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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檔案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於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透過該方案,通過後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物件和時間

  實施物件: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專案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徵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物件。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專案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複發放。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2

  為了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分配製度的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根據國家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規定、市教育局《關於江鎮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制定了《江鎮市第三中學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實施物件

  校長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規範的教職工。

  二、實施原則

  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本著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者傾斜,向責重者傾斜,做到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有利於教職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上。

  三、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年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萬元假定值測算,如有變動,相關專案將作相應調整。

  四、發放專案

  分為特殊崗位津貼及獎勵、崗位責任獎、超工作量獎、優秀個人和先進集體獎、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工作成效獎六大項。

  (一)特殊崗位津貼及獎勵

  1、班主任工作津貼:40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由中層以上管理幹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標準的60%發放。

  2、臨時代班主任津貼: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按20元/天扣發。

  3、班主任工作考核獎:根據學期班級管理考核結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優秀獎發放200元/月,良好獎發放150元/月,合格獎發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項津貼。其中,班級人數在45人以上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35-44人之間按90%發放,班級人數在35人以下的按70%發放。

  4、老教師服務獎:年滿59週歲男教師和年滿54週歲女教師,達到並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終一次性獎勵500元;如同時擔任班主任工作,年終一次獎勵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貢獻獎: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二)崗位責任獎

  1、行政崗位責任獎:副校級獎金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值的1.2-1.3係數發放,退居二線副校級按1.1係數發放,中層正職550元/月,中層副職480元/月,管理人員津貼經年度考核合格後按11個月發放。

  2、年級部管理人員責任獎: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級組長120元/月,經考核後按10個月發放。

  3、學科管理責任獎:教研組長120元/月,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學科備課組長100元/月,其它學科備課組長80元/月,經考核後按10個月發放。

  4、校衛隊員值日責任獎:按照校衛隊員值日考核要求,依據日常考核情況記錄以及履行職責情況、值日效果分等第發放。優秀等第佔20%按100元/月發放,良好等第佔60%按60元/月發放,合格等第佔20%按40元/月發放,按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

  (三)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10元/節。超課時津貼按月測算,按實際上課月份發放。

  超課時數界定:(實際周課時數+補貼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x額定課時係數

  ①各學科周額定課時標準:(單位:節/周)

  學科名稱額定課時

  語文、數學、英語5

  物理、化學6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7

  音樂、美術、資訊科技8

  ②補貼課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週補貼課時數:

  跨年級或跨學科補貼1節/周,列入升學考試的科目1節/周(限當學年度),以上情況不重複累計。

  ③各學科課時係數

  學科系數

  語、數、英1

  理、化0.83

  政、史、地、生、體0.71

  音、美、資訊0.63

  2、教師午間值日津貼:10元/次。

  3、晨檢教師值日津貼:3元/次。

  4、畢業班教師輔導課津貼:10元/次。

  5、體育教師指導津貼:指導早操2元/次,指導課外活動4元/次。

  6、臨時代課津貼:10元/節。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產生的臨時代課金,按每課時15元扣發。因公產生的臨時代課金,按每課時10元扣發。

  (四)優秀個人、先進集體獎勵

  1、拔尖人才獎勵:省特級教師1000元/月,市學科帶頭人500元/月,市骨幹教師100元/月,按12個月發放。

  2、綜合表彰獎勵:受市級以上(含市級)表彰的德育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等綜合性先進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3、優秀組室獎:市教育局評出的優秀教研組(備課組)根據人數情況給予一次性1000—20xx元獎勵。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質量獎

  1、學校建立獎:學校獲得各級榮譽,以及學校透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後發放。

  2、畢業班成果獎:按照中考成績,以備課組為單位,發放每人500—700元獎金。具體發放標準參照《江鎮三中畢業班成果獎發放辦法》執行。

  3、青年教師指導獎:學校考核後發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學基本功競賽獎。(單位:元)

  獎勵等次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獎勵專案

  評課200

  競賽60

  評課120

  競賽40

  評課80

  競賽200

  市屬400

  市級100

  注:同一競賽在不同級別獲獎,以較高級別計算。

  5、論文(教案、課件)評比(發表)獎:(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市屬

  市級

  省級

  國家級

  注:同一篇論文(教案、課件)在不同級別獲獎,以較高級別計獎。

  6、體育藝術競賽獎。

  訓練費按獎金的配套額獎勵發放。

  田徑比賽:(一次性獎勵教練組)(單位:元)

  團體總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獎額

  單項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獎額

  注:本獎金只適用於大市範圍內獲獎,市屬範圍內獲獎參照上述標準按市級標準的50%發放。單項名次獎金獎勵指導教師。團體名次獎金獎勵教練組。單項獲獎屬學校系統訓練的享受全額獎金,未經學校系統訓練的,由校長室研究後,酌情獎勵。

  球類比賽:(一次性獎勵教練組)(單位:元)

  團體總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級

  市屬

  注:團體專案參照球隊獎勵辦法。乒乓球、無線電、藝術類等未經學校系統訓練的團體專案,由校長室研究後,酌情獎勵。

  (六)工作成效獎

  1、教職工工作成效考核獎:在職教職工經年度考核後,年度考核優秀者發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發放3800元,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稽核備案後,從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全年按11個月考核。

  2、教師教育教學及教科研考核獎:任課教師經年度考核後,年度考核優秀者發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發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發放3000元。

  3、後勤人員工作成效考核獎:考核專案和權重為全校教職工滿意度測評(佔50%)、部門測評(佔30%)、黨政聯席會測評(佔20%)後,評出等第。其中一等獎發放4000元,二等獎發放3200元,三等獎發放2400元。其中,一等獎佔20%,二等獎佔70%,三等獎佔10%,年終後勤人員按月考核(全年12個月),年終發放。後勤人員優質服務獎:按考核發放,其中一等獎佔20%一次性發放1500元;二等獎佔30%一次性發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終考核時累計計算。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少發工作成效考核獎。

  (1)升旗儀式、政治學習、教研活動及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許可缺席者,少發常規管理獎20元/次。

  (2)升旗儀式、政治學習、教研活動及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許可遲到、早退者少發常規管理獎10元/次,上課或者監考遲到早退少發常規管理獎50元/次。

  (3)有曠工、失職或其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第。扣發30%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者;

  (2)從事有償家教者;

  (3)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5)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檔案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槓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物件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後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後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後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後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複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後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於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檔案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髮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後全額髮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鑑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髮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髮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檔案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檔案會議決定。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4

  一、考核範圍

  1、考核物件為在編在冊的全體教職工。

  2、受行政處分的教職工,可參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二、考核內容

  1、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指政治思想和職業修養的表現;能,指教育教學能力;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的表現;績,指教學實績和所做的貢獻。

  2、考核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競爭崗位、晉升職務的資格。

  2、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續聘的資格。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對其作試聘、緩聘處理,或對其進行降級聘任處理,或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解聘。

  4、考核結果存入被考核者個人檔案。

  五、考核優秀指標分配

  1、根據《關於做好20xx年開發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優秀等次的人數不超過參加考核人數的15%

  2、優秀指標名額分配

  高一年級:3人高二年級:3人高三年級:4人

  教輔後勤組:2人行政管理組:4人

  六、考核辦法及具體安排

  1、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x

  下設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x兼任辦公室主任。

  2、成立考核小組

  全校分5個考核組進行考核,即高一年級組、高二年級組、高三年級組、教輔後勤崗位組、行政管理組。

  各組負責人安排如下:

  高一年級組:x

  高二年級組:x

  高三年級組:x

  教輔後勤崗位組:x

  行政管理組:x

  3、考核依據

  以本年度教職工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為主,確定考核等次,違反勞動紀律和教育教學常規者,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4、時間安排

  ①1月26日教職工學習《關於做好20xx年開發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檔案。

  ②1月27日教職工填寫並上交《20xx年度考核登記表》(從學校內網下載)

  ③1月28日考核小組分組考核,教職工個人述職後,進行民主推選,各考核小組上報優秀等次候選人名單。

  ④1月29日考核領導小組審定教職工的考核結果。

  ⑤1月30日公示考核結果;本人簽名。

  ⑥2月2日上報年度考核結果。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全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規範考核程式,客觀、科學地評價教職工一年來全面工作情況,有利於規範教師行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全面提高教學質最,合力打造鹽中品牌。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高中教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適用範圍

  高中部全體科任老師。

  三、考核形式及專案

  對每位老師實行百分制考核,一學期考核一次。專案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質)(5分)、能(文化業務素質)(5分)、勤(教學行為規範)(5分),績(教學成績)(20分),廉(廉潔從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項。

  四、考核掛鉤

  個人考核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五、考核細則

  (一)德(想道德素質)5分)

  1、加強政治學習、關心國家大事,忠誠教育事業,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升旗等集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請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從領導、團結協作、識大體、顧大局。不服從領導,一次扣2分;煽動鬧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打罵學生,讓學生站在教室外而等),發現一次扣1分;家長反映到領導處經核實無誤後,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級部門或透過媒體曝光,給學校造成負面影響,一次扣5分。

  4、該項考核扣至零分為止。

  (二)能(業務素質)5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活動、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否則,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虛心學習、堅持聽課、教齡三年以內,每週聽課不少於3節;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週聽課不少於2節;五年以上,每週聽課不少於l節。以聽課本筆記為準,少聽一次扣0.5分。

  3、加強課後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師每學期最少上交3篇教學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認真,一次扣0.5分。

  4、積極參加示範課、觀摩課、優質課、研究課和教學能手評選等活動,凡參加者一人次獎勵1分。

  5、鼓勵全體教師加強學術研究,踴躍發表論文,在市、省,國家級刊物發表者,分別獎勵1、2、3分。

  6、領導聽課,提出表揚,獎勵1分;批評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師務必認真參加公開課,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獲獎獎2分,受到批評扣2分。

  8、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三)勤(行為規範)5分)

  1、按時按要求交教學計劃和總結,無計劃或者總結釦2分;兩項均無扣2分;計劃總結不認真扣1分。

  2、上課衣著得體、舉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裝異服一次扣1分,坐著講課一次扣1分;上課接打電話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違者一次扣5分。

  3、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杜絕遲到早退現象,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確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曠工一節扣5分。

  5、作業及檢查,每學期年級組牽頭檢查兩次,評出一、二、三等三個類別,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業扣5分。

  6、教案檢查,考核標準同“5”,無教案扣5分。

  7、學情調查,每學期組織學情調查一次,評出同“5”。

  8、上課、上自習期問,有學生無故缺席者、上課教師未登記的,1人次扣相應老師1分。

  9、監考、評卷無條件參加,不參加一次扣2分。

  10、該項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四)績(教學成績)(20分)

  1、本項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貢獻(7分)三項。

  2、每項考核執行統一標準,即年級主任根據平行班數量設定一、二、三等獎。教師個人該項得分=所帶班級總得分/所帶班級數量x同類班級考核係數。同類班級考核係數:一個為1、0,兩個為1、1,三個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過40分。一等佔30%,二等佔40%,等佔30%、

  (五)、廉(廉潔從教)(5分)

  1、廉潔從教、不以權謀私、不收家長財物、禮品等,發現一次扣2分。

  2、不亂訂資料、亂收費、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不私自從事有償補課、不得私自以各種名義辦輔導班,否則,發現有償補課,一次扣3分;發現辦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對擔任班主任的老師,按其工作狀況予以獎勵加分,具體標準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擔任教研組長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語數外10節或兩個班;理化生、政史地12節或四個班:音體美計16節或八個班。工作量不足,少一節課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節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級組考核一次,送交教務處。

  七、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6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檔案,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物件: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最佳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影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透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准,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後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許可權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並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准,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並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程序,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週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週的基礎上,超一週扣5分(提倡提前鑽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並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範,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儘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於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後,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於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彙報,並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後並能認真按程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雲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雲教育資訊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雲港市教育資訊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透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於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3、教幹津貼參照執行。教幹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建立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建立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7

  一、考核等次和範圍

  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15%。

  考核範圍為學校在編的管理人員(含中層及以上學校領導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含後勤人員、教輔人員)。

  各職務層次間的優秀等次不得相互佔用。

  二、考核內容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考核內容根據崗位的不同,確定考核重點:管理人員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其專業技術水平及工作實績,特別是工作中技術創新、學術研究能力等情況;工勤人員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務態度等情況。

  三、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應有不同的標準。

  (一)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範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於學習,有計劃地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範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物件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範作用。

  (二)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物件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業。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物件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

  學校校長(書記)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考核;副校長由所在學校提出考核意見,報市教育體育局確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員由所在學校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按照相關工作程式和要求進行分類考核。

  2.平時考核與工作領導小組評議相結合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根據本校實際確定為《馬戈莊小學業績考核》成績為重要依據,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評價權重。

  具體做法:

  (1)以學年度(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為依據,兩個學期業績考核至少有一次為優秀等級,且另一個學期為良好及以上,列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候選人。

  (2)根據業績考核列出的候選人名單,提交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評議產生優秀等級推薦人員,若出現重票現象,再依據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成績之和,推薦成績高的人員。

  (3)不配合學校工作,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長期請假,不達課時量,經常不參加學校會議和大型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培訓學習,不上交學校佈置的相關材料,體罰學生影響惡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等均不列入優秀等級名單。

  (二)考核程式

  在年度考核時,學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校長、中層幹部、教職工代表組成。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相關處室承擔。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鍾慶職

  副組長:趙曉利

  成員:夏彥濤,張文超,王桂玲、張雅菲、李曉東、範學功、王琛雷、李文靜、各辦公室負責人(夏青翠、毛中平、孫興好、於慈儉、胡康康)。辦公室負責人以辦公室為單位評議產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更換跟隨辦公室負責人更換而更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式: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在一定範圍內民主測評,收集服務物件的意見和評價;

  (三)主管負責人根據被考核人平時考核、民主測評、服務物件評價的得分情況,寫出評語並提出考核檔次建議意見;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主管負責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稽核,並集體研究確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檔次;

  (五)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在本單位範圍內公示,公示期應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擬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檔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六)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本人簽署意見;

  (七)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報市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並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檔案。

  對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提出申訴。

  五、考核結果確定和使用

  (一)考核結果確定

  1.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平人社字〔20xx〕43號)的規定,各學校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分類對單位三類崗位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及服務物件評價的分數,確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總分數。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數按照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由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名單。

  3.新進教師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

  4.學校派出的支教、頂崗培訓、頂崗助教和借調人員,除特殊規定外,由受援學校進行年度考核,計算在受援學校考核總人數內,由受援學校根據本單位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5.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6.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

  (2)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檔次。

  處分解除後,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檔次。結案後未給予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檔次;結案後給予處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後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檔次。

  9.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應從業績考核結果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

  (一)教師資格定期註冊週期內,年度考核每年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進行定期註冊。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並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應轉崗或接受專門培訓;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學校可調整崗位,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崗位的,學校有權按規定程式解除聘用合同;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應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要結合考核結果確定,實現“多勞多得,優教優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開始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8

  為了充分發揮年度考核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激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湖北省人事廳鄂人函[20xx]37號、西人[20xx]16號文的精神,特制訂馬家嘴小學20xx年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在認真做好年度工作總結的基礎上,對全體教師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核和評價,做到科學組織,客觀評價,準確合理地確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

  二、考核範圍和物件

  1、學校的全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說明:離崗退養人員可不參加考核,直接確定稱職(合格)等次。

  3、學校正職,根據西人【20xx】16號文的精神,不參加學校的考核,直接由區教育局進行考核。

  三、考核的原則和方法

  t 原則:

  1、堅持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

  方法:

  1、考核實行群眾評議與定量評分相結合,考核教師一年德、能、勤、績。

  2、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加減分分別計入總分。

  四、考核內容和等次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考核等次: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的提高和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創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廉:主要考核執行黨風建設、廉政自律和接受監督等情況。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業務素質,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基本適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一般;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濾布廠 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五、實施程式:

  1、第一步:產生優秀候選人:

  根據區人事局精神,按照職稱、年齡、學科的劃分,以人數的40%投票產生候選教師 (在編在崗62人,內養10人共計72人)。

  在職在崗候選人員分配表

  40歲以下教師28人 40歲以上教師26人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學科 人數 候選人數

  語文 10 4 語文 7 3

  數學 8 3 數學 4 2

  術科 10 4 術科 15 6

  小計 28人 11人 小計 26人 11人

  合計 54人 22人 其他8人。

  合計優秀候選教師22人。

  2、第二步:產生考核領導小組成員:

  由教職工代表和中層幹部中非候選教師組成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具體人員由學校領導小組隨機抽調。

  3、第三步:產生年度優秀教師:

  在22位候選人中根據德、能、勤、績計分,由高到低排序產生學校年度考核優秀教師10人。

  記分辦法:

  學年度考核總分由群眾投票40分、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出勤考核20分、績效考核20分四部分組成。

  1、德、能計分方法:

  由群眾投票(40分)+ 考核領導小組投票(20分)組成

  2、出勤計分方法:

  病假 事假 曠工 上班 遲到早退 上課遲到、早退、離崗 全勤

  扣0.5分/天 扣1分/天 扣3分/天 扣0.1分/天 扣0.5分/次 得20分

  3、教師成績計分方法: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9

  為了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明確績效考核(獎勵性工資)分配政策,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優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為契機,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獎勵性工資中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物件

  學校在崗的教師。

  三、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履職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設200分,其中師德佔40分,履職佔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對本校教育教學突出的教師可設獎勵分。

  (一)師德考核

  1、扣分專案:

  (1)不按時上課,遲到或早退,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的;每次扣5分。

  (2)考試監考遲到;每次扣5分。監考過程未履行職責的玩手機扣15分,站在教室門口及教室門外的,扣20分,出現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從或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內無故1節;扣40分,兩節以上取消當月績效考核分數,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出現教學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專案

  (1)教職工發現並制止學生違紀,發現並上報重大違紀事件,每次獎勵5分。

  (2)主動上前制止處理突發惡性的事件,獎勵15分。

  (二)履職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學過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包括工作態度、責任心等。採取學校和學生評議的方式進行,每月評比教務科評分。

  (1)備課:按學校規定,根據各教師備課的實際情況,透過學校教務科月查評比,將各教師月查結果分四等級分別給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學:課堂中發現學生玩手機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課時間發現5人(含5人)睡覺,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據作業是否適量,批改率95%、80%、70%,作業記載是否詳細等指標由教務科檢查分三等級給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時(每月至少一次)進行質量分析、試卷分析、學情分析以調整教情給10分。

  (5)有教學計劃,能按計劃進行教學給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師的教科研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

  (1)每月完成學校規定聽課節數的給10分。

  (2)完成規定的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等20分。由教務科評分。教職工參加校組織的教研會議、聽課評課、集體備課、培訓學習、公開課、競賽活動缺勤一次扣10分,請假的扣5分,遲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學校網站或OA系統上傳一篇論文或學習心得或教育教學隨筆、教學反思等給10分。

  3、教師專業發展(5分):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1)積極參與校本研究給2分。

  (2)積極向學校部落格上傳材料的給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學生科負責。(25分)

  (三)教育教學貢獻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的同時,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或組織的教育教學比賽或其他活動,並取得的成績。

  (1)教師主講優質課、公開課獲獎;撰寫論文或輔導學生獲獎;各類業務競賽獲獎等。(5分)

  (2)參與校級師範課開課的。(2分)

  (3)師徒結對幫帶年輕教師。(3分)

  四、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聘用、職務晉升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教育教學任務的考核人員,發放按相應等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沒有考核結果的,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五、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施。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0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王甲文孫仕躍

  副組長:張慎強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濤藏迪李濤

  組員:中層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六人每次推選產生

  二、範圍物件

  考核年度內在籍在崗的教職工,均屬考核物件。

  三、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為前提,以績為重點。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以師德考核資料為準。

  能40分,主要考核業務能力,以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課時工作量資料為準。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以考勤機資料為基礎,以請假條及查崗為準。

  績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學質量、參賽名次及研究成果資料為準。

  四、能40分的考核分兩部分:

  (一)課時工作量(滿分20分)

  1、基礎工作量(滿分12分)

  根據教師工作課時計量一覽表統計情況,達到平均工作量者計12分。

  有下列情況者減分:

  ⑴非公被代課每節0.1分。

  ⑵上課遲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對查出的問題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滿分8)

  ⑴因公代課,每節0.1分。組織課間操並點評每天0.1分。

  ⑵公開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⑶開發校本課程,資料規範齊全,實用性強3分。

  ⑷家長學校授課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豐富校園網站。建立名師工作室並且每週更新一次,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或堅持每週上傳一篇文章,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下教師每月完成1本校園剪報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上的老教師每學年完成6本剪報者獎勵3分。

  ⑹應急性工作,視工作量及屢行職責情況,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棄應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視情況每次加0.5-2分。

  (二)保證教學質量的過程性任務(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師

  1、備課(6分)

  提前一週備課,按要求完成常規備課任務者即得備課的基礎分6分(每週計0.3分,按照20周計算),學期末評選30%優秀者獎勵2分。

  2、上課(滿分4分)

  教學評價小組每學期按照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達到常規要求者即得基礎分4分。經過教學巡查,出現了以下違規現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別是:上課不帶教案;不按教學進度授課;不經過允許就私自竄課;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課堂紀律亂、教學秩序差,教師不加管理;沒有按照課表安排進行教學活動;不按規定改變上課地點,學期教學任務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業及輔導(滿分6分)

  符合作業批改要求者得基礎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業批改有創新,並且收到良好效果者獎勵0.2分。

  4、檢測考試。(滿分4分)

  做好平時的檢測(單元檢測),要有記錄,有評價單,有講評,有二次過關檢測。期末考試有複習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況分析,有成績報告單。完成任務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領導班子。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滿分10分)

  (1)有計劃(2分)。開學初根據學校計劃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具體開展每項工作前要擬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項工作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按計劃有序地開展主體工作。

  (3)有檢查(2分)。安排的每一項工作都要有檢查、有督促、並認真填寫有關的檢查記錄。

  (4)有總結(2分)。注意總結自己的工作,做到每週彙報,每月小結,每學期做一次工作述職並寫出詳實的工作總結。不能及時總結工作,使工作出現被動局面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擔的工作每學期都有新進展,在上級組織的評比中呈上升趨勢。工作沒有新的突破,在各級評比中成績不佳,該項不得分。

  2.加強學校管理。(5分)

  (1)深刻領會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檔案精神。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時傳達上級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視校園,每週參加例會,每月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工作質量分析會。(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方法恰當,工作流程順暢(1分)。因方法不當而使工作停滯不前或耗時低效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不得分

  (4)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按要求上課、聽評課(1分)。

  (5)嚴格執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1分)

  3.愛崗敬業,樹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辦事公平公正公開,教師滿意度高(1分)。

  (2)組織觀念強,說話做事顧全大局,講團結,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1分)。

  (3)部門之間互相協作,彼此之間相互扶持,充分發揚團隊精神(1分)。本位主義強,不協助他人或妒賢忌才,故意拆臺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動挑重擔,及時處理本部門發生的一切事情問題,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個部門必須主動積極地處理且及時向校長彙報(1分)。如果因知情的領導沒有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該有的後果,將視其失職,據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如後果嚴重將被定為考核不合格。同時承擔其他相關責任。

  (5)擺正位置,服從領導;多講奉獻,少講索;不以權壓人,而以人格魅力帶動人(1分)。以上三點如有一點做得不夠好,則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崗位紀律(10分)。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有違紀行為扣1—10分。

  2.服從學校分配,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積極想辦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主人翁意識,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學效果。以期末考試為依據,按教師所教班級分別計算及格率5%、優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計算:所教學科成績均分達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減1分。

  及格率、優秀率計算:參照平均分方法計分。

  考試無可比性的學科按基礎分的90%計分。

  未考試學科按基礎分的80%計分。

  (1)與平行班成績比:單科四項指標統計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項指標均高於年部平均線的班級每科加0.5分。

  (2)與本班前一學期成績比: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每項1分:根據公式“(本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上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正值’加1分,=‘0’加0.7分,=‘負值’給基礎分0.5分。”標準差比前一學期減小每減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級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語文、數學均有提高的班級另加1分。

  2、教學成果。

  (1)優質課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2)論文(作品)發表: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只評選未發表的折半計分,立項或者結題的課題研究雙倍計分。

  (3)指導獎: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

  (六)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教師:

  (1)在全市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者。

  (2)違反上級有關規定,亂收費、亂補課、亂訂材料、非法經營或因酗酒、賭博、工作失職造成很壞影響者。

  (3)打罵學生、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很壞影響的責任者。

  (4)經全面考核最後得分低於60分者。

  四、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不合格分為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人員不超過考核人員的20%。

  2、年度考核優秀者,可作為教師評先選優、獎勵工資的必要條件,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緩晉一檔職務工資。

  3、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人員,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考核結果不能定為優秀。

  本方案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1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鑽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最佳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物件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製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後),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後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並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並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稽核發證的基本程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後,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幹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階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範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幹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物件。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資料,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後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2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XX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X教人字[20xx]20號)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饒教發[20xx]15號)、《XX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觀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老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物件

  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核主要指標和內容

  考核主要指標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教師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師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教師具備的文化素質、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等。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分類

  1、中心學校領導及初中校長(以教育局正式批覆為準)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組同時考核,其中正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佔60%,副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佔40%。

  2、專任教師、學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班主任等均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3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載。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課堂教學工作量、教學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習學生輔導工作量等)。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數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x30分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常規過程中,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並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式

  1、平時績效考核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為基礎,每學期考核一次;

  2、學期末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透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申訴。

  3、學校將教師考核結果在本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期末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原則上獲優秀等次的考核總分達到90分以上;合格等項的分數在75—89分之間;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間;總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採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被評為不合格的人數不佔比例。

  全校績效工資浮動總額

  全校教師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2、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為了此項工作穩定進行,我鄉教師平均績效工資額的30%進行浮動,另外70%如教師無嚴重問題則平均發放。

  教師浮動績效工資額=x教師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各中小學校結合本校實際制定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細則必須經過職工全會或職代會討論透過,報中心學校審批後方可執行。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並告知教師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透過的方式產生。

  九、紀律要求

  在整個考核過程中,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考核中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者從嚴處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實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崗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3

  根據XXX市考核工作委員會和XXX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為準則,以能力建設為核心,以績效考核為重點,充分運用考核手段對廣大教職員工的德才表現、綜合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全面準確的評價,為調整職務和級別、晉升工資和職稱、落實獎懲、培訓、交流、辭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據,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審定考核結果。

  (二)學校考核小組

  XXX一中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藝術學校考核小組:由藝術學校自行成立

  職責:制定考核實施細則,把握考核程式和政策,組織開展考核工作,負責考核結果的綜合稽核。

  說明:藝術學校獨立進行考核,參照本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三)考核監督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四)部門綜合考核小組

  1、高一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所在年級部行政幹部、支部委員、年級部副主任、工會組長、班主任代表1人、備課組長1人、教師代表1人。

  資料員:xx

  2、高二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所在年級部行政幹部、支部委員、年級部副主任、工會組長、班主任代表1人、備課組長1人、教師代表1人。

  資料員:xx

  2、高三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所在年級部行政幹部、支部委員、工會組長、班主任代表1人、備課組長1人、教師代表1人。

  資料員:xx

  4、綜合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相關處室主任、支部委員、工會組長、科學館館長、圖書館館長、職工代表1人。

  資料員:xx

  5、後勤考核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支部委員、工會組長、職工代表1人

  資料員:xx

  6、藝校考核小組

  由藝校根據實施情況確定。

  三、考核範圍與物件

  (一)所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人均應參加年度考核。具體為:

  1、確認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2、未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其他管理人員和工人。

  (二)有關物件的具體情況按下列規定執行:

  1、校級領導班子由XXX市委組織部考核,其中校長、書記由長沙市委組織部考核。

  2、校長助理、工會主席、校務委員、處室正職、年級部主任、團委書記參加所在考核組考核,不參加所在組的評優劃等,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出國探親、非分派脫產學習超過半年的,不參加年度考核,但應填寫《考核登記表》,說明休假時間和具體情況,不確定等次,經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後,存入人事檔案。

  4、女職工根據《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實施辦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嬰兒哺育期內,應參加考核,凡未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也未受黨紀政紀處分者,一般定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參加考核。

  6、經單位同意,由組織派出學習、培訓、掛職鍛鍊、從事經濟工作、抽調中心工作和重點工程等人員,由培訓學校或工作歸口單位負責向派出單位提供相關情況,由派出單位確定年度考核等次。

  7、離崗休息(內退)人員和經批准的停薪留職人員,應參加年度考核,並視其具體情況確定相應等次。

  8、年內聘用的大、中專畢業生,應參加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轉正、定級、任職的依據。

  9、本年度調動、交流的工作人員,由原單位提供有關情況,現工作單位負責考核劃等。

  10、軍隊轉業幹部以及復員軍人,不分報到、上崗先後,均應參加年度考核並確定等次。

  11、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應對其進行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後,再補定等次。

  12、受行政處分人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根據所犯錯誤的事實確定為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2)受記過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根據所犯錯誤的事實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3)受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受處分期間(記大過為18個月,降級、撤職為24個月),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以及以後,其年度考核不受處分影響。

  13、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14、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後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

  15、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4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教研組學習、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並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範,打架、汙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菸,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於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苟,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

  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

  b、脫產學習的;

  c、解除聘用合同的;

  d、停發工資的;

  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閒談、玩電腦遊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學校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脫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核,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小學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1.3,自習課=1.1,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週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學校班平均人數-1)÷2+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為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後勤人員由考核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x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紮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能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資訊,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善於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學校、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視工作中的資訊反饋,個人實踐資料積累不及時,期末無一定價值的總結或報告,期末查無記錄,扣0.5分。

  ③不積極參加各項教科研活動,每缺1次扣0.1分。

  ④認真備課,教案能體現現代教學理念,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有教學反思和強化訓練題及板書設計;有創意不照搬教師用書。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⑤無學生平時成績記錄(建立過程性評價記錄)、成長活動記錄不齊全,經檢查有一項扣0.5分。

  ⑥對學生要求不嚴,學生作業缺交嚴重,且書面髒亂、潦草,任課教師無改進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⑦所任課堂學生紀律差,教師維持無效,以致逐漸形成亂堂,每發現一次扣0.1分。

  ⑧教導處等的常規檢查送檢不及時,每次扣0.2分,缺檢每次扣0.5分。

  ⑨教師學期累計聽課少不於15節,每少1節扣0.2分;教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監考: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期間,不離開考場,不隨意走動,監考時寬嚴適度,學生不能出現徇私舞弊,否則扣2分;閱卷:按要求閱卷,保質保量地批閱試卷,不能出現人為抬高得分或壓低得分。否則扣2分。

  2、公開課或校考評小組採用推門進課堂方式對教師聽評課,一次或多次聽評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學期結束時對教師的上課情況確定abcd四等級,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學過程

  ①以新課標為依據,吃透課本內涵。

  ②課堂內容適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適宜。

  ③講課思路清晰,節奏適當。

  ④鼓勵獨創的教學風格,鼓勵創新思維的培養。

  ⑤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收集處理資訊的能力。

  ⑥鼓勵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鼓勵運用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建立學習和生活的聯絡,加強學科之間的整合。

  (2)教學方法:

  ①強調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

  ②教學方法有利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於課堂生動、活潑,有利於學習內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養。

  (3)教師基本功:

  ①衣著得體、教態自然、有親和力。

  ②語言規範、標準,富於表現力和感染力。

  ③能處理教學過程中隨機出現的問題。

  ④板書工整合理,規範科學。

  3、未及時完成學校各處室交辦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30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高,教師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20分)

  (1)學校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

  (2)教學成績以期末統考為考核物件,以期中考試為參考。達到一級指標積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成果顯著;達到二級指標,積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階段,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良好;達到三級指標,積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一般;教學成績低於三級指標,積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視為教學效果較差。a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92%,三、四為總分的85%,五為總分的82%,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76%;b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75%,三、四、五為總分的65%,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60%;c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60%,三、四、五為總分的50%,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40%。

  注:①、若教辦有統一進行成績分析或教育局對有些年級進行成績分析時,以此資料為準進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礎為基數,根據升降酌情加減分。

  (3)任教兩科或兩科以上得分綜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參加學業期末質量檢測的學科,視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完成情況、活動開展等由考評委綜合評定等級。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級班風正,學風濃,學生學習行為習慣好。由考評委定出abcd四個等級,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3分。

  ②評為優質課、說課、優秀教案、教學案例、評選的獲獎論文、課件及科技作品、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獲教育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模範班主任、等加分割槽、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組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及時到位,成績突出者加2分。

  ④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等榮譽稱號的記1分。

  ⑤有課題實驗並有實驗方案及實驗記錄材料的教師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級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方案》的考核物件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物件為高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