接待;如銷售員認識首次來的客戶,但客戶並不宣告指定接待,則按排序表接待

  (2)客戶以後重新上門,不管是否被首次銷售員接待,均不計入接待名額。

  (3)銷售員之間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團結協作,互助互愛,對待購房客戶應熱情禮貌,親切周到,時刻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維護公司聲譽,否則一經查實,故意挑起事端者,即給予辭退處理,並扣罰當事人當月應得成交獎金的50%。

  (4)銷售員要全面掌握專案情況、銷售資料及客戶較關心的問題,做到對答如流,如遇到客戶提出的問題自己不能解答時,不能簡單說"不知道",而應請客戶稍等一下,並及時找到銷售經理或其他部門負責人予以解答。

  (三)、客戶的登記管理

  1、銷售員與新客戶接觸後要作書面記錄。

  客戶來電要記錄來電登記表。接待新客戶,登記來人登記表。銷售員每人一個筆記本,記錄客戶的背景、來訪時間、成交情況、簽約時間、各種建議、未成交及退房原因等情況。

  2、晚會時,銷售員要向銷售經理彙報客戶情況,特別是新客戶資料。

  3、銷售經理要把每日客戶情況登記在會議記錄上。

  4、客戶籤小定時,要登記在小定單登記表上。

  5、客戶籤大定時,要登記在大定單登記表上。

  6、經理每日要組織填寫《來人來電統計表》。

  7、經理每週組織填寫《周來人來電統計成交狀況分析表》

  8、經理每月填寫《月來人來電統計成交狀況分析表》

  10、經理每日組織銷售代表邀約客戶、通知客戶簽約、交款。

  11客戶資料均存入集團系統電腦,進行存檔、分析。

  (四)、客戶追蹤管理及分析

  1、銷售員接待的A、B類客戶,要填寫《客戶追蹤表》,由銷售主任保管,定期對銷售員的客戶追蹤情況進行檢查。

  2、每晚的例會由銷售員彙報當天的客戶追蹤情況,追蹤情況填寫在《客戶追蹤表》中,錄入SRM系統中,便於銷售經理對意向客戶的把控。

  3、銷售員在客戶追蹤過程中,出現抗性或其他疑難問題,銷售經理要與銷售員一起對客戶進行分析,提供技術層面的支援。

  4、所有銷售代表必須每天做客戶登記,並上交上級主管,必要時提出個人分析彙報。

  (五)、客戶的分配確認

  1、客戶首訪原則。發生客戶糾紛時,以客戶登記表的時間和經理的晚會記錄為準,誰登記早是誰的客戶。

  2、客戶區分原則

  (1)客戶建檔有效期為2個月。

  (2)以成交為準。

  (3)以客戶意願為主:即在任何情況下,必須要熱情接待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冷落客戶。

  3、客戶區分準則:

  (1)銷售員A(以下簡稱A)在接待過程中,知道銷售員B(以下簡稱B)曾接待過該客戶,而B又在現場,原則上交回B接待,成交後業績屬B。

  (2)若客戶不願找B,要求A接待,後繼跟進則由A負責,若成交則業績屬A,若B屬建檔有效期,提成為A:80%,B:20%,,若B屬建檔無效期,則與B無關。

  (3)客戶說出B曾接待過,但B不在現場,則由銷售員C協助接待,不列入前臺輪值指標,若成交後,業績屬B,獎金B:80%,C:20%分配。

  (4)客戶說出B曾接待過,但不願找B,對B進行投訴,則A將此情況告知銷售主任及B,待銷售主任落實後,此客戶成交與B無關。

  (5)客戶到本摟盤看樓多次,並能說出多名銷售員的名字,但不指定誰接待,則由客戶說出的第一位銷售員A接待,若A不在場,則由第二位銷售員B接待,以此類推;如客戶所說出的多名銷售員都不在場,由前臺輪值C接待。

  (6)如A所接待的客戶位爭取銷售折頭而找B,業績獎金全部屬A。

  (7)如客戶表示曾來看過樓,但忘記誰(B)接待,則列入前臺輪值(A),成交與(B)無關,或客戶走後,A透過潛在客戶檔案找B是誰,若屬建檔有效期,則由"A或B"負責後繼工作,成交後業績屬"A或B",獎金A:50%,B:50%,若屬建檔無效期,則與B無關。

  (8)如有客戶在第N次來看樓時,指定A接待,則由A接待,成交後,業績獎金屬A:50%,N次前的銷售員50%。

  (9)客戶的後繼跟進工作及售後工作由業績所屬的銷售員負責。

  (10)原則上由舊客戶帶來的新客戶,屬原始接待者所有。

  (11)客戶中家庭有一方先來看房,另一方後來看房,成交後以先接待者為準。

  (12)銷售代表請長假或調離時,其客戶由經理按隨機抽數分配給其他銷售代表。

  (13)開房展會或樓盤開盤等其他活動,客戶的確定由經理按其他方法確定。

  4、如出現客戶交叉現象,當事人應本著友好的態度互相協商,協商不成交部門調解;如發生爭吵,該交叉樓宇的業績、獎金歸部門。當所發生的客戶交叉情況本標準沒有明確時,由部門經理進行界定,銷售員必須服從,否則該交叉樓宇的業績、獎金歸部門。

  (六)、換房、換名、違約、退房的管理

  1、換房:把握以小換大、以好換差、以金額小換金額大的原則。

  2、換名:簽訂合同後換名,按過戶性質收取過戶費。

  3、違約:以及時追回欠款為首要任務,下發催款通知單進行催款,若違約期超過兩個月,按違約責任處理。

  4、退房:原則上不退房,簽訂合同前要求退房的儘量做客戶工作,簽訂合同後,堅決不退房。

  (七)、現金管理

  1、銷售人員開認購書後,帶客戶到財務交繳定金,不得私自收取。

  2、客戶所交每筆房款,必須到財務交繳,嚴禁銷售員私自收款,違者開除。

  (八)、突發性事件的管理

  由於銷售現場就是諮詢和交易現場,遇到銷售人員與客戶之間發生衝突或比較刁蠻的客戶故意找茬,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密切注視,如有此類事情發生,要迅速予以處理。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第一時間將當事人帶離現場,然後再進行處理。只要帶離了現場,對現場中其他客戶的影響就會降到一個最低點。

  (九)、售房部資訊保管

  1、銷售部人員都要認真填寫計劃表格,早上填寫計劃後,上交給銷售助理,下班前銷售助理要將計劃表格發回銷售人員填寫總結,周計劃表在每週六填寫。

  2、銷售部經理也要填寫日計劃表、周計劃表。

  3、訂單、認購書籤過後交由專人統一保管。

  4、來人登記表、來電登記表由接待銷售人員填寫。

  5、小訂明細表、大訂明細表、銷售統計表、簽約明細表由銷售助理負責填寫,每發生一項業務後要及時填寫。

  6、每週銷售綜合分析表、業務綜合週報由銷售經理統計分析之後認真填寫。

  7、收據、認購書由該樓盤現場銷售主管領取後統一使用。

  8、銷售人員在收取客人定金前,必須先核對銷控,確認該單元未售出方可讓客人定購,並立即通知總銷控。

  9、收取客人定金後,開出指定收據,並與客人簽署一式四份的認購書,客人1份財務部1份,銷售部2份。

  10、認購書上不能擅自塗改,特別是餘額一定要細心填寫,聯絡地址應填寫現在可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

  11、為了提供及時準確的銷售資訊,實行銷售資訊的電腦化管理。銷售原始資料一律電腦存檔。

  12、網上資訊的查詢:每星期查閱有關房地產資訊,提供給部門有關人員分析。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6

  一、作息時間

  1、策劃部採取五天坐班工作制,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上班遲到10分鐘以上,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必須電話通知行政辦或負責人,否則,作為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一月兩次曠工扣半月工資,三次作開除處理。

  3、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通知,並將工作交接完畢,方可准假,嚴禁請霸王假。病假扣除當天工資的50%,事假扣除當天工資的100%。

  4、外出人員必在留言處留言,違反三次以上,罰款10元-50元。

  二、辦公環境

  1、辦公室內必須保持整潔,用完工具書必須歸位,會議桌用完收拾乾淨及板凳規位,工作桌面保持整潔,三次以上,罰款50元。

  2、辦公室內嚴禁食零食(9:00以後不能吃早餐),與客戶交談不準爵口香糖,違者罰款20元。

  3、設計人員下班之前必須關閉所使用的電腦、印表機、掃描器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關畢所有電源、窗戶、空調等。否則,視情節嚴重性罰款20-50元。

  4、上班時間工作人員穿戴整潔,配工號牌,嚴禁穿拖鞋上班。違者罰款50元。

  5、辦公設施須人人愛護,保持潔淨。

  三、例會

  每週星期一作為策劃部例會時間,若遇特殊情況可作為調整。策劃部人員必須出席例會,到會工作人員必須做好筆記。每週會議內容提交總經辦。

  四、試用及轉正

  策劃部員工試用期原則是1-3個月,工作能力表現突出的,可提前提出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對其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作出客觀評述,由總經理批准,方可轉正。

  五、工作效率

  凡是工作任務下達簽字認可後,必須按時完成(若遇特殊情況時間順延),逾期罰款20-200元。

  六、定稿

  1、報紙廣告需打廣字號、預售證號、公司全稱及電話。

  2、列印公司作品需在樣稿的右下角,注公司全稱及電話。

  3、設計人員初稿基本完成後,需經過初次校稿之後,通知下達工作任務的人員認可、之後方可定為初稿。

  4、列印、打樣之前需嚴格校稿,若因沒校稿或校稿不嚴而造成公司的資源浪費或名譽受損的,罰款該部門200元以上。

  5、改稿,因客戶要求需要改稿的,應立即改稿完畢,且通知工作人員認可。方可完稿。

  七、加班

  9:00以前作為正常加班,時間超過9:00以後,可實報打的費。加班至10:00以後的工作人員,可採取輪班制,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長至9:30分,加班至12:00以後,可調半天至1天的休息時間。如當月雙休日加班又無法獲調休累計超過2天,超過部分按該員工日薪予以補貼。

  八、年終獎

  年終獎的發放按公司收益、員工工作性質,工作能力、創造價值、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方面的標準發放年終獎。

  九、提成

  策劃部提成按以下辦法執行:

  1、提成以該部門為基礎,由部門負責人建議各成員應得獎金及公積金用途,報總經辦審批同意後發放或執行。

  2、根據樓盤專案的差異,看板、印刷等製作的提成按發生額的5%-10%計提;報版按每版300元計提(見報為準,'購房超市'不在內);小全版彩色和整版按600元計提。

  3、以上提成的80%在當月內發放,20%累計於年底發放。

  4、公司將根據上述提成總和的10%作為企劃部公積金,用於加班誤餐、交通或員工活動等,具體執行由策劃部提案,經總經辦審批同意後實施。

  上述條例望企劃部全體成員共勉並在實際過程中不斷完善。

房地產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7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協助公司領導制定、控制、調整公司及各部門的編制、定員;

  2、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3、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轉正、任免、調配等工作;

  4、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及工作能力;

  5、負責員工工資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

  7、負責儲存員工相關個人檔案資料;

  8、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和大病統籌等相關福利;

  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招聘臨時工及對其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彙編公司各項制度、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的情況;

  2、負責對員工進行遵守勞動紀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據董事會批准的行政費用總額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費用預算,並嚴格控制行政費用的支出;

  4、負責公司資產的管理,建立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買、驗收、使用登記及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的制度;

  5、負責公司印章和介紹信的管理,嚴格執行印章和介紹信的使用規定;

  6、負責公司檔案的管理工作;

  7、根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電話、傳真和影印機等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8、負責公司車輛的管理和排程工作;建立車輛檔案,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定期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加強對司機、非司機的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公司外圍環境衛生的管理;

  10、負責公司辦公地點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負責員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負責對外的接待及票務、住宿等工作;

  13、根據總經理的指示,積極組織好公司級的重大會務活動和日常的辦公會議;

  14、負責公司大事紀工作;

  15、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16、負責對派出所、安委會、居委會等單位的聯絡工作;

  17、負責辦理營業執照、程式碼證、統計證、稅務證等的換髮年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